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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 第六篇:朱令铊中毒案(终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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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朱令铊中毒案(终结篇)
原创: 没药花园 Moyao 前天
01


集体作案的可能性



孙维的同学中至少有两人提出了集体作案的假设:



“孙维同班同学”曾说:“支持孙维的几个人(不包括其中两人)都是和朱令关系极差,和孙维关系很好的……恕我大胆猜测:为什么大家没有想到过集体行动的可能呢?为什么有的人立场就那么坚定呢?为什么口气那么一致呢?大家不觉得奇怪吗?”



那么究竟是集体作案还是单独作案?



我认为一人所为的可能性更高。


首先,孙维靠自己就能取得铊,也完全可以独立完成投毒,根本无需借助他人帮助,因而完全没必要让这世界上多两个人了解自己阴暗的内心。她的自我定位可是“性格非常直爽,心直口快……从不小肚鸡肠”啊。


第一个提议的人是极为冒险的,因为她无法预测另两人对这个违法行为的反应。万一有一个人不愿意参与,那自己还要不要进行?这岂不是把自己一辈子的把柄交到其他人手上。


那会不会在某个朱令未归的夜晚,三人对朱令的声讨让愤怒达到高潮,你一言,我一言地无意中说出了提议?


但要把深夜的“过嘴瘾”在第二天醒来后落实行动,才是最难跨出的一步。特别当采用的是稍不慎就可致死的剧毒物质,而不是泻药之类。114的三人在1994年春的课上也都知道铊的致死性。她们除非真是被恨意冲昏了头脑,否则应该有起码的理智来掂量轻重。所以,此类不存在巨大利益冲突的谋杀案极少是集体作案,因为总有人是清醒、理智的。



其次,2018年论文告诉我们,这个凶手在四个月中换过投毒的地方,投的量一次比一次大,最后投大量在中药瓶中,已经超过了致死量。此刻,还会达成一致吗?通常,一个受影响最小的人,不会愿意承担同等的风险。或许这三个人都讨厌朱令,但我认为不太可能这三人的恨意同时达到想致人死地的程度。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朱令的中毒是三人合谋的,孙维不会甘心这么多年独自戴上“唯一嫌疑人”的头衔。她不会在2005年前忍受另两人顺利毕业,只有她的毕业证、学位证被扣;就她一人被困在国内;以及她独自忍受网友的攻击骚扰,甚至不得不搬家、更名躲避……


她如果替另两人承受了她们本该承受的2/3惩罚,在被黑客曝光邮件中就不会表现出这样温情融洽的氛围,不会对她们的帮助一再表达感激,对她们不能作证表示理解,对她们遭到网民攻击表达歉意。


譬如下面一封:I'm very sorry that all these statements have to be with your real name. And I do understand the concern... --- if her family is this mad, they may hate you all as well if you said sth for me and again them. So, absolutely fine if you have the concern. and absolutely if you can't do it :-)(孙维发于2006年1月12日 21:16:55)


也许会有人问:那会不会这三人最开始只是达成一致:投点毒让朱令得怪病休学?第二次中毒是孙维一人偷偷瞒着其他两人做的。由于另两人并不知道孙维第二次投毒,以为是一次投毒所致,只能和孙维抱团。


这种可能是有的,但我依然认为实际可能性很小。理由基本同上,请再读一遍。如果周欣、刘庆真的参与了,不管参与的是哪个阶段,她们帮助孙维是义务,而不是情面。孙维不会允许她们中途退缩。


当孙维在2006年1月12日,再次请求大家实名帮她向媒体证明时,除了周欣婉拒外,其他人没再回应;当网络暴力越演越烈后,她们也没再继续发帖支持。


况且,邮件里另两人高小红和李思思也在为孙维辩护。特别是李思思,是亚于周欣的第二积极者。难道她们也参与投毒了?我不这么认为。


这几个大学同学在2005年底2006年初愿意替孙维辩护,其实并不难理解。


一、出于友谊。“支持孙维的几个人(不包括其中两人)都是和朱令关系极差,和孙维关系很好的……”(“孙维同班同学”说的“不包括的两人”应当是指邱志江和寇鹏。)


当朱令因为忙于乐队,在宿舍时间越来越少后,也让孙维有了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去拉拢两个外地室友,以及隔壁宿舍的李思思、高小红等,形成以她为中心的小集体。她平时对这几个女生肯定热情洋溢,提供诸多帮助;在寒暑假或平时的周末,也邀请她们去她家做客。这几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由于孙维、刘庆、周欣以及李思思都较矮,较胖,经常互称“小猪”。


朱令是那种全身心追求艺术和自己的人生目标的人,没有任何城府,对拉帮结派不感兴趣。同时,她对外界的情绪不够敏感,说话“情商不高”(朱令母亲语)。她晚归的习惯和平日里的言语可能也得罪了周欣、刘庆、李思思而不自知,才会导致她们和她“关系极差”。(《致清华和朱令案有关的铊们》)


一边是自己讨厌的人,一边是姐妹,在这种时候别指望所有人都会把“良心”放在“关系”前面。


2、出于利益:孙维家有权势,可能平时也给予一些好处拉拢;网上有人称孙维哥哥经常会去学校请孙维的同学去餐厅吃饭,并许诺事业帮助等(爆料者自称被拉去参加过一次,真实性不知)。哪怕他们以前没得到实际好处,她们可能也觉得留这个关系,让孙维欠自己一个大人情,将来总归是有好处的。


3、未预料到网络暴力:她们在第一次为孙维辩护前,认为站出来辩护既可以给孙维一个人情,又对自己没任何坏处,反正都穿了马甲,不是实名(除了薛刚)。但她们没有料想到,她们的真实身份会被网友发掘出来,网络暴力会转向她们,邮件会泄露。


综上,我认为她们愿意替孙维辩护并不难理解,不能直接从这一点推导出全是同伙。


那么,有人或许会问,如果李思思和高小红不知情,那么周欣和刘庆知情吗?



如果不知情,她们之间肯定会互相猜忌谁是凶手,担心自己的安全,为何她们可以这么自信替孙维的人品担保?



如果知情,她们为何要替一个凶手辩护?她们既然自己没把柄在孙维手上,为何要淌这个浑水,和凶手捆绑?



我认为她们在孙维作案前不知情。她们两人很可能是直到朱令父母报警、失窃案发生、警方立案后才猜到发生了什么。但即便各自猜到了,也只是心知肚明,从未对另一个说破过。



从另两个室友的性格看,她们帮助孙维可能也是出于不同的心理。



刘庆性格



从物化2同学的留言可知,刘庆是个傻乎乎、不起眼的角色,这样的人从不想出风头,适合当跟班。匿名同学刻薄地称刘庆“装纯真”,“庸人”,“朱令笑你蠢,一点儿不冤枉你”。



“跟时髦的孙维截然不同,陕西女孩刘庆穿得十分朴素,甚至有点寒酸。她个子不高,圆脸,鼻梁上架一副眼镜,看起来很‘憨厚’。”



她有门重要的课没及格,在做实验室时也留下了很多笑柄。(《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匿名同学)朱令1994年底因中毒而缺席期末考试,1995年参加补考时,刘庆因为不及格也一同参加补考,而朱令哪怕被病痛折磨,依然考进全班前十。



刘庆为什么不喜欢朱令?如果她住在朱令的下铺,被影响睡眠自然不用说。朱令或许也真的如匿名同学所言,无心地笑话过她,伤到了她的自尊。



孙维和刘庆平时相处关系应当并不平等,刘庆心底也清楚。所以,虽然她注册了天涯的大号小号,但总共只发了三个帖,且一直未在孙维的群发邮件中回复,反而不止一次主动地背地里写信给童宇峰澄清一些事。



她替孙维发的辩护词中除了咒诅“凶手一定会有报应”外,其他句子也有些模棱两可:



这件事我后来想了很多次,觉得这个推理(二次投毒)是有问题的……从朱令的表现上来看,是二次中毒,这个与二次投毒是有重要区别的。二次中毒直接推断出毒源被使用了两次,但是不是投了两次就很难讲。如果第一次的毒源不小心又被被害者用了一次,表现出来就是二次中毒,而实际上只投了一次毒。当然这些都是我的猜测,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个毒源一直没有被找到,也是不能破案的最大障碍。我想如果是二次投毒,那目的就一定是要置之于死地,没有一点心理疾病或者大仇恨的人都是做不出来的。所以,我无法想象是我所了解的身边的人做的,无法理解。孙维的人品和性格我都了解,这样的事不可能是她做的。



大家都知道句子的起承转合都顺应含义,比如“但是”后面通常才是重点,比如“所以”前后成因果关系。如果不是清华博士刘庆的思维太过混乱,那么,她想表达的意思是:如果有人对朱令二次投毒,那简直太坏了,我想不出身边的人会这么干。我了解孙维,她不会投二次毒。但如果是一次投毒,而朱令自己不小心又用了一次,那这凶手其实也没那么大仇恨,我是可以想象我身边的人做的,我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细想想不对啊,她把“孙维的清白”建筑在了“二次投毒的大仇恨”上。只有承认这是二次投毒,才不可能是孙维。这和孙维要求她们论证的相反。孙维希望她们帮忙论证这是一次投毒,因为想进一步证明朱令是在宿舍外被投毒的。


我认为刘庆在写这个帖子时所表现出的“思维混乱”,是因为她在发现失窃案现场后,自以为琢磨出了真相:孙维不喜欢朱令,想让她生病退学,所以在那些丢失的洗漱用品中一次投毒。朱令寒假回来又用了一两次,身体就崩溃了。



(不知道她若看到2018年的论文后会怎么想。见第五篇。)


刘庆猜到是孙维干的,但是她不知道“孙维知不知道她猜到”,也不知道周欣猜到没有。她可能觉得周欣和孙维的关系更铁。在这种情况下,她选择了对自己最有利的:装作没猜到。


她把那条对自己有利的防线,设在第一次投毒和第二次投毒之间。这样,若哪天孙维出事了,她也可以说自己没说谎,因为她只是从人品上排除孙维二次投毒。



到了2013年,当本案重回热点后,刘庆和张涛是受网络暴力影响最大的,因为只有他俩人在国内。



网民针对他们所在基金公司发起了“随手拨”行动——即不断打电话给他们的基金公司,让其电话销售彻底瘫痪,一些网民甚至呼吁做空这对夫妇所在的基金公司。他们两人被迫休假。



而后刘庆对记者说,她正在向警方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张涛也说,“这件事最缺的是透明,透明的最好办法也是警方对当年办案的信息公开。”(《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可见他们态度已和2006年不同。


周欣性格



周欣给人的感觉是个有主见、干脆果断、爱憎分明、很刚的人。



她有时会跟同班男生一起踢足球,留着短发、穿休闲装,“踢球脚法不错,踢前锋,甚至可以当半个男生使”。(《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



匿名同学说她“闷骚”,外表像一个“朴实的假小子”,实则是“狭隘的心胸和睚眦必报的本性”。朱令变“猪头”,“她终于解恨了”。



“周欣应该属于=坦荡之人,她与朱令关系不好。可能知情不报吧。”(匿名作者:198.174.3.* 2006-2-23 01:39)



周欣是力挺派中回帖最积极、最支持孙维的。她的大号“太阳正暖”在孙维声明后回帖20篇,小号“飞越远山”回帖215篇,远多过其他人。



她在邮件中,也表达了对孙维的支持,读上去很真挚。她自己在跟帖中提到,她去过孙维家好几次,“觉得是很有教养的家庭,很热情真诚……”其他同学也提到过,孙维会把一些同学请到位于部长楼的家中做客。在那个挂着她爷爷和江主席握手照片的客厅中,学生们受到她家人的热情招待,自然是十分感动的。而周欣应当也是真的被孙维的情谊打动了。


由于周欣对朱令作息的讨厌,加上对孙维对她的“种种好”,她发自内心视孙维为好姐妹,自认为维护姐妹是在做“正义”的事。至于孙维到底有没有下毒,我认为她不愿意去猜、也不在乎。哪怕孙维做了,她也要挺她,以回馈孙维的友谊。


从人物性格看,我认为接受《女友》采访的句号女像周欣。因为孙维显然更圆滑,刘庆比较唯唯诺诺,只有周欣才会这么刚。


2013年,有个盗孙维声明ID的人冒充孙维在天涯发帖,周欣的ID太阳正暖回帖说,她和孙维确认过,这不是孙维本人发的。可见两人关系在当时依然不错,联系密切。


2007年,周欣曾对帮助朱令基金会的人说,这个案子非常复杂,“那是你只看到一个分支,但这件事情有很多条分支。她用手指在桌上画了棵树的形状。”暗示朱令社交范围广,凶手可能是她在其他地方结交的朋友。



现在来看,朱令在四个月间中毒几十次。不知道周欣觉得,这棵树上的其他分支还可以留着吗?



02


动机讨论




动机讨论其实难有结论,因为每个人相信什么,和自己的经历、接收过的信息、对世界的理解等有关。有的人觉得怎么可能只因为这件事就杀人,另一些人可能觉得这动机完全成立。如果凶手是孙维,她的动机是什么呢?



一、民乐团争演出机会



贝志诚最早指出孙维是嫌疑人时说:“我听说的一个情况很有意思,据说朱令和孙某因为都是北京考来的,关系不错,朱令介绍孙某也参加了民乐团,而且练习的也是古筝,由于朱令的水平高,孙某几乎不可能有演出的机会。考虑到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一二·九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音乐厅演出前夕这样一个日子里,这个情况就很有意思了。”



这一点后来贝志诚也承认不可能是作案动机。



孙维的回应如下:“事实上,朱令弹的是古琴独奏(而不是古筝),同时也参加中阮伴奏。古琴我根本没学,进民乐队后才开始学习中阮.更重要的是中阮只是伴奏乐器,民乐合奏的时候几个中阮是一起上台的,不分主次,更谈不上争上台机会。”



多人证明,孙维和朱令在民乐团的地位相距太大,不存在竞争。


朱令除了古琴,还学小镲和中阮,是乐队骨干。而孙维在朱令的引荐下才勉强被接收进民乐队。她只学了门槛低的中阮。在民乐队,演奏中阮的人多到可以坐三排,朱令和孙维不时同台演出,不存在有你没我。(《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2013《博客天下》)

再者,一二·九演出在1994年12月已经结束,如果是为争演出机会,凶手又为何在1995年2、3月间对朱令更凶狠地投毒呢?



其他还有一些猜测,譬如凶手和朱令竞争奖学金、保研、出国机会等等。首先这些竞争内容都未必真的有,其次,我认为这些原因不足以成为作案动机。



学校这种集体生活环境,处处离不开竞争。我相信每个进清华的学生,都早已对竞争及其规则习以为常。如果只是为了一次竞争就要靠犯刑事重罪去赢的话,那这些尖子生一路上要干多少坏事?



事实上,看校园中那么多同学、室友杀人,极少是为了争夺某个具体的利益,绝大部分是出于心理上的恨意。



竞争确实可能会导致仇恨,从而引发不理性的犯罪,这不同于凶手理性地用犯罪手段去竞争。



二、影响睡眠论



最早是在2006年泄露的信件中以及孙维自辩背后的跟帖中,孙维同盟几人提到朱令在宿舍时间少,经常要在12点熄灯后才回来。尽管她们没表露出自己被这种作息困扰,但网上很快有一些匿名网友开始把动机转向:影响睡眠论。



孙维的匿名同学认为,起因是:“你们都很烦朱令,她每天晚归,很少做值日,给同宿舍的每个人都带来很多不便。”(《致清华和朱令案有关的铊们》)



也有一些情绪激动的ID(譬如tiantianny,冬冬草)认定了朱令就是因为干扰别人睡眠才被宿舍其他三人集体残害,并因此责怪朱令“自私”和她父母“教导无方”。(见朱令铊中毒案(人物关系篇))



我已经说过这些ID不可能是凶手本人(因为她(们)绝不可能只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把罪认了)。很可能是自己有过此类遭遇的网友,入戏太深,发泄到网上。



有北大毕业的读者C在读到冬冬草的信后,通过朋友找到我,说她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觉得这一定是凶手的动机!因为她曾经恨之入骨的人就是她的上铺,那个每天早起晚归影响她睡眠的人(后因协商无效,她不得不搬出宿舍)。



朱令在12点回来,还要洗脸、洗脚、刷牙,上床,自然会影响到其他人。而最受干扰的应当是住在朱令下铺的人。(维基百科说周欣睡朱令下铺,《博客天下》说是刘庆。)其次是另一个下铺的人,睡上铺的孙维受到的影响最小。


事实上,我也问过读者C,当她和打搅她睡眠的上铺女生发生矛盾时,另两个女生什么反应。她说,另一张上铺的女生基本不受影响,所以做和事佬,两边都帮;而另一个下铺女生因为和她关系比较好,是站在她的一边。


如果孙维是主谋的话,她自己受到影响相对最小,不太可能因为这个动机,替另两个受影响更大的室友出头,甚至想置朱令于死地。


结合第一部分集体作案还是个人作案看,最后一部分也有补充说明。



三、吃醋论(Jealousy)



在朱令铊中毒案(人物关系篇)中,我曾引用朱令案律师张捷的一篇博文,提到朱令的男友“有些奇怪”。由于关于黄先生在本案中的信息太少,那一篇我全部只是引用。



那篇博文提到:黄先生和孙维“眉来眼去”,并暗示黄先生或许在一定程度上知道孙维的作案动机和自己有关,故保持沉默。



从其他地方看到,黄先生是民乐队骨干,乐团不少女生钦慕他;他在1997年12月底成婚,妻子也是民乐团的。



在1995年底《美国医学》杂志上的一篇文章提到,Zhu Ling, it seems, was the victim of a murder attempt, linked at this point to a jilted suitor.

“看来,朱令是一次谋杀企图的受害者,目前(谋杀企图)指向一个被抛弃的追求者。”

我读到时觉得怪怪的,suitor(追求者)这词一般是指:a man who pursues a relationship with a particular woman, with a view to marriage. A追求B,并冲着和B正式交往、结婚去的,那A就是个suitor。如果A被拒绝,一般说追求失败,而不说“被抛弃的”,除非暗示朱令对那个追求者有过什么承诺。配合“被抛弃的”的名词一般是前男友/前女友/爱人。


目前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这样的追求者存在。这类人不可能一上来就想毁灭自己喜欢的人,而是先经历了追求,被拒绝,纠缠不清的几个阶段。特别是后期,TA应当对朱令有过升级的骚扰,被一再拒绝,甚至有过争执和决裂后,才会想到残害对方。但无论朱令父母还是她男友、闺蜜都未听说这样的人存在。而且这样的人多半是男性(虽然可能是女同),而照第五篇的分析,男性独自作案的可能性几乎为0。



上篇留言中有人提出,会不会这个“被抛弃的追求者”其实不是对应朱令而言,而是指“被朱令的男友抛弃的追求者”呢?



会不会像一些网友猜测的那样,孙维对闺蜜的男友有好感,甚至抛出信号,而黄先生曾与之有一段暧昧后最终拒绝了她呢?而孙维因为最终没能得到黄先生,出于吃醋(jealousy),对朱令生恨、报复呢?



我觉得这个对jilted suitor的解读有点意思。但从英语表达来说,suitor一般用于男性;而如果是上文假设的情况,常规表述应该是:“目前(谋杀企图)指向一个嫉妒的情敌”,而不是造成歧义的“被抛弃的追求者”。



四、嫉妒论(Envy)


这里说的嫉妒(Envy)不包括吃醋(Jealousy)。关于两者区别,我在这篇文章里有过深度阐释。


如果你从这世上消失就好了——13岁女孩因嫉妒美貌而肢解闺蜜


某人如果自己丑,嫉妒闺蜜漂亮,那是Envy。这种愤怒和难受只针对闺蜜一人,没有其他的情感纠葛、利益搅和在里面。


某人如果喜欢上了自己闺蜜的男友,希望自己能取而代之,这是jealousy/吃醋。


我这里说的ENVY是指:A和B并没有直接的情感、利益争夺,本可以共生共荣。但A仅仅因为B的某些方面比较优秀,就颇受煎熬。


A为了缓解自己的难受,心中会浮现一个念头:“如果B从这世上消失就好了……”


B不会凭空消失,这样的念头只能加重A的自虐罢了。


但有极小比例的A,却真正落实行动了,想去从肉体上毁灭自己嫉妒的对象,以缓解自己的嫉妒之痛。


如果孙维是凶手,嫉妒很可能是她主要的作案冲动来源。



先看看孙维是什么样的人。周欣曾依照回帖纲要,做出以下陈述:“孙维这个人性格开朗,活泼乐观,很幽默,可以说个很好玩儿的人。有时候可能让人觉得她嘴“损”(爱开玩笑),但基本上是因为该人神经比较粗大,嗬嗬,并非故意让人难堪,相处时间稍长就知道了。而且她也经常开自己的玩笑。孙维很善良,对人也很体贴……我妈好几次说过,谁娶了孙维以后可是挺有福气的。



孙维这个人,可以说不是那种非常要求“上进”的人,她心态很平和,比较大气,并不很看重象名次、奖学金啦这些可能大学生都比较在乎(过)的东西。我不相信她有任何理由,尤其是由于所谓的“嫉妒”,而作出下毒害人这样的事情。”



我相信孙维在自己心中和在周欣心中可能确实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是多面的,在自己心底是这样,在别人眼中是那样;在朋友面前是这样,在恋人面前又是那样。



毫无疑问,孙维的人缘和异性缘都是不错的。这也是为什么物化2班会有五个男生不在回帖纲要里,却主动站出来替她辩护。



譬如寇鹏说过:“孙维虽然平时牙尖嘴利,但在班级有需求在其它同学有困难的时候却是个真正的热心人。”



但也有同学看到不一样的孙维。



譬如,2013年匿名同学:“从那些年来看,你是个机灵人,会讨人喜欢,不召人讨厌。然而你小聪明太多,小动作也太多,实在无法让人完全信任你。”(《致清华和朱令案有关的铊们》)



譬如“孙维同班同学”(验证为物化2学生)说:“以本人对我们班的了解, 我认为孙维极有可能是投毒者。”“以我对孙维的了解, 如果没有有力证据的话﹐我不认为她会平白无故接受不发毕业证书,不发护照的待遇。”(《我对孙维事件的看法》2006-01-04 15:07:00 )


为什么质疑孙维的人站出来需要更大的勇气,承受更大的压力,我已经在第三篇中解释过了。


而此前读者A曾找到我,告知一些她和孙维在2000年在诺基亚共事的事。她的结论是:从当年孙维的性格来看,她相信孙维很可能是凶手。



我不在此传播TA说的具体事件,只引用一部分性格描述原文。



“她必须得是当办公室明星那种。”

“那种公主一样的孤傲,那种劲儿。”

“如果你乖乖地臣服在她下面,你就没有问题;如果说,你不臣服,她就排挤你。”

“她一定得是众星捧月,一定得让所有男同事都捧着她,非常明确的这种欲望。”

孙维把办公室新来的年轻、漂亮女生当成“假想敌”,对她的态度“趾高气昂,颐指气使”,但对男同事则很热情。

孙维身边长期有一两个“巴结她”的女性“跟班”。


A本人的身份可以确认(上过电视节目),她描述了当年办公室的座位、人物等,但无法提供证据证明19年前的同事关系。据她了解,孙维在1999年已进入诺基亚当项目经理,网上此前传的是2003年左右。(真实性请大家自行判断。)



A描述的孙维,和朱令父亲在接受“观点致胜”节目采访时提到的比较吻合:“她(孙维)这个人从小教育,特别好强,不服输,看不起人。他(未指明这个他是谁)觉得呢,从性格上讲,她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所以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复杂的孙维,和我们每个人一样,都是多面的、多维度的。



在闺蜜和部分男生眼里,她是大度、热情、开朗、直爽、常对人提供帮助,但在另一些和她接触过的人眼中,她又善妒、争强好胜、喜欢出风头、希望被异性追捧、排挤比她耀眼的女性。


有些人相信凶手是孙维,还因为网上流传一张她的艺术照,据称是她送给在医院住院的朱令的,上面手写了一行小字:朱令,祝你早日康复!



曾与孙维共事的A表示,照片上的人确实是孙维,但她认为孙维总体上是个情商很高的人,应当不至于明着做这样的事。


后来我看到另一种说法:当年物化2班在毕业前夕每人都在本子上贴了一张自己的照片,写了一句话送给朱令,李思思的那一页做的最精致。孙维的照片只是其中一页。


从照片左边的齿印看,这一页应当正是从本子上撕下来的,似乎也应证了这种说法。(我在第四篇一开始就说过,该替嫌疑人澄清和辟谣的我也会做,这样才能看到一个更真实完整的人。)



为什么会嫉妒?


我觉得优秀这词不足以描述朱令。从我看到的同学描述来看,我觉得“不凡”这词更适合。我在成长中也遇到过这样特别聪明、有悟性的人,无论文科、理科、艺术,哪一项只要她做了,就可以做到顶尖。朱令以超高分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游泳为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古琴演奏水平高超。尽管没花太多时间在学习上,但她的文、理、工科全都名列前茅,就连没有准备就去做实验,也让其他有准备的同学自叹弗如。


朱令也是“男生卧谈话题中114寝室里被谈及次数最多的女孩之一。尽管衣着朴素,但她高挑、白皙,‘带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连辅导员都曾建议她参加礼仪大赛。”


男同学评价她,“她的美是自外及内的,是全方位的,迄今为止,我还未曾见过如此完美地优秀的人。”(《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


但早期的童宇峰说过:“朱令的确很优秀,但并不是说每一方面都是第一,也没有优秀到让别人感到自卑。音乐方面我不好评论,论学习、容貌,都有比她好的人存在。”


这是一段客观描述。有人因此下结论,孙维不会嫉妒朱令。我觉得这是对嫉妒(ENVY)的一大误解:人们嫉妒的往往不是那个“最好”的人,而是那个“比我好又整天站我身边”的人。


我曾总结过:

1、嫉妒的对象一般是同性。

2、嫉妒,更多的是针对并排站一起的人,各方面交集越多越容易拿来互相比较,所以朋友之间的嫉妒最为常见。一个女大学生会嫉妒各方面优秀的闺蜜,而不会嫉妒一个女明星;

3、嫉妒的都是自己看重的方面。一个在乎容貌的人,不太会嫉妒一个比自己长得丑但聪明的同学;如果对方各方面都比自己好,那更容易产生嫉妒。

4、嫉妒的,总是自己无力更改的方面。很少有人嫉妒别人通过刻苦努力获得的成功,更多是嫉妒对方的一种天赋,譬如漂亮、聪明、运气好、有音乐才华。



朱令和孙维之间的关系基本符合以上几点,特别当她们同时进入民乐团后。


我曾点出嫉妒的本质:

没有人是完美的。我们愿意承认这一点,也欣然接受与上帝相比,自己的不完美。


我们甚至以此为借口,原谅和纵容自己的一些缺点。但我们却很难接受,自己的不完美,是在另一个同类的衬托下显现的。


那个同类,总是站在自己的身边,让自己本来隐藏的不足分外刺眼。


嫉妒带来的愤怒、无力、挫折和痛苦,来源于“世间另一个形象对自己形象的否定”。这种否定并不是主观上的,而是对方的“存在”自带的。


因嫉妒而杀人,本质上是希望那个参照物消失,这样便可以接纳自己的形象,能够更坦然地爱自己。


但是嫉妒的人很难对自己诚实地承认,自己在嫉妒对方。因为一旦承认,就等于是承认自己不如对方。这是他们绝对受不了的。所以当他们在伤害对方时,他们一般都会找到很多借口,譬如对方哪件事做错了,哪儿做的不好,以此合理化自己内心涌动的厌恶。


嫉妒从何时开始?


我们已知朱令和孙维在大一刚开学是关系非常好的闺蜜,年纪一样,同为北京人,父亲是一个单位,家庭和阶层也差距不大。一开始,总是背景越相似的人,越快走在一起。但往后,痛苦也由此而生:你不和她比,和谁比?


朱令刚进大学时不止一次告诉母亲,跟宿舍的人在一块儿特别好玩。朱令提议并去买了一本本子,专门记录寝室里好玩的琐事。


当时大家的关系很融洽,孙维和朱令也各有千秋。孙维是“物化系最时髦的女生之一,连衣裙、高跟鞋都是她的日常装备”,而朱令的打扮则很“朴素”;孙维很“妩媚”,男生在校园里遇到她迎面走来,她总是“微笑得如山花烂漫”(《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而朱令可能在人际交往这方面有点漫不经心。


朱令的成绩比孙维好,但两人都比外地来的周欣和刘庆强一截。总之,那时候的孙维很自信,并不觉得朱令比自己强在哪儿。


大一时的孙维(红衣)和朱令(蓝衣)


朱令在大一加入民乐团,孙维在大一时也想加入,但第一次考核没通过。于是,在1993年下半年(大二上学期)的一天,在清华西阶教室的演出结束后,朱令就把孙维引荐给了大家,说这是自己的寝室同学,很喜欢民乐,非常想参加。(《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



而孙维对朱令的态度发生了变化,正是发生在加入乐队后。



如果说之前孙维和朱令还各有长处,那么在民乐队那个环境中,孙维对于朱令则是相形见绌。平日里在班级不露锋芒的朱令,在民乐队很受大家重视,有许多朋友,被大家追捧,而孙维很不起眼。


朱令和孙维都从0开始学中阮,朱令悟性高,轻轻松松成为中阮首席,而孙维学起来费力,分到第二阶队。不进乐队的话,她可以不和朱令比音乐,但一旦她进入这个竞争角色,就意识到自己永远也赶不上和朱令之间的差距。


在朱令母亲眼中,这对室友在民乐队的相处并不快乐。那段时间,朱令曾经问母亲:“为什么一个好朋友即使好到特别亲的地步,也总有不好的地方呢?”


“朱令开始慢慢觉得孙维没把她当好朋友,老是使绊子。”朱明新说,朱令在民乐队的活动本来就多,很少参加班级的活动,这让她心理很有压力。据她描述,有一次,民乐队的活动临时取消,朱令就去北太平庄上古琴课,练完后回学校上自习,但孙维告诉班上同学说,当天乐队没活动。“这样一来,同学更会认为‘就是乐队没活动,朱令也不愿意参加班里的活动’,这件事让朱令感觉很别扭。”

朱明新还描述说,另外一次,乐队请了一位老师来教中阮弹奏,孙维说朱令有基础,不用学了,把朱令挤到了后面一排。(《朱令和她的三个室友》)

虽然都是小事,但透露出(至少)孙维单方面对朱令有种“塑料姐妹花”的感觉。在民乐队负责人的印象里,“在民乐队,这对室友似乎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亲密。”


我们无法揣测在乐队那一年里具体发生了什么。或许在嫉妒的基调上还有一些小摩擦。譬如,朱令或许在指点孙维学中阮时的一些态度让孙维的自尊受到了伤害,而朱令则浑然不觉。



如果说孙维是争强好胜之人,那么从同学描述看,朱令也是很要强、很好胜

的人。朱令的拼搏可能在孙维看来也是一种较劲。



一位民乐队骨干说,孙维喜欢参加民乐队举办的“各种文艺活动和Party,在乐器练习方面投入的精力不多。”孙维走的依然是社交线路,希望吸引民乐团其他人的注意。



朱令从大二开始和男友黄先生交往。孙维是否也倾慕黄先生,就无从得知了。如果真的有这层关系,那么jealousy+envy恐怕像刀子一样插在她的胸口。她那时或许会生出一个念头:“如果你从世界上消失就好了……”


1994年夏天,孙维突然给民乐队捐款了几千元。或许,她想通过大方出手,让其他成员包括黄先生对她的刮目相看。但这一招或许没怎么奏效,因为捐钱后不久,孙维就退出了民乐团,用她自己的理由是“功课紧张”。


这也可能是因为,她已经找到了其他办法,来结束她和朱令之间的这场痛苦的较量……


如果孙维是凶手,她希望朱令死吗?对于嫉妒之人来说,并不一定要从物质上完全消灭对方,只要让对方变残、变丑,再也比不上自己;或者休学、退学,从此不再站在自己的身旁,就可以满意。


为什么这么说呢?


寒假过后开学,朱令母亲陪朱令回宿舍时遇见孙维,孙维说了很长的一段话,试图劝说朱令休学一学期,回家好好治病,不要来上学。(《朱令的四十五年- 北京清华女学生毒杀疑案》)


朱令上学期突然缺席后,114室的三个人以为她这次重病,必然要休学一学期,心情十分愉快;或许如匿名同学所说,李思思也打算搬到朱令的床位。但寒假开学后,孙维傻眼了,朱令竟然回来了。


其实也有其他亲戚朋友劝说朱令先留家里治病,但是朱令性格倔强、要强,坚持要回学校。黄先生和朱令感情依旧,朱令补考后依然名列前茅,她的身体在一天天康复……对于孙维来说,她此前的一切努力白费,这场较量又回到原点。


巨大的失望和愤怒会导致一个人做出冲动的举动。她太想赢得这场较量,以至于哪怕其行为可能导致死亡,她也不在乎了。与之对应的,是曲线图上的那一个个高峰。




05


孙维作案的概率




我此前写过,本案最大的问题是直接证据缺失。如果宿舍现场得以保护,毒媒还在并能检测出来,那么我相信这个案子既然1997年又继续了,是可以有结果的。但现在证据链中最关键的一环缺少了,除非嫌疑人认罪,几无可能侦破。


大家都知道法律上疑罪从无。贝志诚也说过这样的话:“作为一个个人,我掌握的信息足以让我认定孙维是凶手。但如果我是法官,我不会判孙维有罪。”


孙维是各条线索交汇的中心,她是目前已知的唯一“犯罪嫌疑人”,自然嫌疑是最大的。但除了凶手外,所有人都站在这片迷雾之中,没人可以100%肯定是她。


如果不是孙维,还有谁会有嫌疑呢?


如第二篇所写,1995年10月,也就是立案侦查后的半年,警方曾说过“一层窗户纸,一捅就破”。(《解放日报:重访清华铊中毒女生朱令和她的亲友们》2013/5/7)


差不多那时,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对朱令父母说, “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南方人物周刊》2006年1月11日说的是十年前)

朱令舅妈也说过,李慕成在清华派出所的门口对她说,“就差一层窗户纸了,等好消息吧。”


网上有人说,会不会95年警方锁定的这个“对象”其实不是孙维,而是另一个人?譬如是一
大家都是出来卖的,何苦自己人为难自己人
那些活好的,或者活新的,或者花样多的,
或者老板拉皮条功夫好能拉到肯多花钱的客的,
拜托不要老是打击年老色衰的同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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