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514] 2004-08-18 11:50:36
今天的华商报头版刊发了西安市临潼区水务局局长齐某自杀的消息,在临潼各界引起了剧烈的反响,临潼是个小地方,有点什么风吹草动都会成为大家茶余饭后谈论的资本,更何况是这种前所未闻的爆炸性新闻。“自杀”这种事情居然就出现在我们身边,作为一个普通的临潼居民,再加上主角就是自己身边的领导,实在是太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了。
事情还要从1年多前说起,2003年的3月,水利系统例行的领导换界,经过上级机关(也就是自杀的齐某担任局长的水务局)考察以及多方面征求意见,原临潼区自来水公司副经理黎某出任自来水公司经理,接替退休经理王某的工作。黎某在任期间,工作十分认真,常常吃住都在公司,致力于将原来涣散、常年亏损的自来水公司壮大发展,为了突击检查员工的工作情况,他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半夜连连辗转各个大口井等水源地,对违反规定值班期间有睡觉、打毛衣等行为的员工相继做了处理,并且,在自来水公司发不出工资的情况下用自己的钱给职工发工资,并分发各种福利,组织民主评选的先进员工外出旅游等,但是,这个黎某在为公司付出了这么多的同时,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荣誉,也没有换来任何的嘉奖,这是为什么呢?跟黎某人的工作方法有很大的关系。原来,黎某是农民出身,曾在金矿谋职,小有身家,由于长期的管理私人企业形成的习惯,他说一是一,说二是二,雷厉风行的过了头,没有考虑到临潼这个地方层层叠叠密密麻麻的复杂人际关系,没有考虑到行政单位长久以来圆滑世故,并且为了公司的发展彻底断绝了少数人的利益来源,因此惹下了祸端,在上任8个月的时候就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逼到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去年冬天的时候(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11月还是1月来着),自来水职工要求退还几年前因为修建二水厂而征集的集资款(该款项是齐某上任局长任宝轩经手的,至今该任还控制着该二水厂财政,该任上能通天,是个极大的蛀虫,女儿在区检察院为他通风报信,儿子安排在省公安厅,以给人安排工作敛财,手上无数房产),要求到水务局以及政府请愿,黎某对此表示支持,于是就有了华商报今天的文章中“310名职工到政府要求罢免黎某职务”这一说法,其实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因为职工是冲着集资款去的,黎某是支持大家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而集资款跟黎某一点关系都扯不上,职工收取集资款的时候黎某还未到任。但是,戏剧性的一幕还是上演了,广大职工到了政府以后,少数人吵嚷着“只要把黎某罢免了,我们职工哪怕发百分之30的工资也愿意,只要不让黎某当经理,谁当我们都同意”等等,当时广大职工并没听到他们的说法,只是跟着瞎起哄,但是已经有些听到少数人吵嚷的职工开始退场了,两个字,“上当”!
说到少数人,主要以自来水公司书记房随刚、经理助理赵佳宁、副经理张森侠、职工王普选为首,这几个人在这件事情中狼狈为奸,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多方收集黎某平日的言行、公司机密文件等所谓“证据”罗列了黎某40来条罪状,并煽动无知群众闹事,因为黎某到任不久,又是外乡人,再加上黎某平日言行粗放,不注意小节,所以竟然一时百口莫辩, 后来水务局派员调查,自杀的齐某牵头,另有副职韩某,书记焦某,办公室主任安某等人通过财务调查、群众调查等,将他们所列40多条问题缩至14条,少数人没有轻易言败,又将问题反应到区检察院以及省市政府,检查机关通过调查,最后确定黎某的工作中存在4处问题,而且不存在违法成分。本来这个结果一出来,如果齐某及时公布并迅速做出处理的话,也就没有多大的问题了,因为毕竟是少数人在暗里捣鬼,可是,齐某不知处于何种原因迟迟不公布调查结果,终于导致了自来水职工第2次冲击区政府,第2次冲击的时候,还是少数人在人堆里吵嚷着要罢免黎某,其余职工抱着看热闹的心理在当场,对此罗亚民副区长极为震怒,当即叫来工作人员登记每个人反应的问题,并承诺只要反映问题一定严格惩办,结果又是戏剧性的一幕,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反映黎某有什么问题,刚才在人堆里吵嚷的声音也不见了,又是一场闹剧!罗亚民副区长据此判断少数人煽动群众居心叵测,为了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面,严令齐某彻查此事,早日将结果上报区政府,但是,奇怪的是,齐某仍然没有调查,还是让黎某停职,并且不公布检察院调查的结果,不知道什么道理。
交代了整个事情大概的来龙去脉,下面说说关于齐某自杀的一些细节问题,黎某在被停职以后,跟齐某沟通无果,于16日向齐某递交了辞职报告,并说明齐某不处理问题可以,但是必须归还以前以各种理由(要出国,要给上层领导送礼,要买东西缺钱……)向他索要的钱财,齐某同意了,并且在16日当天将8万块归还给了黎某,当时纪检组的人以及书记副书记在旁目睹,这个贪官啊,“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当他意识到自己已经犯了一个“愚蠢”无比的“错误”的时候,已经是追悔莫及了,看来这个贪官倒还不是无耻的那么彻底,也不知道我们是该庆幸呢还是怎样!
根据当时在场的人透露,齐某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以后,差点崩溃,态度极其暧昧,黎某对此不予理会,随后去了区政府听从调解,齐某在贪污行为败露之后思想负担过重,终于把自己锁在办公室里用刀片割开了手腕动脉……
今天华商报头版的文章言语之中充满了对自杀的齐某的同情,把舆论的矛头直指当天跟齐某起口角的黎某,我认为有失公平的厉害,而且引用了“因贪污受贿被停职的黎某”语句,非常的欠妥当,很容易在这件本身就很敏感的事情上火上浇油,激发矛盾,而且法院没有定罪,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给别人定罪,建议再有这种情况请写“涉嫌”二字。
最后,贵报前几天的一篇文章给我印象很深,是关于贪官和死的,难道一个贪官被揪出来了以后上演一出苦肉计就可以逃避责任了吗?当然,齐某未必不是抱着这种想法。因为齐某和临潼区区委副书记牛耀东是干亲家,领导干部拉帮结派着呢,还有什么事情是掩盖不过去的?呵呵……齐某在一个小小的亏损的自来水公司都能弄十几万,他可管着十几个单位呢,能弄多少,还真得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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