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30] 2005-04-15 01:45:36
政府不能随便给自己设定权力
------------------------------------------
《新京报》4月11月刊登社论说,去年3月,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起草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在网上公开征集市民意见时,遭到了市民的普遍反对。检视整个法规,似乎都侧重于设定政府的权力,而疏于对房屋租赁关系本身进行详尽而合理的规范。民众所质疑的,正是这些权力的正当性。
之所以如此,原因很简单:跟绝大多数法规一样,它是由行政机关主导起草的,起草者容易倾向于给自己设定权力,而尽可能地模糊自己的责任。这部法规背后的行政机关主导立法,是目前立法的主要模式。经由这样的立法程序所制定的法规,容易忽视民众权利,而以认可和扩大各种监管权力为重点。导致民众从一开始就会怀疑它是否公正。
文章指出,我们正在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除了民众要接受法治教育,了解他们在法律上有哪些权利、责任,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需要接受普法教育,接受法治原理的教育。他们有必要知道,真正的法律究竟是什么,是为了达成什么样的目的,由此弄清,如何在法律之下行使自己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