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工黑皮书
黑土地、黑皮肤,黑色是农民的本色,也是中国农民工的本色。
然而,黑色给了他们太多承受苦难的借口,他们是这个时代的英雄,也是这个时代的弃儿。
是为“黑皮书”,而非“白皮书”、“蓝皮书”……
中国农民工黑皮书
张义祯
我国著名国情研究专家胡鞍钢认为,当代中国实际上面临“四农”问题,即农民工问题与“三农”问题,农民工问题甚至逐渐成为牵动其他“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胡鞍钢)。
谁是“农民工”?王春光认为应从如下四点界定农民工:第一个层面是职业。农民工从事的是非农职业,或者以非农为主要职业,也就是说,他们的绝大部分劳动时间花在非农活动上,主要收入来自非农活动。第二个层面是制度身份。尽管他们是非农从业者,但是他们在户籍上还是农业户口,属于农民身份,与非农户者有着明显的身份差别。第三个层面是劳动关系,严格地说,农民工不是雇佣者,而是被雇佣者,他们是被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外企老板、乡镇企业、国有和集体单位甚至各种NGO雇去从事非农活动的,而那些自己不但不是被雇佣者、反而去雇用其他人的农村人口,不应属于农民工。第四个层面是地域,即他们来自农村,是农村人口。总之,农民工指被雇佣去从事非农活动、属于农业户口的农村人口(王春光)。
一、当前现状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0年,我国城镇从业人员23151万人,其中国有单位8102万人,集体单位1499万人,共计9601万人。除去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97万,则我国国有和集体所有的二、三产业职工为8504万人。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离开户籍所在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1.2亿。其中进入城镇在二、三产业单位打工“离土离乡”的农民工约为8000万人。随着中国的经济高速增长,工业化大步前进,“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越来越多,据农业部、劳动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估计,2002年离土离乡的农民工约为9460万。从这个估算的数字看,农民工在人数上已经超过城镇有户籍的公有制二三产业的职工。而在有些行业,有些地区的二、三产业的职工已经主要是农民工,如建筑、建材、采掘、纺织、服装、玩具等行业的第一线职工80%以上是农民工(王春光)。从流动民工职业分层结构看,吸纳民工最多的职业是建筑业,占41.4%;其次是工业企业和机关、院校、医院等单位,分别占17.6%和14.0%;如果把在酒店、宾馆、招待所打工的民工和从事餐饮业、修理业、裁缝业的民工都归于服务业,那这部分民工的所占的比重就达到19.2%。在第二产业的劳动力里,农业户口的劳动力占57.6%,而非农业户口,就是城市户口的劳动力反而只有42.4%了,成为了少数派。在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包括饭馆,各种商业和服务业,农业户口的劳动力占37%,非农业户口的劳动力占63%,因为第三产业,还是以城市里面的人员为主。但是在总数量上来说,由于二、三产业都叫工人,那么农业户口的人已经占了多数,所以说农民工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主力军。在现在的建筑工人里面,造大楼,修路的建筑工人中,农民工占整个建筑工人的79.8%;在电子元器件的设备制造领域,电子装配工中,农民工占68.2%;矿业占52.5%;社会服务与居民服务占55.9%;餐饮旅游业占58.4%;经销人员占58.3%。这些比例都超过50%。从上述这些数字来看,农民工实际上已然成为名不符实的“新产业工人”。
农民工的行业分布具有明显的集中性,大部分农民工从事建筑业。有统计数字表明,目前全国建筑用工4200万人,其中农民工有3200多万,占到8成左右,主要来自我国建筑业大省和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年龄一般在18~50岁之间,其中30岁左右的年轻人占60%以上;具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约占60%以上。在一些房地产发达地区,这个比重还要更高。来自北京市总工会的资料显示,目前北京建筑业民工达89万人,是来京务工人员中最大群体。根据某市的统计数字,在2003年全市22026名农民中,建筑业所用的农民工达11337人,占农民工总数的51%。而从私营企业的行业薪酬统计中发现,工资最低的就是建筑安装业,不到私营企业平均工资的一半,而且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就是在这个平均工资水平相当低的行业,拖欠工资现象却是最严重的。据全国总工会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估计可能在1000亿元左右,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70%。据北京市属几大国有施工企业调查,2003年总体劳务费结算率在50%左右,有些单位只有30%左右。全国建筑企业2003年内拖欠农民工工资161.93亿元(孙立平)。
二、农民工的贡献
农民工从他进城的第一天起,就是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开始打工的。农民工以其能吃苦,肯出力、勤奋进取,任劳任怨,且又廉价,获得用工单位的青睐,站住了脚跟,以后逐渐扩展,形成了今天这样的庞大队伍。现在全国各地各个城市,各个行业,各条战线,都有农民工在劳动。现在的矿山,真正在井下第一线工作的80-90%是农民工,现在的建筑工地,80-90%是农民工,北京、上海、深圳及各大城市的高楼大厦、楼堂馆所、公路铁路、基础设施、站台码头在90年代以后,有哪一栋哪一条不是主要由农民工施工、建造的。现在许多行业的工厂、车间在第一线劳动的多数也是农民工,以致在汽车、家电等产业工厂生产线上操作的,也都是农民工。上至星级宾馆、超级市场,下至饭摊、大排档,街道社区的送煤、送奶站点,也大多是农民工在服务。举凡城市里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大多是农民工在干,在默默地劳动着。现在的农民工已经融进了我国正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方方面面,成了各行各业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每到年关,农民工多数要返乡过年,不少餐饮、服务行业不得不歇业,许多城市到春节出现了无人送煤、送奶,老年人无人照料,早点铺无人服务的窘境,一些重要工地和要完成定单的工厂就想方设法挽留农民工,城市已经离不开农民工。毫无疑问,农民工在当今中国社会扮演了重要角色,为城市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1、农民增收贡献
农民外出打工开拓了现阶段我国农民就业和增收的主渠道。国家统计局的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农民收入的增长来自劳务报酬的增长呈现逐年大幅度增长态势,许多地方把它列为劳务经济目标考核。2000年,全国农民的工资性劳务报酬占其纯收入的比重已达到31.1%,比1985年上升13个百分点。其中打工收入为240元,已占农民纯收入的10.7%。目前,我国已有1.2亿农民进入城市,这些农民工提供了我国农民1/3的纯收入和大部分的货币收入,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据调查,在1996年-2000年间,农民家庭经营(含农业和非农业)所得纯收入平均减少了9.2%,同期外出打工收入增加了40%,在农民纯收入增加中,劳务报酬的贡献率为115%;1997年-2000年,农民纯收入增长中,家庭经营的贡献率为-28%,劳务报酬的贡献率为115%。2002年我国9430万外出打工农民务工收入达到5500亿元,占当年农民增收总量的42%。四川、安徽、江西、重庆等省市,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左右。据世界银行1997年的研究,由于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所引起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率的贡献约在一个百分点左右。1990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近21.1%来自工资性劳务收入,到1999年这一比例达到将近30%,其中东部地区达46%,成为主要收入来源。据全国总工会一项抽样调查显示,1997年农民工平均每人给家庭寄钱2000元,我们估计全国农民家庭从中收入每年约在1300亿到1600亿元之间,远远高于政府各类扶贫项目对农村的投入(100~200亿元)。可见,进城农民工的收入,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外出打工仔、打工妹“一年土,二年洋,三年盖上新楼房”,“一户打工,带动一村;外出一人,致富一家”已成为许多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
2、GDP增长贡献率
据测算,一个农民工对发达地区GDP净贡献一年在1.5万元至2万元左右。从全国而言,农民工对我国GDP增长的贡献率大约为15%-30%,不低于出口或国债投资的贡献率。
据某政协代表计算,进城农民工一年给城市创造的价值大约在25000元左右,而一个农民工一年充其量才拿走8000元,剩余的17000元都留给了城市。照这样计算,如果一个城市有10万农民工务工,这些农民工为这个城市创造的价值一年就是17个亿,如果有100万农民工,那就是170个亿。目前,一般的中等城市吸纳的农民工大都在10万以上,大城市吸纳农民工100万以上的也不在少数,农民工为城市创造的价值可想而知。
以广东为例,目前广东省暂住人口已超过2000万,成为中国流动人口最多的省份。有关方面公布说,25年来,广东GDP以年均13.4%的速度增长,去年GDP达到13450亿元,占全国11.5%。据共青团广东省委的调查结果显示,青年外来工对广东省GDP增长贡献率高达25%以上,也就是说达到397.3亿元以上。
3、链条效应
农民工不仅仅为就业当地企业与经济发展、为当地GDP直接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事实上,农民工不仅是生产主体,也是消费主体,农民工在城市的各种消费也间接促进了城市经济和GDP的增长。也就是说,农民工的贡献不仅仅包括显在的贡献,也包括其链条效应所带来的潜在贡献。
最新调查资料显示,在中等城市市区较正规企业打工的农民每月平均收入为1165.6元,其中基本工资为1049.1元,加班工资为116.5元。调查还发现,月收入过千的农民工支出多,剩余少。以每个农民工年总收入13987元计算,平均每人每年消费为5851元,即占到年总收入的42%。本文开头列出的一组数字没有提到农民工的消费支出,如果把消费支出计算进去,农民工为城市留下的价值就更是一个巨大的数字。而从消费角度来看,农民工在全国大中小城市的存在,必然会促使城市消费需求的大幅度增长、城市基础设施的大幅度增加、城区建设规模的大幅度扩张,由此推动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同时,农民工对流出地省份的财政、经济增长也具有突出意义。据四川、安徽、河南、江西、湖南等省的统计,每年农民工从打工地汇回家乡的钱,都在100-200亿元以上,相当于甚至超过了全省的财政收入。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
劳动部门的统计显示,2002年全国各地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400多亿元,而当年劳动监察部门仅追回14亿元。以我国外来务工人员最多的广东省为例,调查表明,“三资”与私营企业有64.4%存在拖欠工人工资、克扣拒发工资问题;70%以上的工人群体性事件都因拖欠工资问题引起;大部分企业新员工进厂两个月后才能拿到第一次工资。至于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工资,或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更是普遍。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专家估计,历年来,中国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累计达1000亿元。由于务工收入是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工资拖欠不仅影响了农村消费市场的启动和扩大内需,而且容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即使在公开的媒体上,我们也经常发现,“跳楼”讨薪事件屡见不鲜,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的恶性事件也频频发生,可以想象,全中国每天发生的农民工讨薪事件绝对是个天文数字。
据调研表明,政府拖欠项目工程款是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重要根源。根据建设部副部长黄卫的介绍,目前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大概有3670多亿元,截至2003年年底,全国共有12.4万多个竣工项目,拖欠总金额是1756亿元;而仅政府项目拖欠就占了36.7%(黄卫)。
上图是建设部提供的2003年以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清偿情况。据国务院相关部分公开信息,截至2004年3月11日,全国共计偿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53.02亿元,偿付率为78.86%。
四、农民工生活状况
1、工资低下
调查显示,2004年广东省外来农民工月均工资仅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1675元)的54.9%,即大约988.25元。记者在广州市郊的工厂聚集区采访也发现,普通工人的月工资大多维持在600-800元左右。而在城镇居民收入大幅上涨的时期,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月均工资12年来只提高了68元。佛山不少企业外来工月工资在10年前就已达到600至1000元,但现在还是这个水平。而这些年来消费物价总体水平已明显上升,导致广东、福建等省实际工资水平的提高停滞不前甚至有所下降。目前广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比江苏低160多元;珠三角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广州为510元,甚至低于山西、江西520元的标准,东莞为450元,深圳特区外最低工资扣除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后为 388元。福建莆田和泉州的最低工资是350元。而不少企业,特别是“三来一补”等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常常以最低工资作为员工的底薪,加班也不按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如到福建晋江求职的几位贵州务工青年反映,他们的心理底线是每天工作10小时,月薪600元,但市场提供的岗位大多是每天工作12小时,月薪500元。
2、职业工种低贱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2002-2003年进行的第五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无论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农民工都排在25种职业群体中的最后一位。一个调查数据最能说明现在农民工的职业或工种现状:个体经营(52.5%),然后是雇工(17.6%)、散工(9.9%)和租地农民(8.8%)等。从从事的具体职业来看,卖菜、卖小商品、卖食品的比例最大,然后依次为种地、建筑、装修、收废品、保洁员等。其中种地13.7建筑、装修11.0,收废品、保洁员9.1,卖菜、卖小商品、卖食品39.0,售货员、餐厅服务员 7.1,公司、工厂里的工作人员 3.8,运输司机2.0,保安和其它13.9。主要的就业类别基本上属于高强度、低收入的职业。另一个在北京随机抽查的样本中表明,外来民工中,有49.3%从事建筑业,21.3%在商业服务领域工作,11.6%从事装修业,其余人多在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部门工作。从就业形式来说,56%的调查对象是雇工,24%的民工暂时无职业,10%的人是个体户,9.5%的人是散工。据另一行权威调查表明,外出农业劳动力的就业范围首先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占近20%;其次是城市私营企业,占13%左右;再次是个体工商户,占12%左右。在乡镇企业、城镇集体企事业单位就业和独立或合作从事个体工商业的比重大体相当,都接近10%。外出农业劳动力就业的产业领域主要是工业和建筑业,二者合计超过了50%;在饮食服务业就业的劳动力也较多,约占15%。虽然外出劳动力中也有一部分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但大多数外出劳动力从事的是一般性劳务,即所谓"打工",比重接近70%;约有10%从事个体工商业活动。就业层次是比较低的。北京建工集团1982年开始使用农民工,全集团最多时有将近9万外地民工(郭昌盛)。
3、工作生活条件恶劣
首先,工作条件恶劣,工作时间超长。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局曾会同会同市妇联、市总工会开展了一次全市性的劳动执法大检查。尽管在检查之前已经提前部署,通知各企业进行自纠自查,但在随后检查的133家各类企业中,大部分的"正常上班"时间每天超过8小时、每月超过21个工作日。其中塘厦庆远塑胶电子厂1个月内员工的加班时间多达208.5小时,远远超出《劳动法》要求每月加班最多36小时的规定。
其次,住房条件极其恶劣。2004年1月,重庆市民营企业家、市工商联会长尹明善曾组织各区市县工商联,对重庆自营劳动农民工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形成了《城市自营劳动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在这份调查中,有数据表明,重庆城区约有36万农民工,其中85%以上都是本市户籍,其中自营农民工30余万。他们群居在最廉价、最不卫生、最不安全的陋房内,极易患上各种疾病。人均占用住房面积少则3平方米,多不过10平方米,有的甚至住楼梯间、危房、工棚等,因此能过上正常夫妻生活的民工很少。
其次,食品消费低档,食品安全难保证。
在消费主义盛行的城市里,农民工穿戴廉价的衣服,用最廉价的商品,吃最廉价的饭,买最廉价的面和菜,食品消费层次极为低档,营养结构极不合理。另外,食品安全还以保证,许多农民工食堂卫生并不过关。据报道,2003年6月,重庆某建筑工地农民误将亚硝酸盐当食盐,食用后共有数名农民工食物中毒;2003年8月,某建筑工地农民工食用蟾蜍造成9人蟾蜍毒素中毒,1人死亡。
4、精神空虚
《城市自营劳动农民工现状调查报告》也显示,民工白天忙于生计,晚上无所事事,只有通过看电视、看录像、打牌或到一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去“消遣”来打发时间,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而部分独身在外的男女青年农民工以滥交朋友来填补精神空虚,把这种畸形的男女关系作为发泄和寄托对象。农民工多是农村青壮年流动人口,正处于人生中性需求最旺盛的时期,由于种种原因,性生活困扰成为外出农民工面临的重大问题。据《重庆晨报》4月4日报道,重庆市沙坪坝区有关部门近期组织专人对该区100名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生活状况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性压抑已成农民工痛楚。在回答“据您所知,其他跟您一样在城市打工的人很久没过性生活了,他们会选择干什么”这一道选择题时,男性民工21%选择“找小姐”、18%选择“整夜睡不着”、18%选择“喝酒麻醉自己”、25%选择“看黄色录像”或“讲黄色笑话”;女性民工有19%选择“拼命干活发泄”、5%选择“强忍着”。调查显示,已婚夫妻打工而两地分居,长期没有性生活时,24%的男性、33%的女性“整夜睡不着”。39%的男性、55%的女性民工通过“给家里打电话”来度过漫漫长夜。
5、健康状况
据武汉市卫生部门的调查,农民工中流行病、职业病的患病率普遍高于常住人口,在2000年武汉市结核病防治所的一次抽样调查中发现,其感染肺结核的比例比常住人口高出近一倍,其中患有传染性肺结核的比例也比常住人口高出一倍。武汉中原医院不久前曾为当地的民工进行了免费体检,检查结果显示,民工身体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中原医院的周晖主任表示,医院方面为民工进行了血液生化、胸透、B超、尿液分析等项目的检查,还进行了外科、五官科、男性专科、女性专科等临床专科的免费检查。前来体检的民工80%集中在建筑和餐饮行业,大部分人每天工作时间在8至10小时左右,有的长达12个小时甚至更长。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流动性大,卫生、生活环境较差,没有医疗保障、卫生知识缺乏等等,这些使他们成为传染病、食物中毒最易暴发的一个群体。检查发现,40%以上的民工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健康问题,其健康状况远低于城市市民的平均水平。首批参加体检的121名民工中,就发现了1名急性肺结核患者,乙肝“大三阳”“小三阳”共有28名。不少农民工患有肌肉劳损、骨质增生等疾病,这与他们工作时间较长、劳动强度大有关。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也是民工的高发病,这与民工饮食卫生条件、工作环境粉尘污染有关。
6、农民工犯罪现象
据统计,东莞市流动人口犯罪占犯罪总数的97%,“黄赌毒”也以外来人口为主,成毒所里外来人口占到75%一80%,近几年东莞市戒毒所里外来人口的比例呈上升趋势。据东莞市长安镇厦岗派出所刘润根所长介绍,辖区抢劫、偷盗等刑事、治安案件每年有500多起,主要以外来民工为主。有些外来民工精神没有寄托,为了显示自己的存在,鸡毛蒜皮的小冲突也动刀动枪,“老乡会”等小集团犯罪的也不少。2004年一帮河南民工在一起喝酒,因为在劝酒过程中一个老乡不愿喝酒,便被劝酒的人用破酒瓶将其脖子割断致死。毫无疑问,农民工作为流动人口,随着人数增加和生活压力,农民工犯罪现象必将呈现增加之势,对此应客观评估、对待,而不必恶意“妖魔化”。
五、农民工工伤事故
据深圳的一项调查,仅深圳七家医院的统计,1998年平均每天有31人因工伤致残,平均每4天有1人因工伤死亡。这一年1万多伤残的农民工,多数在出院后不久就都退回农村去了。1994年深圳劳动部门对5920家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工厂的调查中发现,无任何防护设施的有3108家,占52.7%,防护设施不合格的2577家,占43.7%。在个人防护用品方面,99.7%的农民工是在无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不合格的条件下劳动的。长期在这种厂里劳动,必然是中毒受害。1998年深圳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在9582家企业中发现,有毒有害企业4301家作业工人11.6万人。当年中毒人数371人,死亡23人。这些在有毒害企业中劳动的农民工多数是慢性中毒,日积月累,以致丧失劳动能力,只好返回农村。有关调查表明,有相当一部分女农民工,35岁左右就因劳累过度中毒等原因而体衰力竭,回农村养息。在深圳500多万农民工中,女性占大部分,这300多万女农民工中,几乎没有35岁以上的,过度劳累、中毒等原因使体力不支,已经不能胜任工厂的操作是重要因素。
卫生部及国家安全监管局等单位2004年11月14日透露,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农民工、临时工遭受的职业病危害尤为突出。 2004年1-9月,卫生部共收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报告36起,涉及中毒人数584人,其中死亡49人,中毒者大多为进城务工农民。无论是职业病危害还是各类伤亡事故,均以乡镇企业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为高发,伤亡事故占总数的70%以上。
六、农民工权益受侵害情况
其一,一些地方在农民工务工就业的职业、工种等方面,设置了诸多不合理限制;针对农民工设置的各种登记收费项目繁多。据2001年10月底的调查,涉及到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的收费项目名目繁多,有暂住证工本费,外出就业登记卡工本费及管理费,外来人口管理费,外来人口就业证工本费,婚育证的工本费、管理费、检查费,子女教育的借读费、赞助费,健康凭证的工本费、检查费,培训费,租赁私房合同备案手续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社会办学发展督导费,房屋交易费,咨询费,介绍费,车船票服务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等等。
其二,企业用工和劳动管理很不规范,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履约率更低。在已签约的劳动合同中,存在很多无效条款和“霸王条款”。
其三,劳动岗位极不稳定,报酬难以有效保证,工资水平低,一些企业(包括国有、集体企业)对农民工内部设置歧视性规定,农民工从事相同职业、工种,但劳动报酬远低于正式职工,且克扣、拖欠工资现象严重。
其四,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农民工通常都承担着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有的甚至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工作,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他们往往没有法定休息日,有的劳动时间严重超长且不能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其五,基本社会保险普遍缺失。他们大多没有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更谈不上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不少企业推卸法律责任,甚至强迫劳动者签定“生死免责”条款。
其六,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没有保障,在城市就学面临诸多障碍,十分困难。子女受教育也一直是外出打工的民工的老大难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前,在北京市的300万农民工中,6-14岁的儿童占3.6%,达10万余人,而其入学率仅为12.5%,也就是说,有87.5%的流动儿童被排斥在正规学校之外。2004年秋季,北京市实行一费制,鼓励公办学校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免收借读费,但是一些区县和学校却让家长自愿,交纳几百元到数万元的“自愿赞助费”,才能换到区县教育部门开具有入学通知书。
其七,农民工在企事业单位中一般都难以享受到普通城镇职工的民主权利,基本上处于无权参与管理的地位,同时也难以保证他们在村民自治选举中的民主权利。
七、民工荒情况
广东现有的1900多万民工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但该地区正是缺工最为严重的地区。据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调查和一些专家估计,目前有近200万人的缺口,缺工比率约为10%。其中:深圳现有民工420万,目前缺口约40万。东莞最近对1.5万家使用外来劳动力的企业进行调查,17%的企业表示有用工短缺,缺口近27万人。福建泉州、莆田两市用工缺口共约10万人。浙江温州等用工较多城市也反映存在不同程度的招工难问题。
据调查,发生用工短缺的时间开始于近二三年,去年起尤甚。反映缺工严重的主要是从事“三来一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又集中在产品竞争比较激烈的制鞋、玩具制造、电子装配、服装加工、塑料制品加工等行业,其中部分台资企业和中小型私营企业缺工更为严重。
八、小结
首先,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已然成为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新产业工人”,对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农民工并不是城市的包袱,实际上是城市发展的重大财富,地方政府必须转变观念,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吸引和留住外来农民工,而不能再持排斥农民工的短视和敌视性政策。
其次,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农民工”问题是我国“四农”问题的核心问题,外出农民工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流动,农民工不仅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重大影响。
再次,我们必须深刻承认,城市对农民工的掠夺太过分了,“民工荒”现象的出现具有积极意义。
再有,我们必须客观看到,“农民工”是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经常受到不法侵害却无力自保,这种生存状态将会影响他们的行为选择,加深他们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容易导致犯罪或其他偏差行为。
最后,我们要不断倡导,农民工是伟大的工农群体,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应该参与共享城市化的成果,参与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为此,全社会应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应该形成善待农民工的社会环境;政府应该明智地为吸引农民工创设合理制度环境,应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市民应该感谢他们提供的各种服务。
善待农民工就是善待我们的父老乡亲!
善待农民工就是善待企业及资本自身!
善待农民工就是善待政府自身!
善待农民工就是善待人权,善待真理!
参考文献(所有文献、数据全部来自网上,特此说明):
王春光,《农民工:一个正在崛起的新工人阶层》
孙立平,《房地产博弈之三:另一方的主体与博弈》
胡鞍钢,《中国存“四农”问题 农民工问题是核心》
黄卫,《建设部谈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新闻发布会》
郭昌盛,《中国进城农民工的生存状态及改善其生存状态的政策建议》、《中国农民工的公民权利报告》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光,我依然寻找不到黎明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