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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贵啊,呵呵。 zt
2004年11月21日,广州东开往蚌埠的列车上,空旷的10号硬座车厢里,两个满脸稚嫩的女孩,相互依偎在坐位上,满脸紧张、无助甚至悲怯,车厢内嘈杂的叫卖声、说笑声,似乎与她们无关。她们是来自安徽蒙城在深圳的“打工妹”小李和小潘,前者不足14岁,后者未到17个年头。

  她们都是四个月前听信当地“猎头”天花乱坠的海吹被“介绍”到深圳一家电子厂打工的,在那家厂子,她们每两周才有一天的休闲时间,每天必须抢在7时30分之前打卡,每天至少加班4个小时,有时甚至要连续通宵加班;中餐以及晚餐包括排队打饭时间,各只有20分钟,“否则会被罚款,这一天就算白干了”;工钱要押3个月后才发,名曰“保证金”。不被批准“辞职”,“保证金”不退,而她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不堪“负荷”自动离厂。厂方并规定,请假一天,扣100元工钱。

  二位姑娘同在那家厂子的检查班,几日前她们罢了一次工——当天全班人员都没有上班,在工头调查谁是“组织者”时,小姐妹们没有一个当“叛徒”,而厂方恐于事态扩大也没敢深究下去,并破例同意二位姑娘的“辞职”要求。然而,结算下来,4个月,她们各自总共拿到不足500元工钱。拿着这笔钱,她们踏上返家之路。

  由于深圳没有直达蚌埠的火车,她们需要到东莞乘车,由深圳到东莞,她们在“正规”“国营”汽车站遭遇到“卖猪仔”(半途丢下不管了),而在东莞东火车站,她们被票贩子以假币为由,强行把真币换成假币,等于花了双倍票价从票贩子手上拿到又不是终点站的车票(只到合肥而她们应该到蚌埠)。这样,原本计算到家有余的钱,等到上了火车,小李姑娘已空无一文——除了二张百元假钞;小潘也只有20多元了。而她们并不在同一乡,即便在同一乡,20多元也不够两人由合肥到家的汽车票。

  可是,她们既不敢向乘警求助,也不敢向同车旅客求援,是其他旅客谈论深圳骗子满天飞时,她们才说出自己被骗以及眼下困境。

  一位热心乘客打通了小李姑娘家的电话,还没有喊出“妈妈”,小姑娘的眼泪就夺眶而出了,当她哭着说“妈妈,我没钱回家了,明天叫爸爸来接我。”时,所有临近乘客无不感到酸楚。

  就这样,当初拿着爸爸妈妈700多元“资本”赶到深圳“创世界”的小李姑娘,4个月后,因身无分文,需要爸爸到车站接她回家……。

  二

  二位小姑娘的黯然离开,只是万千在深劳务工的一个缩影,然而,因为能“全身而退”——完完整整安安全全回到父母身边——她们或许是“幸运儿”。

  2004年12月31日《中国青年报》的年终特稿《在“世界工厂”的深处——珠江三角洲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以及人民日报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的,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博士的《身体的价格》都同时表明了,“深圳奇迹”的背后,“最沉重而悲伤的图景就是工人生命遭受伤害甚至死亡的恶性工伤事故频繁发生”。

  报道及书中披露,深圳市统计信息年鉴数据,1997年,深圳补偿工伤事故14300宗,其中伤无残8777人,致残5459人,死亡109人;1998年补偿人数继续上升,16500多宗,但隐去了伤、残、亡数字。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这其中90%以上都是断指、断掌或断臂。“在深圳,平均每天有31人工伤致残,每4天就有1个人因工伤死亡。” “实际人数比上述统计数目要高。因为有些伤残者与老板私了,根本未作工伤鉴定。”

  一篇早时发向北京的题为《深圳外来工生存状况恶劣,每年有一万只手臂被机器吞噬》的内参说,调查发现,工伤事故多发生在台资、港资等“三来一补”企业及个体私营企业。

  这些仅仅是外伤,那些隐形杀手,如有毒有害作业导致的职业病,比断手断臂还要猛烈。

  2001年9月上旬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新日东电工厂28名员工正乙烷中毒。中毒员工手脚酸软无力,四肢根本不听使唤,用筷子夹不住面条。

  南方日报2004年11月29日和2004年12月07日两篇报道说,深圳捷霸电池有限公司尿镉检查,全厂有80人超标并怀疑镉中毒。报道特别提示说,镉对人体中枢神经的破坏力很大,当镉毒进入人体后极难排泄,极易干扰肾功能、生殖功能。

  而南方都市报2003年04月27日报道说,深圳市40%工业企业存在有毒有害作业,全市现有工业企业1·2万家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有4328家,他们集中在制鞋、五金电镀、塑胶玩具、印刷、家具等行业。

  深圳一位政协委员的一份《关于制定<深圳市职业健康保障条例>的建议》说,“近年,我(深圳)市发现的急性职业中毒占了全省急性职业中毒报告数的50%以上,已成全省职业中毒的多发地区。”

  三

  表面上看,“机器设备陈旧落后;没有或不落实安全防范、防护措施;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工人营养不良,健康状况不好;工人缺少岗前培训;”等等,导致了恶性伤残、中毒等工伤事故的频繁发生,而深层原因在于,政府的监管不力甚至纵容。能喊出诸如“不惜任何代价为外商外企创造投资软环境”等口号,你还如何指望他们“代表”劳务工的利益。

  中国青年报的那篇2004年年终特稿的一个例子就很能说明问题。

  1993年11月19日下午,深圳葵涌的致丽玩具厂发生特大火灾,87名打工妹罹难,53名打工妹被烧伤。从遇难人数看,这是仅次于泰国开达玩具厂的亚洲第二大火灾。

  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报告将“镇政府督促整改不力”、“片面强调投资环境,不顾工人生命安全,过分迁就外商”列为大火造成惨重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检察机关查实,中方厂长和葵涌镇原镇长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然而,事后,那位镇长不仅未被追究法律责任,后来还升了职(现任龙岗区副区长)。

  而上文提到的深圳捷霸电池有限公司怀疑镉中毒事件,也是因为,由深圳市疾控中心检测的两次结果悬殊——第一次全厂有80人超标,第二次有18人超标——使劳务工们对检测的客观性产生疑问,他们认为这个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并进而举报、信访才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

  不仅如此,还有如“工伤律师”周立太,自1996年5月起,先后受理了700多件工伤赔偿案件,通过一系列的诉讼,创造了中国工伤赔偿假肢更换费的先例,并推进了深圳市乃至广东省的立法。然而,周立太因此并因多次把劳动等政府多部门推向被告席,而成为深圳的“麻烦制造者”。2001年12月,长期为打工仔打官司的周立太被深圳龙岗司法局以非法从事律师业务为由,责令停业。

  更有2003年1月,深圳共19位省人大代表中的14位在广东省人大会议上联名提案,建议广东省人大修改《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第十条和第十五条,其要害是,彻底剥夺劳务工在当地按中央和广东省养老保险制度可能享有的按月养老待遇。他们的逻辑是,“严格按省社保条例执行投保,企业承受不了,反映强烈,搞不好影响投资环境”“劳务工在深圳能够享受养老金的办法,加重了深圳压力,影响了深圳发展。”

  四

  深圳政府不仅这样“不惜任何代价为外商外企创造投资软环境”,深圳政府本身也一样是万千劳务工们合法利益的盘剥者。

  不说告别“收容时代”之际那个2001-2002年间由深圳高层演绎出的一场不大不小的暂住证风波,深圳那个《〈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就多处与广东省、劳社部以至国务院相关社保条例精神相抵触,甚至公然相悖。尤其是其中的第13条的苛刻限制——“劳务工在深圳享受按月养老保险待遇,除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还应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前5年,在深圳连续缴费。”——无法、无情、无义,根本违反国务院社保政策中职工不分户籍、不分“身份”“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均可享受”“按月养老保险待遇”规定。同时,它开了一级政府规章(《实施规定》)对同级人大法规(《条例》)根本否定之恶例。

  尤其值得费些笔墨的是,深圳至今仍在向劳务工子女们收取高昂的“借读费”——从小学读到普通高中毕业,仅“借读费”一项,因就读学校不同共需37,650~42,780元——而这,早在去年8月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的联合发文《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中,就将其定义为“乱收费”,教育部有关官员更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指出,“实行‘一费制’前,国家就明确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必须和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与上次深圳向中央政府诉求暂住人口管理费未果并引发风波不同,深圳这次似乎并不理睬三部委的什么"一费制"意见,而是我行我素,掌握了“闷声发大财”精髓。教育部等也只是弄个姿态,只管发文,是否得以执行,似乎与他们并不相干。否则,深圳怎能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决定(讨论稿)》明确,深圳暂时不取消借读费”,而公然抵制三部委意见(实质是国务院意见,文件中有这样的明确字眼)?

  那么,深圳这高昂的“借读费”,“理”在何处?

  深圳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励军给过答案:一是“解决供需矛盾”,二是解决“学校公用经费吃紧”,三是深圳“许多村民(为劳务工子女作出的“额外负担”)每年人均负担500-1200元不等的教育经费”。

  记得去年9月2日,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说,教育部门历来是坚决反对教育产业化的,因为教育是一个要体现社会公平的最重要部门,教育是一种崇高的公益事业。而看看深圳当局的说法,能说不搞教育产业化?不然,如何理解“解决供需矛盾”,如何理解“学校公用经费吃紧”而要接受义务阶段教育的学生家长出力,如何理解“提高借读生收费标准对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提高办学质量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如何理解“大多居民把教育支出放在消费重头位置”?

  值得注意的是,黄励军局长把“村民”与劳务工根本对立起来,把区政府的投入说成是“许多村民每年人均负担500-1200元不等的教育经费”。即便这投入是事实,奇怪的是,黄励军局长怎么只捡芝麻不看西瓜呢?

  黄励军肯定没有算过这样一笔帐:那村民们家家户户多则数栋少则一、二栋的大楼,每年一栋租金收入就有几何?至少也有2、30万吧?如果有几栋呢?没有劳务工,那些“村民”们能有这笔“天文数字”的收入吗,他们能整天过着“喝早茶,搓麻将,洗桑拿,收租金”的日子吗?而这样的收入,对深圳“村民”来说,还有多少呢?

  比如,还是中国青年报那篇年终特稿报道,除法定税收外,由劳务工血汗支撑的那些工厂还必须向当地政府上缴贸易补偿费。以深圳宝安区公明镇为例,该镇每年1.8亿元的财政收入中,“三来一补”企业上缴的贸易补偿费就贡献了2500万元。还有,当地村民们每年都可以从村里领到一笔分红,分红来自工厂的厂房租金。经营好的村,每个村民分红可高达10万余元。

  深圳当局又说,“我们对借读生的政策已经很宽松,确实是因深圳的特殊情况才迫使我们不能取消借读费。这并不与国家的相关政策相违背,恰恰是深圳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而做出的相应解决办法。”

  只是,这话中的“特殊情况”,大约并不包括那些使深圳及其“村民”暴富的税收、贸易补偿费以及厂房、住房租金、各类名目繁多的管理费吧;这话中的“自身实际情况”,大约也没有考虑深圳已经富得流油了吧——看看那个号称“市民中心”实为市府大楼富丽堂皇的程度,听听深圳“文化立市”的什么“努力打造‘图书馆之城’、‘钢琴之城’和‘设计之都’”,“要加紧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高端文化号召力和对话能力的一流艺术家、一流团体、一流设施”等等,你怎能不对深圳的富裕、对深圳在“形象”上的大手笔投入感到自叹弗如?

  五

  导致这一切的根本原因,是那里有一位满腹“引进更多劳务工”“深圳这个城市不仅不会发展,反而会走向毁灭”“忧患”的市长。

  2004年2月11日上午,这位市长在参加深圳代表团审议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只有按照新的科学的发展观确定发展模式,才能够获得持续不断的增长和发展”。 这位市长振聋发聩地警告,继续“引进更多劳务工”和继续“造成如此大的污染”一样可怕,“如果还按原来的老路子走下去”,“深圳这个城市不仅不会发展,反而会走向毁灭”。

  这位号召深圳“公仆”要“做到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有权威”的市长,甫一到任,就着手解决心腹之患,“想办法不让他们在深圳停留”,他的2004年的最可圈可点的“政绩”之一,便是“梳理行动”并梳理掉了数以百万计的外来人员。这位市长直言,出租屋“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公共管理带来无穷隐患”,是“不净、不畅、不宁的代名词”,是“丑恶之源、犯罪之源”。

  这位市长的另一个心愿,是给企业当“首席保姆”,继2004年“联谊会”上包给5家金融企业每家500万开业“红包”之后,2005年,这位市长再次与他们“联谊”,并再次发给其中的8家单位共1400余万元“利市”(即红包),并声言,“今后将更加重视和支持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继续对金融机构实行资源倾斜、政策倾斜和服务倾斜”。

  而就在该次“联谊”前一天,对同样是为深圳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外来工们,深圳召开“表彰会”,给予他们其中的98名“优秀外地来深建设者”的奖励是,“凡是符合深圳招调工基本条件的,经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全部免考招调入户。”礼物不仅“高贵”,而且还是期值(空头支票)。而那位市长可以专程由广州赶回深圳与金融寡头们“联谊”,却不屑向这边这个“表彰会”给予一点关注。

  不仅如此,新年开始,深圳对流入劳务工的管制更为苛刻了。新出台的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规定,劳务工等承租房屋,3日内必须申办“暂住证”,否则,将面临“月租金额一倍的罚款”等严厉处罚。而记得那个“梳理行动”正酣之时,深圳“盐田区创建安全文明社区出新招下猛药”,“规定,外来务工违反交通法规三次以上,将被所属工厂炒‘鱿鱼’。”无法无天到了何种程度!

  一边是对劳务工们巧取豪夺,不断梳理并严厉管制;一边是对寡头们动则千万奖励,把杯“联谊”以至交融与共。这大约可以称得上这位市长治下深圳的“两手都要硬”。

  六

  于是,有了前文二位小姑娘的黯然离开;于是,有了“民工荒”。

  南方都市报日前报道,春节后,返深劳务工只达节前离开深圳的60%,就是说,40%的劳务工不愿回来了,因为,无情现实使他们感到了绝望,无情现实把他们推向了绝望。

  值得深思的是,这绝望,发生在胡温主政两年后的今天;这绝望,发生在“胡温新政”的阳光下;这绝望,发生在我们要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的强烈诉求中。

  这正是今日危险所在。

  一方面,中央政府一再把改善和提高进城农民工待遇问题当成头等大事要求各地务必抓紧抓好;一方面,诸侯们把他们的“掠夺”式发展继续加以巩固和推进。诸侯们喊的是一套,做的却是另一套,根本不把中央政府的大政方针放在眼里,甚至不屑一顾。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已是司空见惯。有民谣对此形象地讽刺说,“中央政策大晴天,下到地区起点云,传到县里变成雨,落到镇里淹死人。”

  然而,诸侯们还振振有辞,明明与中央要求根本抵触,却说什么“这并不与国家的相关政策相违背,恰恰是…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而做出的相应解决办法。”;明明违反中央的规定精神,却说什么“程序都是合规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还有诸如“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例子,绝不在少数……

  更要命的是,诸侯们就是可以这样不受影响地干着,诸侯们这样不受影响地干着并每每干出个平步青云!据传,那位“忧患”深圳毁灭的市长,就要荣任书记了。

  这怎不令“他们”绝望?而这绝望,是“新政”阳光中的绝望。

  七

  他们为什么只能绝望?半个多世纪前的这首歌大约依然可以表达今日他们的心情和困境。

          盼救星

        盼星星,盼月亮,

        穷人盼的是共产党,

        共产党来救星来,

        穷人翻身见太阳。


  是的,不靠“救星”,还能靠什么呢?而且,“救星”们不正在喊叫着“代表”着他们的根本利益么?而现实的残酷,“救星”期望的破灭,不绝望能奈何?身在他乡,除了按点打卡、出卖血汗,不靠“救星”,他们还能怎样?

  精英们告诫,劳务工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包括签劳动合同、加班双倍甚至三倍工资、每月加班最多不能超过多少多少小时、拖欠、少发、不发工资,等等争议,都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包括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然而,精英们如果不是生活在真空,那么,就应当知道,当他们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之时,也就是他们卷起铺盖走人之日,甚至,还有惨遭雇主暴力侵害之虞。精英们让他们拿起法律武器,不啻把他们往火坑里推。

  不要说上述这些什么加班工资之类鸡毛蒜皮“小事”,就是遭遇工伤,他们也拿不起什么法律武器。深圳新闻网等网友日前热烈讨论和声援着保安张玉长,这位保安为企业英雄救火而不幸严重烧伤,在医院救治脱离危险期后,因没有费用而被拒之门外。企业不管,政府不问,而等拿起法律武器,大概早已到另一个地方报到了。

  还有一个“情况”是,在深圳,自从上文提到的“工伤律师”周立太被深圳扫地出门之后,就再也没有哪家律师所或者哪位律师,愿意接手这类烫手山芋,至于司法援助等等,说好听一点,不过都是纸上谈兵的东西。

  中国青年报的那篇年终特稿说,劳工NGO(非政府组织)的出现,似乎标志着“劳工自救的开始”,“极具象征意义”。然而,尽管眼下“珠三角专门为外来工维权的NGO已达10多个”,但是,毋庸讳言,这些组织一方面没有政府的支持(实际上地方政府是抵制)而名不正言不顺,没有资金的援助而艰难运作,而另一方面,事实上,诸如收费过高等利益追逐,也使NGO们“形象蒙上了一层阴影”,在劳务工心目中失去应有光环。

  而当下,笔者以为,唯一能够让他们摆脱 “救星”心态的,就是他们能够获得自己争取权益的途径,包括成立独立工会,以及宪法赋予的罢工乃至示威的权力得以真正落实,而不是什么依靠组织、拿起法律武器之类。

  不过,当务之急是,他们需要自己的代言人,他们需要自己的真正的利益代表者,他们需要有资格有权力,能够自己选出自己的真正的利益代表者。

  八

  但现在,他们只有绝望。

  他们绝望了,有的走了,更多绝望者还得留下——虽然那里不是他们的最终归宿,而这其中,一部分人走上了犯罪甚至不归之路,这,正是深圳治安状况持续恶化重要原因之一。

  一个在网上流传的帖子《深圳 年关 恐怖之城?》这样写道,“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年轻女性,如果没有被偷或者被抢的经历,那她真的是天赋异禀,适合做行政管理或者证券投资,因为她完全具备小心谨慎、巨细无遗的优秀品质,并能将之落实到生活的各个层面。即使这样,也需要好运气的庇佑。”

  去年8月开始,深圳警方据说建立了一种点、线、面结合的网络防控、立体布警、高科技装备、多警种联动的“网络化”巡逻防控动态警务模式,为深圳编织起一张预防、打击各种犯罪的天罗地网。这从深圳街头,几乎到处都有警察、民兵应急分队、巡防队员、保安员等的身影,在车站、码头、商铺、宾馆、写字楼,在人行桥下、公交车站,几乎都有大批警力守护,得以感受。

  然而,这依然不能刹住犯罪特别是路面“两抢”案件的上升势头。2005年2月28日,深圳市公安局公布上周警情说,“从110报警的情况看,全市刑事案件总量比前一周上升4.1%,主要是路面‘两抢’案件上升4.1%。”

  深圳把治安的持续恶化归结为两点,一是警力不足,而更重要的是流动人口太多。

  事实上,笔者首先对前者并不苟同,而一些人提到这点总是拿美国人说事,说什么美国按人口有多少多少警员,我们有多少多少甚至不到人家的1/2或者1/3。但是,笔者要问,美国人有那么多什么民兵应急分队、巡防队员、保安员么,美国人有那么森严的院墙、防盗网、防盗窗么,美国警察侦察、抓人、审人等有那么“自由”么,最关键,美国人多数可以自由持枪,而中国人佩刀那怕是水果刀,也要受到限制。怎样去比?

  至于流动人口太多,笔者不否认这可能是一个原因所在,然而,当局有没有想过,那些人都是投奔深圳做贼的么,那些人天生就是贼么?这里面,有多少是因为上述绝望而铤而走险,包括卖淫、诈骗、抢劫以至吸毒贩毒?深圳有没有做过这样的调查,有没有统计一下有多少这样的案例,又占有多少比重?

  同时,豪强们的醉生梦死、豪强们的威逼利诱、豪强们的欺凌压榨,又刺激和引导了多少本已绝望的他们,使他们“拿青春赌明天”,去孤注一掷。

  九

  问题自然归结到,深圳该怎样走,或者说,新时期,我们需要一个怎样的深圳,我们需要一个怎样的“窗口”?

  尽管深圳自己口头上也在摒弃“速度深圳”,而实际上,深圳依然梦想着“实现第二次腾飞”,梦想着早日实现“国际化大都市”之愿,所以,其骨子里依然是发展,发展,再发展,而什么“和谐社会”、什么“以人为本”,统统抛在了脑后。深圳当局眼下最期望的,是中央的再定位,而说白了,大约就是朝思暮想的直辖问题,以期得到中央政府的新一轮优惠,助其找回其经济上的“领跑”地位。

  这“领跑”灵感,来自于那位市长。他曾自豪地说,“我们要解决的不是贫困问题、不是下岗失业问题,而是…如何在国内新一轮发展中继续领跑的问题。”这位市长这样自豪时,大概并没有把千万劳务工纳入他的“我们的问题”,因此自然就不存在“贫困问题”、“下岗失业问题”。

  然而,今年1月6日,温总理考察深圳时指出,深圳是全国的深圳,深圳特区要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刚刚当选广东省人大主任现仍为深圳市委书记的黄丽满近日说,“深圳不能‘为富不仁’,条件越好越要关心困难群体”,“在‘先富带动后富’的过程中,深圳要对得起全国人民,做到问心无愧。”

  这大概也正是笔者今天期望表达的。

  笔者以为,今日中国,当“‘两会’群众关注的十大热点 平衡贫富差距成第一位”的时候,最需要的“窗口”,大概是在实践“和谐社会”上有所作为的城市,而深圳,既有这样的条件,这样的能力,也有这样的义务,更有,深圳自身也可以从中获益。我的意思是,深圳真若“反哺”什么,就请从切实保护劳务工合法权益做起!而若然追求什么虚无缥缈的“国际化大都市”成为了“窗口”,那就是还要给中国制造更大的贫富差距、更多的悲哀痛楚,以及更多彻底的绝望。

  1月27日京华时报一篇文章说得好,“在经济理性之外,一座成熟的城市还必须尽力追求完备的伦理之善,其每项政策都不能违背社会文明的整体要求,否则便失去了其合理性。”那些天天豪叫着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人们,是否想到了这“伦理之善”呢——更不要遑论什么人权包括平等、自由、民主,等等。

  请深圳三思。
龙宫深藏海 却受香火多 武功皆至水 一浪高一浪
除魔风波里 斩妖碧水间 血染胭脂色 龙腾看我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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