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29] 2006-04-07 05:17:15
为学费高中生抢钱获刑十年
专家提出,关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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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青年报》4月4日报道,近日,19岁高中生李席为筹集学费抢夺他人汇款3万元,被河南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令人十分惋惜。
据了解,李席家境贫寒,其父患肺心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全家依靠母亲一人养牛种菜维持生活。李席的姐姐在武汉一所大学就读,由于学业紧张,她无法兼职打工,因此为姐姐筹措学费成了李席肩上的重担。为了完成自己的学业,李席从高一就开始打工。收废品、搬运货品、在菜市场卸菜、当油漆工,甚至下夹子打黄鼠狼剥皮卖钱,他上学所需的学费基本上都是他一分一分赚来的。
2005年11月27日是个星期日。中午,李席正在火车站附近的邮政储蓄所里休息。一个多月来,他都是利用双休日从学校跑到火车站打零工挣钱。当时,储蓄所里3位储户正在数钱,他们将3万元钞票清点后捆成3沓放在写字台上。看着那3沓粉红色的百元大钞,李席头脑发昏,伸手夺过钱就往门外跑。后被警察抓获。事后他说:“我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心想如果我有这笔钱,我和姐姐都不会再为学费发愁了。”
事发后,很多人为李席向法院求情。但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抢夺在3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法律规定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姜向群说,因为穷就去犯罪是错误的。但是这也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我国尚未建立覆盖全部贫困人群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在我国农村还存在较大的空白。他说,如果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得不到根本保证,将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