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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 look
喜欢秋天的玉米,迎风而摆,两片薄薄的青衣裹着粗壮的身子,顶端倒垂着棕红色的须髯,成熟在田野。
  攀折下来,剥去青皮,扯掉棕须,便露出粒粒珍珠,白玉似的圆润。
  在这个季节,菜场里天天有卖。又极便宜,只一元一斤,买三元钱可煮一大锅。
  煮熟的玉米,颜色金黄,吃起来糯软噴香,老少咸宜。
  玉米有老有嫩,嫩的叫小玉米,老的呢则叫老玉米。小孩和老人比较爱吃小玉米,而我比较偏爱吃老玉米。不要太嫩,不要太多水份,那才有嚼头。啃了一只又一只,最多时一口气连啃四只,撑得都弯不了腰。
  曾有人把它叫着“啃青”,据说,五十年代的北方是不允许的,叫糟塌粮食。可在南方,它就是老玉米,就这么吃。
  玉米算是杂粮,不在五谷之列。而今,吃杂粮已成时髦。所以,农民们都种。秋天的地里,成片的玉米,长着瘦长的绿叶,一棵结着许多,可谓硕果累累。枝枝节节,由下而上,青纱帐似的笼盖四野,棕红的垂须沐浴在秋阳里,渐呈咖啡色,且越来越浓。最浓烈的近乎深褐色的垂须,是那成熟的老玉米,吃起来最香,最糯,最甜。
  老玉米在我的生活里从不被遗忘,常惦记着它的美味,欣赏着它的形态,感动着它的奉献。赞颂着它的神奇。
  而此刻,我想着老玉米,啃着老玉米,写着老玉米。因为,我喜欢秋天的老玉米,你们喜欢吗?

原文出处:http://www.0016.net/bbs/showthread.asp?postid=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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