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404] 2006-09-05 06:45:30
夏朝人无疑擅长经商。周时,夏人(禹的后裔)封于河南。《史记》“货殖列传”上说:颍川、南阳,夏人之居也……宛亦一都会也。俗杂好事,业多买,其任侠,交通颍川。故至今谓之“夏人”。
夏朝遗民有许多人以经商为业。则“皋陶谟”述古之词或亦颇可采信。以此推之,信史时代以前,商业活动与商人确实已经出现,而且也略具规模了。
商人是商业行为的从事者。在中国历史上,有“商”、“买”、“商人”或“贾人”之称,也常常合称之为“商贾”。“商业”与“商人”名称的由来,一般以为是殷人(商朝人)擅长做生意,故得此名;特别是殷亡后,殷遗民经商者甚多,遂使“商人”即等同于交易行为的从事者,而交易行为也就叫作 “商业”了。有一段文字常被引用证明这个说法:妹土嗣而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肇迁车牛,还服贾,用教养厥父母。
这是康叔(周武王的弟弟)封于卫时,周公以天子之名告诫他的话。妹土即妹邦,一说是牧野(商、周决战处),总之是殷遗民所居之地。周公希望康叔教这些殷遗民或事农耕,或者牵著牛车到远地经商。周公的本意在促进殷遗民的勤勉,并不是叫他们非去经商不可。
不过殷遗民长于经商也是不争的事实。他们的行迹更是无远弗届,真正地做到“远服贾”的地步。所以《庄子》“逍遥游”便有这样的寓言: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宋人远从河南到浙江一带做生意,而宋人便是殷遗民中最著名的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