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27] 2005-04-04 11:59:41
离婚分财产 精细到“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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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和考特妮是大学同学,他俩还没毕业就结婚成家。大学毕业的时候,他们两手空空,还欠下巨额学生贷款。两人决定考特妮先工作,供丈夫杰克深造。等杰克念完后,再供考特妮念书。考特妮在美国底特律一家医院找到了做护士的工作,杰克则顺利地考取了底特律一家医学院。杰克读书期间,考特妮拿出自己所有的收入,支付两个人的生活费用并补贴杰克的学费。因为经常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考特妮不得不拼命加班,以便多挣点钱。
毕业后的杰克对考特妮进医学院念书的事装聋作哑。杰克后来又告诉考特妮,自己在外面有了女朋友。考特妮冷静地接受了这个现实,同意与杰克离婚。
分家的时候,考特妮提出来,杰克这个医学博士学位也有她的一半,所以也要分。杰克认为,这个学位是他念出来的,只属于他自己,不属于他和考特妮的“婚后财产”。
夫妻俩不能达成共识,只好由法院来判决。密执安州法院认为,杰克念医学院是婚后的事,考特妮拿出自己全职工作的所有收入供杰克学习生活之用,可以说既出钱又出力,功劳苦劳都不在杰克之下。所以,杰克的医学博士学位也有考特妮的一半,属于夫妻婚后财产。
至于杰克的医学博士学位值多少钱,则不难决定。经过评估后,杰克的医学博士学位价值50万美元。按照密执安州的法律,法院将学位价值的一半,也就是25万美元,判归考特妮所有。考特妮用杰克的付款念完了医学院,搬到芝加哥做了一名小儿科医生。(摘自《裸露的权利——美国法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