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299] 2006-08-25 05:30:21
猥亵正在发生先取证还是先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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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妇女报》8月19日报道,8月15日上午9时左右,张小姐在南京33路公交车上遇到了一件让她永生难忘的尴尬事。
一上车,一个20多岁的男子就站到了张小姐身后。那男子和张小姐挨得很紧,在随后的20多分钟时间里,张小姐越是躲避,男子就越靠上前。随后见张小姐没有强烈举动,男子越发大胆起来。旁边乘客发现情况不对,纷纷回过头来注视。其中一位男士忍无可忍出来制止并向大伙表示自己有该男子性骚扰的证据,此人立即怔住了。
原来,那位男士早就发现男子动作可疑,为免打草惊蛇就悄悄拿出自己有录像功能的手机,对准该男子拍下了一段长达20多分钟的“咸猪手”作案画面。
此事当时就在同车乘客中引起不同看法,有些女乘客对录像男士的做法表示很不理解,认为既然距离很近,发现色狼应立即阻止,录像延误了报警时间。驾驶此辆公交车的刘姓司机说,以前他在车上也遇到过类似事件,但由于没有证据难以认定是性骚扰,送到派出所也只是以纠纷调解处理。这次这个色狼的行为被录下来,也算是铁证如山了。
专业人士对此发表了看法。他们认为,就这件事情来看,用手机录像男士先拿到坏人的犯罪证据,然后将其抓住,送交派出所,是一个比较稳妥的做法,这样既不放过坏人,又能很好地保护自己。此举属于自告奋勇地与坏人坏事做斗争的一种行为,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