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506] 2004-10-09 13:33:49
就是上次那个朋友丢笔记本电脑的事情,现在他们公司想从他的工资里扣除笔记本的部分费用。
由于这次丢笔记本的事情是在工作的途中发生的,所以我们觉得这个应该不由由他赔,
最多是公司承担责任,另外算他保管不当除以小数额的罚款(几百元吧)。
现在想问一下,是否有什么法律上的依据可以抵制公司的这种行为?
大家都是出来卖的,何苦自己人为难自己人
那些活好的,或者活新的,或者花样多的,
或者老板拉皮条功夫好能拉到肯多花钱的客的,
拜托不要老是打击年老色衰的同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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