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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哈哈: 这个还是比较复杂的--互联网及IVR电话委托系统收费
互联网(trade.gtja.com.hk)及IVR电话委托系统 (3415-0200)

股票买卖交易佣金更改通知

尊敬的客户:
自我司开展互联网及IV R 电话委托系统股票买卖交易以来,得到贵客户不断的惠顾和支持。我司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为答 谢广大客.支持我司之电子交易安排,我司也决定自2005 年4 月1 日起将互联网及IVR 电话委托系统股票买卖交易之佣金 进一步调整如下。每月网上及IVR 电话委托系统交易金额佣金

港币1,000,000元 或 以下 之交易额 0.2%
港币1,000,001元 至 港币2,000,000元 之交易额 0.18%
港币2,000,001元 至 港币5,000,000元 之交易额 0.15%
港币5,000,001 元至港币50,000,000 元之交易额 0.125%
港币50,000,000 以上之交易额 0.10%

为方便我司之行政管理,我司将先按0.20% 收取交易佣金,而相应的佣金差额将在月结计算及于下月月初以现金形式回馈至贵客户与我司开立之证券户口上。
* 以上佣金收费只适用于互联网及IVR 电话委托客户,而经电话下单至阁下的客户经纪之交易佣金将会如常以0.25%收取。
台端如有任何垂询,烦请致电(852) 2509-7594 / 2509-7524 或传真(852) 2509-7785 与我司的客户服务部联络。
特此通知。
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以上佣金计划如被监管者视为对任何地法律法规有抵触时,将会自动失效。
对以上条款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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