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577] 2005-06-01 02:21:08
“恶人”如何走上治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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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7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当地人喻为“乡村独裁者”的阜南县袁集镇宁大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张金彪及其子张磊涉嫌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张金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反映此案的内参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安徽省认真总结“恶人治村”这一不正常现象。
正在修建的阜(阳)六(安)高速公路经过宁大行政村的6个自然村,村里的部分土地被征收。
因为各户被征的土地多少不一,难以丈量,也难以计算补偿费,为避免产生矛盾,阜南县政府决定按照1994年土地承包人员平分征地补偿款,然后再重新调整未被征收的土地。但是,宁大村村委会既不公开规定的补偿标准和账目,也不征求村民意见,就开始重新分地了。作为村支书的张金彪更是大包大揽,带着几个人强行把地给分了,并挖坑做了地界标记。村民们对宁大村的这种分地做法有很大意见。村民王勇等人悄悄到田里将挖好的地界标记给填上了。
2004年5月27日下午4时许,39岁的王勇和父亲王绪堂、叔叔王绪怀等人正在地里收割麦子。得知地界标记被王勇等人填了的张金彪开车来到田头,一下车就恶语相向。而王勇据理力争。张金彪更加恼羞成怒,便打手机叫自己的两个儿子张勇和张磊快来。王勇的父亲就叫王勇快跑。而王勇刚跑了近200米远,就被张金彪的两个儿子和外号叫“老虎”的郝某截住。张金彪的二儿子张磊拿着砍刀向王勇砍去,王勇本能地抬起右手去挡,手却被当即砍落在地!见儿子的手被砍掉,追上来的王绪堂立即向张金彪下跪:“求你给我儿留条命吧!”但已经红了眼的张金彪非但没有阻止自己的儿子,反而向儿子张磊连声高喊:“砍死他!砍死他!”在父亲的唆使下,张磊又举刀连连向王勇的腹、背、肩等处猛砍,就这样,王勇被活活砍死了!法医鉴定表明,王勇死时,右手被砍掉,身上被砍了11刀,其中两处刀口长达22厘米,7处刀口有11厘米之长,血淋淋的场面令人惨不忍睹!
张金彪等人被刑拘。但是,说到张金彪的名字,村民们还是十分惊悸,可见其余威之盛!73岁的村民王云武是1962年入党的老党员,性情耿直,他说:“张金彪自小就好打好斗,青年时期就是村中一霸,从他当村干部算起,全村至少有七八十人被他打过。”
经有关部门调查,张金彪不但入党是非正常程序,当村干部也是非正常程序。他有个亲戚原来在袁集镇当过镇长和镇党委书记。1995年,此人当镇长时,私下里叫宁大村原来的村支书王绪道推荐张金彪当宁大村的村委会副主任。镇里也有人知道张金彪的劣行,提出异议,但最后此人还是拍板叫张担任了村委会副主任。1996年,讨论张金彪入党问题时,村党支部两次都没通过,后来他的入党申请书先在镇里批好(即批准入党)了,然后拿到村支部会上来走过场。大家心里虽都不乐意,但也只好通过。不久,张金彪就当上了村委会主任。当张金彪这位亲戚升为镇党委书记后不久,镇里又决定由张金彪全面主持村里的工作。
自2000年起,张金彪就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里的公章在他手里,财务章也在他手里,村里的所有收支都是他一人经手的。村里配的会计是个摆设,管钱、做账、签字都是张金彪一人,根本谈不上落实“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由于拥有绝对的权力,加上他的自私和贪婪,使他有机会有能力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和村民个人的款项,经阜阳市检察机关查明的就达28万元之多!
张金彪的霸道是令人发指的:村里所有的河沟里都是张金彪家放的鱼,而且他还不用交任何税费。72岁的村民张国兰家的房子是被张金彪扒卖掉的。
2001年6月,村支委袁家海和程长华对张金彪的野蛮行径和经济问题实在看不下去,就骑自行车到阜阳市委反映情况。不料当时就被张金彪知道了。两人在回来的路上被人痛打了一顿。由于张金彪在宁大村“一手遮天”,这7年间虽不断有村民和村干部向有关部门反映他的问题,可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样一个集种种劣行于一身的人,竟然连连受到上级的表彰!(王宝梅摘自《政府法制》第5期(上)作者孙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