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551] 2005-01-11 06:39:25
强奸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
对犯罪中止,现行刑法典第24条第一、二款分别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就此第24条的规定可见,犯罪中止包括预备中止和实行中止。“自动放弃犯罪”属于尚未进入“着手实行”阶段的预备阶段的放弃犯意;“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则是在“着手实行”阶段放弃其继续加害的犯意并积极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