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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碎玻璃娃娃 好心人变误杀
摔碎玻璃娃娃 好心人变误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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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屏蔽广告]● 崔立洁(本报台北特约)

  台湾高中生好心帮同学,怎料出意外,患有先天性成骨不全症(台湾称“玻璃娃娃”)的同学跌死了。他被法院裁决有疏失,须赔偿死者家属333万新台币(约15万新元)。判决引发社会一阵哗然。人们开始质疑“好心没好报”?一股为求“自保”而宁对残疾者避而远之的“玻璃娃娃效应”,正迅速发酵。

  2000年9月13日的下午,台湾景文高中二年级学生陈易靖,听到老师临时把体育课地点改到地下室,于是热心地一把抱起行动不便的同班同学颜旭男,准备把他扛下楼上体育课。

  颜旭男患的是“先天性成骨不全症”,在台湾称为“玻璃娃娃”,每两万人当中就有一个病例。因为先天缺乏钙质和胶原蛋白,玻璃娃娃不只长得矮小,只介于68至140公分,而且骨头特别易碎,就连自己打喷嚏或是大笑,都可能导致骨折,自然更经不起任何碰撞。

  当年16岁的陈易靖,就这么抱着才103公分高的颜旭男,一步一步走下楼梯。不巧天下着雨,阶梯湿滑,就这么一踩滑,陈易靖和颜旭男一起滚下了楼。

  颜旭男送医急救,因为头盖骨破裂颅内出血,挣扎不到一天就不治身亡。那刻起,“好心人”陈易靖赫然发现自己摇身变成了“误杀者”,恶梦也从此开始。

  颜旭男的家属以“误杀”罪名把景文高中和陈易靖控上法庭,索偿700多万元新台币。

  诉讼程序拖了整整五年,至2004年4月初审,刑事庭宣判体育老师更换上课地点无罪,而陈易靖因地滑摔倒导致颜死亡,少年法庭判他“保护管束”三年,接受辅导纠正“不当”行为。

  上个月25日,台湾高等法院却推翻了原判,裁定:景文高中未设置无障碍设施,陈易靖则明知颜旭男有残疾,却未注意天雨地滑而导致他摔跤,双方因疏失导致他人死亡,须连带赔偿颜旭男家属一共330万8000元新台币。

  颜旭男的哥哥颜凡韦(同样也是“玻璃娃娃”),听到判决后感叹:“感谢法官的详细调查,这是迟来的正义。”

  相对于颜家“讨回公道”的欣慰,高院的判决却引发台湾各界同声挞伐。

  社会大众最大的质疑在于,陈易靖当时基于“好意” 摔倒纯属意外。如果基于好意却发生意外,助人者反倒被罚,今后谁还敢主动对别人伸出援手?

  患有小儿麻痹症的国民党立委徐中雄,在事发后召开记者会,两度向陈易靖同学鞠躬,感谢他热心助人。徐中雄甚至严词批评作出判决的法官来自“黑暗星球”,才会想用“上帝的标准”扼杀人民的善心。徐中雄说,如果陈易靖真得赔偿,他愿意捐出一个月薪水帮补。

  面对各界的质疑,法官被迫公开判决理由。他指出,如果因地震或雷劈而导致意外,那么责任不在陈易靖。但陈易靖是未注意到天雨楼梯湿滑才摔倒,就有过失责任。法官进一步说:“照顾残疾者需要专业能力,陈易靖应该先衡量自己是否受过训练、有没有专业能力抱颜旭男下楼。”简单来说,法官认为陈易靖帮助他人没有“量力而为”。

  但什么叫“量力而为”?有人说,任何人走在路上都可能自己跌倒,难道就因此不走路吗?

  批评声浪一波接一波,颜旭男的家属终于承受不住,在8月26日举行记者会表示,对帮人的陈易靖心存感激,也不再要求任何赔偿。

  而始终保持沉默的陈易靖家人,也在8月27日发表书面声明,表明不接受判决结果,会继续上诉,但是对于颜家受到的伤害,由衷抱歉。

  陈易靖的母亲更以感性的口吻说:“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尽所有可能来阻止悲剧发生,但我还是不会阻止我的子女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陈家希望社会大众停止讨论这个事件,减少对陈家或颜家的伤害,更期盼公众不要因为这起单一事件,而减少帮助别人的意愿。

  不过,人心显然已受到影响。陈易靖同学在接受台湾《中国时报》专访时就说:“现在看到坐轮椅的人,都会觉得害怕。”

两起障碍学童被排斥个案

  玻璃娃娃的“寒蝉效应”,显然已迅速发酵。判决至今的短短数个星期内,台湾至少已发生了两起身心障碍学童被排斥的个案。

  ◆首先是9月6日,一名弱视的4岁小妹妹的家长,被幼儿园老师逼迫签下同意书,表明:“如果在校活动发生危险意外,家长一概不追究导师责任”。

  ◆紧接着,9月10日,一名罹患唐氏症的4岁小弟弟,被读了两年的幼儿园退学,原因是学校认为他颈椎脆弱,万一跌倒,校方无力赔偿。

福利组织:

“玻璃娃娃案”有正面效应

  不过却也有不少福利组织认为,“玻璃娃娃案”本身有正面效应,它唤醒了社会对残疾和弱势群体的关注,迫使政府和学校等公共机构正视“无障碍”公共空间的必要性。

  台湾其实早在1996年就落实“残障福利法”,无法达到残疾者“无障碍”要求的公共建筑可能被罚款。但资料显示,法令实施十年来,单就学校而言,真正完成“无障碍”设施的,也只有30%。

“助人为善”价值观受冲击

  玻璃娃娃事件判决结果出炉后,对台湾社会造成的冲击超乎想像,很多人脑海中闪过一句台湾谚语“好心反被雷劈”,“助人为善”的价值观首当其冲。

  据台湾《苹果日报》的调查,超过九成民众无法认同助人者须赔偿的判决。近八成三的民众说,自己帮助身心障碍人士的意愿会受到影响。

  发生了两起身心障碍学童被排斥的个案后,尽管教育局紧急提出纠正,却没有人敢保证身心障碍者不会继续因为这个事件受害。中华玻璃娃娃关怀协会理事长郑淑匀,被问到对这起事件的观感,哽咽落泪说:“怕以后没人敢帮助身心障碍者了”,更强调:“一个家长的心声,不代表所有家长的心声”。

美国法条:

救助出意外不应被追诉

  东吴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张君玫谈起这个事件,特别向本报提到了美国有个值得参考的“撒玛利亚好心人法条”(Good Samaritan Law),法条内容是:“一个人若出于善心去救助一个急需救助的人,那么就算他不小心做错了,造成了某些伤害,也不应该被追诉法律责任。”

  张君玫更忧心:“颜旭男的判例所惩罚的正是一个救助者的过失,受打击的是社会的救助意识,助长了‘讨回公道’的以眼还眼的功利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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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为泛泛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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