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12] 2005-12-09 08:14:37
国家财政理应负起养老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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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报》12月2日刊登邓聿文的文章说,“未富先老”是中国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时的一个特点,因此国家应该确立社会保障优先的财政发展战略。
由于养老金支付缺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决定,从2006年开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对此,文章指出,目前个人账户空账已超过8000亿元。如果再考虑若干年后养老人口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资金缺口将会更大,因此,尽管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有关官员表示此次调整个人缴费比例绝不会以牺牲职工待遇为代价,但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标准受到影响则是无疑的。
文章说,养老金改革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此次调查凸显出要广大职工更多地承担起养老责任的取向。但是,考察大多数国家的实践会发现,国家财政是社保制度的经济基础和最重要的支撑力量。比如西方国家社保基金的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目前中国社保基金中国家财政所占份额明显偏低,尤其是在中央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地方财政却处于缺位状态。
文章提出,长期以来,中国财政支出以经济建设支出为主,包括社保支出在内的公共福利的支出比例相对较低,因此要明确国家财政对社保的责任,并确立起固定拨款与补贴增长机制,也就是说,明确了政府对养老的主导责任,接下来就应尽快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对社保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