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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 “伙伴夫妻”几多恩爱几多愁
没有结婚证 “伙伴夫妻”几多恩爱几多愁



2005年10月14日10:06 【字号 大 中 小】【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荆楚网(楚天金报)黎阳清 记者 姜远海 艾红霞 报道:昨日是一年一度的重阳节。当天,记者在武汉三镇采访了许多老人,发现他们有不少苦衷。其中最为有苦难言的是:老年再婚难!在人口老龄化社会里,一些丧偶的老人,为了找个伴儿,却因种种原因,有的被迫选择非婚同居,有的无奈与子女展开了拉锯战……

  出租屋里筑起爱巢

  前天一大早,两位老人相约来到洪山公园,同这里的老人们一起随着音乐起舞。早餐过后,他们共同扶着一辆手推车到市场买菜、回家做饭;晚风轻拂时,他们会双双出现在公园里,聊着共同感兴趣的话题……

  他们是周爹爹和同居老伴王婆婆。

  周爹爹是大学退休教授,今年已经72岁。2000年,相伴自己40多年的老伴突然离去,周爹爹像掉了主心骨似的,每天愁眉不展。

  孩子们认为老人是伤心所致,就纷纷带着自己的孩子来陪老人,让老父亲外出散心、旅游。然而,周爹爹在外面看到一些老人都结伴而行,相扶相携出现在风景名胜区,而自己却孑然一人,他时常想:要是老伴在身旁多好?

  2001年春天,周爹爹将孩子们聚齐后宣布:我要再找一个老伴。

  “新妈妈会不会争夺我们的财产?”“爸爸,你这不是过得好好的吗?”……周教授的话一落音,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

  是情感需求,还是生活需要?有些话怎么向孩子们说呢。周教授执意要找老伴,但孩子们不赞成,就从原来的房间搬出来,在洪山区街道口租房居住,随后在一个婚介所登记征婚。

  不久,周教授与退休干部王婆婆见面。王婆婆当年59岁,丧偶5年多了,两个孩子一个在澳大利亚,一个在广州工作,他们很少回家。

  王婆婆同周教授都喜欢跳舞,他们在跳舞时的私语中,相互了解了对方的家庭情况后,选择了在外租房居住。

  前日,记者来到他们的爱情小屋,看到王婆婆在做午饭,而周教授则在逗自己的孙子玩耍。王婆婆告诉记者,周家的孩子已经接受了她,但来自外界的风言风语仍给了她许多压力。

  两年夫妻折财7万

  彭爹爹又找了个婆婆,但他不愿去办结婚证。

  彭爹爹是江汉区民权街居民,今年已经76岁,11年前,他的老伴去世。因孩子们工作都很忙,平时很少能照料到爹爹。6年前,子女们劝说彭爹爹找了一个老伴。

  这个老伴是唐婆婆,当年56岁,是江岸区人,有一儿一女。

  两位老人结婚后相互关爱体贴,彭爹爹逢人就夸唐婆婆会操持家务,对他非常好。

  但是好景不长。婚后第三个月的一天,彭爹爹有一次打完麻将回家,发现一个女的在自己家里躺着,浑身发抖,涕泪横流,并用椅子对着电视机威胁婆婆说:“给不给,不给我就砸电视机……”

  后来,唐婆婆女儿经常来彭爹爹家。唐婆婆不开门,她女儿不是砸门就是赖在门外不走。

  不久,唐婆婆得了乳腺癌。彭爹爹就动用自己的存款,花了3万多元,将唐婆婆的病情控制住。唐婆婆住院期间,彭爹爹一方面要无微不至地照料,一方面要应对她女儿不停的扰乱。

  “这样过日子不行啦……我们还是离了吧。”唐婆婆出院后,彭爹爹对她说。

  “是你主动离的,那你要给我补偿。”唐婆婆对彭爹爹说。

  2001年夏天,经过最后协商,彭爹爹补偿婆婆4万元现金后,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结束了近两年的夫妻生活。

  重阳节那天,社区群干带着记者来到彭爹爹家,家里收拾得干净整洁,彭爹爹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而厨房里,一位婆婆正在洗菜。

  社区群干一指厨房问:“新老伴?”彭爹爹微笑点头。群干开玩笑说:“怎么不请我们吃喜糖啊。”彭爹爹摸了一下脑袋说:“现在不那样了,没拿结婚证,就这样过,还吃什么喜糖撒。”爹爹凑近社区群干的耳边说:“婆婆比我小近20岁呢!”

  说着,彭爹爹伸出两个指头。

  爹爹去世婆婆可怜

  昨日,汉阳二桥街法律服务所主任罗传宏,向记者介绍了一个同居老人的悲惨故事。

  这位婆婆姓赵,今年已经62岁,来自孝感市的农村,老伴在10年前去世。

  1999年,经人介绍,赵婆婆来到汉阳,与75岁的退休干部王爹爹同住。他们约定,两人就这样以夫妻关系的名义生活,不拿结婚证,只让孩子们都知道就行了。王爹爹每月给赵婆婆350元作为生活费。

  此后,赵婆婆变着花样给王爹爹及家人做一些可口的农家菜,乐得王爹爹喜滋滋地逢人就说,是赵婆婆给了他生命中的“第二春”。

  2003年夏天,王爹爹突然生病,不久离开人世。弥留之际,王爹爹对子女交代说:希望自己走后,赵婆婆还住在自己的那套房子里,直到去世后归还。王爹爹的子女没有反对。

  王爹爹的去世,让从农村来的赵婆婆失去了赖以依靠的经济支柱。不到两个月,赵婆婆感觉在城市里生活不下去了。她找到王爹爹曾经的单位,请求给予一定的帮助,却因为没有结婚证而被否认。随后其又找到街道办事处,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但是,因为其户口不在武汉而未果。

  赵婆婆随后请自己的子女到武汉,同她住在一起,在武汉打工生活。

  但王爹爹的子女知道后,要求赵婆婆的子女从房子里搬走了,并将房子卖掉。

  王婆婆失去了住所,只好来到汉阳区二桥街法律服务所请求帮助。

  [调查]老年再婚现象

  专家评点:银发同居没保障

  对于老年人的同居现象,武汉市老龄委调研与法规处长江克松分析:所谓银发同居,指的是双方已满60周岁以上,无配偶的老人,不以生育为目的,为共度晚年,摆脱孤独寂寞,在生活上相互照顾而同居。

  同居关系实质上可以看成是一种较长期的异性朋友关系,缺点是没有夫妻关系稳定,优点是尊重双方自由,好合好散。他们之间一般只要相互扶养义务,而他们的财产、继承等权利关系维持原有状态,一般不会引起双方子女之间的矛盾。

  如何看待老年人同居?江克松认为,我们对老年人同居不能以非法同居妄加评议,因为他们是一种“生活伙伴”关系而不是年轻人同居的那种“性伙伴”关系。老年人未履行法律手续的同居,更多情况下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社会应该对他们多一些包容和理解,以免本是弱者的丧偶老人受到更大的伤害。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非婚同居的形式,使老年人再婚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首先,这种“事实再婚”没有法律保障,失去了患难与共的基础。再者,由于双方家庭的松散认可,不利于老年人权益的维护,一旦发生矛盾,则诉诸法律无门。

  同时,江克松也提醒老年人,老年人未履行法定结婚手续的同居,和年轻人未婚同居,虽然出发点不同,但是都是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的。(文中老人为化名)



来源: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责任编辑: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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