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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建国第一刑事大案——白宝山
发信人: ninikin (圣诞树), 信区: MilitaryTech
标 题: 建国第一刑事大案-白宝山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Aug 8 12:43:08 2005), 站内


建国第一刑事大案-白宝山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真实情况令人胆寒

  

  一、电厂武警战士和装甲兵司令部哨兵遭袭击

  1996年3月31日至4月22日,北京市连续发生袭击解放军哨兵、袭击人民警察的恶性案件,震惊了北京市公安局,震惊了国家公安部,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高度重视。

  一、电厂武警战士和装甲兵司令部哨兵遭袭击

  1996年3月31日晚上,石景山高井热电厂像平日一样,厂区里非常宁静。

  晚上21点40分,值勤的武警战士范龙泽接电厂西大门岗。与他同时换岗的还有战友杨志明。杨志明负责电厂的内部巡逻。在西大门岗亭值勤的只有范龙泽一个人。范龙泽接过上一班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和子弹袋,扎好。子弹袋是空的,枪里也是空的。按照纪律,哨兵值勤不带子弹。这时,他听到岗亭里的电话响。电话是支队长打过来的,例行公事,询问哨兵位上有无反常情况。他报告说,一切正常。

  放下电话,范龙泽提着枪走出岗亭。大门外没有情况。他转过身,向厂内的方向走了几步。不远处是备件库的夹道口。那儿伫立着几根粗大的暖气管道。他恍惚看到有个人影晃动了一下,消失了。

  当他走过来时,黑影在暖气管道底下仰望着他,并不慌张。范龙泽朝远处看看,并没发现异常,返了回去。

  电厂大墙很高,那条黑影是从东边翻高墙进来的。他在电厂外选择了一处靠近大墙的屋顶,从那里爬上高墙。跳下来后,他沿着墙根的暗影,迂回着向西大门靠近,选择了这个离哨位不到20米的夹道口,隐藏下来。黑影没携带武器,只带了一只大号手电筒。

  范龙泽没有想到,他自己会成为袭击的目标。他今天胃口不好,腹胀,肚子一阵阵疼得厉害。他终于忍受不住了,就在他返回哨位后不久,胃里向上翻,他紧跑两步,蹲下,呕吐起来。

  夹道内的黑影认定这是个极好时机,回身走到备件库,从一个木箱上抓到一根粗铁棍,迅速回到夹道口。

  哨兵范龙泽仍蹲在原地,呕吐不止。

  黑影悄悄从他身后走来,恶狠狠地举起了铁棍。

  范龙泽眼前一黑,栽倒在地上,昏了过去。头上血流如注,染红了岗亭前的水泥台阶。

  黑影迅速从他的怀里抽走了"五六"式步枪,打开大铁门上的侧小门,跑出电厂。

  三分钟之后范龙泽醒过来,挣扎着走进岗亭向中队报警:"我是西大门哨兵,我遭到了袭击……"

  中队长迅速带领武警战士赶到现场,问明情况,向大门外追击。

  那条黑影已逃得无影无踪了。

  行凶用的粗铁棍斜躺在距岗亭不远的地面上。它是备件库里的备料,上面没留下指纹。

  岗亭内的电话、登记簿、手电、灭火器等均未翻动,范龙泽值勤用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被抢劫,枪号为9227359。

  范龙泽马上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的位置在石景山区金王府附近,距西山八大处不远,周围有矮山和松林环绕,风景优美。

  4月7日晚上21时30分,哨兵余启明接戴少伟的班。余启明是四川省巫山县人,身体结实,爱好运动。他的上哨时间为晚21点半至23点半,两个小时。在哨位上,他没发现可疑情况。

  23点15分,余启明准备去哨岗。这时候有几名外出人员骑自行车进院,他做了登记,然后进营房叫醒下一班的哨兵尚国玺,又返回哨位。等待接岗时,他在院内运动了几下,然后走到大门外。

  余启明走到距小松林最近处向后转。这时他的位置是面对岗亭,背向松林。刚刚走出两步,就听见"砰"的一声,像打枪的声音。很近,仿佛就在他身后。他感觉到子弹从身后射过来,并看到子弹穿越他的身体射到岗亭上,迸出了火花,一块砖头掉了下来。他觉得他中弹了,但不知道子弹打在什么部位。他还能跑。他喊了一声,立刻朝大门里边跑去。这时又听见一声枪响,并再次看到前边的铁栅栏上冒出火花。这次他感到自己的右臂被击中,木胀胀的。所幸他没有倒下,坚持着一直跑到大门里边,跑回营房。营房里的战友敖祥军被惊醒,问:"你这是怎么了?"他捂着手臂说:"我中弹了,被打了两枪。"敖祥军没弄明白,追问:"谁开的枪?"余启明说:"我也不知道。"敌情来得突然,敖祥军、徐健几个战士立刻起身,摸到大门口。

  余启明因抢救及时脱离了危险。

  余启明回忆不起值班时有什么异常,直到被击中,他也只听到枪声,看到子弹打在岗亭和铁栅栏上溅起的火花,他根本就没看见开枪的人。开枪的地方很近,仿佛是从松林里射出来的。

  但那里没有人,至少他没看到有人。

  二、凌晨,又发生两起枪案

  4月8日深夜,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队的巡逻车在本辖区执行巡逻任务。车上有6名巡警,携带着微型自动步枪和五四式手枪。他们是:巡逻分队长孟彬,巡警杨斌、姜书启、王炜、肖远和王建庆。值勤时间为晚上8点至次日早晨8点。

  姜书启驾车。午夜前,他们在八角街绕了一圈,在12点15分左右,驶到石景山高科技园区石兴大厦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这时有一辆宝石蓝色面包车,逆行从斗源饭庄方向开过来。对方行车速度很慢,车身左右摇摆,有司机酒后驾车之嫌。他们决定拦截该车进行盘查。

  然而,当对方看到警车之后,立即刹住,在路面上打个回头,速度突然加快,企图逃脱。

  巡逻车迅速追上去,并很快超过面包车,把它逼在距路口不远的便道旁。巡逻车在面包车左侧大约三米的地方停下来。巡警孟彬、肖远、王建庆三人提着自动步枪相继下车,准备盘查。

  面包车的右后门突然拉开,一条黑影蹿出来---这时肖远站在巡逻车后门的位置,王建庆站在前驾驶的位置,孟彬站在中间。对方刚一下车,枪就响了。下车的三名警察全部被击倒。

  那条黑影继续开枪射击,边打边退,向东边逃去。

  巡逻车车身连中两枪,留下横向排列分布均匀的四个弹孔。

  持枪的黑影一边射击,一跃一跃地向东逃窜。那辆宝石蓝面包车突然启动,加大油门朝西开去。一车一人,逃向相反的方向。

  分队队长孟彬忍着伤痛用步话机向分局报案,杨斌和王炜检查几位战友的受伤情况。孟彬分队长撑着一条腿,站在路口拦车,运送伤势严重的王建庆,其余人在出事现场等待援兵。

  "4·07"案现场,警方在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大门外的松林内,发现持枪人潜伏的痕迹。在距哨位35米的松树下,提取到可疑足迹一枚。在附近的草地上,找到7.62毫米步机枪弹壳两枚,弹底标识为75-81。在岗亭外的砖墙、铁栅栏附近,找到弹头碎片。

  "4·08"案现场,犯罪分子逃跑距离较长。在犯罪分子下车后和逃跑途中,共开了9枪。警方在现场提取到8枚7.62毫米步机枪弹壳,弹底标识均为75-81。在其逃跑路线上发现1枚遗留的未发射子弹,弹底标识与提取的弹壳相同。在其翻越的墙头上提取到微量血迹(墙上有玻璃碴)。两处现场提取的弹壳,经公安技术部门鉴定,歹徒使用的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与高井电厂被抢劫的枪支枪种相同。两处现场的子弹,发自同一支步枪。

  半个月后,罪恶的枪声又在北京市丰台区的八一射击场响起。4月22日凌晨1时45分,某团七连哨兵张海峰、郭占平在值勤时听到军体大队管理处院东有放爆竹的声音,未能辨清是否是枪声。

  2点40分,军体大队公务员靳先国在值班室接到一个匿名电话,打电话的人是男性,从声音上判断大约30-40岁。对方先问靳先国的姓名,然后说:"大门口出事了,有人被打死了。你赶紧向领导报告,快一点带人过来。"

  靳先国拿着听筒问:"喂,喂,你是谁?"

  对方已把电话挂断。

  靳先国感到事情严重,马上打电话给军体大队代理协理员陈采良、代理军务参谋胡春利,一字不落地报告了匿名电话的内容。陈采良、胡春利立即带人赶到大门口,发现哨兵赵长文遭到枪击,已经死亡。

  经法医解剖,赵长文身中两枪,均为枪弹贯通伤。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对现场提取的7.62毫米步机弹进行鉴定,与日前"4·07"、"4·08"案件同出自一支步枪。哨兵身上携带的手枪枪套连同空弹夹去向不明。

  给靳先国打匿名电话的是军体大队院内居住的一名职工。凌晨,他还没入睡,在宿舍听到外边有枪声。他长年在靶场工作,对枪声是很熟悉的,不可能听错。而且,枪响的地方应该在大门附近。他知道大门值勤哨兵只背着空枪套,里边并没有枪---那么,这枪是谁打的呢?出去看看,很可能有危险;不去看看他又不放心。坐在床边,连着抽了几支烟,他还是决定骑自行车兜一圈,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果然不出他所料,大门内侧躺着一名战士,已经被枪打死了。

  他先在哨兵值班室给大队打电话,没打通,返回宿舍再次打电话时没透露自己的姓名。

  几分钟之后,他从宿舍的窗口看到大门处聚拢了许多人,这才熄灯睡觉。第二天,他如实把自己看到的情况,反映给了保卫部。

  三、现场,现场,现场

  "3·31"高井电厂袭击武警抢劫枪支案件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成立"3·31"案件专案组,随即开展工作。

  "3·31"现场犯罪分子遗留的物证痕迹不多,行凶的铁棍系现场采集,上边未留指纹。公安人员对电厂内部因素做了广泛的调查,并一一排除。专案组作出此案为外部人员作案的结论,并在以下几个问题上达成共识:

  一、犯罪分子有备而来,犯罪目标明确;

  二、对作案现场及周围环境熟悉;

  三、身体强健,有较强的奔跑能力和攀登能力;

  四、不是初犯,有用铁棒等钝器袭击头部的习惯动作。

  由于犯罪分子抢走了枪支而没抢到子弹,对于犯罪分子下一步将如何动作,专案组做了多种设想,密切注视着事态发展。

  果然,一周后便连续发生了"4·07"、"4·08"案件。

  "4·07"案与"3·31"案在时间上有承接性,"3·31"案中被抢劫的是"五六"式步枪,"4·07"案出现了"五六"式步枪,在使用武器上有内在的因果联系。同时,两案均发生在石景山区,且袭击目标一致,都指向部队的值勤哨兵。

  "4·08"案显然是"4·07"案的延续,犯罪分子袭击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后,在撤离途中与警方巡逻车遭遇,双方发生枪战。两案发案时间前后只差一小时,犯罪分子使用的枪支相同,案发地点恰在犯罪分子自"4·07"现场返回的路上,两案的衔接十分自然。

  "4·08"现场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子弹等物证线索,现场还出现过一辆宝石蓝色面包车。这辆面包车从一开始就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石景山公安分局迅速布置警力,对本地区所有蓝色面包车司机进行调查,寻找车源。

  在强大的外部压力和内心压力下,第三天,面包车司机来到派出所主动交代了当天的事情经过。

  司机讲述的过程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我驾车在高科技园区附近转悠,遇到一个高个子男人拦车。我问他去哪?他说去337路汽车总站。我让他上了车。上车时,我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样东西,有两尺多长,挺显眼的。我问他:"您拿的什么?"他说:"打家具的木板儿。"当时我试探地说:"前边戒严了,要查身分证。"他立刻改了口,说:"要不就去古城地铁站吧。"我出来就是想多挣俩钱儿,便说:"去古城地铁20块钱。"他说:"行。"我看他拿出钱后才掉头。

  掉头的时候前边来了辆警车,开始我没太在意。可刚开到十字路口,警车就追上了我的车。我看见车上坐满了警察,都拿着枪。

  我车上的那个人说:"你赶紧停。"同时还拉右边的车门。我的车门不好使,拉两三下才拉开。这时警察已经下了车。那人也下了车。

  他刚下去我就听见"砰砰砰"几声枪响,像放炮一样。接着就见那些警察都趴在地上,警车的边门上一下下地直冒火星子。

  我吓坏了,先是双手抱头伏在方向盘上,听着枪声不那么密了,我抬头看看路面,挂上挡就朝西边猛开,后面的车门都没来得及关。

  驶出开发区,往西开进郎川村,顺着河西的土路一直朝前奔。我听后边没动静了才敢回头看。这时我发现后车厢里有块红色旧毛毡提兜,是那个乘车人留下的。我顺手就把它扔到了车外边。

  又开了一段路,我回过味来,拐了个弯,顺着311路朝南开。在路口遇到警察查车,他们看了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见车里没人,就放我回家了……

  司机向警方证实:歹徒只身一人,高个子,大约有1.78米。

  石景山分局刑警大队根据面包车司机提供的线索,在郎川村一带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访问,寻找那块红色旧毛毡提兜。但那块毛毡仿佛钻入地下,始终没有找到。

  但"4·08"现场至少还给我们提供了如下情况:

  对方有高超稳定的射击技术,对军用武器熟悉,从持枪和跳跃的姿势上看,很像受过专门的军事训练。据此,专案组认为:犯罪分子可能是受过警方打击的累犯,可能有过服役史,或接受过军事训练,有接触军用武器的经历。

  "4·22"现场也证明了嫌疑人枪法的准确,且手段极其残忍。

  犯罪分子在这4起案件中侵犯的对象都是现役军人,作案目标都是为了抢夺武器。为什么他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连续作案?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是什么?是出于政治目的,还是经济目的?是为报复社会,制造混乱,还是另有企图?这完全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犯罪分子3月31日在高井电厂抢到的是一支空枪,在此之后,突然出现了弹底标识为75-81的大量子弹。他的子弹,又是从哪里获取的呢?

  四、北京市全力侦破案件

  北京市公安局"3·31"案件专案组提出三项果断措施。首先,专案组通过对几起案件相互关系的分析,得出如下认识:

  几起案件相距时间不长。第一起案件,犯罪分子抢夺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第二起案件,犯罪分子使用抢劫的步枪袭击装甲兵司令部哨兵,抢夺手枪未能得逞;第四起案件,犯罪分子打死八一射击场哨兵,抢走空枪套,其抢夺手枪的目的仍未得逞。因此,不能排除其以同样方法继续作案的可能性。

  基于此种分析,专案组制定了"抓现行"的工作方案。专案组在石景山巡逻支队设立指挥部,组织了100多名精干警力,分成若干小组,配备好火力、防弹装备和夜视装备,每天晚上启动,在北京西部所有部队驻地的哨位附近布控蹲堵。哨兵为军营站岗。我们的刑警暗中为哨兵站岗。在重点哨位布网守候的同时,指挥部还安排了武装机动车辆在这一地区巡游,以备突然事件发生。

  第二项重点工作,查子弹。子弹,始终是一个谜。

  犯罪分子在抢枪之前,就存有充足的子弹,或者有获取子弹的办法和渠道。从几起案件现场所提取的弹壳、弹头上看,犯罪分子所使用的子弹的弹底标识都是75-81。这说明他获取子弹的途径比较单一。

  在这项工作中,专案组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大力支持。他们查访了兵器部,一批批地查找该批号子弹的生产日期和配备区域。终于查清了这批子弹的来龙去脉。这批子弹生产于文革后期,由河南某兵工厂制造,主要配备给南京军区和兰州军区。南京军区所配备的这批子弹没有下发到部队;而兰州军区的这批子弹主要分发给了新疆的阿克苏、吐鲁番、石河子、奎屯等地区。

  这是本案第一次涉及到新疆。

  专案组立即派人到新疆了解子弹管理情况,但因子弹数量过大,分布面广,且下发时间长,无法进一步划定核查范围。

  第三项重点工作,是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地区和落脚点。

  面包车司机是几起案件中最重要的目击证人。因此专案组十分重

  视对他与犯罪嫌疑人短暂接触过程的挖掘工作。其中,卓有成效的是对犯罪嫌疑人口音的确定。

  专案组请来语言专家,把面包车司机与犯罪嫌疑人的对话反复进行分析。双方在车上只说了几句话,一共27个字。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犯罪嫌疑人所说的"木板儿"这一句。专家们反复推敲后认定,对方所操的是北京地方话而不是普通话。这有重大意义,由此可确定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北京市人,而不是外地人。

  专案组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及居住地在石景山区之内(另一起案件发生在丰台西部,距石景山区并不远,而且交通方便),其中"重中之重",应该在337路汽车总站附近。专案组明确了侦查范围,决定在337路汽车总站周围5公里范围内,挨门逐户,进行地毯式排查。

  然而,经过长时间的工作,并没摸出有价值的侦查线索。

  由此,"3·31"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披上了越来越浓郁的神秘色彩。传闻中他被描绘得能够飞檐走壁,作案时忽来忽去,遇事反应之快,动作之迅速,逃匿之巧妙,均非常人所能想象。又一说法,对方枪法神奇,与警方遭遇时,子弹仿佛长了眼睛,凡拿枪的都被击中手腕,凡追击者都被打伤腿,而且弹无虚发。虽然事实与传闻有很大的差别,但对方枪法精湛是毋庸置疑的。

  现场勘查和现场访查都在昭示着一个方向,使你在判断上形成一个无论如何也无法摆脱的递进式四重推理:

  案犯可能是复员军人;

  案犯可能是复员军人中的特种兵;

  案犯可能是特种兵中的特等射手;

  案犯可能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加过越战的人员。

  这使我们的侦破工作兜了一个大圈,直到最后,你也不能完全排除它。这是由现场的特点决定的,现场特征就是这样的一个导向,否则你将无法解释---所有另外的解释反而都是不科学的。

  通过对4起案件所获得的线索的综合分析,专案组对犯罪分子做出了如下刻画:

  犯罪分子身高在1.74米以上,年龄30-40岁之间,身体健壮,北京市人,住地(落脚点)在石景山区模式口337公共汽车总站附近,有参军史或者服刑史,有接触军事武器的经历。他单独作案,目标是袭击军人哨兵,手段残忍,手中有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

  五、一个幽灵,回到北京

  时间倒推到1996年3月12日,白宝山的身上带着"释放证书",盖着朱红的印章---

  白宝山,39岁,北京市人,原籍河北省徐水县,因抢劫、盗窃罪,1983年9月9日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现裁定释放。

  签发单位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新安监狱。

  签发日期:1996年3月7日。

  不能说白宝山一回到北京就想犯罪,就想抢劫武器去杀人---事情并不是这样的。

  两年后的1998年3月,当白宝山站在法庭上做他的最后陈述时说:"我出来并没想重新犯罪,我给自己设计了两条道路,如果我能够正常地生活下去,我就不再犯罪;如果不能,我就去抢。"

  下午,白宝山携带笨重的行李,穿着一身绿军服---那是在石河子军人服务社购买的,风尘仆仆地回到他住过的老屋,北辛安的两间平房。这里本来是他和妻子及一对双胞胎儿女共同生活的家。他被判刑后,妻子已跟他离婚,带着两个孩子改嫁他人。白宝山离开时,大弟还没结婚。现在大弟、弟媳和他们的女儿住在这里。白宝山推开房门,大弟和弟妹还没下班,屋里只有10岁的侄女在写作业。他与侄女从未见过面。白宝山叫出侄女的小名---他是从大弟的来信中得知的,并做了自我介绍。他没在大弟家久留,仍背着他的行李,让侄女带路,找到父母的新居---北京模式口居民区的一处单元房。

  见面是尴尬的,这一点白宝山早有预料。无论如何,他是从大西北回来了。然而,他的归来,也给家中带来了许多麻烦。住房是首当其冲的问题。最初几日,先住母亲家,将来再从长计议。生活出路也是个问题。他没有钱。他还没办户口,也就无法找事干,一时没有生活来源。母亲周济他一些钱。大弟也常塞些钱给他,供他日常花销。

  白宝山打算做点小买卖,还打算学开车---但这都需要他先把户口落下来。

  1957年,白宝山出生于一个工人家庭,父母都是首都钢铁公司的职工。他3岁那年,父亲病逝。母亲一人靠工资养活他的两个姐姐、他和刚满周岁的大弟4个孩子。因贫困所迫,母亲不得不把他送到徐水老家。直到1971年,白宝山13岁的时候,才返回北京。此时母亲已经改嫁,继父姓梁,也是首钢工人。母亲和继父已生下了小弟。小时候,白宝山没受到良好的教育。在农村,家里没钱上学。回到城市,13岁的白宝山与比自己小五六岁的孩子坐在同一间教室里上一年级,这使他的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上到小学三年级时,他便辍了学。辍学后,白宝山很早就参加了工作,开始在一家街办的酱菜厂当临时工,那年他仅16岁。后来,到1976年,他18岁的时候,正式被石景山区第一电碳厂录用,成为一名装卸工。

  在工厂期间,他几乎没给人留下什么印象,因为他不爱说话,许多工友对他都毫无了解。厂里民兵搞训练,白宝山参加过一次实弹射击,用"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打靶,每人打3发子弹,他居然打了个优秀。那次之后,白宝山千方百计向亲戚借到一支气枪,下了班就背着枪到附近的林子里去转悠,打鸟。一年之后,他的枪法练得极准,15-20米内,枪响鸟落,弹无虚发。同时,他的残忍性也有所表露,夜里他不睡觉,用气枪瞄着打老鼠,一枪能把跑着的小老鼠打进墙角里。

  孤独的人未必心理不正常,只是他们不喜欢交流。当然,孤独并不决定一个人走什么道路,不过孤独的人可能比开朗的人危险。如果白宝山能走正道,或许他能成为射击高手,说不定能获得奥运金牌,但他偏偏走上了另一条罪恶的路。

  白宝山23岁结婚,妻子是本厂女工,也姓白。一年后,他们生下一双儿女,龙凤胎。白宝山的家庭生活非常贫困,不能说贫困一定导致犯罪,但贫困对白宝山的心灵的确产生了无法排除的负面影响。加上他的独来独往,加上他无论白天黑夜喜欢四处游荡,加上他的"蔫大胆",加上他排斥外界的阴暗心理,加上周围"坏孩子"的影响---盗窃的事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开始是小偷小摸,渐渐发展到偷人家院里的自行车,勾结邻居家的孩子,结伙入户行窃,潜入工厂盗窃生产原料和成品……他心中的黑暗领地扩大了,但他"顾家"的意识并没泯灭。他的盗窃行为触犯了法律,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直至刑满获释,完成了他前半程的人生道路。

  白宝山回到北京,已经跟10几年前有了很大的不同。小偷小摸的事是不打算干了,做什么他还要再想一想。现在他的首要任务,是先把户口落下来,办理好身分证等手续,然后找一份合适的工作。

  现在的白宝山应该说存在着多种可能性,犯罪,并不是他惟一的出路。

  六、户口、程序和它的负面效应

  据白宝山交代,他第一次来到派出所,是由大弟陪同一起来的。

  见到负责户籍工作的片警,他呈上释放证和有关材料。释放证上标着这样一行字:"本人必须在3月24日前将本证明书送达北京市石景山区×××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这位片警正忙着其他事情,晾了他一阵,口气冰冷地说:"户口马上办可办不了,起码要等半年。"白宝山口吃,一着急就更口吃,他结巴着顶撞了一句:"我有释放证,为……为什么还要再等半年?"片警听着不舒服,慢悠悠地说:"你要是这样讲话,那就再等两年。"

  白宝山受到深深的刺激,一种愤懑、一种敌意,甚至一种仇恨意识,立刻从心底翻了上来。在此之后,他一遍遍地跑派出所,开证明,冲洗照片,填写表格。事情果然像片警所说的一样,被一次次地向后推延。白宝山的户口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关于白宝山申报户口的问题,有关部门做过调查。派出所原负责该片的那位片警说:"1996年3月,白宝山持释放证来我所办理户口,我要他写出书面申请,交一寸免冠照片,4月份交来,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他补照。几天后重新交上来之后,我对其进行入户调查走访,多次上门,白宝山均未在家。5月,白宝山的姐姐称他已上外地。11月,我把白宝山的户口事宜转交给新任外勤民警小吕。"字里行间,都是秉公办事。那么,白宝山的情绪是从哪里来的呢?

  新任民警小吕接手后,曾去白家访问,白宝山外出未归。1996年12月派出所核查户口,小吕在白家见到了白宝山,与本人做了谈话,访问了周围群众,掌握了基本情况。1997年3月向上申报时,再次到白宝山家回访。白宝山的大弟说,他已去了外地。白宝山的户口于1997年8月25日由北京市公安局批准入户。

  在给白宝山办理户口的一年半时间里,白宝山作案10余起,杀害15人,而他的户口批准日,恰好是白宝山做最后一案,杀掉同伙的前一天。白宝山的户口办下来了,距注销它的日子也已经不远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发人深省的讽刺。

  在法庭上,白宝山一遍遍地强调,他之所以重新犯罪,就是因为派出所不给上户口。"不给我办户口,就是不让我生活。我只能去抢。我认为,派出所故意刁难我。"

  不久之后,北京石景山模式口后边的小山上,时常出现一个穿着绿军服的高个子男人。他在山道上锻炼跑步,在一些军事机关驻地的周围潜伏下来,静静地观察---他在小心翼翼地选择着他的目标。

  白宝山出狱时为自己设计了两条道路,回北京不到一个月,他就认为第一条道路已被堵死,他只有第二条路可走。他要抢劫武器,在他仇恨的意识里,抢到武器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死那个片警。

  在一个月内连续不断袭击军人哨兵的犯罪分子正是白宝山。

  3月31日晚上,白宝山跳墙进入电厂,并没想当天动手,他是来踩点的。但他遇到了好机会---值勤哨兵身体不适,蹲在地上呕吐。这使他轻而易举就得了手。

  搞到枪,白宝山反而冷静下来。他想,杀掉那个片警,他的户口问题也解决不了,还会暴露他自己,那就不如先干点别的。"五六"式步枪目标大,不好隐藏。他便在附近的山上挖了个洞,把步枪埋了起来。有了枪白宝山的胆子就大了起来,但长枪携带不方便,白宝山打算利用长枪再搞短枪。于是他袭击了装甲兵司令部留守处的哨兵,但他不知道哨兵背着的是空枪套,里边并没有装枪。在逃跑时,又与突然出现的巡逻警车发生枪战。

  这次遭遇战后,白宝山停止了在石景山区再次作案的企图,但他并没放弃"搞短枪"的目标。

  白宝山二姐在房山县某农场工作,他看望二姐的途中经过八一射击场,偶然发现这里的哨兵佩带着短枪。于是就发生了"4·22"枪案。

  枪案发生后,他来到母亲家,这时他已不住母亲家,母亲为他租了间小房,白宝山单独住在外边。这样,家人就更不知道他晚上都在做什么。

  白宝山连续作了4案,都逃避开警方的打击。他并不把杀人当回事,毫不顾及他所造成的后果。他多次开枪,打死打伤军人和警察。

  除了与巡警交火是一场遭遇战,其余全都是他有预谋地在进攻。

  白宝山已成为一个冷血动物,一部血腥的杀人机器。他的残忍性就在于:当他确定了某一攻击目标之后,无论是谁阻碍了他,他都要把对方在肉体上消灭掉。

  七、报复心理的形成与预谋犯罪

  任何人走向犯罪都有着外部和内部的原因。白宝山返京后不到一个月就重新作案,50天内连作4案,打死哨兵1人,打伤军警人员6人,除了他反复强调的户口问题外,当然有着他自身的更深层的根源。

  早年因盗窃,他被判刑。这造成他的家庭破裂,妻子与他离婚,儿女也跟着受牵连。他认为前罪判得过重,这影响到他的整个前程。他把这笔"账"记到法律和社会的头上。

  按照白宝山的说法,他仅仅因为盗窃了人家几件衣服,就被判了4年徒刑。在服刑期间,被揭发出另一件事:他因喂鸽子,入院盗窃人家一书包玉米,被主家发现,追出来,他用木棍打了对方头部一下---结果,他因抢劫罪被加判了有期徒刑10年。

  这件事他始终装在心里,成为其报复社会的理由之一。

  我仔细阅读过有关方面的材料,应该说,北京市两家初级人民法院当年对白宝山的量刑应该说是恰当的。1982年前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很低,多数公职人员月薪只有几十元人民币,白宝山的盗窃数额不菲。他多次与同伙入户盗窃,性质恶劣。而在刑法上,对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有着明确的规定,持械行凶,抢夺他人财产,伤害他人身体,以抢劫罪判刑是完全正确的。

  但白宝山并不这样想,他从自身的私利出发,认为法律对他不公平。这种思想在他漫长的服刑过程中,在他承受离婚等人生打击时,不断得到加强。

  白宝山是一个报复心理极重的人,1998年3月,白宝山在法庭上曾相当清晰地表述过他在狱中产生的报复思想。他说:"我想过了,法律这样判我,我服刑出来,就去杀人,杀死那些受法律保护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来杀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无期(徒刑),减刑后我出来年纪大了,没能力杀成年人了,我就杀孩子,到幼儿园去杀,能杀多少杀多少,直到杀不动为止……"

  1991年,也就是在宣武区人民法院宣判加刑的5年之后,白宝山被遣送到大西北,在新疆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大约在1992年间,白宝山接到当时仅10岁的女儿的一封来信。女儿在信中向他诉苦。跟白宝山一起服刑的同监犯人李清亮(化名)说,白宝山接到女儿来信,情绪极不正常。后来白宝山把这封信拿给李清亮看,当着李清亮的面痛哭了一场,发誓说:"我出去之后,一定要弄到300万(元),给我的两个孩子买房子,每人买一辆奔驰车,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不能比别(的有钱)人差。"

  李清亮比白宝山年长,人性不错,有见识,服刑前曾在北京某军事单位供职,懂得枪械知识。与白宝山要好的还有两人,一个叫吴子明,一个叫小蛋子(化名),他们都是本地人。吴子明对白宝山非常佩服,小蛋子曾跟白宝山住一个监号,他对小蛋子格外照顾,两人是另一种友谊。

  在监狱里,白宝山着手做着各项准备工作。

  他知道,要作大案,没有文化知识是不行的。小时候他不肯读书,进了监狱却卧薪尝胆,坚持把文化课学下来,达到了能读书能看报的水平。

  这时的白宝山在外表看来很老实、很勤奋,这正是他"立大志"

  的阶段。同时,他开始研究案例。劳动之闲,他常常跟李清亮"探讨"。

  在白宝山"预想"的那些案件里,作为主人公的他,必须有武器。白宝山向往的不是普通的枪,而是火力猛、威力大又携带方便的枪种。还要有车,有高超的射击技术和驾驶技术---这都是前期准备的"必要条件"。在监狱里不可能搞到枪,也无法学习驾驶技术,但他可以学习枪械知识,还可以设法收集子弹。

  新疆的劳改监狱,把犯人分为"收监犯"和"零星犯"两部分。部分零星犯夜里不收监,又叫外宿犯。他们有单独与外界的农牧民接触的机会。白宝山就是利用这个条件,趁机"买"到步机枪子弹和手枪子弹,并把它们藏匿起来。弄到子弹,只解决了他"预谋犯罪"构思中的一个环节,他还要熟悉枪械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这一点上,他充分利用了服刑前曾在某军事单位工作过的李清亮。据李清亮回忆,白宝山对各种型号的枪支都有着浓厚的兴趣,"求知欲"极强。

  白宝山在监狱里的这些准备工作是在暗中进行的,他利用自己的不善言谈,把自己伪装起来。在一个时期内,他在监狱里屡受好评。

  1993年初,即白宝山来到大西北的第三年,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即石河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他被减刑一年。

  但这一切,都是最表面的现象。

  八、犯人李宝玉失踪

  白宝山平时沉默寡语,但他残忍的本性,时而也有流露。一次,他跟管教怄气,暗地里放火把狱里的草垛烧了。后来---他便开始杀人,在监狱里杀人,他居然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李宝玉1961年生人,原是北京毛毯厂的工人,因盗窃罪被判刑。傅克军1963年生人,原是北京灯泡厂工人,1983年因用暴力手段劫持出租车被判刑。傅克军是独子,家里有四个姐姐。

  李宝玉、傅克军和白宝山一起放牛,3人的关系始终紧张。白宝山"嘴笨",不合群,李宝玉、傅克军都瞧不起他。

  大约在1993年夏季的一天,白宝山和傅克军一起放牛,两人发生了口角。事情本来不大,可白宝山趁傅克军不备,搬起一块大石头,恶狠狠地从背后砸向傅克军的头顶,顿时砸得鲜血直流。表面看,这是一次偶发事件,其实不然。这是白宝山报复杀人的一起未遂案件,是他早就蓄谋好的,这是他第一次杀人的尝试。他没有达到目的,就停了下来。因为他突然感到,石头不行,用石头很难一下把人打死,需要改用其他方法。事情很快演化成一场普通的殴斗。没经过中队,以白宝山赔偿傅克军500元人民币在私下里做了了结。

  此后不久---1993年9月,李宝玉却突然失踪了。

  第二天晚上,李宝玉仍没回来。傅克军照样不闻不问。白宝山把李宝玉两天未归的情况向监狱领导做了汇报。

  狱方对李宝玉失踪事件进行了调查。

  李宝玉并没带走任何东西,他的失踪令人怀疑。况且,李宝玉还有一年就服刑期满了,按照常理,犯人在这种时候没有特殊理由,是不会逃跑的。虽然存在着许多疑点,因找不到其他证据,事情最终仍以李宝玉脱逃定案。

  李宝玉因何失踪,最清楚底细的人,莫过于白宝山。

  大约在一周之前,李、白二人发生了争吵。李宝玉擂了白宝山一拳,白宝山没有还手。李宝玉说:"是爷们儿你也犯把脾气给咱瞧瞧,别净给北京人丢脸。"白宝山说:"行,你等着,这几天我就犯把脾气给你看……"事情不了了之了。李宝玉认为白宝山不过是说说而已,他犯脾气能犯到哪儿去?

  白宝山第二天就着手准备。他一声不吭,背着人在牛棚后边挖了一个长宽各一米,深约两米的土坑,然后,把200元钱塞到牛棚的墙缝里。

  傅克军放牛去了,白宝山来找李宝玉,说:"我的钱藏在牛棚里,抠不出来了。你帮帮我,弄出来我请客。"李宝玉认为这是白宝山在讨好自己,就跟白宝山走进了牛棚。他问:"钱在哪儿?"白宝山指了指墙缝。李宝玉低头往里边瞅,钱卷成一卷,果然在墙缝里,用手指是抠不出来的。他找到半截细铁丝,弯个钩儿,猫腰帮着白宝山钩钱。

  这时白宝山站在他的身后,摸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子,对准李宝玉的后脑就是一下。李宝玉翻翻白眼,一声不吭地栽倒在地。白宝山抡起铁锤,对准李宝玉的头部连续又打了四五下。白宝山看李宝玉被打死了,就把他的尸体扛出牛棚,扔进他事先挖好的土坑里。土坑边上放着一把铁锨,三下五除二,没用半个小时就把李宝玉的尸体埋好了。

  一切都收拾停当,白宝山坐在牛棚外晒太阳。放牛的傅克军还没回来。

  本来,白宝山想先杀掉傅克军,那次用石头没砸死他,倒先把李宝玉处理掉了。既然先杀了李宝玉,傅克军就让他再活些日子吧。总不能刚刚"失踪"了李宝玉,马上又"失踪"个傅克军,那样,他白宝山会担嫌疑的。

  李宝玉失踪案,虽然存在着种种疑点,却没人怀疑到白宝山。白宝山平时不爱掺和事儿,他怎么会平白无故地杀人呢?

  九、血溅牛房

  1994年3月22日---距李宝玉失踪仅半年,傅克军再次失踪。这次引起了中队的警觉和重视。

  当时在牛房放牛的共有4人,白宝山、傅克军、秦百川和田守水(此两人为化名),4人全是北京调犯。3月20日晚上9点钟,秦百川和田守水就回监号了---他俩不是外宿犯。当夜,在牛房住的只有白宝山和傅克军两个人。

  21日早晨,秦百川来牛房干活,没看见傅克军。他问白宝山,白宝山说:"傅克军去团场送牛奶了。"中午,傅克军没回来,但谁也没意识到傅克军会失踪。这天白天,秦百川发现傅克军的被子褥子枕头都不见了,问白宝山。白宝山说:"傅克军走时都带走了。"秦百川起了疑心,他想,傅克军去送牛奶,带被子枕头干什么?田守水也是一大早就过来的,他去打扫牛棚,发现牛棚已收拾干净,地上还洒了水。白天,监狱的焦中队长过来一次,谈今年承包的事。因傅克军不在,田守水说:"等克军回来,大家商量商量再定。"到了晚上8点,仍没等到傅克军。田守水、秦百川一同回了监号。

  到了22日晚上,白宝山才向中队报告说:"傅克军自21日早晨外出,至今未归。"晚上11点,监狱的魏中队长、焦中队长带领武警把白宝山、秦百川、田守水3人收监,说:"傅克军跑了,中队要对你们进行审查。"当晚,魏中队长安排另一名姓唐的犯人住进牛房。夜里,唐某躺在傅克军的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有什么气味刺激着他。他伸手在土墙上抹一把,觉得腥乎乎的,打开灯辨认一番,发现墙上有许多喷射状的污点,像是血迹。再仔细检查,在房子的顶棚上也发现了同样的污点。他吓坏了,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就向中队做了报告。

  事情上报到狱政科和142团场派出所,当天就对牛房进行了检查,墙壁和顶棚上的点状痕迹,经化验确定是人血(其中夹杂着鸡血),同时,在傅克军的床铺底下,找到未被带走的700元人民币。有人反映,21日清晨,看见白宝山在院里烧棉被或大衣那样的物品。此外,中队在牛棚的顶棚上,搜出步机枪子弹和手枪子弹共95发。

  因出事当天只有白宝山与傅克军两人住在牛房,白宝山自然成了重点嫌疑对象。

  狱政科王永康副科长提审白宝山,审讯工作持续了10几天,白的态度死硬,只交代了藏匿95发子弹的问题,拒不承认与傅克军失踪有任何瓜葛。劳改中队和狱政科曾判断傅克军遇害,尸体可能用马匹驮到周围的荒野里掩埋掉了。他们在监狱周边的可疑地段进行搜索,并动用了警犬,未能发现傅克军的尸体。同时,据监狱的犯人反映,傅克军跟白宝山的关系时好时坏,两人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按说白宝山不会杀人。

  事实上,傅克军就是被白宝山杀害的,他采用了与杀李宝玉同样的方法。3月20日深夜,黑暗中白宝山爬了起来。傅克军睡得烂熟,他微微地打着响鼾。白宝山低着头看他一阵,慢慢地举起了铁榔头,狠狠地砸在傅克军的脑袋上。傅克军长长地哼了一声,就再没了气息,那身死肉也松垮下来。掩埋傅克军的尸坑已经挖好,打死傅克军之后,白宝山拿着铁锹出去,又把土坑整理了一遍。再返回牛房,白宝山吓了一跳。傅克军又起来了,他一动不动地坐在木床上。但他反应迟钝,两眼直瞪瞪的,似乎想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白宝山的铁榔头又砸过去,因用力过猛,竟把半个榔头砸进傅克军的脑壳里---这就是造成鲜血四溅的原因。傅克军再次倒下,鲜血立刻染红了他的被褥和枕头。白宝山没有开灯,他把傅克军的尸体背出去,埋到坑里---这个土坑是紧贴着牛棚的墙根挖下去的,距墙皮不到半米远,挖了两米深。处理了尸体他才觉出这事做得有漏洞,他弄出了血,傅克军的被子、褥子、枕头上到处都是血。他坐了一阵,便把染血的铺盖抱出去,点火焚烧了,用沙土把灰烬埋了起来。凌晨时分他又在牛棚周围做了卫生,洒上水---这就是后来田守水看到的情景。

  这次,白宝山的疑点太多,但是,监狱方始终没有寻找到傅克军的尸体,无法确认他已经死亡。白宝山又态度死硬,拒不认账。监狱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无法给白宝山定罪。两年过去了,傅克军失踪案只能作为"悬案"挂到一旁。

  因傅克军案,白宝山被单独关押了125天,写过保证书后,继续回去放牛。1996年3月7日,他如期提前一年获得释放。3月12日,白宝山回到北京。

  白宝山前期收集的子弹被劳改中队没收了。在他重新获得"自由"之后,利用恶劣天气里附近牧民的羊群误入监狱草场的机会,把羊扣住,要挟对方。作为交换条件,他从牧民手中弄到了3包步枪子弹(75发)和50发手枪子弹。这一次,他把子弹埋在水渠附近。释放后,他把子弹挖出,全部缠在身上,带回了北京。

十、三下徐水

  白宝山在北京连续作案4起后,戛然停止了在北京的一切活动。他觉察到已经惊动了警方。在北京不能再干了,他把目光转向了外地。白宝山回想起小时候在徐水老家的情景,他记得村子附近就有一家兵工厂,文革期间造过枪。他决定到老家看看。

  1996年7月,白宝山从北京木樨园长途汽车站乘车,下午两点到达徐水县城。徐水这些年,变化太大了,他居然什么地方都认不出来了。白宝山下了车后漫无目标地乱走,出了县城就看见了一座兵营。门前有哨兵,但没有背枪。再向前走,大约走出3、4里地,又有一处兵营。这里的哨兵身上背着折叠式自动步枪。白宝山眼睛一亮,这种枪没见过,枪身较短,金属枪托可以折起,携带方便。

  白宝山绕着兵营走了一圈。兵营的院子不大,围墙很高,墙角上有望哨,很像是个弹药库。周围的环境是这样的:绕着兵营都是果园和庄稼地,庄稼地被紫槐隔成一块块的,与果园犬牙交错。这既适合隐蔽,又便于逃跑。

  一刹那间白宝山就做出了决定,搞这里哨兵的自动步枪。

  从下午到晚上,白宝山都没离开兵营左右,他选择好了潜伏地点和射击位置,确定了进入路线和退出路线。白宝山对地形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当他确信把一切都安排清楚了之后,于当天晚上返回了北京。

  从第二天,北京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三天,整个大地都湿漉漉的。白宝山觉得,他运送武器的时机来到了。对长途旅行携带长枪的危险性,白宝山是很明白的,他避开了北京长途汽车总站。他把半自动步枪用塑料布包好,绑在自行车大梁上,骑车先到良乡镇,在这里搭上了去保定的汽车。为应付突发事件,他在枪里压满了子弹,其余子弹全部用布带子缠在身上。

  雨仍在下,白宝山提着装枪的布袋,在雨中步行。靠近兵营的地方有一家水泥管厂,白宝山在这家工厂与果园的交汇处,挖了个坑,把包着塑料布的步枪埋藏起来,子弹埋在了另一个地方。

  第二次下徐水,他只做了这一件事。

  两天后,白宝山三下徐水,这回他可要放手大干了。他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完成。白宝山先在街上吃了点东西,等着天色黑透后,到他的藏枪地点取了枪。

  "临战"的准备工作他做得很仔细。他坐在果园里,先把枪擦拭

  一遍,子弹也一颗颗擦好,做这项工作他戴上了手套,避免在弹壳上留下指纹。他向枪膛里压满子弹,余下的仍缠在身上。然后,他在夜幕的掩护下,按照看好的路线,悄悄进入射击位置。他要尽量靠近哨兵,选择的地点距哨兵不到10米,几乎就在对方的眼皮子底下。因为距离近,哨兵说话的声音都听得很清楚。白宝山一点点挪进来,不能弄出一点声响,然后一动不动地伏在地上,在那里整整趴了4个小时,直到午夜12点半左右。

  在哨位上值勤的哨兵一共3个人。他掐算过时间,知道下一班换岗的时间已经临近。岗上的情况,一般是两个哨兵站在外边的岗台上,另一个哨兵站在大门口,岗台距大门有15米。现在,那个哨兵出来了,也站到岗台前---他觉得,可以动手了。

  罪恶的枪筒从槐树丛中悄悄伸出来,在向哨兵瞄准,瞄准……

  这天凌晨1时10分,驻徐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师高炮团值班室接到紧急电话。报告说,该团弹药库遭到武装歹徒袭击,哨兵霍建军受伤,哨兵蒋鹏程死亡,值勤用"81-1"自动步枪被抢,枪号为11126210。

  不久,一营营长郭廷州赶到。营长的部署尽管周密,但比起歹徒来,动作还是迟缓了许多。这里边有一个时间差的问题,白宝山对这一点很自信:我打你一个措手不及,等你反应过来,我已经跑远了。

  从枪响到组织起追捕,大约用了十几分钟。高炮团的官兵搜查了周围所有的果园,搜查了周边的企业和农村,未发现可疑人。排长带领的战斗组顺田间小路一直追到107国道,那里有个加油站,加油站人员也没发现有可疑人员或可疑汽车经过。

  10分钟,犯罪分子足以逃之夭夭。

  7月27日凌晨,徐水县公安局,该部队上属的师保卫处、军保卫处,保定市公安局的技侦人员先后赶到现场。天明之前,北京军区保卫处,河北省公安厅有关领导也来到现场。由于中心现场地形复杂,军地领导决定,勘查工作在天亮之后进行。

  战士蒋鹏程被打死。霍建军是幸运的,子弹沿着脏器的缝隙跑出去,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十二、结识谢宗芬

  白宝山释放回来,有两件事始终让家里操心,一是他的工作问题,二是他的家庭问题。工作始终没落实,说"对象"的事却大有进展。小弟的女友文伊(化名)是甘肃人,到北京打工已有4年,在商场帮人做生意。她结识了一个四川女子,叫谢宗芬,两人关系不错。谢宗芬也在同一商场,租柜台卖布,看上去有些钱,长得也不错,年纪跟白宝山差不多。母亲跟白宝山说了,白宝山没意见。文伊向谢宗芬介绍白宝山的情况,谢宗芬答应先见见面。这一段,正是谢宗芬在商场的生意不好做的时候,她打算撤下来,跟文伊在石景山法海寺市场看看,觉得比租柜台好干些,回去就把商场柜台退掉了,并托文伊在模式口附近租了房,把存货全拉了过去。这也是谢宗芬同意与白宝山见面的一个原因---现在的生意不好做,想在北京站住脚,找个北京人有依托。

  谢宗芬一见白宝山就有些心动,这人身体好,大个子,长得挺有男子气,说话略有些口吃,人却挺诚恳。白宝山被判过刑,她倒没看得有多么重要。她认为他在大西北受了十几年苦,总会接受教训的。白宝山对谢宗芬的印象也不坏,长圆脸,五官看上去挺秀气,鼻子略有些翘,人也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那天谢宗芬刻意打扮了一下,像个女老板,满有风韵的,说话也显得爽快大方。第一次见面,两人都没正式表态。但第二天,两人就在私底下走动起来了。

  两人相识大约一个星期,这天晚上下起了大雨,谢宗芬租住的房子停了电,屋里黑漆漆的。谢宗芬有些害怕。想了一阵,便撑把雨伞来到白宝山的住所。谢宗芬说:"我那边停电了,你带我去你母亲家吧,我跟文伊挤一晚。"白宝山说:"我不怕停电,咱俩换换,你住我这儿,我去你家,连帮着你看着货。"谢宗芬同意了。来到谢家,白宝山就关上屋门,拉住谢宗芬的手说:"今晚咱俩睡一起吧。"谢宗芬本来也有这个意思,推委一阵,也就留了下来。

  结识了白宝山,谢宗芬感觉上是很不错的,生活更充实了,做生意也有了依靠。没多久,谢宗芬积压的货物卖得差不多了,她退了房,公开与白宝山居住在一起,把行李货物也全搬到了白宝山的住处。两人吃住在一起,时间一长,白宝山反常的地方就暴露出来了。比如,白宝山突然说他要出去办事,一去就是一两天,办什么事却不对谢宗芬说。谢宗芬不高兴了,她认为白宝山有瞒着她的事情,为此两人闹过别扭---那正是白宝山三下徐水的时候。

  徐水的案子做完了,白宝山闲了下来。他并不打算近期去取枪,起码要等上一个月。一次,他和谢宗芬在河边散步,听谢宗芬说她的姐夫在四川一家兵工厂工作。这立刻引起了白宝山的注意。他在徐水已经弄到了一支自动步枪,他还想再弄一支手枪---北京是不能再作案了,徐水近期也是不能去的,但他可以去四川。说不定,在四川他能达到这个目的。

  谢宗芬在四川老家有家庭,她并没有与丈夫离婚,她丈夫是"倒插门"来到他们谢家的,跟她父母生活在一起。谢宗芬其实是惦记着家的,在外边把自己说成女单身,是许多她这样的女人常用的伎俩。"单身"能使人同情,能更自由,能利用男人,自己也方便。但这样,她等于欺骗了白宝山,她不知道他知道这件事后,还愿不愿要她。谢宗芬哭了,然后红着眼圈把自己的事告诉了白宝山。白宝山沉默了一阵,说:"我不在乎,这些都没关系。我去四川,就是想买把手枪。"两人说走就走。先坐火车到成都,再换汽车来到谢宗芬的老家筠连县。

  到了谢家,谢宗芬向父母和丈夫介绍说:"这是和我一起做生意的伙伴,是过来玩的。"他们在四川住了10天。谢宗芬天天在家跟父母、丈夫呆在一起。白宝山每天都出去爬山。本来,白宝山希望通过谢宗芬的姐夫搞枪,就试探地问了问,情况却不是谢宗芬说得那样。白宝山就不断催促谢宗芬,为他找人买枪。大约在第六七天时,谢宗芬带来一个瘦男人,是筠连县城里的"混混儿"。两人在一个小酒馆里,边喝边谈。混混问:"你是做什么生意的?"白宝山说:"做普通生意。"混混自作聪明,捻捻手指说:"是不是做'粉'的生意?"白宝山说:"也做一点。你能不能搞手枪?"混混说:"这没问题,不过,眼下没现货。你要搞枪搞子弹,得先交订金,然后我到云南给你搞。"白宝山说:"我没带钱。你先搞,等你搞到枪,钱的事好商量。"混混瞪他一眼,说:"没钱办不了。"白宝山觉得这个混混只会吹牛,办不了大事。他便起身从小酒馆里走了出来。

  这次探风买枪,证明这条道路不可取。

  10天后,他和谢宗芬一道返回北京。

  十三、徐水取枪

  8月27日,白宝山和谢宗芬一起来到木樨园。谢宗芬要在这里的批发市场进布,白宝山也恰好在这里乘坐长途汽车去徐水。事先,白宝山并没告诉谢宗芬,到了木樨园他才说要出门办点事情。谢宗芬也要跟着去。白宝山想了想,去就去吧,路上有个女人,说不定还能掩护一下。其实这犯了一条大忌。

  来到徐水县城时天快黑了,白宝山在商店买了一条红色带黄道的尼龙袋,然后雇了辆三轮车,沿铁路把他们拉到一个地方。白宝山把谢宗芬领到一片旧窑地附近。白宝山说:"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找点东西。"大约半个小时后,白宝山从砖窑的泥塘那边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长形的包。他把包打开,谢宗芬看到一个塑料雨衣,再打开,里边竟是两支长枪,一支带刺刀,一支不带刺刀。谢宗芬骤然害怕起来,问白宝山:"这枪是哪儿来的?"白宝山说:"抢的。"谢宗芬劝他把枪扔了,白宝山不同意。谢宗芬默许了。白宝山说:"枪先放这儿,我回头再取。"谢宗芬说:"既然来一趟,就带走吧。"白宝山说:"不能带,我没找到子弹,带也没用,带上更麻烦。"他带着谢宗芬沿铁路朝远处走了一段,在铁路边的一座坟丘附近挖了个坑,把枪埋好,做好了标记。

  回来的路上白宝山对谢宗芬说:"这件事你跟谁都不要讲,你要是说出去,我就对你不客气。"谢宗芬答应了。

  两人当晚返回了北京。

  夜里,白宝山像讲故事一样,把他在北京连续做的几起案子以及在徐水开枪打死军人的过程,一件件讲给谢宗芬听,谢宗芬听着心里害怕,始终没有作声。

  听来的东西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经历过的事情。白宝山对她的危害性,谢宗芬以后才慢慢体会到。首先是白宝山对谢宗芬的控制。这种控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精神控制。白宝山在后来的供词中说:"我的事情她知道越多,她和我的关系就越紧密,她就越不敢去告发我……"其次,就是不断地直接地威胁她。最后,是殴打她。在白宝山的严密控制下,谢宗芬已变得对他没什么危险性了,即便有那种迹象,他随时都可以杀掉她。

  三天后,白宝山独自一人再下徐水。他不放心,惦记着那些没找到的子弹。这次他没告诉谢宗芬,单独行动,只去了一天。来到旧窑前,果然不到半小时就找到了埋子弹的地点。然后白宝山把它们重新埋在铁道旁,距上次埋枪的地方大约10米。下午,他坐长途车赶了回来。

  拖了一星期,他对谢宗芬说:"子弹找到了,你跟我把枪和子弹取回来。"两人下午出发,仍带着上次购买的尼龙包。来到徐水,挖出枪支和子弹后,白宝山把"81-1"式自动步枪装进尼龙包,将那支他使用过的"五六"式步枪重新包好埋回原处,子弹则全部裹在身上---处理完毕之后,他让谢宗芬在玉米地里擗了30多穗青玉米,放在尼龙包上边做掩护,两人直奔徐水火车站。后半夜2点半,他们登上了一列开往北京的慢车。凌晨5点,他们在丰台火车站下车,坐354路市郊公共汽车回家。6点钟来到母亲家,白母出去晨练了,继父值夜班还没回来。白宝山把自动步枪取出来,独自背到电碳厂三角墙外的山坡上,藏在挖好的那个土洞里。这也是他从前藏"五六"式步枪的地方。

  徐水抢枪,对白宝山来说,至此已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从他到徐水踩点,到他最后把枪取回,整整用了50天。不过,徐水作案也有遗留问题:此事有第二个人知道,这就是谢宗芬。白宝山脑子里考虑最多问题就是要不要把谢宗芬除掉。白宝山认真地想过几天之后,下了最后的决心。从作案的角度看,他应该把这件事做彻底,不留任何尾巴。

  他在住所后边的一个山头上(这山叫红光山)为谢宗芬挖好了尸坑,并准备了埋人用的铁锨,这一切,就像他在新安监狱杀李宝玉、杀傅克军所做的准备是一样的。余下的,就是何时动手、怎样动手的问题了。他可以假借谢宗芬外出把她打死,最好是哄她到红光山上再把她干掉,那样埋起来更容易些。一个外地流动人口失踪,是没人会深究的。家里这边好对付,可以说她出去趸货没回来,甚至可以说她去外地看市场了,那都可以随他去编。重要的是谢宗芬的尸体不被发现,那么谢宗芬失踪就永远是个谜。掩埋尸体,并做得滴水不漏,这是他最擅长的工作。

  但是,随着实施的日子的临近,他却犹豫了。他不断观察谢宗芬,故意对她发脾气,毫无理由便对她拳打脚踢。可是,谢宗芬不仅没有被打跑,反而更加贴近他,处处小心翼翼,惟恐得罪他而使他不高兴。白宝山在这个女人面前心软了,他一次次地推迟"执行"的日期,后来干脆放弃了这个念头。

  十四、辛集、石家庄、保定"实战演习"

  金秋十月,是白宝山跃跃欲试的日子。他酝酿了第一次持枪抢钱的行动。

  白宝山作案的阶段感很强,他明白自己在不同时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白宝山"搞枪"的计划告一段落,他对这支"81-1"式自动步枪十分满意。这种枪威力大,射程远,可打单发和连射,枪柄能折叠,长度也符合他的携带要求,而且,他的步枪子弹也很充足。但是,抢钱对他来说还是个新课题。他研究过许多案例,在监狱中也曾冥思苦想,但那只是从想象到想象,是纸上谈兵,毕竟没实际操作过。他曾把银行当做目标,出来才明白那根本就不现实。他放弃了那种想法,把目标转向交易市场。

  白宝山带着谢宗芬,趁着在木樨园批发市场上货的机会转过几次,结果令人失望。木樨园的商户,日收入最多不过1万元,而且这个市场人多,熙熙攘攘,不好下手。

  一天在电视上他看到一个介绍河北辛集皮货批发市场的专题片,交易场面十分火爆,白宝山动了心思。白宝山对谢宗芬说:"辛集的皮衣生意不错,咱们到辛集去看看。"谢宗芬觉得突然,说:"我不做皮货生意,又没那么多钱,去那儿看什么?"白宝山说:"到那你随便看看货,我看看谁有钱,抢他的。"

  去辛集之前,白宝山让谢宗芬给他缝制了一个挂枪的背带,可以穿在衣服里边,腋下缝个暗钩,用来挂枪。在去辛集的路上用不着这个背带,白宝山仍把枪放在尼龙袋里,压好子弹顶上火。"81-1"式自动步枪可以装31发子弹。辛集在石家庄市东面,在沧石公路上,两人下午5点到达,在车站附近的小旅馆住下,用谢宗芬的身分证登了记。不杀谢宗芬是对了,现在她又有了用场。

  第二天一早,白宝山提着枪袋,谢宗芬带着装衣服用的大包,两人一副趸货商的模样,一起来到皮货市场。市场占地面积很大,两人转了半天,没看到一户像样的有大宗买卖的摊位。谢宗芬走得累了,不愿意再转。白宝山让她在市场门口看着枪袋,自己则租了辆自行车,在辛集集市上到处乱转。他们在辛集住了两天,摸清了情况,辛集市场摊主的收入,一天也在1万元左右。晚上闭市,摊主大都骑摩托车离开。持枪抢劫1万元,不值得,可白白跑这一趟白宝山又不甘心。

  第三天,白宝山盯上两家蹬三轮的摊主,让谢宗芬跟踪其中一家,弄清对方的住址;他自己跟踪另一家。两人分开后没走多远,白宝山就感到这样做不行。枪在谢宗芬那里,她又不会用,万一出点什么事他们就全完了。他立刻放弃了这次跟踪,赶过来叫住谢宗芬。首轮抢劫案迅速流产,两人沮丧而归。回到旅店,白宝山对谢宗芬说:"这个地方不好,咱们到石家庄看看。"

  来到石家庄,这里有个"南三条"批发市场,白宝山当天就带谢宗芬过去转了转。带枪不轻松,容易引人怀疑。这回白宝山买了辆小旅行车,把装枪的尼龙袋放在车上拉着。两人看完服装市场再看百货市场,才明白天下市场都相像,这儿的摊主,一天营业额也在1万元上下。转过天来,白宝山在市场盯上了一个卖皮衣的,他跟到对方的住所,把地址记了下来,返回谢宗芬那里取枪,说:"我跟上一个有点钱的,咱们就搞他。"两人找了个僻静的地方,白宝山穿上背带,谢宗芬帮他把枪挂在身上,看看没什么破绽,白宝山一脸杀气地去找那个皮货商了。一进楼门,遇到一个男孩儿,白宝山问:"这楼里做生意的人在家吗?"男孩反问他:"这楼里住的几家都做生意,你找哪家?"白宝山一听,就知道自己的"生意"砸了,他的目标没搞准。他打个幌子返了回来,气色很不好看,对谢宗芬说:"石家庄不呆了,咱们去保定。"

  两人出来四五天了,一路上花的都是谢宗芬的钱,带的钱也快花光了。谢宗芬不高兴地说:"没路费了,还去保定干啥?"白宝山这次没发火,愣了愣说:"那就回去吧。"两人还是先到了保定,从保定换车回北京。路过房山县时,白宝山对谢宗芬说:"你没去过二姐家,我带你到二姐家瞧瞧。"这样,他们中途在房山下车,去了农场。到二姐家时天已黑了。白宝山对二姐撒谎说:"我们到石家庄看货,回来车坏在房山县了,我俩顺便过来看看。"二姐给他们腾了屋子。白宝山把枪藏在床板下,两人在二姐家住了三天。

  回京时,白宝山借二姐的自行车,把枪包捆在后衣架上先走了。谢宗芬坐汽车回来,比白宝山早到10分钟。谢宗芬正洗脸,白宝山提着枪包进了屋,顺手塞在床垫子底下。谢宗芬说:"你别到处乱跑了,跑也没用,让人跟着害怕。我们好好做生意,我也能养活你。"白宝山说:"我没办法,我这人什么也不会干,除了抢,我做不了别的。"两人闹得不痛快,主要是白宝山不痛快,他为这次出行一无所获而感到丧气。

  不久,因房主要增加租金,白宝山退掉了小房,他和谢宗芬搬回北辛安老平房,像多年前一样,大弟一家人住东屋,他和谢宗芬住西屋。

  随着严冬的临近,白宝山酝酿的一起大案也进入了倒计时阶段……

  十五、女烟贩许桂花惨遭枪击

  德胜门烟市形成年月较长,盘踞在这里的烟贩大多是老户,街面上并不见得多热闹,有人买烟,老板就带你到家里拿。家就是库,库也是家。别看门面简陋,交易额却大得惊人。

  1996年12月16日中午12点20分,汪之泓(化名)烟摊的女伙计许桂花刚刚跟一家客户结完账。她的摊位专批"外烟",今天已卖出十几箱,收款6万余元。许桂花把钱都装在一个棕色的长条形坤包里。坤包提在手里,她打算回铺子里休息一下。恰在这时,她的身前突然出现了一条蒙面大汉。大汉手里握着一把自动步枪,黑洞洞的枪口顶到她的前胸上。那人压低了嗓子说:"把钱包给我!"她吓得魂飞魄散,下意识地把坤包抓紧,喊道:"有人抢钱啦!"她的声音刚落,大汉的枪就响了。许桂花前胸一热,便摔倒下去,装钱的坤包掉在地上。持枪人把枪口朝天举起,走了两步---他并没有跑。东边的几个男人喊:"杀人啦。"那人迅速把枪顺过去,看也没看,"砰砰"又打了两枪。东边的街面上又躺下了3名男子。蒙面人再次把枪举起,大步向西走去,然后向北拐进西河沿大街,钻进了胡同。

  德胜门烟市上有个涂大叔,在冰窖口批烟批了十几年,手下雇着6个伙计。那3个受伤的男子,不幸全是他的雇员。他们是黄广志、曹志和、丁福田。其实,受伤最重的还是许桂花。许桂花被送往德胜门外医院抢救,因失血过多,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目击者还有涂大叔的老婆郴椿。那人跑了之后,她马上打电话向110报警,大约4-5分钟,警察就来了。汪之泓是许桂花的老板。事件发生时,她正在外边办事,她赶到医院时,许桂花已经死亡。另一目击者罗某某说,持枪人身高1.76-1.78米,穿绿色羽绒大衣,戴棕色毛线帽子,放下后可以把脸盖住,人很健壮。那人跑到西边胡同的厕所附近,一拐弯就看不见了。

  这桩血案,元凶就是白宝山。

  白宝山从辛集、石家庄空手归来,表面看,他把抢钱的念头暂时放下,一连几个月没再生事,老实帮着谢宗芬做生意,其实他并没死心。做生意也要转市场,谢宗芬上货,他关心的是对方交易额大小、周围环境是否适合作案。

  12月份,白宝山到德胜门闲逛,无意中就发现了这个烟草批发市场。一连几天,白宝山天天骑自行车过来,观察烟市的生意和人员情况,选择他的袭击目标。

  12月15日,天刮大风,气温急剧下降,白宝山一早就行动了。6点钟,天蒙蒙亮,他先到山上取了枪,装在一个特制的木盒子里,再把木盒放到蛇皮袋中,把子弹压满---这是他的一贯做法。然后冒着严寒蹬车去德胜门,这一路整整骑了一个半小时。他把枪藏在德胜门外距烟市不远的一条死胡同内,那地方有个工程垃圾的堆积场。他把自动步枪埋在墙根边上,然后返回。

  第二天---12月16日,他照样早6点起床,仍蹬自行车去德胜门。自行车放在方便的地方,徒步走进烟市。时间才7点半。没带武器,穿一件墨绿色半大羽绒服,戴着浅灰色毛线帽,前边有个小舌头---现在帽子是卷上去的。然而,那家天天火爆的批发户今天没有开板。老板没来,伙计们也没来,那辆每天必到的送货车更是不见踪影。本来白宝山已计划好,汽车一到他就动手。时间已经精确地计算过了,货车停下,他蹬自行车取枪,赶回来时他们正好结账算钱。枪是一定要开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没有震慑力。开始白宝山还抱有希望,一上午的时间过去了,他必须另打主意了。临近中午时,白宝山看见旁边烟摊上有个年轻女人在收钱。他走得近些,用眼角瞄着那边。这女人正跟一个男子交易,提着个手包,拉链打开着,里边有厚厚一沓人民币,看上去有几万块钱。那个男人又交给她1万,她正低头数钱。白宝山想,不能再拖延了,几万块钱也不算少,就抢她吧。他迅速走进胡同,骑自行车到垃圾堆积场取枪,又沿原路返回,整个过程仅用了10分钟。白宝山把灰毛线帽拉下来,形成一个套筒子,只露出眼睛。然后大步走过去,接下来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枪响之后人群立刻逃散了,这达到了他的目的,使他得以很快地钻进胡同,甩掉帽子(把它扔到房顶上)。他把枪装进袋子,把袋子挂到车把上,蹬自行车返回垃圾堆放场。他把包里的钱取出,用两个塑料袋装好,埋在垃圾场一角,枪埋在另一角,装枪的木盒子扔到一间破房的房顶上,抢来的坤包埋在第三处……然后,他像没事人一样,骑车去天汇市场为谢宗芬进了点袜子,顺路捎带回去。

  十六、携谢宗芬提取赃款

  两天后,白宝山对谢宗芬说:"你跟我出去转转。"谢宗芬问:"出去转什么?"白宝山卖关子说:"我知道一个地方有钱,你跟我取回来。"谢宗芬嘴里不说,心里却明白,白宝山肯定是抢钱得手了。两人坐地铁到德胜门,再乘22路公共汽车到新街口,走过一个过街天桥,来到那个垃圾堆放场。白宝山让谢宗芬在外边等,他走进去,把钱找出来放进自己的提包,敞开怀,把枪挂在身上,系好衣扣走了出来。谢宗芬问:"拿到了吗?"白宝山说:"拿到了。"谢宗芬问:"拿到多少?"白宝山说:"我没数,有6、7万吧。"他们没再转,也没去其他地方,"取"了钱就返回了北辛安。

  锁上房门,谢宗芬数了两遍,一共是65170元。白宝山从中拿出5000元,递给谢宗芬说:"这钱给你,留着做生意用。"谢宗芬并没把这笔钱放在生意上,她觉得做生意的资金够用,第二天就把这笔钱寄回了四川老家。余下6万元放在白宝山手上,他既不存也不花,开始在家放了一段,后来干脆埋到山上。这天夜里,白宝山又像讲故事一样,把抢烟摊的经过讲给谢宗芬听。谢宗芬问:"你把那个女的打死了?"白宝山说:"那么近,我的枪是从前胸打进去的,八成死了。"他始终认为那枪打在了前胸上。谢宗芬没再说话。或许,她有一丝同情那个女人,或许,她多少想到了自己的命运。这次被杀的人跟她一样,是个做买卖的女人,谢宗芬不可能不受到震动。

  第二天白宝山警告她:"这件事你不能讲出去,你要是讲出去,我也杀了你。"

  1996年的冬季,北京连着下了几场雪。谢宗芬没有出摊,白宝山也没再作案。白宝山在北京做的抢劫案(以抢钱为目标的抢劫案)只此一起,说不清是出于他的狡猾,还是另有目的。抢了钱,白宝山还跟以前一样,花钱靠谢宗芬,这笔钱他只动了一点点。母亲每月给他100元,他说不要了。花销上仍然十分节俭。

  "12·16"案件给警方提出了一道难题。犯罪分子完全改变了作案方式。"12·16"抢劫案与前5案无论在案件性质、作案目标、侵害对象和作案手法上,都有很大的不同。犯罪分子使用的枪支与前5案也不一样。从形式上看,这应该是与前5起系列抢枪案无关的另一起独立的案件。

  侦查工作是从德胜门烟市做起的,北京市公安局和东城公安分局还是很快注意到这起案件与北京"3·31"系列涉枪案件及徐水枪案的联系。

  第一、侦查人员在现场收集到犯罪分子遗留的3枚弹壳,其弹底标志与前5起涉枪案一致,都是"75-81"。

  北京市局对这一批号的子弹做过彻底的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这种子弹分布在新疆,以其他渠道出现在北京的可能性极小。

  第二、现场目击者反映,作案分子使用的是自动步枪,其对枪形的描绘与徐水被抢劫枪支相近。

  第三、作案分子一人作案。无论在现场,还是逃跑途中,目击证人均未看见有其他同伙。这也与前5案一致。

  第四、此案与前5案在逻辑上有一定的因果联系。

  前5案除了与巡警的遭遇战,作案方式基本上是一致的。从前5案分析,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原因和目的,起码有以下三种可能:一、怀有政治目的,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二、制造恶性事件,报复社会;三、抢枪是为了抢劫财物。在没有新案件发生的情况下,这三种可能性均无法排除。

  "12·16"案件发生后,由于它与前5案有着多项一致性,警方做了这样一个大胆的描画:

  犯罪嫌疑人抢劫武器的目的是为了抢劫财物,作为第一步,他需要抢劫一支携带方便、便于隐蔽的枪。前4案犯罪嫌疑人没有达到目的。徐水案件后,犯罪嫌疑人抢枪的目标基本完成,转而实施他"抢劫财产"的最终目标。在作案工具上,第一案犯罪嫌疑人抢劫了"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之后4案都使用了该"五六"式步枪。第五案抢劫了自动步枪,第六案(抢劫烟摊案)放弃了"五六"式步枪,改用自动步枪。这一描画能否成立,关键看对"12·16"案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枪种的确认。

  北京市局技术处副处长、痕迹专家王满仓对"12·16"现场提取的子弹进行了专门研究。由于"81-1"式自动步枪是新枪种,在部队配备较少,其特征难以把握。北京市公安局特意把这种自动步枪的设计者请过来,为技侦人员上课,讲解"81-1"式自动步枪的性能、特点以及与"五六"式半自动步枪、自动步枪的区别。在王满仓的主持下,经过严格的鉴定,得出了科学结论,犯罪嫌疑人在"12·16"抢劫杀人案中,使用枪种为"81-1"式自动步枪。这就为"12·16"案与前5起案件的串并案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这一结论也修正了警方对前5起案件性质的判断,清晰地表明,犯罪嫌疑人抢枪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抢钱。"12·16"案与前5起案件的串并案的主要意义也在这里。这一结论也使警方在对犯罪嫌疑人的身分、职业、生活层次及其他特征的刻画上得到了进一步的修正。

  十七、赴新疆,投奔吴子明

  1997年元旦过去,转眼到了春节。白宝山说春节过后要带谢宗芬去新疆,而且还骗家里说是陪谢宗芬回四川了。

  临行之前,他挖出抢劫的赃款---这笔钱除了给谢宗芬5000元,他基本没动,并把其中的5万元悄悄交给大弟,说:"这是我和谢宗芬做买卖挣下的钱,你先替我保存。我什么时候用,会给你来信,用多少,你按照我给你的地址寄过来。"大弟应承下来。余下的1万元,白宝山带在身上。白宝山提前把枪挖出来,带回家中,藏在床下。走的那天,他把枪挂在身上,穿好外衣,招呼谢宗芬拿行李出发。

  他来新疆的目的就是为了多弄钱,实现他抢劫300万元的既定目标。当然,他来新疆还有一个打算---再弄些子弹。

  春节期间,旅客通过进站口,携带的行李包裹都要上X光检测线,但身上是不检查的。白宝山就是利用了这一点,把枪藏在羽绒服里,顺利带进了候车大厅。他让谢宗芬从电动扶梯上二楼,他自己则拿着一个大提包,从侧面的行人楼梯上二楼。走到楼梯的拐角,白宝山看周围没人,迅速把那支"81-1"自动步枪从身上摘下装进提包里。然后,他和谢宗芬在二楼会合,这时枪已安排妥当了。白宝山安全地把自动步枪和子弹带回新疆,没遇到任何麻烦。

  白宝山、谢宗芬下了火车,没在乌鲁木齐停留,当天就坐班车到石河子,再从这里倒车,来到紧靠乌兰乌苏镇的143团场。当天晚上,两人以谢宗芬的身分证登记,住在团场旅店。白宝山来143团的目标很明确,他在新疆劳改时,曾到143团"游玩"过,知道这里有个弹药库。给他的印象,这座弹药库防备不严,搞子弹容易搞到手。

  第二天清晨,谢宗芬仍在睡觉,白宝山已经出去勘查弹药库了。然而,当他走进那座昔日的弹药库时,却愣在那里。库房已经搬迁,原址改成了民房。白宝山感到失望。返回旅馆,他对谢宗芬说:"这地方不住了,我们去147团场,我在那边有朋友。"在颠簸的公路上,白宝山告诉谢宗芬,他有个狱友,叫吴子明,家住在147团,是他的铁哥儿们。

  吴子明小个子,大头,尖下颌,有一双不断眨巴的大眼睛。吴子明管白宝山叫"山子",白宝山直呼他子明,看得出两人关系极好。白宝山向吴子明介绍了谢宗芬。吴子明比白宝山年轻,他因盗窃罪被判刑。在众多的犯人中,他最佩服的就是白宝山。因吴子明在班上(他在15连当警卫),说话不方便,他就给白宝山写了个便条,让他们先去家里,他下班就回来。有吴子明的字条,吴家对白宝山二人很热情。到了晚上,他问吴子明:"你在团里干警卫,一年能拿多少工资?"吴子明说:"也就5000块吧。"白宝山说:"要是这样,你不如跟我干。"吴子明问:"你打算干点什么?"白宝山直截了当地说:"我想看看这里的棉花款,值得的话,就干它一次。"他们的谈话是不用讲得太明白的,一碰就通,谁都知道干它一次是什么意思。吴子明第二天就辞去了警卫工作,一心投靠白宝山。两人每天都出去跑,以做棉花生意为名,"考察"周围的棉花收购点和加工点。

  吴子明的弟弟吴子兵在场部的中心市场卖烤羊肉,谢宗芬在吴家无所事事,就跟着吴子兵出摊,帮他串羊肉串儿。很快,谢宗芬便在市场上结识了几个四川老乡,一来二去,大家成了好朋友。其中有位叫刘秀芬的,在场部南头居民区有一套空房子。谢宗芬打算租下来。白宝山跟她过去看房,他也觉得满意。没几天,吴子明也随着他们搬了过来,三人住在这边。这套房子,后来成了白宝山、吴子明策划犯罪活动的秘密据点。

  这些天,白宝山和吴子明转棉花点的收获并不大。由于没有交通工具,他们的进度十分困难。白宝山跟吴子明商量,打算买辆摩托车。随后他就给大弟写了信,要大弟按照他给的地址寄10000块钱过来。在信中他嘱咐大弟,千万不要把他在新疆的事告诉别人。半个月后白宝山接到汇款,他和吴子明跑了趟石河子,花6000元买了辆嘉陵牌70型摩托车,黑颜色的,以吴子明的名义在147团场交通队上了牌照。有了摩托车,他们的活动半径扩大了,活动效率也大大提高。然而,现在正是棉花收购的淡季,各棉花加工点上并没有多少现金。

  白宝山不得不推延抢劫棉花款的计划。

  虽然吴子明一见面就表示要"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干大事",白宝山并没过早把他携带枪支的情况告诉他。直到5月份,他才向吴子明透露了一些北京的事情,自动步枪也给吴子明看了。白宝山说:"咱们一起做事,一支枪是不够用的,我们得想办法再搞一支枪。"吴子明听了,十分赞同。

  十八、袭击奎屯部队军事培训中心

  奎屯市在石河子市的西边,也在乌伊公路上。乌伊公路是北疆重要的交通干线,也叫312国道。按照兵团系统的划分,石河子市又叫农八师,奎屯市是农七师,两市相距100多公里。

  1997年6月5日,白宝山和吴子明坐班车来到奎屯市。他们的目标是抢劫军用枪支。

  5月下旬,白宝山、吴子明骑着嘉陵摩托车,多次到乌伊公路两侧的部队驻地"踩点"。这次行动之前,他们曾在夜里摸进一处兵营的岗楼,但因哨兵没有带枪,白宝山便没动手。上次来奎屯,白宝山在市郊看到一处营房,门口的哨兵背着和他一样的"81-1"式自动步枪,他立刻萌生了抢劫这支枪的念头。这处营房,是奎屯驻军军事培训中心。袭击哨兵,白宝山在北京,在河北已实施过多次。以前是他一个人作案,现在他有了同伙,可以做接应,但同时也需要他计划得更周密,两人谁也不能出差错。他考虑摩托车目标大,容易暴露。因此,他决定作案时不带交通工具。

  来到奎屯,时间还早。两人在街上逛了一阵,在一家饭馆里吃过饭,大约晚上10点钟(因时差关系,10点相当于晚8点),两人出来。白宝山准备好枪支,压好弹药,两人一前一后向培训中心移动。军事培训中心与奎屯纺织厂和热电厂在同一条路上,因地点偏僻,路上行人稀少。晚上11点钟,他们来到驻军培训中心大墙外,白宝山让吴子明在外面接应,他则携带着自动步枪翻墙入院,然后,借着夜色的掩护,悄悄向大门哨兵迂回靠近。这是他在北京作案的一个成熟经验,从内部袭击哨兵,能够攻其不备,容易成功。可是---这次很不凑巧。一个士兵忘记收取晾在绳子上的衣服,从宿舍里走出来。他看见一个黑影,手里提着长包,正猫着腰,鬼鬼祟祟地贴着墙边走。他大声问:"喂,干什么的?"白宝山停了一下,立刻做出判断:他被发现了,抢枪的事,肯定不能再进行了。他没有答话,但也没跑。他的自动步枪顶着火,对方赤手空拳,他并不在乎这个兵,快步朝大墙走过去。那个战士追了两步,喊:"站住,你给我站住!"白宝山不予理睬,走到墙边,动作敏捷地一纵身跳了出去。里边的士兵没再追,他认为这个进入兵营的人可能是想偷东西,把他吓跑也就行了。回去之后,他把看到的情况向班长做了汇报。就当时的情况而言,谁也不会想到,这个翻墙者带着自动步枪,他的目的是抢劫大门哨兵的枪支。由于没发生直接冲突,兵营也没丢失物品,事情也就过去了。白宝山的心情是紧张的,他来到墙外,与吴子明会合。他说:"快走,遇到人了。"两人趁着夜幕掩护,疾步向南走,迅速离开军事训练中心。

  大约走了两三公里,他们来到奎屯郊外。这是一条石子路,前边不远处就是312国道(乌伊公路)。这时候前边开来一辆吉普车,雪亮的车灯打在他们身上。吉普车开到跟前,嘎吱停住了。车上下来一名军人---白宝山刚从军营出来,因此把对方误认为是军人,其实这是两位巡逻的警察。民警拦住他们,问:"你们是干什么的?"白宝山说:"我们是过路的,去乌伊公路。"民警说:"我们在执行任务,请你们把身分证拿出来,我们要检查。"吴子明立刻走过去接受检查,白宝山留在后边。这时候白宝山还没想开枪。他没有身分证,但吴子明有,编个理由总是可以搪塞过去的。然而,民警检查了证件,并没放过他们,又说:"请把你的包打开。"这下白宝山觉得,无论如何是混不过去了。他来不及取枪,甚至来不及丢掉包枪袋,隔着布袋就扣动了扳机。民警一见对方有枪,立刻抽身上车。吉普车本来也没熄火,司机见自己人上来,一踩油门猛地就开走了,这一连串的动作十分麻利。枪声一响,两头心虚。"军人"开车跑了,他们撒腿也跑。吉普车向北开去,两人就猫着腰,朝东南方向跑。他们没敢走公路,深一脚浅一脚地跑到戈壁滩上。

  两人先向东南,再折头向东北,在荒无人烟的大戈壁中连续步行了20多个小时。直到第二天下午,两人才来到石河子下野地垦区的141团场,乘坐班车返回147团场住地。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他们没敢再去奎屯。

  141团场,距白宝山服刑的新安监狱较近,这也是他做零星犯时常来的地方。不久之后,这里发生了一件奇特的案件,曾使当地警方久久困惑不解,那是白宝山选定的又一个攻击目标---白宝山的这个决定,与他败走奎屯,途经141团场有关。就算是触景生情吧,白宝山回忆起,141团场有个军械库。当年白宝山服刑时,同监的一名犯人在141团军械库盗窃过武器,白宝山曾详细询问过这个军械库的情况和他盗窃的过程。

  十九、141团场"军械库"遭劫

  141团场的军械库存放着本团民兵训练用的枪械、弹药。白宝山自奎屯归来,路过141团场时,从外部观察了这个仓库的位置。为了确保实施无误,他和吴子明多次骑摩托车到141团场踩点,摸清周围环境及军械库的值班情况。白宝山跟吴子明商量,他主张把作案时间安排在白天,这主要是想利用白天仓库无人值班的便利条件。关于采用哪种方式,白宝山认为,应准备专门工具,把大门撬开,这样他们可进可退,打开里边的库房大门可以采用同样的方法。为此,俩人找到148团场的一家修造厂,请锻工用六棱钢打了两把撬杠,一长一短,备用。如何对付院子里的狗?按照白宝山的计划,不开枪,可以用"鱼钩套狗法"把狗制服。具体方法是用一束底钩,绑上肉,狗一吃就会被鱼钩挂住,不敢乱叫,然后再想办法把狗打死。其他一些细节,白宝山也都做了准备。

  7月5日,白宝山、吴子明坐班车来到141团场。下午6点,按照预定计划,俩人从树林子里出来,一前一后走向军械库。还是像以前一样,白宝山拿着撬杠,动手撬门,吴子明在后边的墙角上做掩护。十分不巧,有位老汉从家里出来,途经军械库到自家菜地去干活,恰恰看到白宝山背着一支枪,蹲在仓库大门口,不知道在干什么。白宝山瞪他,用手比划了两下,让他离开。老汉没动。白宝山就吼了他一声:"没你的事儿,少惹麻烦!"这时,吴子明也从后边赶过来。老汉立刻走开了。白宝山行动前就遇到了人,这打乱了他的计划。他必须加快行动的速度。他撬开铁门,一进院子就端起了枪。他的射击有如神助,两条狗都被击穿心脏,一条在院子里毙命,一条死在值班室办公桌下。白宝山、吴子明迅速撬开3号库房的大门,进去查找一遍后非常遗憾,库房里并没有枪支弹药。俩人出来,又撬开1号库房,结果是一样的。

  这一次,白宝山又没达到目的。

  白宝山、吴子明返回他们的出发地---那片榆树林,处理掉撬杠等作案工具后,俩人步行上路。仍然没骑摩托车,也不能坐班车,虽然慢一些,但留下的线索少,遭追捕的机会也就少。然而,这样却辛苦得多,俩人整整走了一夜。凌晨4点左右,他们在路边休息,遇到另一个走夜路的男人。不幸的是,白宝山背着枪,被那个走夜路的无辜者看到了,他顿时起了杀心。白宝山把枪摘下,猫着腰追了过去。白宝山没追几步就开了枪,对方应声倒地。他走到跟前,又补了一枪,夜行者当即被打得脑壳开裂。白宝山检查死者的衣兜,翻出他的身分证,然后和吴子明在戈壁上挖了个坑,把死者掩埋掉。

  1997年7月5日19点45分,石河子下野地垦区公安刑警大队第一探区探长王军接到141团场派出所所长李建国的报案。接到此报,王军立刻向刑警大队及主管副局长贾光辉作了汇报,并上报到石河子市公安局。接到报告,石河子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周传强立刻带领人员驱车赶赴现场。因天色已晚,勘查工作在第二天上午9点20分开始,至12点55分结束。

  库房被撬,狗被打死,但并没丢失什么东西---现场给人这样一种感觉:作案人目标并不明确。

  访查组找到那位从库房门前路过的曹德康老汉。曹老汉说,他刚刚走到地头上,就听见大院里响了枪。他觉得事情不寻常,正在犹豫,遇到中心小学的李会计骑自行车从菜地路过。他拦下李会计,说明刚才看到的情况,委托李会计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接到报告后立即出动6名民警,所长李建国亲自带队,把库房包围起来。摸进去之后,看见被打死的狗和被撬开的仓库铁门,持枪人已经逃离。

  分析案情时,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这是一起治安事件,不一定是刑事犯罪。当事人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打狗吃肉,原准备用鱼钩套狗,后嫌麻烦,干脆开枪把狗打死。第二种意见比较尖锐,即:对方是奔着武器弹药而来,但他们并不知道军械库已经搬迁。这个判断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作为一种描画和推理,在逻辑上比较清楚。

  由于"7·5"案件的性质不好确定,那么侦查手段和侦查范围也就都不好确定。尽管如此,在石河子市公安局副局长周传强的指挥下,调查工作以141团场为重点,扩大到周围相连的几个团场。调查对象,一是公开使用制式枪支的人;二是能接触到社会上"黑枪"(文革期间散落到社会上的枪支及国外贩卖入境的枪支)及有犯罪前科的人;三是身分复杂的人员。

  技侦部门对现场子弹进行了鉴定,子弹弹底标志为"75-81",使用的枪种应该是"五六"式半自动或自动步枪。根据采集到的鞋印判断,两名当事人,一个身高在1.72-1.73米,另一个应在1.75米以上。

  10天过去了,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事件发生的第13天,有一名妇女反映:大约在5月份,她看见"人影库"东边有两个男人在喝酒,旁边停着一辆红色摩托车,新C牌照,其中有"5"和"1"。经过对可疑摩托车的排查,全部与"7·5"案件无关。

  调查工作陷入僵局。

二十、大案前奏

  谢宗芬搬进刘秀芬的空房之后,结识了这家的邻居,也是四川人,也姓刘。刘家的女儿在乌鲁木齐市一个叫"边疆宾馆"的地方当翻译,大约每周回家一次。谢宗芬串门时跟刘家女儿聊过闲天。刘家姑娘说:"边疆宾馆的生意可好做了,赚钱容易得很。"谢宗芬不大相信。刘家姑娘说:"你不信啊?你过去看看就知道了,那里的人都是拿着提包麻袋装人民币的。"

  回到家,谢宗芬把听来的关于边疆宾馆的事一字不落地讲给白宝山听。白宝山听了很高兴,对谢宗芬说:"明天,你跟我到边疆宾馆去看看。"

  第二天一早,俩人坐班车去了乌鲁木齐。走到商贸城,谢宗芬要到交易市场里边看看。白宝山在外边等她时,看到交易市场门口有很多人,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包,鼓鼓囊囊的。有人打开,那里边装的竟是一沓沓百元的人民币,还有美金。白宝山心里已有了不同于抢棉花款的全新的打算。他必须再搞一支枪,而且是手枪。

  当天晚上,他和吴子明详细讨论了如何搞手枪的事情。两天后吴子明就为白宝山提供了一个对象,名叫姜玉斌,家住在147团场,工作单位在50公里外的149团场,是149团场警务区的警长。俩人立刻着手,收集姜玉斌的材料。

  姜玉斌因在147团场居住,常到吴子兵的烤肉摊上吃羊肉串。就在白宝山决定对姜玉斌下手的这几天,吴子兵正托姜玉斌帮他在149团场那边买羊。吴子明对吴子兵说:"我看你烤肉摊挺忙的,也抽不出时间,不如我和山子骑摩托车替你跑一趟。"吴子兵答应了。

  当天上午,吴子明和白宝山骑着摩托车来到149团场。俩人到的时候已过了中午,然后打听到警务区。吴子明问:"姜警长在不在?"一个联防员以为他们是买羊的,很热情地带他们来到姜玉斌的值班宿舍。进了屋,姜玉斌说:"羊已经给你们找好了,你们先过去瞧瞧,看行不行?"吴子明说:"那好,咱们先去看看羊。"说着话,白宝山在后边一声不吭地把屋里的情形看了一遍,两张床,两个办公桌,门口有道铁皮火墙。火墙的位置有利,进来人是个掩护。姜玉斌伸手从枕头底下把"五四"式手枪拿出来,插进腰右侧的枪套里。白宝山大喜过望,他不仅证实了姜玉斌有枪,而且毫不费力就发现了他平时放枪的位置。

  白宝山改变了前几次步行作案的方式,准备"搞"一辆摩托车。俩人又谋划起怎样"搞"摩托车来。白宝山说:"无论他给不给车,也要把他干掉,不能留活口,但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开枪,你拦下车,我用枪把他顶住,你用榔头砸他的头,把他砸死。"吴子明答应了。

  王吉平是新疆玛纳斯县新湖农场的农民,当年34岁。1997年7月29日,王吉平出去办事,当他的摩托车开到距147团场约15公里处的时候,发现路上有一个人挥手拦车。王吉平认为这是个搭车人,于是减慢了速度,到跟前把车停了下来。这时候他才觉得事情不对,因为他看见路旁的土丘后边又站起一个人,手里端着自动步枪,三步两步走上了公路。事情不好,他遇到了抢车的"土匪",但是,再起动摩托车已经来不及了。车把被第一个人抓住,第二个人已经窜到眼前,用自动步枪顶住他的腰。王吉平说:"你们就放过我吧……"话音未落,吴子明的锤子就砸了下来。锤子没砸在头顶上,打中了他的肩膀。这时王吉平见央求没有用,撒腿就跑。白宝山一抬手枪就响了。王吉平扑倒在地,挣扎着爬了几步,很快便不动了。俩人把王吉平的尸体抬进棉花地,又沿一条干涸的土渠朝前走,并在不远处发现了一个埋电线杆的土坑,俩人把王吉平头朝下塞进坑里,用事先备好的铁锨把他掩埋起来。由于土坑太浅,他们在地面上埋出一个土丘,王吉平的一只脚还露在外边。

  然而,王吉平的尸体始终没被发现。

  王吉平当天没有返回北五岔镇,王副镇长没太当回事,第二天晚上,他便向北五岔镇派出所报了案。

  北五岔镇派出所把案情上报到玛纳斯县刑警大队。刑警大队于8月4日发出了"寻人启事"。启事发出后未收到任何反馈信息。

  二十一、民警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勇被杀案

  1997年8月8日20点50分,石河子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慈新光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电话,值班员报告说:"149团场一营警务区民警姜玉斌、治安员时春勇被人开枪打死,149团场请市公安局迅速派人到现场。"

  现场勘查于当晚22点50分进行。现场的情形是这样的:姜玉斌尸体位置在东北角单人床上,全身仅穿一条内裤,头枕着红色的叠好的被子,床北头地面上发现一枚弹头。时春勇的尸体位置在西北角单人床上,其左臂下有一弹壳,他的头部枕着一条完好的军用棉被,身上只穿一条蓝色内裤,肚子上盖着一个枕头,上面有两处平行的弹孔,两架木床之间有一个写字台,上边堆放的日用品及打火机等物没被翻动,桌面上有一枚弹壳。时春勇床头有两枚弹头,姜玉斌头部左侧有一枚弹头。现场房间为木门,锁着。后窗打开着,钢筋纱窗完好。从现场情况分析,两人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人开枪打死的。现场的财物包括现金均未丢失,但姜玉斌佩带的"五四"式手枪失踪。现场提取的子弹为7.62毫米步机弹,弹底标志为75-81。勘查工作于次日凌晨3点30分结束。

  现场走访,获得以下信息:

  一、营部西侧住户蓝淑英和儿子张龙听到警务区发出4声枪响,听见有人从营部向公路走去。不久,又听到岔路口处有摩托车发动的声音。

  二、149团场20连职工孙炎山老汉在距营部400米处靠近公路的地里浇水,大约凌晨1点左右,听到营部有枪声,一会儿,又听到一辆摩托车向西南(石河子)方向开过去。

  三、8月7日夜里1点左右,一营职工薛峰、王军从营部市场出来,到自流井洗脚,听到4声枪响,稍后,看到一辆摩托车向石河子方向驶去。

  四、8月7日晚12点40分左右,在营部总机房值班的女接线员听到营部内有枪声。

  两名人民警察同时被杀害,这在石河子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在自治区也绝无仅有,案情迅速上报到兵团公安局和自治区公安厅。"8·8"一线指挥部迅速成立。

  凌晨,指挥部在149团场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侦查会议,会议由市局副局长周传强主持。他认为,案件有几种可能性:一、有预谋的抢劫武器杀人;二、被我方处理过的人员报复杀人;三、个人隐私问题导致矛盾激化杀人;四、执法过重引起纠纷导致杀人。自治区公安厅四处副处长张卓敏提出四点要求:一、侦查范围不能过小;二、以查枪为突破口;三、以射击点、射击姿势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高;四、各项工作分片包干,各负其责。

  8月9日至14日,查枪组对农八师(石河子)所属单位及沙湾县范围内"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和自动步枪共计254支,全部提取了射击子弹样本,送石河子技术部门进行对比鉴定,结果全部查否。查枪组继续扩大检查范围。同时他们还发动群众查暗枪,特别注重了对民间打猎用枪和文革期间散失枪支的调查。摸排组围绕死者周围的人事关系,按照指挥部分析的几种情况进行排查,虽然查出若干可疑情况,核实后均被排除,没有出现重大线索。

  8月10日上午,149团场副政委马军民组织149团场连以上干部开会,要求各连干部负责本单位的调查,并划分出五种情况:一、有作案时间,对现场熟悉的;二、有抢劫枪支嫌疑的;三、有犯罪前科,受过政府打击处理,有报复言行的;四、会驾驶摩托车或自己有摩托车的;五、能够比较熟练地使用武器的。至14日,已调查条件具备的男性公民2953人,收集到可疑线索25条---这些线索,在查实之后也被排除。

  "8·8"案件发生时,人们并没有马上联想到"7·5"案件---两案不在同一档次上,有很大的差别。然而,勘查和技术检验过程中,一个重要线索跃入技术人员的眼帘---"8·8"案件现场的弹壳与"7·5"案件现场的弹壳批号一致,都是75-81,这难道是巧合?技术人员连夜进行比对鉴定,并很快做出鉴定结论,证实两案的子弹发自同一支步枪。这是个重大推进。这不仅解决了"7·5"案件的定性问题,同时也为"8·8"案件的侦查,提供了更多的条件。

  8月14日,指挥部再次召开侦查会议,宣布前期提出的第二、三、四种情况已基本排除,决定将"7·5"袭击141团场原军械库案与"8·8"杀害民警抢劫枪支案并案侦查。也是8月14日,石河子技术科经过大量比对工作,确认犯罪分子使用的是"五六"式或其他种类的自动步枪,排除了使用半自动步枪的可能性。

  "8·8"案件被定性为持枪袭击、杀害人民警察、抢劫枪支的特大恶性案件。

  二十二、侦查向纵深推进

  那天晚上,姜玉斌和时春勇在149团场农贸市场上吃晚饭,然后抱着向别人借的放像机和三盘录像带回到警务区宿舍。两人进屋说了会儿话,便一起看录像。

  时间大约是12点半,白宝山推开值班室的门---门没上锁。他闪身进去,贴在火墙后面,举枪就打。向左向右,先一边打了一枪,冲进去,每人又补了一枪。前两枪都打中了对方,时春勇当时就不动了,姜玉斌还在喘气,补枪之后也不动了。他走到姜玉斌身边,从他枕下抽出"五四"手枪,转身就朝外走。跟他进来的吴子明把电话线拔掉,没动房间里的其他东西。走到门口,白宝山见电视机开着,顺手把电视机关上,但录像机没有关。从他们进去开枪把人打死,到取了手枪出来,前后没超过一分钟。离开一营营部,吴子明去取摩托车---摩托车藏在100米开外的路边上。吴子明和白宝山迅速离开了现场。

  当天晚上,不仅浇水的几位农工听到枪声,在营部总机房值班的女接线员也听到枪声,事后谁也没有报告。第二天上午,147团场派出所开例会,姜玉斌、时春勇没有参加,派出所的同事认为两人夜里值班,早上在睡懒觉,没惊动他们。下午,另一名治安员梁新民曾进入房间,见两人一边一个躺着,又认为他们在睡午觉,便悄悄退了出来。出来时见门边桌上的放像机小灯开着,就把放像机关掉了。下班前,因同事杨平想看带子,梁新民又带着杨平进屋一次,梁新民喊他们两声,姜玉斌、时春勇都没反应,杨平便自己选了盘录像带和梁新民一起出来了。梁新民随手又把门锁上了(碰锁)。直到晚上,录像机机主白建新来取机子,从房门玻璃上看到时春勇躺在床上睡觉,可怎么也敲不开门。他转到外边的空地,从窗户向里看,看见姜玉斌身上有血迹,这才怀疑出了事情,把情况向一营杨副营长做了报告。

  "8·8"与"7·5"两案并案,对案件的认识和侦查部署都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一、并案使案件性质明朗化,犯罪分子的目的很明显,就是抢劫武器弹药,其他枝蔓,可以全部剪除。

  第二、两案均反映,作案分子是两个人。

  第三、侦查范围要扩大。犯罪现场由149团场一个点,变为两个点,141团场至149团场相距75公里,几乎横跨了石河子城区之北的大部分团场。

  第四、随着侦查范围的扩大,查枪的工作相应也要扩大。

  由于并案,对犯罪嫌疑人的刻画及侦查条件的梳理,也有了进一步的推进:

  第一、犯罪分子具备作案时间,对现场熟悉,可能事先踩过点;

  第二、有暴力犯罪的历史,或有受过打击处理的前科;

  第三、会驾驶机动车(可能自己有摩托车或汽车);

  第四、会熟练使用军用长枪;

  第五、结伙作案,可能是两人以上的犯罪团伙;

  第六、有抢劫枪支继续作大案的犯罪动机和目的;

  第七、两人身高在1.72米-1.75米左右,年龄25-35岁。

  指挥部把下属工作部门重新调整为五个大组:技术组、调查组、查枪取样组、摸排组和材料组。

  8月16日,147团场第一中学临时工李华在打扫教学大楼后边的垃圾池时,捡到一个绿色塑料本。她打开看了看,发现是姜玉斌的民警值勤证,上边贴有姜玉斌的照片,后页上印着黑体字:丢失要及时报告。李华认为这是个重要证件,当天就把姜玉斌的值勤证交到147团场派出所。应该说,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发现。

  指挥部得到报告后立刻派人对姜玉斌的妻子牛晓红进行调查。牛晓红说,姜玉斌没有把值勤证带回家的习惯。牛晓红还提供,姜玉斌上班或回家时并不经过一中门口,他不可能把值勤证丢在那个地方,他的值勤证更不会出现在教学楼后边的垃圾池里。

  如果跳到外边来分析,如果我们把这个案件提供的所有线索冷静地捋过一遍,不难发现,其中几条重要脉络都砸在"147团场"这个"点"上:

  第一、姜玉斌全家都住在147团场,平时与147团场的人有着密切联系;

  第二、现场目击者称,摩托车开往石河子方向,147团场恰好在149团场与石河子之间;

  第三、死者的值勤证突然在147团场出现,而所有的查访材料都不能证明它是死者生前所为。

  这几方面的情况汇集在一起,应该加深了我们对147团场的印象。但在当时,147团场并没被列入侦查重点。这是因为,第一、两个作案现场均不在147团场;第二、147团场出的情况并不多;第三、姜玉斌的值勤证是8月16日才被发现的,我们对这一线索的查证和认识还需要时间。

  二十三、磨刀霍霍

  8月17日,自治区公安厅杨德禄副厅长提出要召开一次由区厅和兵团公安局有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听取"7·5"、"8·8"案件的工作汇报,请有关专家共同分析一下案情。

  乌鲁木齐市局刑侦处处长黄亚波提出了三点看法:第一、这两起案件,犯罪分子是"扑"枪去的,但抢枪不是他们的最终目标,抢枪之后,很可能会有更大的行动,一是图财,二是报复。第二、从案件发生的时空关系上分析,犯罪分子有"长途奔袭"的特点。第三,两个作案现场分别在石莫公路和乌克公路上,相距75公里,作案分子应该在第三地,即石莫公路和乌克公路的中间地带有落脚处。

  而在此时,犯罪分子已经潜入乌鲁木齐。一起新疆乃至全国罕见的,抢劫现金140余万元,造成多人死亡,引起国内国际强烈反响的特大抢劫杀人案,在会议结束的第二天就发生了。但他们没有抢劫金融部门,而是选择了资金流动量同样巨大的边贸市场---边疆宾馆。

  8月14日,白宝山、吴子明乘长途车来到乌鲁木齐,首先到边疆宾馆踩点。其中,藏枪藏钱是一个重要环节,他仍采取惯用的手段,预先在与边疆宾馆相邻的新疆大学校园内选好一处秘密地点,并于当天挖好埋枪埋钱的土坑。挖坑的地方距边疆宾馆后围墙约700米,前边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林中杂草丛生,少有人迹。白宝山把地点选在树林内。挖好后,白宝山在附近的树枝上绑了个布条做记号。当晚,两人返回石河子147团场。

  8月18日,白宝山和吴子明携带着"81-1"式自动步枪和"五四"式手枪,再次来到边疆宾馆。因为他们到达的时间太晚,边疆宾馆快要收市了,他们转了两圈后没遇到"大鱼"。藏好枪支之后,两人用吴子明的身分证登记,住进附近的铁路医院招待所。

  边疆宾馆一年四季住着大批来自俄罗斯等地的客商。这里的商品流通量巨大,换汇数额十分惊人。进入8月中下旬,因已临近"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开幕的日期,边疆宾馆显得格外热闹。

  8月19日早晨,边疆宾馆还没开门,白宝山和吴子明早早就来到这里,他们先转到后边的小树林里把枪挖了出来。白宝山在林子里把两支枪都检查完毕,压满子弹,然后把自动步枪放进提包内,手枪揣进衣兜里。两人退到边疆宾馆入口处,等待机会。大约过了20分钟,一老一少两个人提着包,走到俄式餐厅附近,在一根电线杆子底下蹲下来。他们放下提包,旁若无人地数钱。年长些的带一个红色背包,里边装着约50万元现金;年轻人提着蓝包,比红包略大,看样子里边有70-80万元现金---事后证明,白宝山的估算十分准确。他们数钱的地方距大门不过十几米远。

  白宝山走过去,把枪提在手里,在距年长者仅一米远的地方,对准他的后背开了第一枪。老人当场便被打死了。吴子明跟着也开了一枪,但子弹卡了壳,没打响。年轻人立刻提起蓝包,朝边疆宾馆里边跑去。第一位遇害者叫海如拉·买买提热依木。他被打死后,吴子明立刻把他装钱的红包背在身上。白宝山眼睛盯着那个背蓝包的青年,准备追过去。宾馆保安丁小保勇敢地站在他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丁小保大声呵斥他:"把枪放下!"白宝山扣动扳机,连打了两枪,离他仅3米远的丁小保沉重地摔在地上。

  白宝山举着枪,大步朝那个背蓝包的青年追过去。背蓝包的青年终于被白宝山堵在东楼前的汽车夹缝里。白宝山在他身后5米远的地方开了枪,一枪便把他打死了。这个青年叫艾孜来提·吾买尔。白宝山走过去,把那个装有80万元人民币的蓝格包背在肩上,右手持枪,转身朝回走。两名歹徒,一前一后,向后院撤退。小个子走在前面,高个子不断地转身向追赶的人们开枪。锅炉房在宾馆的最后边,这是白宝山和吴子明看好的出口---那儿有个墙豁。穿过豁口就是新疆大学的那片树林,白宝山把两个装钱的提包及作案时穿的衣服全部埋进坑内,做好伪装。枪支暂时没埋,仍带在身上。离开树林,两人绕道向西---他们在总的路线上走了一个"之"字形,在小树林埋钱之后,在一个堆放杂品的夹道内,把枪埋起来。然后,他们来到大街上,沿三屯碑路逃窜。

  从白宝山打了第一枪到他来到小树林,一共行走了905米,用时20分钟。在这个过程中,白宝山先后共打了14枪,打死7人,打伤5人。吴子明仅开了1枪,没有打响。两人共抢劫人民币约140万元。

  二十四、警力向边疆宾馆集中

  边疆宾馆发生了特大持枪抢劫案---这消息像一颗重磅炸弹,震惊了整个乌鲁木齐,震惊了各级公安机关。

  最先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的是市局刑侦处黄亚波处长和刘豪杰副处长。当时是中午12点,黄亚波的手机响了,接通之后他听到了刑侦处王森林政委的声音。王政委说:"边疆宾馆发生了枪战,你们立即去现场。"

  关于当时的现场情况,黄亚波处长是这样描述的---

  我来到现场,当时的场面很混乱。地上到处是血,可做买卖的照样做买卖,只有少数巡警在维持秩序。几分钟后,天山分局的刑警以及武警等人员陆续赶到。我看见了一具尸体(丁小保的),其他尸体和受伤的人已被群众送往附近医院。

  我和刘豪杰分工,他负责现场勘查,我负责现场调查。开始时了解的情况肯定是粗线条的,有误差。然后再了解,再修正,第三次,第四次……情况就越来越清晰了。刘豪杰指挥天山分局赶来的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确定犯罪分子的行走路线,找弹壳,找犯罪分子遗留的痕迹物品。因他们赶过来时,伤者大都被送到附近的急救中心,现场只留下了血迹。刘豪杰带领技术人员把死伤者的位置确定下来,并排出前后次序。犯罪分子的遗留物品陆续找到,有犯罪分子装枪用的一个自制的毛毡袋子,一块包枪用的腈纶毯,犯罪分子遗留在墙豁口处的墨镜,以及在现场收集到的子弹弹壳12枚,弹头若干。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局长张彦勇、副局长张海在案发后不久也赶到现场。张海副局长法医出身,在他的指挥下,犯罪分子的逃跑路线很快被确定下来,并迅速绘出草图。其他工作也在不断推进。

  自治区公安厅杨德禄副厅长见到黄亚波,简单地询问了情况。黄亚波说:"目前掌握的情况是,犯罪分子抢了两个包,有100多万元,打死打伤了十几个人。"杨厅长问:"罪犯使用的是什么枪?"黄亚波说:"长枪。"杨厅长说:"有没有弹壳?"黄亚波说:"有,都在刘豪杰那里。"杨厅长心里仍惦记着石河子两案,说:"赶紧看看,弹底标志是不是75-81,这准是没防住,过来了。"

  中午2点,乌市公安局召开紧急侦查会议。会上把抢劫过程、枪支情况确定了下来。"8·19"案在几个关节点上,各级指挥员的认识相当一致。"8·19"案与石河子两案在时间顺序上有连贯性和因果联系;"8·19"案反映作案分子是两个人,石河子两案反映的作案分子也是两个人;使用的武器一致,石河子两案是用一支长枪抢劫了一支短枪,"8·19"案一长一短两支枪都出现了。并案工作立即提到日程上来。

  刘豪杰已把现场弹壳带回刑侦处技术科,并立即与石河子方面联系调弹。鉴定结果很快就出来了---两处弹壳所有的技术特征完全一致,"8·19"案件犯罪分子使用的枪支与石河子两案使用的枪支为同一支步枪。他们当即做出乌鲁木齐边疆宾馆抢劫杀人案与石河子两案并案侦查的决定。并案证实区公安厅对案情的基本估计是正确的,采取的措施果断有力,也明确了下一步侦查工作的基本方向。

  在张彦勇赶到现场,布置警力,把边疆宾馆一带团团围住的时候,白宝山和吴子明并没有跳出他的包围圈。在张彦勇发布一号令在全市执行封堵时,白宝山和吴子明也没有离开乌鲁木齐市。当时,市局刑侦处、天山分局、巡警支队、武警支队对边疆宾馆、新疆大学及周边地带全部进行了封锁。先期赶到的武警官兵沿罪犯的逃跑路线进行了追捕,利用警犬根据犯罪分子枪袋上的嗅源,沿罪犯逃跑路线进行了追踪。市公安局部署各分局、县局在乌鲁木齐市郊的主要交通要道实施围追堵截,共设路卡29道。市局及各分局在市区主要街道对可疑车辆人员进行盘查,共出动警力1100名。严密注视着案情发展的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张秀明也签发命令,命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等市、地、县公安局,立刻出动警力,沿途设卡,进行武装拦截。

  然而,这两名狡猾的凶犯却仿佛钻天入地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张秀明说:"白宝山案件,我们先后出动警力达5-6万人次,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必须全方位思考,该用的警力,就要用上。"乌鲁木齐及周边地区的警察也行动起来,他们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罪犯挖出来。

  二十五、以现场为中心,全面摸排

  侦查工作以现场为中心,一层层铺开。

  综合现场情况,刑侦处黄亚波处长很快拿出了八条分析意见。

  第一、犯罪分子以抢劫财物为最初作案动机,主要针对边疆宾馆从事美元交易或批发生意的手中有大量资金的个体老板。

  第二、携带枪支进入商贸城作案,整个作案过程中表现比较果断,动作迅速,又比较从容,说明犯罪分子在各方面都有充分准备,事先有预谋,策划周密。

  第三、从犯罪分子选择的第一作案对象的地点以及选择的逃跑路线分析,罪犯应熟悉边疆宾馆与新疆大学一带的地形,事先踩过点。

  第四、用枪熟练,动作准确,弹无虚发,除了丁小保身中两枪外,其他死者都是一枪命中要害。犯罪分子应具有枪支使用训练的经历,当过民兵,或有条件经常接触自动步枪一类军用武器。

  第五、目击者反映,开枪的人是"大个子","小个子"始终未发一枪。这说明两罪犯在经历、思想准备、作案动机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一个胆大疯狂,另一个比较谨慎。分析"大个子"应有暴力犯罪的经历,或受过打击处理,或是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逃犯。

  第六、从罪犯使用的提枪袋、眼镜上看,犯罪分子生活层次很低。现场目击证人反映,罪犯的衣着、相貌属边远地区居住人员。持自动步枪者操河北口音或东北口音,另一名操本地口音。

  第七、边疆宾馆案与石河子"7·5"、"8·8"两案从作案人数、使用武器、因果关系上分析,具备并案条件。

  第八、从边疆宾馆在本市所处的地理位置上分析,如罪犯在作案地附近没有落脚点,则必须有交通工具,犯罪分子本人很有可能会驾驶车辆。

  警方判断,犯罪分子的去向有四种可能:第一、有可能仍在发案现场附近;第二、可能躲在乌鲁木齐市;第三、可能逃回石河子(因"8·19"很快与石河子并案);第四、逃往外地。

  随着现场的物证鉴定工作逐步明朗,乌鲁木齐"8·19"案件与石河子两案并案条件很快成熟。可以断定,作案分子来自石河子,他们经过踩点,有预谋有准备地专程从石河子"长途奔袭"到乌鲁木齐边疆宾馆实施抢劫,作案后返回石河子的可能性极大。

  对犯罪分子进行模拟画像,在案发的当天就着手进行了,到下午6点,已制作完毕,印发下去。在侦破白宝山案的过程中,模拟画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乌鲁木齐市局刑侦处的技术工作由副处长刘豪杰负责。在他的主持下,技术科对"8·19"案现场提取的物证进行了详尽的鉴定分析。"8·19"案现场提取的物证主要有:第一、"五六"式步枪子弹弹壳12枚;第二、弹头3枚,弹头钢芯2枚,弹头披甲1枚;第三、获取包枪用的红底白花腈纶毛线毯一块;第四、自制白色毛毯手提袋一个;第五、罪犯作案中佩戴的墨镜一副。

  技术科对现场获取的弹壳、弹头进行鉴定后,于8月19日把案件与石河子两案并在一起,这使我们的侦查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手提袋是现场遗留的最重要的物证之一。第一、该手提袋为自制的,而不是购买的,缝制它的原料是造纸网用旧毛布;第二、在缝制过程中,使用了两种线,采取了机器缝制和手工缝制两种方法。这些特点为我们寻找该手提袋材料的出处、加工地点,从而查出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线索提供了可能。技术科对手提袋的材料和产地进行了详尽的调查。技术部门对包枪用的花毯也做出了调查分析。

  8月20日,玛纳斯县北五岔镇派出所民警王辉在镇上办事,看见两个民工推着一辆摩托车在街上行走,摩托车前后带都没有气,型号与王副镇长丢失的摩托车相同。他觉得可疑,于是把二民工连同摩托车一起带到了派出所。派出所立刻通知王吉江副镇长到派出所辨认。王吉江一眼认出这辆摩托车就是他借给堂弟王吉平的摩托车。摩托车的前后带多处被刀割破,车牌也被卸掉,又被丢进干渠,造成此种情况的原因很令人怀疑。

  从案件发生的因果关系分析,这不是普通的盗窃案,而是一起抢劫案。犯罪分子抢劫摩托车的目的,有可能是为作其他案件准备交通工具。由于王吉平与摩托车一起失踪,据此推断,王吉平很可能已经遇害。

  从时间表上看,该摩托车失踪是在7月29日,恰在"7·5"案件与"8·8"案件之间,而"7·5"案没有摩托车,而"8·8"案出现摩托车;从抛车地点看,又恰在141团场与149团场之间,应该说疑点是存在的。但由于王吉平的尸体没有找到,其他证据又不充足,没有发现并案的有利条件。因此,此案暂被当做个案,由玛纳斯刑警大队单独立案侦查。

  二十六、发现缝鞋匠

  8月20日上午,石河子刑警大队长龚兴言、技术科长江援朝来到乌鲁木齐刑侦处,把提枪袋等重要物证带回石河子市公安局。中午,龚兴言大队长把查找提枪袋缝制人的任务,交给副大队长慈新光。

  慈新光反复观察提枪袋,缝制的棕色三股线比较粗糙,他想,这会不会是下边团场使用的劳保鞋用线呢?吃过午饭,慈新光驱车直奔莫索湾。来到149团场,慈新光跟派出所联系,连夜查访了当地的4家鞋匠,结果在其中的两家发现了棕色三股合成线。事情终于有了进展。

  在慈新光等人查访缝鞋匠的同时,石河子市电视台公布了乌鲁木齐"8·19"案件的部分案情,并反复播放了犯罪嫌疑人的画像和现场遗留物证,动员群众提供线索,扩大线索来源。当天晚上,从莫索湾公安局赶来的刑警魏江年、罗爱江向慈新光提供了这样一条信息:147团场有个女鞋匠说她曾缝过电视里那样的包(提枪包)。

  第二天一早,慈新光离开149团场,驱车40多公里,径直来到147团场派出所。然而,女鞋匠张冠李戴了,大家都感到泄气。既然来到147团场,其他鞋匠仍要走访一下。真是没有想到---方才大家还觉得泄气,现在柳暗花明又一村,令人大喜过望。

  慈新光把鞋匠朱新志和刘兵请到派出所,据朱新志和刘兵介绍,大约在5-6月间的一天下午6点左右,两个男人骑一辆摩托车来缝制袋子,拿来了白色呢料和帆布带。开始朱新志接的活,用机器缝,因他的机子跳线,没缝成,就交给了临近鞋摊的刘兵。刘兵继续用手工缝,先后共花了两个小时,才把手提袋缝好。

  很快,朱新志、刘兵作为证人,被请到石河子市公安局。经过多次谈话,刘兵、朱新志提供的有价值的情况主要有如下几条:第一、两个缝包人一高一矮,一个本地人,另一个说话口音是河北、北京或东北人;第二、两人是骑摩托车来的,但车身上没有尘土。这一条很重要,当时莫石公路正在修路,路上的浮土有半尺厚。车身干净,说明他们的出发地不远,很可能就在147团场附近;第三、因缝包过程较长,这期间,缝包人与刘兵有过多次对话,对话中对方曾提到147团场粮站和油库的人名,经核实,这两个单位确有其人。这再次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居住在147团场附近,或者就在147团场,他们对147团场的情况是相当熟悉的;第四、缝包人骑的是一辆有黑色油箱的摩托车。

  我们的侦查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同时也有着两点缺憾:第一、刘兵原是147团场职工,认识吴子明全家,惟独不认识吴子明。否则,案件在我们找到缝鞋匠之时就可以告破了。第二、刘兵智力上有些问题。他十分肯定地说:"讲本地话的是大个子;那个小个子说话好听,是河北、东北那边的人。"这与我们掌握的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刘兵与犯罪嫌疑人接触的时间最长,他提供的线索应有较高的可信度,这曾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麻烦。

  但无论如何这是个重大的推进。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在147团场附近,这一结论是清晰的,理由相当充分。1997年8月22日,石河子市公安局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的指示,调整侦查力量,把侦查工作的重点放在147团场。大兵压境---各方警力迅速集中到石河子147团场。

  石河子两案发生后,石河子技术部门对枪种的确认基本上认定为"五六"式自动步枪,排除了"五六"式半自动步枪。"8·19"案件发生后,现场目击者(一些是复员专业军人)也认为是"五六"式自动步枪,这与石河子方面的鉴定结论是一致的。然而,还是存在着疑点,疑点来自两个方面:第一、个别目击者形容的枪支形状与"五六"式自动步枪有出入;第二、从技术分析上看,枪弹痕迹有可质疑的地方。为了弄清枪种。刘豪杰请示市公安局和区厅四处,从驻军和武警部队调来数十支不同型号的自动步枪。刘豪杰和张卓敏等人在军区靶场打了100多发子弹,样本全部带回技术科进行比对,比对的结果表明,"五六"式的疑问越来越多,而现场弹壳与"八一"自动步枪的子弹样本几乎没有明显的区别。至8月23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对枪种的认定基本上定为"八一"枪,并上报自治区公安厅。为慎重起见,在通报中仍把"五六"枪与"八一"枪均列入排查范围,以防疏漏。

  二十七、新疆97系列枪案领导小组展开工作

  新疆案件与北京的"3·31"系列袭军袭警案,无论在袭击对象、作案方式上都有很大不同。与北京"12·16"案虽同属在市场上持枪杀人抢劫,但也有很大差别。作案地点横跨3000公里,而且,北京"12·16"案的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是"81-1"式自动步枪,当时新疆的电报中认定是"五六"式自动步枪,犯罪工具也不相同。尽管如此,公安部五局出于对首都治安的考虑,也出于对案情的敏感,仍然提出了串并案的要求。两地案件串并的关键环节首先是对枪种的确定。

  经过技术部门详细的比对和枪弹专家准确的鉴定,得出结论,枪种不是"五六"式自动步枪,是"81-1"式自动步枪。根据这一物证,完全可以将发生在新疆、北京和河北徐水三地的案件串联起来。

  张新枫局长向白景富副部长请示:邀请全国有关方面专家,立刻赶赴新疆召开并案会议。这一请示当即得到批准。

  8月26日,与会的专家在一天之内驱车数百公里,查看了石河子"7·5"、"8·8"以及乌鲁木齐"8·19"三个现场,看了147团场的缝鞋摊,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连夜对案情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8月27日,公安部五局在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召开"京、冀、新系列枪案并案侦查工作协调会"。与会的专家听取了办案单位对接连发生的数起枪案的发案及工作情况的介绍,随后,在9起案件能否并案、犯罪嫌疑人的刻画、侦查方向和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等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会议根据各个现场反映出的情况,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行为特点做了分析,确定了摸排的地域范围,即:两人共同或分别在北京和新疆生活过、有落脚点和关系人。据此需要重点摸排三种人:1、与北京、新疆两地有某种联系的人;2、严打以来的北京调犯;3、有服役史或受过军事训练或能接触并能熟练使用军用枪支的人员。会议决定,北京、河北、新疆三地的侦查工作由三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组织协调,三地之间以及和其他省区有关的侦查工作由公安部五局协调。

  公安部"8·27"会议后,在侦查工作的总原则上,上下形成了统一的认识:北京和新疆两大战场,新疆要出情况;新疆方面,石河子要出情况;石河子方面,147团场要出情况。北京和新疆要查"一少一多",北京在重点地区查少了的(去新疆的)本地人,新疆在重点地区查多了的北京人。

  "8·27"协调会后,新疆方面将此案称为"新疆97系列枪案",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决定,成立新疆97系列枪案专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访问调查组、物证调查组、线索查证组。领导小组对"8·27"协调会议后要开展的主要工作做了细致的研究,对各工作组提出了具体要求。

  8月30日,各路人马集中到主战场---石河子莫索湾垦区147团场。专案组副组长杨海峰,专案组成员张卓敏、刘钊、周传强在147团场召开了"97系列枪案"工作部署会议。

  8月31日,97系列枪案石河子片再次开会,召集涉案地区的当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参加,要求他们制定相应措施,配合专案组的工作,以保证普摸工作在10天内完成。

  调查"套狗杆"是公安部并案会上专家组规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套狗杆的树种经农科院、农学院专家鉴定,一致认为是两年生白榆。经调查,141团场附近有一片白榆林。树林在"7·5"现场之东约600米处。经核查,完全可以确定,该树就是犯罪分子制作套狗杆时砍伐的母树。江援朝指挥侦察员围绕断枝在附近搜索,结果在周围的草丛中发现了撬杠等物。撬杠等物被带回石河子公安局技术科鉴定后,与"7·5"现场撬压痕迹的形态、种类基本吻合。

  8月31日,石河子片专案领导小组周传强等人来到现场,经过复查确认:该现场应为"7·5"案犯停留地点,现场物证是"7·5"案嫌疑人遗留的重要物证。撬杠是这次新发现的最重要的物证。专案领导小组决定,要求物证组沿着这一线索继续深挖,以撬杠为实物寻找打制人,希望打开新的突破口。

  自"7·5"案件发生后,石河子市局刑警大队的侦察员们已连续奋战了近两个月。被确定为重中之重的石河子147团场的普摸工作已基本结束,依照条件,没摸出重点人来。无论如何,147团场没出情况,这是指挥部面临的一个大课题,不突破它,整个的侦查工作就无法向前推进。

  就在警方把主要侦查力量投向石河子147团场的时候,案情突然发生了变化。

  二十八、天池,发现无名男尸

  1997年8月31日下午,97新疆系列枪案领导小组联络员靳鹏接到阜康市公安局的电话,电话称阜康市天池风景区大锅底发现一具被"五四"式手枪打死的无名男尸。149团场姜玉斌被抢劫的正是一支"五四"式手枪,"8·19"案小个子所持的也是"五四"式手枪。"8·19"案发生后,犯罪嫌疑人的逃跑方向始终是个谜,我们把侦查重点放在了石河子,而阜康天池风景区却发生了新情况。杨厅长当即做出指示:"请他们马上把现场枪弹拿过来,送区厅检验。"

  现场勘查工作由州公安局刑警科长张建新指挥。从现场情况看,持枪者是在追逐中边跑边向被害人射击的,射击位置距死者较远,最远处大约有100米,另一枚弹壳约50-60米。由于山路陡峭,追逐路程较长,死者身上除枪伤外,头部有洞穿性骨折,头皮开裂,为钝器击打所致。

  9月1日上午,按照杨厅长的指示,上午11时,鉴定结论出来了,证实天池锅底坑发现的弹壳为石河子"8·8"案件被抢劫的"五四"式手枪所发射。据此,天池无名尸案被定为"京、冀系列枪案"第10案。

  根据现场情况推断,死者很可能是两名犯罪嫌疑人中的一个,因内讧或因分赃不均而杀人灭口。根据我们已掌握的情况,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素质差异很大,在"8·19"现场,一个疯狂开枪杀人,一个一枪未发,因此推断是持自动步枪的大个子将小个子杀害了。

  很快,公安厅十五处对死者身高、血型、年龄、指纹及牙齿特征等鉴定结果出来了。杨厅长连夜签发了关于查找死者身分的通报,附死者照片,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立即部署,紧急协查。

  天池无名尸的出现使案情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原案发地之外,又出现了第三现场。石河子、乌鲁木齐、阜康市形成了一个大的三角地带,侦查范围又扩大了。

  9月2日,天池附近的哈萨克族牧民向警方反映,有一对不明身分的操外地口音的男女,半夜里连续敲开几家哈萨克毡房要求留宿,被拒绝后面露凶色,而后则去向不明。

  9月2日下午7时,牧民热巴依在山上找羊,在距无名尸现场约2-3公里的马牙山下,听到了4声枪响,他立刻藏到树林里,未看见开枪人。事后,他立刻向派出所报告。

  9月3日上午10时,牧民加纳提在天池哈熊沟的森林里看见了火堆,他向警方反映,有人在山上点火,烧掉了一棵大树。

  9月3日中午,哈萨克族妇女乌纳汉来到派出所,也反映她听到了枪声。民族侦察员问:"你会听枪声吗?"她说:"我丈夫会听。"

  根据以上反映,区公安厅决定对阜康市天池风景区一带的山林进行一次大规模搜山,杜绝犯罪分子在山间牧区找到落脚点。经过大规模搜山,我们掌握了山林的状况,那些地方很难长期生存。即使犯罪分子真的躲进山林,我们的行动也能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把他们从山里赶出去。

  9月2日下午4点,杨德禄副厅长在刑警大队办公室召开了"97系列枪案"分析会。

  杨厅长和刘晓辉对撬杠线索十分重视。杨厅长要求,对这条线索一定要一抓到底。会上,杨德禄副厅长详尽地介绍了天池无名尸的情况。然后,他分析说:"'8·19'案件发生到天池案发共有6天时间。这6天,犯罪嫌疑人在什么地方?这无疑给我们增加了新的工作量。犯罪分子选择的杀人地点特殊了些,但有他的正当理由:杀人位置不易发现,能够从容作案、从容逃跑。通过对死亡现场的分析,最大的可能是同伙作案,杀人灭口,独吞财产。杀人过程是有预谋的,事先设计好的。现在已并案件已有10起,第10起案件为我们提供了相当不错的条件:死者的牙齿特征明显;死者虽然毁容,但相貌尚可辨认;死者留下了衣物残片;我们确切掌握了死者的身高、血型和左手指纹。这个案子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调查死者身分。这一点如能搞清楚,整个案件有希望取得重大突破。虽然犯罪嫌疑人在天池出现,但不能排除他有第二、第三个落脚点的可能性,但综合整个案件分析,他前期屡次在石河子作案,我们掌握的大量证据也证明他长期在石河子147团场一带活动。因此,我们还是要坚持以石河子的147团场为中心,坚持在147团场出情况,这个决心不能动摇。石河子的工作,特别是147团场的工作一定要做透,做扎实。"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天池无名尸的协查通报已经发下来了,负责重点线索查证工作的警察单笑夏携带着天池男尸照片,驱车跑到147团场,找到刘兵和朱新志,请他们辨认。但刘兵和朱新志均未辨认出照片上的尸体就是缝包人。当然,即便辨认出来,所能证实的也仅是"同伙作案,杀人灭口"这一判断,距确定死者身分仍然很遥远。

  二十九、重要的是理清思路  

  9月3日晚上,杨厅长和刘晓辉主持召开了"97系列枪案指挥员分析研究会"。

  刘晓辉再次分析了北京及河北的案情和条件---犯罪分子熟悉新疆,在新疆有关系人。新疆与北京的案子有着鲜明的一致性。犯罪嫌疑人在北京作案一对六,在徐水作案一对三,在新疆连续打死七人,说明其心理素质和枪法超群。由此判断,持自动步枪的大个子应为北京人,小个子是本地人。

  周传强回顾了"7·5"和"8·8"案件的条件---犯罪分子对141团场仓库的守卫情况,对149团场警务区的枪支情况和值班情况都十分清楚。因此,犯罪分子中的北京人必定在141至149团场区域内长期生活过。

  龚兴言认为,犯罪嫌疑人6月、7月、8月三次在石河子地区出现不是偶然,但他们的居住地在141团场和149团场的可能性较小,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在居住地作案,在147团场附近的可能性最大。犯罪分子自6月份在垦区(兵团)活动,要吃、要住,不应该在群众中没有反映。犯罪分子反侦查手段高明,应估计一下,有无反常规的可能。

  张卓敏认为:一、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不在141团场,141团场可以排除。理由:军械库改库情况他们不知道;犯罪嫌疑人白天作案而没有蒙面,说明当地人不认识他们;他们在距现场600米处吃东西,也说明他们在当地没有落脚点。二、边疆宾馆抢钱应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个目标的确定应该比抢枪早。先预谋抢钱地点,再杀人抢枪,"人影库"未成,转到149团场,抢到枪后,急于抢钱,达到目的后在阜康杀人灭口---这样分析比较合理,说明犯罪嫌疑人计划周密。三、侦查方向以石河子为重点是正确的。理由:1、原判断犯罪嫌疑人为一北京人一新疆人,两人应早就认识,如何认识?很可能是狱友。2、他们选择石河子,因为他们对这里的熟悉程度比其他地区高。3、犯罪分子在石河子出现的时间长达三个月,带着枪不能住旅馆,在石河子一定有固定的居住地。4、新疆3起案件,两起发生在石河子。5、犯罪嫌疑人不可能把摩托车从北京运到新疆,应为本地人为北京人提供的居住地和交通工具。6、按侦查常规,发案地是重点部位,向外延伸是正常程序。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技术很强,有可能为我们制造误区。

  兵团四处刘钊处长则提出了不少相反的观点,对前期判断提出质疑,这有着开拓思路的作用。他的质疑点是:一、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可能是两人以上?"8·8"案件会不会有人接应?天池无名尸,身上有两种伤,杀人者有没有可能不止一人?二、作案人会不会住在城区?根据:团场居住人员较少,易被发觉;作案人有交通工具,来去方便,不受居住地的限制。三、作案人在五六月份有没有可能住在乌鲁木齐、昌吉市、新湖总场等地的旅馆?

  下一步的具体工作还是那几条:工作力度问题,死角问题,寻找尸源问题,四大监狱摸排问题,寻找撬杠打造人问题……

  为调查撬杠的来源,9月4日,江援朝来到148团场的一家修造厂。江援朝把撬杠拿给锻工师傅看,锻工师傅接过去摆弄一阵,说:"这像是我打的。"锻工姓王,叫王善华。王师傅回忆说:"来打撬杠的是两个男青年,30多岁,时间是5月底。一个是咱本地人,另一个像外地的,哪儿的口音记不清了。外地的那个有一米八的个头,还要猛点,另一个也有一米七的样子。他们说拖车上要用撬杠,我就给他们打了两根。一根80多厘米,另一根更短些。"

  打撬杠的锻工找到了,打制过程也调查清楚了,结果却令人失望。他们反映的情况我们大都已经知道,有所推进的只是:一、打撬杠的时间在5月份,他们在石河子活动的时间又可推前一个月;二、两人均反映大个子的身高要更高一些,王善华坚持认为要超过一米八。

  刘晓辉处长站在石河子垦区的地图前,看着地图上141团场、149团场、147团场及148团场的标记,脑海里浮现着犯罪嫌疑人活动的区域。这巴掌大的地方都快翻个底朝天了,犯罪嫌疑人究竟藏在哪里?这是个不解的谜团,线索掌握了这么多,侦查范围越缩越小,几乎就剩下一层窗户纸了,该出的情况仍然没有出。其实不然,既然我们的分析是有充足依据的,侦查部署也是正确的,那么,还需要一个条件,那就是一定的时间。那些线索正在一步步地"挤"上来,所谓水到渠成,的确到了案件该成熟的时候了。

三十、线索,线索,线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政法委书记王汉儒亲自主持召开了"兵团部署97系列枪案调查工作会议"。兵团会议开得卓有成效,杨海峰副局长说:"会后大家热情很高,各部门找地方进行讨论和部署,立竿见影落实会议精神。"

  在石河子大厦的研究会上,武警六支队支队长廉常保反映了一个情况:六支队有个复员的武警战士说,今年7月,有个他看押过的犯人找他要过子弹。这人是个已释放的北京调犯,要子弹回去打野猪,这个战士没给他。

  杨厅长立刻感到,这是一条重要线索。感觉是对上了---北京调犯,已释放,又返回新疆,这正是"新疆多出来的北京人"。7月份要子弹,系列枪案的犯罪嫌疑人也是在7月份袭击"人影库"搞子弹,时间和目标有一致性。可打野猪太令人怀疑了,北京哪儿来的野猪?杨厅长说:"这条线索要派经验老到的侦察员专门负责。我看,就让老恭去查一下吧,查到结果,向专案领导小组直接汇报。"

  与此同时,其他线索在另外的渠道也正层层向上反映。

  石河子刑警大队一中队队长朱明武带领侦察员许宏飞、曾广玉、王军到新安监狱进行调查。狱方根据朱明武的要求,提供了北京调犯的全部名单。其中有一个叫白宝山的犯人。朱明武拿出"8·19"案犯罪嫌疑人的模拟画像请新安监狱的管教干部辨认,同时配合政治攻势组织犯人辨认,均未认出监狱释放犯中有相像的人。

  随着调查的深入,朱明武和王军再次来到新安监狱。这次他们的任务是调档,整理出北京调犯的名单和照片,向北京方面提供侦查线索。同时,查找犯罪嫌疑人。来到监狱,他们调出白宝山的案件材料,白宝山的前罪是抢劫,偷玉米、偷木头,量刑偏重。登记表上管教有一句附言:"此人对判决不服,扬言出去要杀人。"白宝山被列为向北京提供的人员之一,朱明武向监狱索取了照片等资料。北京调犯的照片取回后,与模拟画像进行核对,并没把白宝山作为特别对象提取出来。

  朱明武从新安监狱调档回来,向专案领导小组组长杨副厅长汇报了调查情况,朱明武说:"新安监狱的人员已经全部排除,但感到不大放心。"杨厅长说:"你把重点人的档案调来了吗?"朱明武说:"北京调犯中的释放人员档案调来了。"他拿给杨厅长看,杨厅长圈下的重点人包括白宝山。

  负责147团场城南片普摸工作的是莫索湾垦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探长魏江年。魏江年小组在8连摸出一个叫吴子明的人,了解到他家开春时曾来了两个北京人,一男一女。男的曾与吴子明一起服过刑,来这里做生意。吴子明的养父70岁了,魏江年访问时见到了吴父。吴父说,他们早已不在家里居住了,在团场那边租了一个四川女人的房子,搬出去了。魏江年向吴父展示犯罪嫌疑人的模拟画像,吴父说不像那个人。魏江年询问吴子明和那两个北京人租住房屋的地址,吴父说不知道。询问那个租房的四川女人是谁,吴父也说不清楚。此后,魏江年从团场派出所了解到,吴子明有个堂弟在菜市场上卖烤肉。当天晚上,他去市场找吴子兵,因吴子兵没有出摊,没找到。他把以上情况向当时负责莫索湾普摸工作的党新民副大队长做了汇报。在核查8月19日前后不在147团场的人员名单时,没有查出吴子明。据说,有人看见当天晚上,吴子明曾在市场他堂弟的肉摊上吃烤肉,没有离开147团场。随着普摸工作的深入,魏江年又去过市场,也去过吴子明家。他并没怀疑到吴子明是犯罪嫌疑人,但按照普摸要求,凡外来人口,应该情况清楚。但这两次他仍未和吴子明见上面。

  9月1日,石河子公安局开会,明确由莫索湾垦区公安局负责莫索湾和新湖农场的摸排工作。

  9月2日,魏江年带领侦察员许斌、高卫华,在市场上找到吴子兵,询问吴子明和那两个北京人的居住地址。吴子兵说,他也不知道他们住在哪里,他们可能已经走了。当天下午,魏江年在市场上打听到租房者是刘秀芬,找到刘秀芬后,刘说:"吴子明住的是我家的房子,和他一起住的有一男一女,可一星期前他们已经走了。"魏江年记下了她家房子的门牌号码。

  9月3日上午,魏江年接受局里命令去抓逃,下午返回局里。这时天池无名尸的照片已经发下来了。魏江年打算转天到那所租住的房子去看一看,同时,携带上照片,让吴子明的堂弟和吴父辨认一下。

  9月4日,石河子公安局龚兴言大队长来到147团场,两方面的线索碰到了一起。

  三十一、龚兴言顺蔓摸瓜 

  龚兴言接受了任务,立即开始行动。9月4日,他带领侦察员曾广宇和祁军强在棉花地找到廉常保。反映情况的是退役武警刘保富,他现在在石河子家电城工作。龚兴言、曾广宇立刻驱车来到家电城,访问刘保富。

  刘保富说:"今年7月有两个我看押过的犯人来找过我。一个叫白宝山,另一个我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是韦新(化名)告诉他们我家的地址的。韦新以前也在新安监狱服刑,已刑满释放,是石河子人,现在在百货大楼门前摆摊。白宝山找我要子弹,说是要回去打野猪。北京那边哪有野猪?我没给他。"

  情况已经够清楚了,龚兴言和曾广宇、祁军强很快找到了韦新。韦新27岁,1991年因盗窃被判刑2年。韦新说:"跟我一起在新安监狱服刑的白宝山、吴子明来找我,问我刘保富的地址,我告诉了他们。白宝山是北京人,吴子明是147团场的人。"

  龚兴言和曾广宇马上开车来到石河子监狱管理局,调白宝山和吴子明的档案材料。白宝山的履历表上写着,身高1.80米,北京石景山人。龚兴言心里一跳:北京石景山---这跟北京的案子联系起来了,但身高不对,他不得不打上个问号。吴子明的档案不在监狱管理局。龚兴言等人当天下午就来到147团场派出所。见到彭所长,龚兴言说明来意,想通过户籍卡了解吴子明的住处。不想在这里遇到了莫索湾公安局的探长魏江年。魏江年已掌握了一些吴子明的情况,事情变得更简单了。

  1997年9月5日上午,龚兴言、曾广宇、祁军强、魏江年等人在市场上找到吴子明的弟弟吴子兵。龚兴言和吴子兵漫无边际地聊天。一来二去,吴子兵打开了话匣子,他对龚兴言说:"我哥(吴子明)走了,没说上哪儿,也没带什么衣服。"说话间,已流露出伤感情绪。龚兴言看条件成熟了,把天池无名尸照片拿给他看,一边观察他的表情。吴子兵默默地看了一阵,渐渐的,眼泪流了出来,身子一软,坐了下去。吴子兵抬头看看龚兴言,说:"这个人就是吴子明。"

  龚兴言大舒了一口气---尸源找到了,这说明案件已经攻破,余下的就是落实细节,查证有关证据,缉捕罪犯了。他们把吴子兵带到147团场派出所。龚兴言重新询问了有关情况,曾广宇做笔录。吴子兵说:"从今年春天,我哥吴子明就和一个北京人在一起。那个北京人叫什么我不知道,我哥叫他山子。龚兴言说:"你再看看这两张照片。"他拿出"8·19"案件模拟画像。吴子兵说:"这人有点像那个北京人,他经常穿一件黑衬衣,爱戴一副大框墨镜,我哥出去也戴墨镜。"龚兴言说:"还有什么?"吴子兵说:"7月底8月初,我哥跟我说,他要是一个月不回来,可能就不在人世了。他让我去报警,说他家里有个蓝皮笔记本,那里边有他们的地址……"

  事情已经相当清楚了,一切都毋庸置疑。

  取过吴子兵的笔录,龚兴言等人立刻来到8连吴子明家。龚兴言说明来意,把尸体照片拿给吴子明的父亲。吴父戴上老花镜看了好一阵,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老人把笔记本找出来交给龚兴言。龚兴言翻到中间一页---上边歪歪扭扭地写着两行字,正是白宝山和谢宗芬在北京和四川的住址。离开8连,龚兴言等人在莫索湾公安局魏江年探长的带领下,来到白宝山、谢宗芬、吴子明合租的房子。龚兴言等人谨慎地提取了一块旧帆布(与提枪袋的背带材质相同),提取了室内留下的水杯以及玫瑰酒瓶子等20余件物品,以备查房屋居住人的指纹,然后他们封闭了那套住房。这时,他才打电话向杨厅长报捷。

  案子已经基本定位了。

  杨厅长宣布:白宝山、吴子明线索上升为"97系列枪案"的1号线索,称为"9·5专线"。目前的任务是:调动所有警力,围绕"9·5专线"全力展开工作。

  第一、尽快以确凿的证据查证尸源就是吴子明,"97系列枪案"就是白宝山、吴子明所为。为此,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围绕白宝山、吴子明深入走访知情人;物证组的技侦人员,全面收集、集中所有证据,迅速做出指纹比对和对提取物证进行整体分离鉴定,提供定案的确凿依据。

  第二、对犯罪嫌疑人白宝山、谢宗芬立即进行布控、缉捕。要尽快找到白宝山、谢宗芬的近期照片。乌鲁木齐要对公路、铁路、航班进行严密控制。同时,向北京方面发出协查通报,如果白宝山返回北京,请北京方面配合,适时予以抓捕。请公安部协调四川省公安厅,如果谢宗芬未返北京而回四川,请四川省厅协助缉捕谢宗芬……

  三十二、火并,犯罪分子惯用的手段

  8月19日,白宝山、吴子明在乌鲁木齐边疆宾馆得手,其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两人回到147团场,在吴子兵的烤肉摊上露了露面,夜里回到租借的住所,白宝山就按捺不住,把抢钱得手的消息告诉了谢宗芬。谢宗芬关心的只有一个话题,她问:"抢了多少?"白宝山说:"没数,有140-150万吧。"谢宗芬"哦"了一声,显得很兴奋。像以前一样,问清抢的钱数,别的,她就不再多嘴了。

  按照白宝山的计划,这笔钱目前不能动,至少要放到一个月后再去拿,否则,他们将很危险。但吴子明不这样想。从8月19日回到石河子,吴子明天天催问白宝山,什么时候去乌鲁木齐,什么时候过去取款?这时候白宝山已经萌生了除掉吴子明的想法。表面上,白宝山做得不动声色。他对吴子明说:"我同意过几天去取钱。不过,咱们两个无论如何也不能分开,咱们分开了,谁也做不成事情。"吴子明对他的话将信将疑。

  8月22日,白宝山和吴子明冒险跑了趟乌鲁木齐。路上他们看到了,过呼图壁、过昌吉市,进乌鲁木齐,沿路都有路卡。警察盘查得很严,旅客携带的所有包裹都要打开,他们根本就没办法把那么多的钱带回石河子。两人找到埋枪的地方,白宝山把手枪挖出来,别在身上。长枪没动,长枪同样无法携带。然后他们原路返回了147团场。这次出门,吴子明也没别的话好说,他同意了白宝山的方案:他只能跟着他们去北京,只有这样才能把钱带出乌市。

  第二天他们就开始做离开新疆的准备。白宝山对吴子明和谢宗芬说:"咱离开新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走前,我们一起到天池玩两天。"这天晚上,三人来到吴子兵的烤肉摊,这时吴子明对白宝山已有了警觉,不然他不会对吴子兵说他可能被害那些话,并留了后手---把白宝山、谢宗芬的家庭地址写下来,交给他父亲。

  8月25日,也就是张新枫局长一行人飞来新疆的那天,白宝山、吴子明、谢宗芬早上6点动身,悄悄上路了。事先,白宝山带好一把锤子,买了一小瓶二锅头,把酒倒掉,装上汽油。他不露声色地做好了在天池杀掉吴子明,然后焚尸的一切准备。第二天,也就是8月26日,三人来到天池风景区。

  三人在湖边转了一会儿,没有坐游船,谢宗芬就闹着要看雪山。吴子明兴致很好,爬山的主意又是谢宗芬提出来的,他首先表示赞同。白宝山却不动声色,阴沉着脸跟在他们后边。向上爬了近两个小时,三人经过大锅底坑,再向上攀登,爬到马牙山的半山腰上。白宝山说:"太累了,大伙歇一会吧。"说着他先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吴子明也坐下,喝了点水,观赏着周围的风景。三人中谢宗芬显得最有体力,她仍在向上爬,爬一阵,坐到他们的上方,俯瞰他们。本来她想喊,招呼他们或者笑话他们---然而这时,她却看到了一幅极为可怕的画面。

  白宝山站起来,悄悄拿出一把铁锤子,趁吴子明不备,照着吴子明的后脑恶狠狠地砸了下去。吴子明吓坏了,他惊叫着连滚带爬朝山下奔去。白宝山在身后紧追。无奈吴子明不择道路地拼命奔跑,眼看就追不上了。白宝山不得已掏出枪来,边追边开枪射击。吴子明栽倒下去,他栽倒的地方恰在大锅底坑山洼处的草丛里。那地方从谢宗芬呆的山坡上已经看不到了。白宝山仍怕吴子明不死,又用铁锤朝吴子明的头部猛砸一阵,直到把颅骨打得塌陷才停手。

  大约4-5分钟,白宝山拿着吴子明的军用挎包、匕首和他杀害吴子明的铁锤,一步步走上山来。谢宗芬仍在原地坐着,她身体软得连动都不能动了。白宝山说:"你把我包里的手枪子弹拿出来。"谢宗芬照办了。白宝山坐在草地上,一颗颗朝枪里装子弹。谢宗芬试探性地问:"你把吴子明杀了?"白宝山说:"杀了,留着他,我们都有危险。"谢宗芬不明白他还装子弹干什么,小心翼翼地问:"你不会把我也杀了吧?"白宝山停住,看她一眼,说:"我不杀你。"谢宗芬不知道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白宝山指了指吴子明的军用挎包和那两件凶器说:"你把这些东西埋在那边的大树底下。"说着,他拿着装汽油的小酒瓶又走下山去。来到吴子明尸体旁,白宝山先把吴子明的身分证翻出来,手表撸下来(手表是烧不坏的,那可能成为公安人员的物证),然后把汽油倒在吴子明的脸和上半身上,用打火机点着了。大白天,火光并不明亮,不容易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他看着吴子明的脸在碳化,牙齿露出,人已面目全非,这才离开。他把吴子明的身分证等物埋在另一个地方,那儿有块大石头,他把大石头搬开,埋在石头下边。

  一切都处理妥当,白宝山带着谢宗芬沿另一条路下山。

  三十三、提取赃款,返回北京

  回到乌鲁木齐,他们用谢宗芬的身分证在一家铁路旅店住下。这天是27日---是公安部京、冀、新并案会开会的日子。白宝山带谢宗芬先到火车站,花高价买好了第二天去北京的卧铺票,然后一起返回旅店,两人住了一晚。

  第二天早晨8点,谢宗芬醒来的时候,白宝山已站在窗前,背对着她,在计划他的行动了。他对谢宗芬说:"你快点起来,我们去拿钱。"两人坐16路汽车来到新疆大学。这地方白宝山是非常熟悉的,他对道路、环境、地形地物有着特别的记忆能力,没费什么力气,就找到了那片杂树林。白宝山让谢宗芬在林子外边等候,他拿着谢宗芬的小包钻了进去。小树上挂的布条完好,他很快就把钱挖出来,先往谢宗芬的包里放50万,余下的钱放进红包里,再把红包放进蓝色条格包内,提着走了出来。小树林很僻静,时间也早,周围没见一个人影。谢宗芬背着自己的包,白宝山提着蓝条格包,两人并排走出新疆大学校园。离开新疆大学,白宝山带着谢宗芬直接来到他埋枪的地方,仍然让谢宗芬放哨,他把枪的部件拆散,分别埋在一处放废料和保温砖的狭窄的夹道内。

  上午11点左右,白宝山带着谢宗芬携巨款返回他们租住的铁路旅馆510房间。白宝山把房门锁好,立即让谢宗芬和他一起拆启现金上的封条。然后,他把拆下的封条全部撕碎,扔进男厕所的马桶里,放水冲掉。他让谢宗芬用黄色毛线把那些没有标记的现金重新捆好,有的钱本身是用猴皮筋捆扎的,他就没再动。封条处理完毕,白宝山拿出事先买好的两件军用马甲,他让谢宗芬把马甲拆开,把钱一捆捆缝进马甲里,然后每人一件穿在身上。时间已经差不多了,白宝山把短枪里的子弹压满,余下的子弹裹在身上。他现在只差最后一关,闯过火车站卡口了。昨天买票时白宝山已经观察过,火车站气氛虽然紧张,对过往旅客仍然是只查行李不查人。只要他和谢宗芬神态从容,不露出破绽,混过检查关应该是没问题的。白宝山掐好时间,说:"咱们走吧。"两人提上行李,穿着装满钞票的马甲,打出租车来到火车站。这正是剪票的高峰期,两人混在人群中,毫不起眼,行李是没毛病的,顺利通过了检验线,然后,两人剪票上车。列车启动,白宝山仍没放松警惕,直到火车开过哈密,驶出了新疆,白宝山才真正放下心来。

  8月31日,白宝山、谢宗芬走出北京火车站西客站。当天下午,白宝山和谢宗芬回到模式口他母亲家。他向母亲要了一个带锁的抽屉,把钱和枪都锁进了抽屉里。他从这笔钱里先后拿出11万交给谢宗芬,并兑现了他允许谢宗芬回四川老家的诺言。白宝山对待谢宗芬的态度始终是矛盾的,不能说他对谢宗芬没有感情,也不能说他对谢宗芬不信任,但同时,他又非常担心这个女人会坏他的事情。给钱,而且只给她11万,这个数字白宝山早已计算好了。白宝山其实是一个非常财迷的人,他反复推算过,加了减,减了加,最后决定,仍像上次一样,从赃款中提给谢宗芬8%。允许她回四川,也是在他心情好的情况下做出的,而放走了谢宗芬之后,他立即后悔了。谢宗芬在白宝山跟前时,白宝山心里踏实,觉得这个女人没什么危险;可谢宗芬一旦离开他,他立刻就担心起来。毕竟这个女人知道的东西太多了,稍有闪失就会把他牵扯进去,他不应该让这个女人活着,她活一天,对他也是个威胁。这时候他想,等谢宗芬回来,他决不能手软,一定要把她杀掉。

  9月2日,白宝山送走谢宗芬,然后出去钓了一天鱼。转天,到北辛安收拾了一天房子。房子已半年多没人居住,不收拾也不行了。白宝山去辛集时,曾把二姐的自行车丢在良乡镇,这次他买了辆新车,送到农场还给二姐。想到母亲这一辈子不容易,白宝山悄悄塞给母亲10000块钱,说是在新疆做生意赚的。知儿莫如母,老人把这笔钱原封不动地装在一只粉色的袜子里。白宝山被捕,公安局的人来搜查的时候,老人又原封不动地把它交给了警察。母亲不相信白宝山的话,也没打算花他一分钱。白母这些年看着白宝山长大,看着他被判刑,看着他出狱,又看着他被警察再次带走---老人把这一切都想到了。

  三十四、北京,抓捕白宝山

  新疆方面的侦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白宝山被定为重大犯罪嫌疑人,此线索被新疆警方定为"9·5"一号专线。

  杨德禄跟刘晓辉商量,决定先以石河子刑警大队的名义给北京市公安局发一封明传电报,通报一下情况。电报全文如下:

  北京市公安局二处:

  经我局调查,发现北京调犯白宝山(已刑满释放)曾在1997年7-8月间在我市出现。经辨认,白宝山与模拟画像中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相像,请协查,并将结果速告我局刑警大队。

  白宝山,男,汉族,38岁,河北徐水县人,1983年因盗窃被判刑,捕前系北京第二电碳厂工人,现住石景山北辛安新房子XX号。

  新疆石河子公安局刑警大队

  1997年9月5日

  北京市局接到新疆方面提供的线索,立即行动起来。北京市公安局专案组负责人傅政华通知石景山分局刑警队,根据新疆提供的线索,马上出动,迅速缉捕白宝山。

  石景山刑警队先与派出所联系,摸清外围情况,得知白宝山的户口刚刚批下来,还未最后办理。片警小吕做过访问,对白宝山家比较熟悉,提供了白宝山在北辛安和模式口两处居住地的地址。北京方面的侦察员决定以白宝山的户口问题为契机,把他带到派出所,再适时予以逮捕。

  晚上7点,刑警大队和派出所民警一行4人来到北辛安新房子。白宝山不在,他们又来到模式口白宝山母亲家,敲开了房门。开门的正是白宝山,显然他毫无防备。片警小吕说:"你的户口市局批下来了,是8月25日批的,你跟我们去趟派出所,把表格填一下。"白宝山是个聪明人,一看来了4位警察,立刻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白宝山说:"好吧,你们等我穿件衣服。"说着,他转身走过去,要拉柜门。枪就放在柜子的抽屉里,子弹顶着火。这个时候,白母推门走了进来,白宝山迅速放弃了反抗的念头。他穿好衣服,对母亲说:"没什么事儿,我的户口批下来了,民警同志要我跟他们去办户口,完事就回来。"然后,他跟警察出去,上了车。

  在当晚的问讯中,白宝山态度十分顽固。当天夜里,新疆方面委托刘晓辉处长执笔,以最快的速度起草了《关于协查特大持枪抢劫犯罪嫌疑人白宝山、谢宗芬的情况通报》,报公安部五局并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安厅。通报称:

  我区公安机关经工作查明,北京人白宝山、四川人谢宗芬系新疆石河子"7·5""8·8"和乌鲁木齐"8·19"系列枪案的重大嫌疑人。主要嫌疑根据如下:

  一、1997年2月16日,北京人白宝山(男,39岁,北京石景山人,原籍河北徐水县)携谢宗芬(女,四川省筠连县双腾乡鱼井村人)来到新疆石河子,与曾一同在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的本地人吴子明三人租住一处,直至8月24日。期间,三人无正常生活来源,形迹可疑,且曾找熟人要过子弹。

  二、8月24日,三人称去天池游玩,下落不明。8月26日,一男性在天池风景区被枪杀,倾向死者是吴子明。

  三、吴子明离家时曾对家人讲,白宝山在内地干过大事,有"长家伙",心狠手毒,让我跟他干事,不干不行。我和他在新疆也干了一些事,现在不好说。如果我10月份不回来,肯定是被那两个人害了。并给家人留下了白宝山、谢宗芬的地址。

  鉴于上述情况,请公安部立即协调有关地区予以协查:

  一、请北京、四川从速查缉谢宗芬,缉获后即通知我厅刑侦处,并过细查找被抢的"八一"自动步枪、"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五四"式手枪、大宗赃款和相关物证。拘留手续传真补送。

  二、请北京立即将白宝山18岁后的详细情况及近照传送我厅。

  三、请北京结合系列枪案综合条件对白宝山过细审查,对其住所、窝点公开搜查,并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

  四、请北京将白宝山三面捺印的十指纹、血型、足迹等情况传送我厅。

  五、8月初,白宝山曾接到来自北京的10000元汇款,收款人为:新疆石河子147团城信商店邓某某转白宝山,请北京核实,结果及时告知新疆。

  六、请北京会同河北调查白宝山在原籍徐水的有关情况。

  此通报于9月6日凌晨由杨厅长签发。

  与此同时,北京方面已迅速采取行动,于9月6日凌晨对白宝山的两处住所进行了公开搜查。在模式口白宝山住处的衣柜抽屉内,搜出"五四"式手枪一支,枪号为6538589,正是石河子被害民警姜玉斌被抢劫的枪支,搜出现款人民币113万元。

  ---至此,主要赃证到手,白宝山再百般抵赖也已毫无意义了。

  三十五、喜庆之夜

  沉睡了一年半的1996暨1997全国一号案件终于告破。

  犯罪嫌疑人白宝山当即移交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家旺组织了专门的班子,由预审处专家、有30多年预审经验的三科科长殷顺光和预审员刘彦君担任主审,于6日凌晨立即提审白宝山。白宝山被带进审讯室,殷顺光并不急于发问。白宝山干坐了一阵,说:"能不能给我换副铐子,这个太紧。"殷顺光给他换了。白宝山说:"还是紧。"殷顺光示意,再给他换。然后殷顺光不紧不忙地说:"白宝山,我想你不是个普通的犯罪嫌疑人,你做的事情你自己很清楚,到了这里,再兜圈子也没有意思,也不符合你的身分。像你这样的人,恐怕我不用多说别的,你都明白。来到这里,我只希望我们能够配合好。你做的事情,我希望你能够如实地交代。我们作为审理人员,也要对法律有个交代。至于其他方面,你有什么要求,可以提,生活上的,别的方面的,都可以。允许的话,我会帮助你。还是那句话,我希望在工作上我们能够配合默契。"白宝山没有说话。殷顺光说:"怎么样?需要回忆,需要思考的,我给你时间。等你考虑好,我们再开始。"白宝山笑了笑,说:"我不需要思考,请给我来杯水。"

  9月6日早晨,白宝山便开始交代自己的罪行,包括每一桩案件的作案时间、地点、过程;包括杀人地点、埋人地点、埋枪地点的位置和周围的地貌特征。他的确不需要思考,他所做的15起案件,包括警方未掌握的5起,每一处细节他都记忆得非常清楚。

  9月2日下午2点50分,谢宗芬上了飞机---这是她第一次坐飞机,所有的感觉都是新鲜的。当天晚上,她已经乘坐汽车回到自己家里。她发了财---这次回来,衣服讲究了,戴着金项链金耳环,给丈夫、女儿、父母都买了礼物。一家人见面都喜气洋洋的。

  9月3日,谢宗芬就开始还账。转过天来,她带着家人出去购物,大包小包提回来一大堆。她回家仅两天,手里的钱就花出去3万多,还剩下77000元。

  9月6日下午,谢宗芬在家里吃饭,门外来了几名筠连县公安局的人。公安局的人问:"你是谢宗芬吗?"谢宗芬说:"是我啊。"她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一副冰冷的手铐已经铐在她的手上了。谢宗芬在老家风光了3天,就进了牢房。谢宗芬被抓起来,这个蠢女人仍不敢说出白宝山的实情。其实她真应该感谢公安局,她被抓获,结束了她参与白宝山犯罪的丑恶历史,却保住了她行将消失的生命。对她来说,坐几年牢房总比长眠于山间树阴下的土坑里好,这是她天大的幸事。

  在审讯中,谢宗芬承认她认识白宝山,承认她和白宝山的关系,也承认她跟着白宝山去了新疆,但她隐瞒了白宝山的所有罪行。她说,她和白宝山去新疆是做棉花生意的,开始时住在147团场吴子明家,后来她租了刘秀芬的房子。生意没做成,打算下半年再去。由于她闹着要走,他们就回来了。先到北京,她又单身回到四川。公安人员问她白宝山在新疆都干了什么?她说白宝山在新疆和吴子明来往频繁,两人买了摩托车,天天早出晚归,有时整夜不回来,他们干什么我不知道。公安人员问,你没问过他们吗?谢宗芬说,我问过白宝山,白宝山打了我一巴掌,说不该我问的就不要问。筠连县公安局从谢宗芬家搜出77000元赃款。谢宗芬说,这是她从北京回来时白宝山留给她做生意的钱。谢宗芬避重就轻,11万元也被说成了8万元,她谎称自己只花了2000块钱。

  9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赵斌、宋树勇飞抵四川,当天在筠连县看守所提审了谢宗芬。这一次,谢宗芬明白了白宝山已经在北京被捕,在强大的压力下(或许是她在精神上解除了白宝山的压力),她交代了全部事实,包括徐水取枪,包括德胜门取钱,包括在天池山上杀害吴子明以及自乌鲁木齐携枪携钱返回北京的详细经过。白宝山给她的11万元赃款也未再作隐瞒。

  9月9日,谢宗芬被押解到北京。

  至此,惊动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震动了北京、河北、新疆的"京、冀、新系列枪案"的主要案犯已全部落网。

  三十六、乘胜追击

  1997年9月6日下午3点,公安部指挥中心打电话向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传达公安部部长陶驷驹的批示。

  乘胜追击,一定要将另两支枪找到。白宝山所有的窝点都要仔细搜查。陶驷驹

  9月6日

  根据陶驷驹部长的指示,9月6日当天,北京市公安局傅政华带领侦察员、警犬队,携带着探雷器等装备来到河北省徐水县。

  他们在徐水火车站北部的荒草地里找到白宝山描述的那片坟地,并找到连成直线的七棵树,在第七棵树下,挖出了白宝山掩埋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经北京市公安局技术部门鉴定,该枪正是抢劫的高井电厂哨兵的枪支。白宝山用此枪杀害了"八一"射击场哨兵赵长文、徐水高炮团哨兵蒋鹏程,击伤了军人余启明、霍建军,击伤了民警王建庆、肖远、孟彬、姜书启。

  9月6日晚18点10分,北京市公安局向新疆通报了对白宝山的审理情况。

  9月6日下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侦处侦察员对边疆宾馆周围两公里范围内的十几条巷子逐一进行搜寻,在新疆大学西侧保温材料厂院内的一个夹道里找到了掩埋的"八一"式自动步枪。枪号11126210,无子弹,枪的部件已拆散,但无一丢失。起获的"八一"式自动步枪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进行鉴定,证实正是杀害徐水高炮团哨兵蒋鹏程后抢劫的枪支,同时也是杀害北京德胜门外女烟贩许桂花、杀害石河子149团场警长姜玉斌民警时春勇、杀害边疆宾馆7名汉、维、回族群众的那支自动步枪。

  据白宝山交代,其在石河子新安监狱杀害两名北京调犯后将尸体掩埋在原牛棚附近。

  9月7日,石河子公安局民警来到石河子新安监狱,在牛棚附近挖掘李宝玉、傅克军的尸体。下午两点,挖出尸骸一具,距地面约2米深。经与北京核对牛棚平面图埋尸位置,晚上8点挖出第二具尸骨,该地点距牛棚墙壁不到半米。

  9月8日,石河子市公安局侦察员查找摩托车抢劫案中被害人的尸体及有关物证。由于白宝山描述的地貌特征明显,他们很快找到了那条有水泥斗渠的石子路,找到了棉花地和毛渠。毛渠附近有一个土堆,被害人王吉平的一只脚还露在土堆外边。

  9月7日、8日、9日,乌鲁木齐市、昌吉州、阜康市公安局的民警冒着风雨交加的恶劣天气,在天池风景区上方的马牙山下大锅底坑附近连续搜索了三天,没有发现吴子明的有关物品。

  9月5日夜至9月6日,侦察员分别深入新安监狱、石河子147团场查访,并对吴子明家及白宝山、吴子明、谢宗芬租住地进行全面搜查。在租住房屋床下搜出第二条撬棍,并搜出白宝山的挂枪套(谢宗芬为其缝制)以及毛毯布边、酒瓶等物,为定案提供了新的物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以确凿的证据,证实白宝山系"京、冀、新系列枪案"的主犯,证实吴子明系"97新疆系列枪案"的主犯之一,证实天池无名尸就是吴子明。

  新疆专案组的技术人员对各类痕迹物证进行了鉴定。在白宝山、吴子明租住的房间内搜出的绒毯残块,与乌鲁木齐市"8·19"案现场提取的包枪绒毯分离线完全吻合,属同一整体分离物。在上述住所搜出的帆布残块与"8·19"案现场提取的提枪袋背带分离线完全吻合,认定为同一整体分离物。在上述住所床下搜出的撬棍与犯罪嫌疑人遗留在"7·5"案现场附近树林中的撬棍种类相同,与犯罪嫌疑人打制撬棍情况相符。犯罪嫌疑人遗留在"8·19"案现场包枪袋内的毛发,经鉴定与吴子明血型一致,均为"O"型。9月6日凌晨,北京公安机关在白宝山的住所搜出"五四"式手枪一支,枪号为6538589,与新疆石河子"8·8"案民警姜玉斌被抢的手枪枪号相同,经检验,系天池"8·26"案枪杀吴子明所用手枪。在白宝山的住所搜出7.62mm步机弹,弹底标识与上述案件现场提取的弹壳弹底标识相同,均为75-81。根据白宝山供认,在徐水起获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枪号与北京石景山"3·31"案武警哨兵范龙泽被抢枪支枪号相同,经检验,系北京"4·7""4·8""4·22"及河北徐水"7·27"案袭击军警人员使用的枪支。根据白宝山供认,在乌鲁木齐起获的"八一"式自动步枪,枪号与徐水"7·27"案被抢枪支枪号相同,经检验,系北京"12·16"案、石河子"7·5"、"8·8"案和乌鲁木齐"8·19"案所使用的枪支。白宝山的足迹与徐水案件现场遗留足迹认定同一。

  1997年9月7日,系列枪案新疆专案组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报送了《系列枪案侦破工作有关情况的简报》,报告了侦破白宝山案件的线索来源、工作过程和定案依据。

  至此,"京、冀、新系列枪案"新疆方面的侦缉工作告一段落,新疆境内所设路卡全部撤消,此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三十七、经验及教训

  白宝山案件能告诉我们些什么?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由抢劫枪支到抢劫财产的蓄谋连续犯罪。案件引起社会严重关注,其一是罪犯在实施犯罪时,十分猖獗地连续袭击军队哨兵和人民警察;其二是罪犯残忍地连续杀人;其三是在公众场合明目张胆开枪抢劫,杀害多名各族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细致分析,此案又与一般的抢劫杀人案不同,最主要的特点是罪犯带有明显的报复社会的倾向。

  从他一贯性的思想看,抢钱是他的目标,但杀人也是他的目标,甚至是他宣泄自己,报复社会的更为重要的目标。这样,就不难解释,白宝山在实施抢劫枪支和抢劫财产的犯罪过程中,为什么会接连不断地杀人?这不仅仅是他作案的需要(如他所说,他扬言没有杀过无辜的人,这其实是一种苍白的狡辩),也是满足他报复心理的需要。白宝山报复心强、性格孤僻、有严重的心理缺陷,由仇视社会转而仇恨人类。

  白宝山被捕后,刘晓辉经请示张新枫局长,就白宝山的犯罪原因等问题,对白宝山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审讯。审讯长达8个小时。白宝山的抱怨主要在三个方面,第一,他对前罪的判罚不满,认为偷玉米打伤人被加判10年徒刑不公平;第二,女儿的来信使他深受刺激,发誓要为他们抢劫300万,让他们过上富裕日子;第三,派出所不给他办理户口和身分证,使他无法生活。这三条中,第一条形成了他的思想基础,第二条成为激发他犯罪的动力,第三条只是个诱因。可悲的是,像白宝山这样孤僻而固执的人,一旦确立了自己的目标是很难改变的。他的智力发达、体能充裕、内心残忍,这就更为可怕,对社会和他人形成极大的威胁。当然,白宝山也有他的两重性,这主要表现在对待他的母亲和大弟时仍保持着一份亲情。再有,如他所说,在他刚刚出狱的时候,对生活前景曾抱有过一段短暂的希望。20天后,他抢了热电厂武警的步枪,这个希望就彻底泯灭了。刘晓辉处长花了大量时间,从白宝山所犯的第一起案子一直谈到最后一个案子,包括所有的作案细节,在分析白宝山犯罪的心理过程的同时,从侦查学的角度捕捉白宝山案的普遍意义。

  通过这次审讯,刘晓辉依据白宝山的供述,总结出涉及狱政管理、公安基础工作、重点人口管理、快速反应、盘查堵控、专案调查、缉捕工作的33条经验教训,呈报公安部领导,送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四处和北京市公安局二处。北京、新疆方面均认真进行了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

  案子的性质十分恶劣,犯罪分子直接把矛头指向国家机器,侵害对象是我们的军队,这是公然的挑衅,是决不能容忍的。为什么白宝山从初犯一步步到罪恶满盈的家伙,到杀都不足以平民愤的家伙,这是最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总结整个破案过程,正面经验和反面教训应该说都有一些。

  第一,得到了各级各地公安机关直至公安部的绝对重视,哪一个环节都是绿灯,黄灯都不许有。部里始终抓住没放松。

  第二,没走太大的弯路。分析建立在现场情节、现场特征的基础上。重点区域,重点人员,没有太大的偏差。

  第三,新疆方面体现了厅党委的集体领导,张厅长、买买提·肉孜副厅长,包括其他党委成员,整天在想案子怎么突破。

  第四,判断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复员兵,可能参加过越战,这个判断始终没有放弃。这是根据现场特征做出的,对方心理素质这么好,枪法准确,一举枪倒一个,标准的军事动作,单手开枪---虽然白宝山不是复员军人,但在划定侦查范围时,这一条不能丢。

  第五,教训方面。8月18日会议,分析到敌情,但没想到边疆宾馆这样的地方是个欠缺。"8·19"案那样大的现场我们刑警没遇到过,应该规范一下,哪些人应该到现场,哪些人不必到现场。埋藏枪支、赃款,到水上乐园去躲避,这是我们没想到的。另外,部署到位,落实扎实的工作方面也有欠缺。客观因素有一些,刑侦骨干队伍素质的提高、基层民警侦查素质的提高是一个课题,这牵扯到公安的基础工作,是个长期任务。

  案件的破获最重要的是走了群众路线。这个群众路线,是指走了依靠专家、依靠各地方公安机关、依靠千万基层民警、依靠各地方政府的群众路线。集中了各地的优势,集中了大家的智慧,集中了各地的条件,从而破获此案,取得大捷。

  三十七、经验及教训

  白宝山案件能告诉我们些什么?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由抢劫枪支到抢劫财产的蓄谋连续犯罪。案件引起社会严重关注,其一是罪犯在实施犯罪时,十分猖獗地连续袭击军队哨兵和人民警察;其二是罪犯残忍地连续杀人;其三是在公众场合明目张胆开枪抢劫,杀害多名各族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细致分析,此案又与一般的抢劫杀人案不同,最主要的特点是罪犯带有明显的报复社会的倾向。

  从他一贯性的思想看,抢钱是他的目标,但杀人也是他的目标,甚至是他宣泄自己,报复社会的更为重要的目标。这样,就不难解释,白宝山在实施抢劫枪支和抢劫财产的犯罪过程中,为什么会接连不断地杀人?这不仅仅是他作案的需要(如他所说,他扬言没有杀过无辜的人,这其实是一种苍白的狡辩),也是满足他报复心理的需要。白宝山报复心强、性格孤僻、有严重的心理缺陷,由仇视社会转而仇恨人类。

  白宝山被捕后,刘晓辉经请示张新枫局长,就白宝山的犯罪原因等问题,对白宝山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审讯。审讯长达8个小时。白宝山的抱怨主要在三个方面,第一,他对前罪的判罚不满,认为偷玉米打伤人被加判10年徒刑不公平;第二,女儿的来信使他深受刺激,发誓要为他们抢劫300万,让他们过上富裕日子;第三,派出所不给他办理户口和身分证,使他无法生活。这三条中,第一条形成了他的思想基础,第二条成为激发他犯罪的动力,第三条只是个诱因。可悲的是,像白宝山这样孤僻而固执的人,一旦确立了自己的目标是很难改变的。他的智力发达、体能充裕、内心残忍,这就更为可怕,对社会和他人形成极大的威胁。当然,白宝山也有他的两重性,这主要表现在对待他的母亲和大弟时仍保持着一份亲情。再有,如他所说,在他刚刚出狱的时候,对生活前景曾抱有过一段短暂的希望。20天后,他抢了热电厂武警的步枪,这个希望就彻底泯灭了。刘晓辉处长花了大量时间,从白宝山所犯的第一起案子一直谈到最后一个案子,包括所有的作案细节,在分析白宝山犯罪的心理过程的同时,从侦查学的角度捕捉白宝山案的普遍意义。

  通过这次审讯,刘晓辉依据白宝山的供述,总结出涉及狱政管理、公安基础工作、重点人口管理、快速反应、盘查堵控、专案调查、缉捕工作的33条经验教训,呈报公安部领导,送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四处和北京市公安局二处。北京、新疆方面均认真进行了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

  案子的性质十分恶劣,犯罪分子直接把矛头指向国家机器,侵害对象是我们的军队,这是公然的挑衅,是决不能容忍的。为什么白宝山从初犯一步步到罪恶满盈的家伙,到杀都不足以平民愤的家伙,这是最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总结整个破案过程,正面经验和反面教训应该说都有一些。

  第一,得到了各级各地公安机关直至公安部的绝对重视,哪一个环节都是绿灯,黄灯都不许有。部里始终抓住没放松。

  第二,没走太大的弯路。分析建立在现场情节、现场特征的基础上。重点区域,重点人员,没有太大的偏差。

  第三,新疆方面体现了厅党委的集体领导,张厅长、买买提·肉孜副厅长,包括其他党委成员,整天在想案子怎么突破。

  第四,判断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复员兵,可能参加过越战,这个判断始终没有放弃。这是根据现场特征做出的,对方心理素质这么好,枪法准确,一举枪倒一个,标准的军事动作,单手开枪---虽然白宝山不是复员军人,但在划定侦查范围时,这一条不能丢。

  第五,教训方面。8月18日会议,分析到敌情,但没想到边疆宾馆这样的地方是个欠缺。"8·19"案那样大的现场我们刑警没遇到过,应该规范一下,哪些人应该到现场,哪些人不必到现场。埋藏枪支、赃款,到水上乐园去躲避,这是我们没想到的。另外,部署到位,落实扎实的工作方面也有欠缺。客观因素有一些,刑侦骨干队伍素质的提高、基层民警侦查素质的提高是一个课题,这牵扯到公安的基础工作,是个长期任务。

  案件的破获最重要的是走了群众路线。这个群众路线,是指走了依靠专家、依靠各地方公安机关、依靠千万基层民警、依靠各地方政府的群众路线。集中了各地的优势,集中了大家的智慧,集中了各地的条件,从而破获此案,取得大捷。

  三十八、审讯白宝山

  1997年12月3日,区厅四处靳鹏、乌鲁木齐市局刑侦处张镇、王炜奉命到北京押解白宝山。押解工作,北京方面做了周密的安排。

  从看守所出来,警方给白宝山戴上面罩、手铐、脚镣,一路上8辆汽车,前面警车开道,把白宝山、谢宗芬等要犯押往飞机场。民航方面已联系好,靳鹏等人押着犯人直接来到停机坪,在普通旅客之先登上飞机。白宝山押在后仓,谢宗芬在前仓。白宝山没坐过飞机,飞机一起飞他就怕了,抓开面具要上厕所。张镇和王炜架着他过去---他们也紧张,担心在飞机上出事。还好,飞机平稳之后他安静下来了。张镇把他安置在靠窗的座位上,把遮阳板放下,给他扎好安全带。飞机飞行过程中,让他吃饭,喝饮料,但告诉他,为了不影响别的乘客,尽量不要再上厕所。3个半小时之后飞机抵达乌鲁木齐。白宝山、谢宗芬被押解下来,仍戴上面罩,直接上了警车。路上十几辆车随同,开到乌鲁木齐看守所。

  白宝山刚到乌鲁木齐时,抵触情绪很大。为了做好白宝山的工作,看守所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使他在生活上能够更方便些。白宝山踏实下来,在新疆的预审过程中,他能够积极配合,从而保证了对白宝山的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白宝山、谢宗芬持枪抢劫杀人案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于1998年3月3日上午10时正式开庭。审判长由孟潮担任。在庄严的国徽下,白宝山戴着手铐脚镣站在被告席上。审判长对白宝山在北京、河北、新疆所犯15案逐一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出示现场照片、杀人工具、现场物证,宣读被害人证词和目击证人证词,白宝山对上述罪行供认不讳。谢宗芬供认了跟随白宝山去辛集、石家庄实施抢劫(未遂)的经过,供认了数次跟随白宝山提取枪支、赃款、缝制挂枪袋等参与犯罪的过程,但她认为,她失去了自由,这都是在白宝山的胁迫下不得已的行为,并在法庭上宣读了她的悔过书。白宝山的辩护律师在辩护中认为,白宝山所犯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就白宝山的认罪态度较好,并表示悔过,提请法院予以注意。白宝山在做最后陈述时,显然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这是案件审理中,他第一次流下眼泪。白宝山说:"我犯了死罪,我最初抢枪时就想到了。我想给后人留几句话:犯过罪的人别学我,好好接受国家的改造。我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对前罪的判决不服,那时我想,如果判我20年,我出来杀成年人,如果判我无期,我老了,出来没能力杀成年人,我就去幼儿园杀孩子。我还想说一句,谢宗芬做的一切都是我强迫她干的,我杀她是早晚的事。我给她11万是为了堵她的嘴。我在这讲这几句话的代价太大了,那是多少人的鲜血换来的……我对无辜死亡的人……(哭)……

  说声对不起……(哭)希望以我为戒,不要做一个对社会有害的人……"谢宗芬的辩护人在辩护词中说:"谢宗芬的行为是在白宝山的胁迫下做出的。胁迫有轻度、中度和重度胁迫之不同,以侵犯他人财产或隐私为手段,是轻度胁迫;以伤害他人身体为手段,是中度胁迫;以杀害他人生命为手段,是重度胁迫。谢宗芬所受的是重度胁迫,是以杀害她及她的全家相威胁。谢宗芬的行为是在其所受重度胁迫下而从事的行为。对此,希望法庭在量刑上给予足够的重视。"谢宗芬在自我辩护中说:"我是农村妇女,不懂得法律,都是白宝山逼我那样做的。他打我,骂我,我不听他的,我和我的家人都有生命危险。我上有老母,下有一双女儿,请求政府从宽处理……"然而,法律是严正的,法律也是无情的。法庭庄严宣布:白宝山犯有杀人罪,抢劫枪支罪,抢劫公民财产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危害特别巨大,依法判处白宝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犯谢宗芬犯有抢劫罪、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白宝山的大弟免于刑事起诉,无罪释放。

  1998年4月,一声清脆的枪声结束了白宝山罪恶的生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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