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274] 2005-06-21 06:22:59
盗窃罪的客观行为必须是非暴力性的,因此,如果行为人恶意实施了致使人失去反抗力、处于不能抵抗状态的行为,而后实施所谓的“秘密窃取”的,当然构成抢劫罪而不构成盗窃罪。
中国刑法典对于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附加性使用暴力的,在立法上规定为转化型抢劫罪。具体而言,中国刑法典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抢劫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才构成盗窃罪。在北京地区,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上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