[阅读: 263] 2005-07-20 13:21:58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建学校(收高额学费,不许其它非政府的组织或个人建)算是保障就学的措施?
--还是建学校,不向就学者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收任何费用;或允许其它非政府的组织或个人建,自定学费,政府提供学费-才是保障就学的措施?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这个“使”包含哪些行为?
--仅仅是养育、提供上学的体面衣物、满足上学的交通需要,
--还是提供学校所要求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