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发网: 论坛: 程序员情感CBD: 贴子 244429
DeepBlue: 关于枪的,比较搞笑。
关于枪的,比较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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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了解,很多配枪的警察往往不喜欢带枪——主要是怕丢,根据公安系统的管理制度,丢了枪就要背处分,找回来处分撤销。要是在找回来之前失枪惹了祸,失主的麻烦就大了。所以,要是你哪天看见某警察没事别着把枪到处威风,那么你就基本可以判断他就是新警察了——用鲁迅先生的话讲,“这简直是一定的”。
  基于以上原因,眼下能看到枪支的机会越来越少了。最离奇的一个状况是自上世纪90年代初白宝山杀害哨兵夺取步枪一案发生后,我发现好多岗哨也就撤下了步枪换上了警棍——这下安全了,大概没有哪个坏蛋会对橡胶警棍感兴趣。
  在这种形势下,很多朋友也许忘记了,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的枪支普及率还是很高的,很多基层单位的保卫系统都配备有强大的火力。我一个同学的老爸当年在某单位保卫部门任职,有一次和单位业务员一同携带一皮箱公款到外地出差,结果住店时被同屋的两个坏蛋盯上(大概是四人间)。夜里两坏蛋双双掏出匕首,意欲行凶劫财。不曾想我那同学的老爸机警得很,早就有了预备——这里可以披露一个战术动作:将“五四”上膛,用手轻压扳机,大拇指扳住击锤向前轻放。遇到紧急情况时迅速出枪,用手扳开击锤就可以射击了。这样可以省下一个拉套筒上膛的动作,关键时刻可以抢占先机决定生死。
  再回头说那两个贼人,双刀面前猛然蹦出三支“五四”(业务员带一把,我那同学的老爸是双枪,用现在的话说,那是“酷毙了”),不禁大骇——大概是从来没见过带两支“五四”的警察,一时摸不清对方的来历,还以为是遇上了“二王”一类的流窜悍匪,吓得跪地求饶,请“前辈”原谅。
  上面这个故事有着戏剧性的转机,却没有一个光彩的结尾——我那同学的老爸得饶人处且饶人,把两个贼人放走了,未能有力地打击犯罪。相比之下,1981年沈阳“吕海鹰杀人案”中就有一群众十分了得:当时歹徒吕海鹰正在袭警夺枪,被路过的一汉子发现,这位大概是新上任的保卫干事之类,身上正好带着一把枪在威风。赶巧遇上了歹人,于是掏枪就打,异常神勇地将歹徒击伤,并迅速将其抓获。
  另据朋友描述,当年的民间火力强大到巅峰状态时,曾经见过工厂保卫部门押送货物,一出去就是几十号人,大卡车上架机枪,人手一把56冲,坏蛋看见了闻风丧胆。只是这样牛逼的场面,随着我国枪支管理的日益严格,以后估计是再也不可能见到了。兄弟我一面感叹治安形式好转,另一面不免还是从心底生出些小小的遗憾,正是:枪支泛滥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执行力=流程+计划+组织

把理想变成计划,
把计划变成步骤,
把步骤变成行动,
把行动变成成果。

好語說盡人必易之。規矩行盡人必繁之。福若受盡緣必孤。勢若使盡禍必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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