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447] 2006-05-27 03:41:10
四港人印尼打麻雀囚七月
酒店內被捕 中國使館正跟進
港人閒時最愛竹戰耍樂消磨時間。不過,在印尼定居的四名香港人,於一間酒店房間打麻雀時惹上官非,觸犯當地嚴禁賭博的法例,各被判監禁七個月,他們已表示會上訴。據悉案中其中一名被告的妻子因為丈夫不肯歸家而報警,結果連累三個雀友鋃鐺入獄。中國駐印尼大使館表示已派員了解事件,本港入境處就表示暫時未接獲求助。
事發於印尼西爪哇的萬隆,四名年齡介乎48歲至59歲的香港男人,今年2月在一家酒店房間內聚精會神打麻雀之際,接報到場的執法人員突然破門而入,並以非法聚賭的理由拘捕四人,控告他們違反當地禁止賭博的條例﹔經審訊後,法院判處他們各入獄七個月。四名被告已在庭上表示會考慮上訴。
四人移居萬隆已有10載
熟悉情況的萬隆當地華人透露,四人已在當地工作10年左右,其中兩人任職廚師,他們間中在酒店房間內竹戰耍樂,而執法人員當天衝入酒店房間時,一眼就見到上放有很多現款,確定四人正在聚賭,遂馬上將他們帶回警署。
認識四名被告的一名當地港人接受本港傳媒長途電話訪問時表示,該四名港人在當地定居,他們當天被捕之前,其中一人的印尼妻子因不滿丈夫「整天掛住打牌不回家」,已經口出怨言,結果第二天真的去報警,可是她萬萬想不到法官會作出「重判」。事實上,關門打麻雀難以被察覺,如果不是有人舉報,相信他們四人也不會受到法辦。
不滿夫未歸妻報警揭發
當地港人強調,印尼法例嚴禁任何人賭博,因此這次事件並非蓄意針對華人﹔他們表示﹕「由於印尼是伊斯蘭國家,印尼警察見到人打麻雀就會拘捕。」一名當地港人則表示,住在當地的港人不時會打麻雀消磨時間,但不涉及賭博。
中國駐雅加達大使館已派專人了解事件,並表示「按照印尼法律,在符合其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維護包括大陸同胞、港澳台同胞在內的所有中國公民在國外的合法權益」。本港入境處表示,尚未接獲求助,但會注視事件。
印尼法律禁止賭博,涉賭者或經營者可被判罰款2.5萬印尼盾(20港元)或坐牢10年,或兩者兼施﹔伊斯蘭教義也嚴禁賭博。雖然作為世界穆斯林最多的國家,但印尼各地仍普遍存在賭博活動。
大馬華人打牌罰剃光頭
今年新春期間,同樣禁賭的馬來西亞也發生過華人打麻雀被捕事件,11名被捕華人被警方拘留24小時及脫衣服和剃光頭。他們其後投訴警方濫權,索賠100萬馬幣(約合213萬港元)。這11名華裔男人年齡介於31歲至69歲,他們強烈質疑警方把他們剃光頭的行為。馬來西亞華人公會也質疑警方,是否有必要拘留11名華人24小時並施以剃頭刑罰。
儘管賭博在馬來西亞屬於犯罪行為,但這11人強調只是用塑料片當籌碼娛樂,並未涉賭錢。馬來西亞總理巴達維已下令徹查此事,要求一旦查出警察未依法辦事,必須因其濫用權力而受到懲罰。這11人現正保外候審,等候12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