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发网: 论坛: 程序员情感CBD: 贴子 167640
pk1u
见识日本车的强度
一天之内两次见识日本车的强度

  早上起床,报纸上登了一幅照片,因为刮风下雨,有一根树枝被风折断掉在一辆三厢飞度车顶,顶棚完全被砸下去了,直至砸到后备箱上。照片上的树枝绝对没有碗口粗!
  晚上亲眼目睹一辆新款本田雅阁追尾一辆富康出租车,雅阁车的发动机盖拱起,前端被撞的惨不忍睹。而富康的屁股完好无损!有意思的是这种责任明晰的事故,作为肇事方的雅阁成员,态度非常嚣张。这是题外话。
  一直对所谓的日本车强度很差的批判帖子抱有怀疑,现在几乎相信这是事实了。


大连市一市民对广州本田轿车气囊安全性能提出质疑

http://user.7host.com/ztyzkj/200507211236397851.jpg
  
  大连市市民刘鹏于2003年11月7日在大连恒盛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飞度(Fit)牌HG7131”轿车。2003年11月11日,在大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中申领了“辽BCK561” 号牌照。
  
    2005年2月10日下午4点30分左右,刘鹏等三人驾驶该车行驶到城八线瓦房店市驾校培训场地西约200米左右,路面宽阔,该路段为弯路,路侧没有设立警告标志,2004年修建城八线时,在弯路处这一路段只做了路基改造,路面没有铺油,凹凸不平。由于路面突然变窄,加之刘鹏对路面不熟悉,车速较快,采取措施不当,车辆顺着这段突然变窄的路面,直冲下了公路约30米左右。前左轮撞到路边的一排石头上,造成前左轮轮胎爆裂,方向失去了控制。车辆前后翻滚十多米后,最后停落在了路边深2米左右的石坑里。在翻滚过程中,刘鹏和前排乘座的另一人被甩出了车外,造成刘鹏脑部受伤,当场死亡。另外两人也不同程度受伤。从车冲下路面到车辆翻落地点,距离约40米左右。
  
    车毁人亡后,家属认为造成这次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除了人为因素外,车辆的生产商应该对其所生产的轿车气囊性能缺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刘鹏所购买的轿车有两个安全气囊保护装置,而在肇事时车辆受到了那么大的撞击,一个气囊也没有弹出,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2005年3月3日,就车辆“安全气囊到底该不该弹出”这一问题,家属向大连恒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本田生产商做了反映。3月4日上午,大连恒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于经理和杨业务员,受广州本田汽车生产商的委托,来到了瓦房店市查看了车辆肇事现场和车辆损毀情况。家属对肇事的过程做了说明,同时要求广州本田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来现场勘查,对车辆做出相关的技术鉴定。经销商代表在现场拍下相关照片,于当日发给了广州本田生产厂家,并转达了家属的意见要求。3月5日上午,大连恒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于经理电话答复,广州本田汽车生产商根据发过去的照片认为:“该车在肇事时因为没有正面撞击,所以气囊没有弹出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4月19日,应死者家属要求,广州本田汽车恒盛特约经销服务店又出具一份书面答复,认为“广州本田飞度轿车装备了前排正面气囊系统,该系统是安全带的辅助保护装置。当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时,坐在车内的人会因惯性而向前冲,此时如果佩带安全带,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将人固定在座位上。但如果正向撞击较为激烈,乘员的上半身(头部和胸部)仍将会撞向方向盘、仪表台及挡风玻璃,在这种情况下气囊会迅速展开,辅助安全带保护乘员的头部和胸部。气囊是否展开取决于撞击的角度与撞击的激烈程度。轻度正面碰撞时,主要由安全带保护乘员,正面气囊一般不会展开。当车辆遇到翻车、侧面撞击、后面撞击时,正面气囊起不到保护作用,不会展开,以避免对乘员造成伤害。”
  
    根据家属的陈述和厂方代表的调查,认定,“当时车辆行驶至瓦房店市郊区公路弯路处,车辆冲出柏油路,驶入路边一段不平土路,造成车辆翻滚。根据对事故车辆检查发现,该车正面并没有受到激烈碰撞的痕迹,车辆的水箱框架及车身的左/右前纵梁、副车架等主要承载件都没有受损变形,该车尾箱及车顶的损坏是在翻滚中造成的。”
  据此认定,“此次事故气囊没有展开是因为没有达到其开启的条件,气囊系统本身没有质量问题。 ”
  
    死者家属认为,广州本田生产商的这一说法是一种推脱,是对消费者极其不负责任的说法。希望广州本田生产商能正视自身产品所存在的质量问题,做出科学的结论,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非注册用户没有发表信息的权利

相关信息:


欢迎光临本社区,您还没有登录,不能发贴子。请在 这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