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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tao
参院前多数党领袖反驳副司法部长:美参院未授权总统窃听
--又一个玩弄字眼的总统。。。不过这次比克林顿的要严重的多了

参院前多数党领袖反驳副司法部长:
  美参院未授权总统窃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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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盛顿综合电)《华盛顿邮报》昨日的言论版刊登了美国参议院前多数党领袖达施勒的来信,指出当年国会批准白宫对卡伊达恐怖组织动武时,并没有讨论是否可以让当局秘密窃听美国民众的通讯。

  日前布什总统承认,在九一一事件后,他批准国家安全局特工在没有获得法庭批准下,在国内进行秘密窃听,引起反对派人士纷纷质疑他此举是否合法。达施勒昨日写给《华盛顿邮报》的信是此事件的继续延烧。

  达施勒在九一一事件发生时是参议院民主党领袖,他现在是华盛顿智囊机构“美国进步中心”的资深研究员。

  达施勒当年和白宫谈判在九一一事件后提交国会通过的动议,他在昨日发表于报上言论版的文章中说:“我当年并没有,也从来不会支持授权总统进行窃听。我也深信,当时投下赞同票的其他98个参议员,并不认为他们也同时在投票支持(白宫)对人民进行没有法院批准的窃听,否则他们不会对授权政府对卡伊达动武的议案投赞同票。”

  达施勒说,在参议院即将对此议案表决时,白宫还要求加入一些条文,赋予总统在国内行使战争时期的特别权力,但达施勒声称他当时拒绝让国会赋予总统这项额外大权。

  达施勒说,就在参议员要开始表决的数分钟前,布什政府代表又企图在动议里提到‘使用适当力量’字眼之后,加入‘在美国境内及……’的字眼。

  达施勒指出,当初如果在最后一刻加入这几个字,将使得总统获得授权范围扩大,不仅在国外,同时也能在国内采取行动对付恐怖分子,也就“潜在可以用来对付美国民众”的可能性。

  达施勒说:“如果媒体过去数周的报道属实,我认为,总统正在行使一些宪法从未赋予他的权力,而我也知道,当年在九一一之后我们讨论的法案,也没有赋予他这些权力。”

  他指出,布什政府现在声称国会在2001年9月18日通过的决议,已包含了赋予总统这个下令窃听的权力,但政府当时显然知道动议里没有这样的含义,否则不会临时要求加入这些字眼。

  布什日前承认批准未经法院的窃听行动后,就一再在公开场合为他的行为辩护。《华盛顿邮报》昨天报道,副司法部长莫斯凯拉首次就此事致信给国会,指出布什的批准是考虑到国家安全远比个人隐私权重要,而且布什的行动是在2001年9月18日通过的议案的字里行间批准的。

  达施勒显然是针对这封信提出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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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为泛泛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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