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50] 2005-05-27 07:44:54
《解放日报》刊文评说
银行收费何时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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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艳在5月23日《解放日报》撰文说,5月11日,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发布公告,从今年7月1日起对日均存款500元以下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实行0.01%的低利率,并收取每年10元的管理费。上海银行业也宣布将对借记卡收取年费。
面对收费,银行方面振振有词:现在的银行卡,提供的早已不仅仅是存款、取款服务,还具有理财、缴费等多重功能,享受这么多的服务(不管你是否使用),难道不该付一定的费用?但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审视银行的收费行为,却会发现,在这场对话中,消费者又的确处于一种不平等的位置,这使银行收费的合理性受到质疑。
其一,目前,国内一年期存款利率为2.25%,而一年期贷款利率已经达到5%,如此悬殊的存贷款利差,这在世界上都是相当少见的。每一个与银行发生资金交易的老百姓,都在为这份巨大的利差付出代价,而中国银行业70%的利润,就来自于这个利差。如果忽视消费者为利差支付的成本和银行从中攫取的利润,去单方面谈银行服务收费,显然是不公平的。
其二,由于金融机构的相对垄断地位,使金融消费者在面对银行收费时,并没有很多选择。目前中国金融业的集中度依然相当高,80%的金融资产集中在银行手中,绝大多数又聚集在四大国有银行手中,这种高度集中,使得消费者的选择权被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
文章说,在消费者真正拥有选择的权利,拥有与银行平等的话语权基础上的“收费”,才有可能是真正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