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tao:
没想到新加坡也有类似的事情啊。。。那可是比较理想的政府模式啊
[阅读: 555] 2005-04-28 02:02:41
谁来保护普通员工的合法权益?
--------------------------------------------------------------------------------
● 白理峻
笔者最近遇到一件很不开心的事情。其实事情本身并不算太大,不过我到目前为止还无法搞清楚究竟新加坡的法律和政府是如何保护普通员工的合法权益。
我的太太去年应聘到本地一家私立语言学校做教师。在签订的合同里清楚地列明了薪水和其他福利。然而,这家语言学校违反合同,从第二个月起,无理地拒绝给我太太发薪水和公积金。我太太总共在那家学校里工作了两个半月,但只获得半个月的薪水和公积金。我们找学校的股东理论,但他们的态度非常嚣张,拒绝支付任何钱给我们。
无奈,我们只好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诉。我们先后找了教育部、人力部和公积金局,甚至向警方求助,但结果却处处碰壁。
教育部说这种事情不归他们管。尽管我们还向教育部提供了这所学校其他违法的证据,但教育部建议我们去人力部投诉。
我们去了人力部,但人力部的官员听了我们的申诉后说,“对不起,你们不属于我们所负责的低级员工,我们不处理你们的投诉。”
我们又想到公积金局。然而到了公积金局,他们说:“对不起,我们没办法帮你们要回公积金,你们应该首先想办法去讨回学校欠你们的薪水,然后我们才能帮你们要公积金。”
我们在这些政府部门间就像皮球一样,一会儿撞到这里,一会儿撞到那里。
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只好向警方求助。由于这所学校还涉及其他的一些违法行为,警方在我们的再三恳求下决定调查。然而不幸的是,经过几个月的调查,警方通知我们说:“对不起,证据不足,我们无能为力!”
其实最令我们无法接受的是,自从我们报警后,警方从来没有找我们了解任何细节。
我们最终找了律师,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我们向那所学校发了律师信,但对方依然十分嚣张。可是为了区区三几千块钱去打官司吗? 真的打起来的话,律师费、堂费恐怕要远远高于这几千块钱。律师让我们慎重考虑后,才决定是否要打官司,我们目前还在考虑。
这件事不禁使我思考,谁来保护普通员工的合法权益呢? 我从律师那里得到一个解释: 警方对于这区区几千块钱的小案子没兴趣,他们一般上不会轻易为了这个小案子而耗费他们的资源。我不知道这是否属实。我们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