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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张
刚才贴了一个20K的东西,报网络错误。再试。
《中国的前途》
张五常
扉页
给 阿尔钦
他曾经将自己的产权经济学,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一个中国学生。
前言
这本书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收集了我自一九八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到八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在信报《论衡》所发表的关于中国前途的二十篇文章(其中一篇分两期刊登)。其后在五月三十日我发表了《为一丝希望写文章》——我把这篇“后记”放在书本之首作为“序”。
我本来打算在这本书里将文章的次序按题材编排,使读者能作连贯日阅读。但细想之下,我认为依照文章在发表时的先后次序,虽然在题材上有两三处是不连续的,较能反映中国在这一段时期内的转变。为了要使将来研究中国发展的人能较容易体会到今日中国转变的速度及混乱,我就决定不将发表时的次序更改了。
本书的第二部分是我在一九八一年(八二年发表)所写的《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的中译。这中译最初在八三年一月发表。这次重印,我把文字作了大幅度的修改。英译中很难,译理论更是难上加难——原译中的最重要的关于制度转变理论的那一章,读者一定难以明白。作者自己修译有较精的理解,所以我希望这次重印能使读者较易明白——关于制度转变的理论是很艰深的。
在修改这中译本时我当然是尽量保持原文的内容不变。但细心重读自己在几年前所写的推断中国前途的文章,我恨不得在那时我更能有先见之明。因此,在这结集中我为该论文写了第三个序,向读者指出我在一九八一年作推断时所忽略了的两个地方。我希望将来再有机会写有关中国的前途,将这本书逐部分的加上去。
整体而言,这本书是比去年的《论衡》结集——《卖柑者言》——难读的。虽然我力求浅白,但因为题材预先被决定了,我不可以见有关的理论不适合大众读者就避而不谈,也不可以见内容困难就不写某些文章。但我认为一般没有学过经济学的人读者,若能细心地将这些文章多看几遍,他们是可以明白的。偶然见到有不明白的理论,置之不理也无伤大雅。
自产权及交易费用的学说在六十年代兴起后,经济学者对不同经济制度的认识一日千里。可惜的是这新学说的演进只能在专业的学术杂志上见到,而关于经济制度比较的课本还是墨守成规,不知所云。《中国的前途》虽然不是长篇大论,不是有系统的论著,也不是一本专业的学术作品,但因为我重复地用产权及交易费用来分析中国的制度转变,我可以说,这本书应该是以这新基础来分析不同经济制度的作品中最详尽的。
中国人写书,一向喜欢邀请读者批评指正。我最不爱说这些客套话:批评是例行公事,无需邀请!外国作者的惯例,是向曾经帮忙的人表示谢忱。这是很应该的。信报将《论衡》隆重其事的发表,不敢言谢。林山木的编辑,赵士英的校对,骆展才的设计,都会令其他作者羡慕。每篇《论衡》都经苏锦玲过目。她有不明白的我就重写。
一九八五年六月 张五常 于香港
目录 页码
前言
为一丝希望写文章 1
第一部分:“论衡”二十篇(写于八四年至八五年) 7
我对中国前途审慎乐观的原因 9
从李子树看中国的产权转变 14
从“大锅饭”到“大包干” 20
中国农业制度何去何从? 27
大搬迁的压力 33
马克思奄奄一息 39
城市改革的困难 45
铁饭碗与国家职工 51
葛氏定律与价格分歧——评一国二币 57
外汇管制的谬误 64
贪污的后患 71
价格是为谁而被管制的? 77
没有兄弟姐妹的社会 83
一币二的困扰 91
要一步解汇率困扰 98
官商的天堂 104
知识是维护政制的代价 110
中国大酒店之一 115
之二 121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127
迷途已远,回头非岸,来者可追乎? 133
第二部分: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写于八一年) 141
原序 145
译序 147
结集序 149
第一章:绪论 151
第二章:中国制度改革的困阻 161
第三章:制度转变的经济理论 172
第四章:改革中国制度的费用正在不断下降 194
第五章:共产主义为何失败了? 209
为一丝希望写文章
张五常
八五年五月三十日
在七个月前的一个晚上,我午夜思过,想着些什么,无法入睡,索性从床上起来,走到书桌前坐下,拿起笔,一口气在稿纸上写下了二十个关于中国前途的题目。此后我每晚花三个至五个小时书写。原本打算在五个月内完工的一系列文章,结果是写了七个月。在这期间我断稿九次(其中三次我以其他文章补上)。每次断稿,老编都有登启事,说我事忙。这是例行的客套话——其实断稿是因为我日赶夜赶也赶不起。
平均每六小时写一千字,以香港一般写作的速度看,是很慢的;但从学术文章的角度看,却是快得惊人!虽然我这些文章算不上是极端严谨的学术作品,但因为内容是关于中国的前途,马虎是绝对不能的。所以除写作的时间外,七个月来我听不知音,食不知味。虽然如此,我仍觉得时间不够。但二十篇文章总算是发表了。最近几天,我从头到尾把这些文章翻阅了好几次,感到很满意。
从实证经济学的角度看,我想不到有哪一个题目能比中国的制度改革更重要。关于现在中国的题材,我可以天天写,写之不尽。二十多年来我从事的经济研究,都是毫无例外地关于经济体制运作的各种含义。所以中国要搞经济现代化,对我所学可算是正中下怀。我想,一个专于产权及合约理论研究的人,懂中文,住在香港,看到占世界四分子一人口的中国在改革,要写文章的理由总要多过王勃到了腾王阁!
以不变理论应付万变
大约在一年前,港督尤德告诉我,在目前研究中国的经济是不可能的,因为她实在是转变得太快了。尤德在年青时曾在燕京大学念经济,人既聪明,对中国的认识也很深入,他的观点是不能被轻视的。我明白他的意思,但却不同意。我想“不同意”容易,要写出有份量的文章就难了。若作者举棋不定,拿不准重心,今天写来头头是道的文章 明天可能不知所指。作者又怎敢将自己的名字放上去呢?
对这个难题,我的办法就是以不变应万变。在产权及交易费用的理论上,我找出几个重点,半步不变地反复运用,将任何事实的演变以同一理论基础来衡量。从农村到城市,从国家职工到合同工,从外汇到价格管制,从等级特权到贪污,从外资到香港的影响力,都有是用同一的理论作分析。因为这个缘故,读者可能觉得这些文章有不少重复的地方。在写作过程中原定的二十个题目被改了三个。我多写了两篇关于一国二币及外汇管制,多写了一篇关于贪污与官商;三篇比较次要的文章被抽起了。其他的都照原定计划。抽起了的三篇是:《于飞要更勇敢一点》(评佛山市长于飞发行股票,持股人没有投票权,不能作决策,股权也不能转让,是美中不足);《第一的代价》(批评中国的执政者欢喜楼要高、路要大车要怪、科技要新、体育要第一,而不计成本利害的意向);《且莫谈主义》(其中一部分内容放进《迷途已远……》一文内)。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当我在去年十月三十一日发表了这系列的第一篇文章,提出了我对中国前途“审慎乐观”的观点,很多读者反对。事实上,差不多每一次我指出较为乐观的一面,都有人反对。我想,要不是他们想要我继续写,他们可能已破口大骂了!共产的经验就是那么可怕——很多人不相信“共产”会有好转的机会。但我不为所动,照原定计划一篇篇地写下去我这个坚持是有两个原因的。第一、既然理论推理不变,结论就不是由我来决定的;在逻辑上我不能容许矛盾的存在。第二、任何事情都可从悲观或乐观两方面看。在中国前途的问题上,假若我凡是都强调悲观的那一面,作为中国人,文章就不容易写出来。说实话我怎会不知道在目前的中国,说不通或弄得一榻糊涂的事还是很多?要谩骂共产政制,何难之有?远的不谈,单是邓小平认为是足以炫耀的深圳,外人去走一走,就可骂上半天。一位朋友几天前从上海回港,断言中国没有希望。另一位朋友在两个月前访昆明,表示很失望。有一个在台湾长大的朋友,听到国内几年来有良好的转变,在半年前就回到长沙老家看看,出来后经香港,在电话上叙述长沙的情况,泣不成声,哭得很凄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中国的希望还看今朝
悲观的角度看,万事皆休!但我们并不需要这样看。中国人民本身显然是抱着前所未有的希望。六、七年来,种种明显的改进是不能抹杀的。我认为这些改进,不是多年来将人民弄得死去活来,然后稍微放宽一点的效果。我没有理由怀疑中国的主要执政者要大事改革制度的诚意,因为在事实的发展中我找不到矛盾。但我认为这些执政者过于着重面子,有很深的成见,对经济体制的运作缺乏认识。我也认为干部们不会轻易放弃他们的既得权力;在半开放、半管制的情况下,他们就变成官商。中国会走上印度的歪路的机会很大。在这个“只争朝夕”的时刻,要写一些有建设性的文章,我就不妨对开放拍手,见到走向歪路,就站起来大声疾呼。不乐观从何建设?当然,我不能期望我所建议的会被接受,也绝不相信一个从事经济研究的人可以改进社会。中国将来的演变怎样,与我的文章无关。我既没有雄心也没有野心——一点关心却是有的。我明白经济体制的运作,受过分析的训练,有能力作解释。面对中国的制度改革,机会难逢,不厌其烦地解释一番是很自然的。中国的执政者要选走哪一条路是他们的事;但我想,假若我所知道的能增加他们的讯息,他们的选择范围是会被扩大的。
几个月前,在一次明报月刊举办的座谈会中,我坦言我对中国的前途是比在座的人乐观。在结论中,我指出虽然不能说是形势大好,但二百年来,中国从来没有象今天似地有希望。假若时间的巨轮能向后转——假若时光可以倒流——让我们站在以往二百年的任何一个年代,然后向前看,有什么希望可言呢?中国的希望不大,但二百年来最有希望的日子还是今天!
从李子树看中国的产权转变
张五常
84年11月7日
共产制度跟私产制度(或所谓“资本主义”)的基本分别究竟是什么?这个老问题,我们是不容易在书本上找到答案的。历久以来,经济学的分析大都是基于一些私产或近乎私产的假设——经济学者(连马克思在内)对共产的认识实在是太少了。但假若我们不知道这两个制度基本上不同的所在,我们的就无法指出中国在制度上正在改变的重点。在这篇文章里,我想先从产权的角度分析共产与私产的主要分别,然后引伸到与中国及香港前途有关的两个重要含义。
且让我从一个童话说起。有几个孩子在路旁游玩,见到一株李子树,树上长满了看来是成熟而鲜甜的李子。孩子们见这株李子树显然是没有主人(或业主)的,就抢着要爬到树上摘李子吃。其中一个较聪明的懒得动,就说:“李子要是可口的话,怎么还留在树上呢?”这孩子的推测显然是合理的。
约束竞争者的行为
问题是假若这些没有主人的李子真的是鲜甜可口的话,情况又会是怎样呢?经济学的答案是,知道有鲜甜李子可以免费采摘的人就会蜂涌而至,争先恐后,以武力或其他的办法去多获李子;在这过程中,他们可能弄到头破血流,或起码在某种程度上要付出劳力的代价。李子的价值,在边际上就会被劳力或血汗的代价取替。但这些代价的支付对社会什么好处也没有——代价是花费在李子的价值上——所以对社会而言,李子就没有净值可言。一件本来可以是珍贵的资产,因为是“公共财产”(Common Property),在竞争下其价值就烟消云散。这是近代经济学上有名的“租值消散”定律(The Dissipation of Rent )。(要用另一角度去理解这一定律,请参阅拙作《卖柑者言》内的《千规律、万规律、经济规律仅一条》)
任何资产(或资源),若真的是没有限制地任人随意使用,只可能有两个相同的结果。一是没有价值的产品(李子是苦的);二是既使有产品,其价值也会被竞争者的代价抵消了——二者都同样会使资源的价值消失。若一个社会的所有资源都是如此,那么“天下为公”的效果何止是一穷二白,社会成员根本没有可能生存。很显然共产制度并不是把资源作为公共财产,任人随意竞争使用。
从以上提出的资源价值消散的角度来看,若要经济增长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要减低在竞争下的浪费,或是将“没出息”的竞争改变为增加生产价值的竞争。要做到这一点(或要生存),社会就要定下竞争的规则来约束竞争者的行为。这些约束竞争的规则就是产权制度,也就是经济制度。虽然世上所有的规则五花八门,千变万化,但以一般性来分类,大致上约束竞争的办法只有三种。
约束办法决定制度。第一种是以规例限制公共财产的使用。假若一个公有的海滩,或一个公园,都一定有规例约束着公用者的行为。不能在海滩僭建,或不能将公园的花草搬走或毁坏,就是一些以约束行为来增加公共财产的价值的规例。就算不谈这种资源使用办法的各种弊端,这类公共财产是难以出产可带回家的产品的。所以这第一种的约束办法不会被广泛地运用在大量的资源上。
第二类是以界定私产为约束竞争行为的规则。一幅土地可作为私有,有地界,有用途的规定,业主要付某些保障费用。在这些局限下,业主有权决定地的使用,有权禁止外人闯进,有权将生产的收入据为己有,也有权将产权转让或出售。人的劳力及知识,虽然是比较难以量度,也是可以被界定为私产的。
以私产约束竞争行为的一个特色,就是权利的大小是在资源或物质本身上界定或限制的。竞争者要得到私产的使用权,就要付使用费(或租值)。争先的血汗代价,对业主一点好处也没有。业主于是就会使用他的禁制权利去反对这种竞争;他会采用付费高低为竞争胜负的准则。因此,市场是私产的一个结果。至于为什么这种约束制度会被称为“资本主义”不是本文的论题。
以人作为约束单位
第三种约束行为的办法,就是以“人”本身作为界定权利的单位。那就是说,撇开一切有价值的资源,人本身就有权利及权利的限制。在这种制度下,每一个人都可以被称为是无产的——这是指没有资源的产权,但人的权利却是一种有价值的“产权”。又因为每个人的竞争力不同,每个人对资源运用的权利限制及产品的享用权利也跟着不同。等级也就由此而起。这种以等级分配权利来约束行为的制度,就是共产。
绝大部分近代经济学书籍都批评或低贬共产制度。但这些论调都有忽略了共产制度的主要成因,也是由于要约束行为,要去减低因为没有私产而引起的资源价值消散。要减少“价值消散”的竞争,既然在资源上作权利界定的办法被取缔,剩下来的办法就是在人身上界定权利。我不可能在这里分析第二及第三种不同的约束行为的办法的各种经济含义。其中有关收入分配及资源运用的含义,我在《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一书内已大略地作了比较。其他关于权力斗争及言论自由的各种含义,我提出了的概念都大有用场,可以写不少文章。
设法隔离党的领导
但我在这里大胆地向一般读者解释这些比较新的产权及竞争的概念,目的就是要说明这些概念对香港及中国前途的两个极重要的含义。
在共产制度里,撇开所有有价值的资源,人与人之间的权利是不平均的。因此,在法律面前就不可能人人平等。人权既与法律有冲突,法制就难以推行。所以在共产制度下所推行的,就如在军队里,是纪律、领导与服从。又因为难有法治,党政就难以分家。
在香港前途问题上,中英协议在九七后的主要保障困难;就是若中国制度不改,将来管香港的不是“政”而是“党”,不是法律与产权的保障而是纪律与服从。我对中英草签的主要批评,就是英国当局完全没有考虑到“党”与“政”——或纪律(党治)与法律——的分别。假若在九七后中国还是以党治国,又少了邓小平,目前的中英协议就难有保障能力了。几个月前我在《论衡》提出以“公司法”治港,其主要目的就是要在某种程度上隔离“党”的领导。
第二个重要的含义,是我近来转为“审慎乐观”的一个主要原因。这就是在我八月访广州的行程中,我发现权利的界定(约束)是逐渐而肯定地从“人”转到“资源”上。这是由共产转向私产最重要的一步。(下星期我将会以具体的事实向读者解释)。另一方面现象,间接而有力地支持着同一观点,就是干部等级特权所拥有的权利,已是大不如五年前那么显著。共产党员也是远不如昔日(的)那样高人一等。这些转变,在《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一书内,我推断了是会发生的。
法治可让党政分家
虽然走后门的行为逐渐减少,但“台底交易”却广泛流行。“走后门”与“台底交易”有着微妙而重要的分别。前者是一种特权买卖,后者算是贪污。,用社会经济效益的角度来衡量,彼消此长是一个好现象。贪污的行为大都是因为政府管制自由贸易图利而起的。在贸易受到多种管制的情况下,“台底交易”往往可以促进贸易与生产。最近三中全会所订下的经济方案,在某种程度上是会鼓励“台底交易”转到“台面”上去的。
我认为中国是有诚意推行法治的。但以等级界定权利,法治就难以推行。中国逐渐以资产界定权利,法治的可行性就会被提高。所以我认为中国若真能继续近几年来在约束行为方法上的改进,香港不仅在制度上会跟中国有较少冲突,不仅会因中国的经济增长而增加贸易,而又会因中国在法治上有了改进,使“党”与“政”较为容易分家,中英协议的付诸实行,会有较有力的保障。
从大锅饭到大包干
84年11月15日
中国自1958年初大跃进期间所推行的人民公社(及其大锅饭),至1983年兴起的“包干到户”(又称大包干),是人类历史上从一个极端共产制度转变成为一个近于私产制度的唯一经验。又因为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象大跃进期间那样极端的共产制度,中国的经验很可能是永远不会在任何地方重演了。
虽然事情的演变很复杂,而在几个混乱的时期中,详尽的资料不易找到;但如今回顾,以粗枝大叶的形式来衡量,中国农业制度的转变是有着清楚地程序,有辙可循。在经济学术上,这个转变的经验是极其珍贵的。将来若有学者能花上几年苦工,小心地搜集及整理资料,再加上深入而客观的分析,将这经验写成巨著,会是经济学上一个重要的贡献。
经验是有价值的;但令人引以为憾的,就是中国所曾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这其中主要的过失,并不仅是因为共产制度行不通,而是因为一个行不通的制度被广泛地在一个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国度里推行。错有大小之分,同样的经验可向小错学习。毛泽东跟邓小平就有着这一个重大的分别。前者不惜大错而去推行一套理想——错了之后也不肯认;后者却脚踏实地——几年来中国农村的多次改革,每一次都是基于有成功的先例的(虽然香港前途的“一国二制”建议是一个明显的例外!)。
大锅饭制溃不成军
一九五八年初,在毛泽东的号召下,整个中国的农村在短短几个月间改为人民公社。歇斯底里的狂热及跟着数以千万计的人的饥寒交迫,不堪回首。在这个制度下,每一个农户的土地、畜牧及工具都被改为公社所有,由中央发号司令,县干部指导生产。每个农民都要“各尽所能”,然后由大锅饭供应“各取所需”。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极端的“无产”制度,以等级及计划作指引。这也引起了公社与公社之间以“天文数字”竞争生产。结果怎样不用再提了。“大锅饭”制度行了几个月就一败涂地。其后出现了公社公分制。在公分制下,种植是由“等级”作决策;生产所得,除去了政府及公社的三项征收(下文将补作解释),余下的就按每农户所得的工分多少而分配。这些工分是以每农户的工作时间多少来计算的。在公社工分制下,一同分享征收后的总生产有几千农户。到了一九六一年,生产大队代替了“公社”制,但仍是采用着工分分配。生产大队的主要分别,就是每队减少至数百农户。不久后大队就改为小队,每队以工分分享收获的减至二三十农户。虽然在刘少奇时代“包产”制度曾经出现,但并不普遍。刘少奇下台后,生产小队的形式大致上被施行到一九七八年。
勤劳所得他人分享
工分制可以算是一个“中锅饭”的制度。这并不是指在公众饭堂进膳食(大跃进的初期是的)。我所指的就是在工分制度下,一个积极生产的辛勤农民的贡献,会被其他农民分享;另一方面,一个散漫懒惰的农民,可以分享其他比他勤劳的农民的贡献。这是因为同样在田“工作”八小时,是否真的从事生产并不容易监察。在近代经济学上,这些监察费用是交易费用的一部分。在农民不能被解雇及监察者不是业主的情况下,这些费用“高不可攀”(监察特别困难),农民岂有不散漫之理?
换言之,工分制(公社工分、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是一个没有地主的佃农制度(Sharecropping Without A Landlord),生产下降是必然的。但总生产量从何而定,是一个极困难的经济学问题。这个问题在一九六八年我曾和艾智仁(A . Alchian)在芝加哥花了不少时间也解决不了。可以肯定的,就是将总生产瓜分的农民愈多,工作散漫的行为愈甚。这解释了为什么“公社”要被分为大队,大队又要分为小队,直至后来是“到户”、“到劳”为止。这其中是有着一个重要的经济含义。假若监察费用不存在,在工分制下农民的积极勤奋是会跟私产制度相等。监察费用既然存在,没有私产制就要将工分改为“到户”来鼓励勤奋。这种减少分享的方法,是向着私产其中的一个特征走。但在农作耕耘,跟其他生产一样,个人所占用的资源太少就难以分工合作,这会使个人生产下降。怎样改进呢?唯一的办法就是要采用其他的私产特征——转让及雇用权——这些是最近在“大包干”之后的重要转变,下文将会叙述。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就是在生产小队期间,农村里是有小量“自留地的”。以面积计,这些“自留地”的生产价值,估计是高出公地的五倍。自留地的产品不被工分分享,可在自由市场出售而不受价格管制。这些自留地不仅是有力地帮助了农民的生活,也起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毛泽东死后的变化
毛泽东死后两年(一九七八年),“包产到组”制度开始实行;一九八零年末,“包产到户”及“包产到劳”就开始盛行了。这些“包产”制最普遍的时候是一九八一年,占全国农民百分之五十三;其后就急速下降,转为“包干到户”。到了一九八三年初,“包干”制占全国农民百分之七十九。
“包产”是由干部或队长跟农户以合约的形式议订一个定量的产额,这定额大约是过去三年的平均产量。若收获的真正产量是比这包产额为高,那额外的产量就由农户独占,(包产到户到组“是有四、五户的额外产量是由户与户之间议订分享)。包产到户额之内的收获,除去了三项征收(大约百分之十至二十,下文解释),所余的就要依农户的工分多少而跟生产小队的其他农户分享。举一个例,假如一个农户在他有了界定的土地内生产了一百二十斤,包产量是一百斤,三项征收共计十五斤,那么该农户可独占二十斤,而他所生产其中的八十五斤是要混在其他农户同一部分的生产,然后一起以各户的工分多少而瓜分。
比起较早时的“生产小队”制度,包产到户有三个重要的改变。第一、包产制度是经农户以私定合约形式,由政府授权生产。第二、合约与合约(或户与户)之间的耕地是被界定了,持约者有权禁止外人使用他约定的土地。第三、工分的决定已不再是以工作时间计,而是以包产内的产量高低作决定。一小队中的每个农户的收获都能达包产额,工分就没有什么用处(虽然有时工分是伸展到额外的生产或农产以外的产品)。那就是说,在包干制下,分享收成的机会不多,所以只能算是“小锅饭”。
据以上的分析,在包产制下,因为工分而削弱农民的勤奋意向的因素是不大的。但工分制仍然有两个大缺点。第一、手续麻烦,且会引起纠纷。第二、有工分的存在,农民不能独自选取择产品的种类。这是因为在工分制下,每个农户的产品(有)(原文是“是”——贴者注)会被分享的可能性;若能私自选种,每个农户便会选劳力较少的产品。到了“包干到户”,工分制就取消了。
包干的“干”,是指三项征收。在包干制下,“干”以上的产品都有归农户独占。三项征收是公粮(亦即是税),公余粮(下文解释)及“集体提留”。后者包括甲、福利金、及乙、公积金——用作公众投资的(例如公用水利)。在一九八二年,这三项征收大约是包产额的百分之十至二十。公余粮是政府以非市价的廉价收购的;收购运到国营市场以廉价出售。在一九八一年,政府的收购价提升百分之二十五;其后农产品供应有增长,所以有一段时期政府的购价超过市值,尤其是农民交给政府的不会是上选的产品。
包干制的重要性发展
在包产及包干的制度下,农民独占的产品当然是多交自由市场发售,不受价格管制。这解释了为什么近两年来自由市场的成交量突飞猛进,而国营市场则日渐式微。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我认为最近三中全会所建议的解除农产品的物价管制,只会引起“表面”上的急速通胀。真正的物价上升,早已发生。现仍存在的国营市场,将会寿终正寝,是不难推断的。(更正确的经济学观点,就是真正的物价不仅没有上升,而是下降了。这是因为物价在被广泛管制的时候,市民要排队几小时,或千辛万苦走后门,才可以买到一些比较好的农产品)。
在包干制度下有几个重要的发展。
因为没有分享的约束,农户可独自自由选择种植的种类。在合约上,“干”的量是固定的,以产品计。但农民可以用钱购买交给政府;因此,政府只要能收钱,足以购买到约定产品的固定“干”量,就不再麻烦农户了。因为“干”是以实质产品计,物价有变动,农户要付的钱就会被调整。虽然公余粮在未废除国营市场之前的处理我不大清楚,但以钱为“干”是会促进一个较完整的税务制度的发展的(以粮为“干”在目前的一部分农户中仍然存在)。
包干合约的年期是比包产的长。在目前,一般农产品的合约可达十五年;种植果树及林业的可达五十年。
包干合约是可以转手的。这种权利买卖叫“转包”。在不许可的情况下转包已发生;到了一九八三年转包是正式地被许可。虽然转包的价钱是有着管制,但“台下”定价时有所闻。据说有不少“包主”是生产小队的队长。一个可靠的实例,是一个昔日的队长以转包的方法,组合了一百二十亩地。
在一九八三年,雇用劳工是被许可了的,但最多只准雇用七个人。事实上,违例雇用过百的例子,官方资料曾有报道。在上文提及的一百二十亩的实例,雇用的劳工是八十人。看来现有的最多雇用七人的规例是将会被放宽。
独享其劳尊重市场
在这篇文章里,我以粗枝大叶的形式,追述了二十七年来中国在农业制度上的重要转变。从大锅饭至中小锅饭以至无锅可言,分享的人数逐渐减少,以至私人独享其劳。这显示中国执政者是会体会到“分享”对勤奋的削弱,体会到在共产“制度”下因监察费用过高而引起的不良效果。权利年期的延长,反映了他们能体会到权利保障与投资信心的关系。让农民自选取产品的种类,反映了执政者逐渐明白迅息费用的节省,是要脱离“中央”的领导的。而市场的采用,是迅息传达的重要因素;这点他们显然也有了领悟。转包及雇用(二者都属转让权)的许可,反映了执政者是开始了解专业合作对生产的重要。虽然在这些“许可”下还有不少对生产有碍的规例,但在短短两三年间,这些转变足以令人刮目相看。
大致上包干制可算是私产制。这是因为在包干制下有土地的权利界定,有劳力的权利界定,也有投资的权利界定;这制度也让收入独占;土地、劳力、投资也可以转让。当然,目前的包干制仍然是与健全的私产制度相去甚远;这是下一篇《论衡》的内容。至于“包干”制是否被称为“私产”制或“资本主义”,在我个人来说,黑猫、白猫任择其一并不重要。
注:很多朋友都提供了这文章内的资料;我要特别感谢蔡俊华,没有他的帮忙,这篇文章是不可能在一星期内完稿的。依照行规,文内的错漏是由我个人负责。
中国农业制度何去何从
张五常
84年11月22日
我一向强调预测(Forecast)跟推测(Prediction)是有着重大的分别。前者是靠水晶球的指示,或是根据某些数字或趋势而延伸;后者则是以科学方法解释现象的发生。推测是要假设某些情况(或局限条件)的存在。若假设了的情况有所转变,被推测了的效果现象就可能不发生——理论却可能仍然是对的。只要有关的局限条件能被适当地设立,而在分析中逻辑又够严谨,经济学的推测是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准确性。
话虽如此,推论要做得好着实不易。撇开逻辑不谈,单就要将有关及无关的局限条件分开,而又要审查有关的是否跟事实的情况在大致上吻合,工作的艰巨就难以为外人道。经济学究竟不如物理学或化学,可在实验室作研究。以社会作“实验室”,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但科学上的任何推测,都一定要有“确定性”。推测若不肯定,就没有被实事推翻的“可能性”,那就算不上是推测了。
农业产权结构已起巨变
遇上中国前途这等大事,我要试作推测——那就是说,对中国的前途试作解释——是很自然的。我以上稍谈科学方法论,是希望读者明白为什么有时我的推测是那么肯定(不管是对是错,不肯定就没有推测可言),而有时我的推论只可算是探索(局限条件及现实情况太复杂了)。(事实上,经济学者之间的纷争,十居其九都是因为局限的假设不清楚。)
在《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一书内,我假设了中国继续门户开放、增加生产及保持政局安定。在这些情况下,经济理论允许我们指出几种不同的交易费用的必然转变。我所得的主要结论,在三年多后的今天,仍可一读:“中国可能永远不会以“资本主义”国家自居,甚或使用“私有财产”这一字眼。我的推测是,中国将来所采用的产权结构必然与私有产权制度极其类似。……在此我必定要对这个推测加以注释。资源的私有使用权及转让权,有程度高低的分别;另一方面,没有任何国家会将所有资源完全由私人拥有。当然,我不会极端到推测中国会将邮政局、公共交通或石油资源——一些政府能以较低费用维护垄断的部门——转到私人的手中去。但我却可以推断,在未来,劳工、生产工具、机器、建筑物,甚至土地,将会有若干程度的私有使用及转让权。”
在大致上,以上的推测已在农业的制度上应验了。最近三中全会所公布的政策,是要将类似农业的“包干”制度向城市的工商业推行——虽然正如以上的推断,还有不少比较容易维护垄断权的企业,将会继续国营。要将城市的工商业改为包干制或近乎私产的制度,困难要比农村的改革复杂得多——这个问题我将会另文分析。(见本书45 - 50页)
法治在短期内难有所成
虽然目前在农村的包干制是有着私产的大概模式,但在很多重要的细节上,值得改进的地方仍是不胜枚举。要以经济理论去推断这些细节上的转变,就要远比推断大概转变来得复杂。前者所需要的资料有很多我是没有的。但细节上的转变对中国的前途有决定性。我想,问题既是重要而所需的资料却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得,作一些不够严谨的推测,也有所值。
且让我在这里补充两个假设。第一、改进制度的有利效果愈是间接,要知道这效果的迅息费用就愈高,这是会阻碍制度的改进。第二、制度的改进在表面上愈似“资本主义”,反对的压力愈大。现在我试将四个问题作分析。
甲、纠纷问题 目前农业包干制是以合约形式施行的。以合约的形式代替地契,在中国现有的政制下很重要。这是因为合约可让土地“私有”而还能在某种程度上保持“共产”的形象——地主仍是国家(或群众),与现有的中国宪法没有正面冲突。
但困难的是,包干合约既无固定的形式,而又因为很多农民不识字,不少合约是口头上的协定。这种不严格的合约,在合约条件不一而在经济有速变的情况下,纠纷的涌现在所难免。若是用上有固定形式的地契,不识字也无伤大雅;况且地契的条件一向都比合约容易界定权利,这是会减少纠纷的。但若采用地契,在形式上就会是明显地属于私产或“资本主义”。
据以上分析,我认为地契的采用不会在不久的将来发生。会发生的是A书面合约会渐趋普遍,B合约的形式会较为划一及C合约的条件会逐渐近乎地契。只要有关的人都能利益,修改合约并不困难。我认为这修改是会发生的。
纠纷的经济效果很直接,不能置之不理。我认为中国在不久的将来是会尝试法治的。困难是,法律及审判的设立及施行,费用不菲,而中国目前的认识并不普及。因此,法治在三几年间难有大成。在过度期间,纠纷的解决,仍会靠干部作判断,仍然要论纪律与服从,走后门及贪污的行为仍会存在。令人引以为忧的,就是贪污既可使干部得益,法治的推行就多了一重障碍。
乙、使用权的问题 以市价传达迅息,然后由农民运用自己的所知去选择产品的种类,是私产制度中一个较重要的功能。迅息费用的下降可减少因决策错误而引起的浪费。在包干制下,个人选择土地使用的自由已开始萌芽。最近三中全会的决定,是会帮助个人“自作决策”的继续放宽的。
土地使用选择自由受限
比较困难的,就是那些在间接地约束自由选择的局限。例如现有的耕地包干年期是三至十五年,要在该地种植果树的农民怎么办?种果树的最长年期为五十年;问题是,这不同年期会不会鼓励农民不依市场的规律而去选种果树?换言之,以植物不同而异的合约年期,是会间接地影响了土地使用选择的自由。
在私产制度下,农业轮植的图案,一向都是多彩多姿。据说 中国传统的轮植方法——有些是长达七年的——不少因大跃进的“改革”而失传了。轮植选择的重要性往往不明显,但若没有固定而长久的权利界定,合乎经济原则的多种轮值就难以广泛地采用了。
丙、收入权问题 “独享其劳”使人勤奋,是一个很直接的效果。这是中国近几年来在农业制度上加大改革的主因。在包干制下,我们仍可见到有两方面是会影响农民收入的权利界定。其一是三项征收,其二是价格管制。
包干制度下税制重要
三项征收的公粮是税;公余粮也是被逐渐改为税的性质。抽税对经济的不良影响,众所周知。但政府是要存在的,而固定税额是界定人民收入权利的一个好办法。所有迹象显示,征税的制度在中国是会逐渐被广泛推行的。但在农业的包干制下,困难有二——
约定的税收是以实物计,付钱的多少要以物价调整。但价格的高低不是白纸黑字那样清楚。若政府滥定价格,农民的权利就起了混淆。另一方面,依照一般的包干合约,农民是有权交出实粮的。若农民在某些定价下大都选交实粮政府怎么办?合约的改写看来是难以避免。(在这里我要指出,以分账的方法征税,肯定是有极大的不良效果。)
目前的包干合约所定的征收,在合约与合约之间并没有一些有系统的准则,这对税收的推行是个障碍。以地的种类及大小,作为厘定税收的准则,是上策。虽然这准则是近乎“资本主义”,但因为其他的准则敝端甚为明显,我以为将来在改约时被采用的可能性是很高的。只要双方有利,改约是不用等到合约期满。
“集体提留”中的福利金及公积金,也是可以削弱农民享受收入的权利的。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因为这些征收牵涉到转让权,我打算在下一篇文章作补充。
转谈价格管制。 近几年来自由市场的扩大,及最近三中全会的公布,都显示市价渐被重视。但中国的执政者对价格上升及价格波动还有“恐惧症”。他们既打算“放宽”价格管制,又打算“安定”市价。殊不知价格若被“安定”,其传达迅息的重要功能就消失了。很不幸,这些效果是间接的,并不明显。另一个隐忧,就是因货币供应增加而引起的通胀,很可能在短期内转急。执政者不怪自己的不负责,反而怪责市场的贪婪,从事价格管制,是常见的事。在中国目前的重要改进过程下,若因通胀而严厉管制价格,经济发展就言之过早了。(美国在七十年代的经验是前车可鉴。)
但我以为要管制国营市场的价格容易,要管制私营市场(即自由市场)的价格就极困难,非用“酷刑”不可。中国人“炒黑市”的本领,举世知名——这种天份就算是文革也革不掉。
第四个问题——转让权问题——最重要。待我下一篇论衡再分析吧
大搬迁的压力
张五常
84年12月5日
中国十亿人口,八亿以上是农民。假若中国要在二十年后有足以炫耀的经济表现,以我个人的保守估计,在这二十年间必须要有三、四亿人口从农村迁到城市里去。这个“大搬迁”牵涉的数目等于八十个现在广州市的人口。在这迁徙过程中,小城镇会扩大,新城市会出现,而迁移到现有的大城市的会近二亿人!假若这个大搬迁不出现,经济现代化就难有大成。理由很简单,任何一个在经济上比较先进的国家,农产品消耗的总价值是不会在国民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但若要在农村内大量增加农产品以外的工商业产品,就会因费用奇高而难以办到。
我不是建议中国当局要开始策划一些庞然大计,招兵买马,引进外资,在城市盖上高楼大厦,然后上山下乡,用精明的干部从农民中大量挑选适于工商业的人才,然后以徙置的办法,把他们安置在城市,分派工作单位。这是绝对行不通的。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改变制度,让大搬迁由市场自动调节,由人民自己开动脑筋,自由选择,顺其自然地进行。一个骤然看来差不多是无法办到有大搬迁,只要制度一改,对症下药,其发展的顺利及神速,是会超出一般人所能想象的。
私产制市场调整神速
对症下药的药方,就是要让资产有自由转让或买卖的权利。自由转让是有着几个重要的特征。第一、买卖转手时私下议订的市价不可有任何管制;第二成交量不受任何约束,而每一个人都有权大量积聚任何资产;买卖所用的合约形式要全由交易双方自由选择;第四买卖不需政府批准,而在交易转手时,政府不可征收手续成本以上的任何费用;拥有可以移动资产的人,有权把资产迁移到任何地方。真正的自由转让权是一定要基于资产有私人使用权及私有收入权的存在的。我可以说,转让权是达到私产制度的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关键。
有了自由转让权,大搬迁的顺利进行,历史上是有先例的。日本明治维新(一八六八年)将土地加上了转让权,农民及武士就大量涌到城市。明治政府事前不知道大搬迁会发生,没有半点策划,但跟着的惊人经济增长率,一年之内就极其明显!较近的例子,我们可举七十年代中期,美国因原油价急升而引起不少人民迁移到较温暖的地方。加州德克萨斯州及佛罗里达州的人口急升。这些地方的政府在事前也全不知情,也没有特别策划。暖的地区地价起,冷的地区地价降,没有什么大不了。在私产制度下的市场调整,反映之快之准,是远胜任何政府的策划。这是因为市场是靠无数人的信息组合,通过市价,不共谋而传达了可靠的迅息。每个人看看油价,看看地产市价,看看就业机会,自作打算。但每个人为自利而行,他就无可避免地影响了各种市价——包括房子的租值及劳力的薪酬——而通过市价的转变,重要的迅息就传达到其他人那里去。地产发展商、工商业专才,看看各种市价,见有利可图,就会急不可待地大展拳脚了。若是没有私产,没有转让权,怎能会有各种市价的指引?没有市价的指引,就没有了个人自动自觉地采取行动。要靠政府从事策划,下令人民服从,由中央指导大搬迁,怎会不弄到一团糟?当然,在市场指导下的大搬迁,某些公共服务——例如马路的建造——由政府办理是可以的(但美国有一个城市,马路由私人供应很成功)。读者可能要问,为什么这大搬迁,在中国一定要发生才能有可观的经济增长呢?在农村里增加工商业不行吗?这可能正是中国执政者目前的想法。他们正在提倡“离土不离乡”,鼓励农民从事农业以外的其他生产。行得通吗?
人口集中费用下降
要增加生产,决不是只要鼓励人民勤奋就可以办到的!辛勤要有所值。同样重要的,增加生产要减少费用。工商业的发展要人口集中;农业的发展要人口分散。此一自古皆然的规律,是有着很简单的理由。别的姑且不谈,单从水、电、交通、通迅、财务、广告、学习、交流、聘请及招租等各方面看,以个人平均计,有哪一项不是因人口集中而令费用大量减低?又有哪一样对工商业不重要?“离土不离乡”无济于事!
自由转让权容许农民将他们现有的“包干”合约所包含着的地权出让,将他们在土地上的投资出让,换取得一些本钱,迁到城市内一试身手。转让权容许他们用租或买的方法,在城市内能容易地找到栖身之所。转让权也容许他们在城市内自由选择职业或雇主,或学做小生意。没有自由转让权,农民就会觉得离乡有害,到市无门。大搬迁就不可能自动地发生了。
地主资本家会出现
撇开大搬迁不谈,资产的自由转让权,以社会经济的角度来衡量,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转让权能使社会的每一个人得到市价的指引,去选择自己认为是比较优胜或成本较低的生产专业。转让权容许各种不同形式的合约选择,能使交易费用下降。转让权容许辞职及解雇,因而减少了保障承诺的费用。转让权容许各种合作生产的安排,扩大了不同生产方法的选择,使生产费用下降。转让权也容许每个人选择自己财富资产的组合,替自己及儿女的前途生活加上保障。明治维新或任何私产制度的经济成就,可不是侥幸的。
问题是,以上提及的转让权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都是间接,且不明显的。在今日的中国,执政者大都以为只要人民能勤奋,现代化指日可待。这观点是错的。他们又以为将市价放在消费品之上,市场的发展就指日可待。这观点是有了进步,但他们忽略了生产资源的转让及市价更重要。
不明显的间接效益,执政者难以明白,因而减少了说服力,阻碍了资产自由转让的发展。这经验可不是中国独有的。据我所知,在历史上,资产转让权是任何经济“大跃进”前的最后一步!很不幸,跟其他共产制度一样,中国还有一个特别困难。这就是转让权所能引起的直接而明显的效果,在表面上显然是“资本主义”;这会引起反对,难被接受。那就是说,若资产可以自由转让,大地主——包括那些借钱买地的大地主——及资本家——包括那些欠债累累的大资本家——就会出现了。
合作社交易费用高
资产集中是转让权其中的一个可能后果,这是中国执政者知道而反对的。受了马克思的影响,他们认为“大地主”及“大资本家”会从事剥削劳力——“剩余价值”就会死灰复燃。他们可不知道,“大地主”及“大资本家”都可以是一穷二白(在目前的香港着实不少)。他们更不知道转让权是避免剥削的最有效保障!香港劳力工人可以辞职来避免被“剥削”;中国的国家职工却因为缺少了转让权而无法辞职。
明显的效果误导,不明显的效果被忽略了,是目前中国对转让权加上诸多限制的原因。农业的包干制只容许某种程度上的转让,但也引起了反对“走资”的言论。现在中国又开始提倡农村“合作社”,协作资源的组合及“集体提留”的处理。合作社能保持“共产”的形象,但以这形式作转让,交易费用实在是太高了。
资产转让举足轻重
在今天,我可以很肯定地指出中国经济前途的关键所在。资产的转让权若不被大量放宽,中国的经济增长就只可翻一两翻,再多就不可能了。但若要让多种重要的资产自由转让,共产的形象就保不了。中国的执政者是不会轻易地放弃他们的四个坚持的。另一方面,经济的压力非同小可,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大搬迁的压力。“反对转让”与“搬迁增产”将是一个无可避免的大冲突。中国的经济前途就要看谁胜谁负了。
目前,这一个大冲突中国绝不明显。这是因为在制度上的改进,农业是比工商业快了一步。农民的生活是因为有了近乎私产的“包干制”而有了改善;这改善的速度是要比城市的快。但若中国真的要把经济现代化,城市的改进不仅是要迎头赶上,且要远超农村生活水平。到了那一天,大搬迁的压力就来了,这与反对资产转让的大冲突就会出现。中国的希望,是要靠大搬迁的压力大显神威!
马克思奄奄一息
张五常
(1984年12月20日)
马尔萨斯指出货品的交换价值跟生产时所用的劳力并没有一定的比例。这观点我不仅是现在同意,而且是从来没有反对过。
——马尔萨斯(1772-1823)
两星期前我用这篇文章的题目写了初稿,是打算在12月5日发表的,但因为文章的先后次序而被改迟了。殊不知《人民日报》比我棋高一着,在12月7日发表了“理论与实际”,提出令人瞩目的马克思“过时论”。
中国要用事实去考证马克思的理论,是一件我期望很久很久的事。不管香港某些评论家认为这并不是新发展,不管中国当局后来对“过时论”加以修正,我仍认为“理论与实际”的内容是中国人在思想上的一个大跃进。我很欣赏文内的几句话:
“我们的口号是:理论与实际密切联系起来。要想懂得实际,就要投入到实际中去。经济是个汪洋大海,有许多问题是书本上没有的,要求我们到实际去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熟悉经济决非一两年之功,没有若干年的苦功,是钻不进去的。”
这些话是“卖柑者言”,我怎会不同意呢?曾几何时——是1979年吧——我在国内对两位研究社会科学的学者说:“你们对马克思奉若神明不是科学研究应有的态度。任何人都可以错,马克思也不例外。我反对的不是你们将一个错的理论坚持是对,而是你们没有将马克思的思想作为一个科学理论,试以事实去支持或以事实去推翻。”当时,这两位学者对我的建议毫无反应。
中国人对“权威”作宗教式的崇拜,是有很悠久的历史了。较早时有圣贤,近代有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也有毛泽东思想。这些崇拜是一个知识落后民族的特徵。而“崇拜”本身又加深了知识的落后。这些不幸竟然发生在一个以智慧知名的民族里,怎能不叫人叹息?
所以我认为“理论与实际”的发表是极重要的。我很现实,很明白中国在思想上的改进还要过万水千山,很明白马、列的神像是不会轻易地被取下来的。但毕竟《人民日报》的评论是问了一句忠于智慧的话:究竟我们所崇拜的能否经得起事实的考证?我衷心希望这忠于科学的态度能不断地普及,不断地一般化。
我一向以为在对中国民生有影响的理论中,马克思的为祸最深。马克思是外国人,容易被神化;他的《资本论》有祥尽的中译本,且几十年来在中国被迫奉读的人不计其数;他善用口号及术语,文字有力而又富煸动性;虽然他的分析及推理能力可算是低手,但他却能把理论写得似通非通,似懂非懂。在中国,马克思的理论于是就变成了一件“皇帝的新衣”,只有天才才能明白,不明白的就非信不可。
大约在三年前,我在中国出版的《世界经济导报》上看到一篇孙冶方先生所写的文章(已故的孙冶方先生是当时中国的经济权威)。文内认定历来的所有经济学者中,只有马克思一人能真正地明白价值的概念。为什么呢?因为恩格斯说马克思是天才!这种“引证”,是不能被任何科学规格所容许的。
近几年来,中国确实是比以前开放了。自由市场及产权制度的改进,已经有了初步的成就。这些转变及其带来的效果,逐渐与马克思理论起了冲突。所以近两年来,中国的经济学者就花了心血,试将马克思的理论加上“现代化”的阐释,希望能够保存马克思理论正确无误的形象。这个新阐释游戏是不难玩的。马克思的理论一向都是模糊不清。正如高斯(R . Coase )指出,模糊不清的理论永远不会被清楚地证明是错的。要将一个模糊地错的理论,以“新阐释”改为模糊的对,并不困难。
马克思误解了李嘉图
问题是,马克思的模糊理论架构,却是有一个毫不模糊的基础。这基础若是清楚地错了,整个马克思理论的“上盖”就会塌下来,什么阐释也保不了。这个不模糊的基础就是“劳力价值定律”(The Labour Theory of value)。那就是说,马克思的理论是基于“所有价值都有是从劳力而来的”。这个基础定律,马克思取自李嘉图——所以共产中国一向都重视李嘉图。历来有不少研究经济思想史的学者,都以为李嘉图提出了“劳力价值定律”这是个不幸的误解,近人史德拉(G. Stigler)曾作了很精辟的改正。很明显地,根据本文开始所引用的李嘉图的话,李嘉图自己是否认了价值与劳力是有着一定的关系。马克思的理论基础是误解了李嘉图的愿意!
在十九世纪初期,欧洲主要的生产资源(中国称为生产资料)是劳力和土地。又因为当时是地多人少,未经劳力开垦的土地不值钱。所以这期间的经济学者,很容易得到一个错觉,认为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从劳力而得来的。至于那些可以不劳而获的宝石或珍品,及其它显然与劳力多少脱了节的价值,经济学者都有不大重视。马克思既认定所有价值都是从劳力而来,资本家“不劳”而获就成了“剩余价值”,是剥削工人而得来的。《资本论》滔滔数十万言,还是基于一个简单的“劳力价值定律”。
到了十九世界末期,土地价值急升。有些经济学者就认为这些“不劳而获”的升值,是要不得的,给地主享受不公平。持有这观点的首要人物是美国的亨利•佐治(H•George );他以极有煽动性的文字写成《进步与贫穷》(Progress And Poverty ),提倡所有税收应该在土地上征收。我们的孙中山先生,是个医生,对经济一无所知,跑到美国为革命筹款,读了佐治的《进步与贫穷》,自己加上了孔夫子的“天下为公”,写成了“三民主义”。中国人之所以一穷二白,无知及盲目崇拜都是原因。
马克思由头错到尾
到了二十世纪,资本家的高瞻远瞩、果敢判断及承担风险而对社会所做的贡献,渐被经济学者认为是一些极有价值的生产资源。奈特(F. Knight )的博士论文一举成名,是众望所归。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科技的进展一日千里。“劳力价值定律”就被公认为谬论;知识资产投资的理论大行其道!至于那些因为对市场需求估计错误而使劳力血本无归的现象,经济学教授们在课堂上就喜欢提出“劳力价值定律”,来博取学生们的哄堂大笑!
严格地说马克思的理论不是过了时,而是从未对过。
中国要搞现代化,“劳力价值定律”怎能不被放弃呢?有了市场,对需求估计错了的劳力,血本无归——但劳力怎能没有价值?在今年十月,中国正式承认工商业是可能有亏损的,也承认亏损大的部门应该关闭。劳力毕竟是可以没有价值,这是马克思所不能容许的。科技及知识极重要,中国的执政者是肯定了的。但知识资产是否劳力?若说这是抽象劳力,要怎样度量才对呢?若是度量不了,任何价值都可以归知识所得,劳力的价值又从何而定?最近中国提出了知识“商品化”,是一个维护马克思的“现代化”的权宜手法。但一个天才用五分钟时间而可得的知识,可能要比一个蠢才的终生劳力有价值。马克思究竟是站在哪一边?
中国政策难自圆其说
中国对进出口加上多种管制,政府批准进出口的文件就因而大有价值。劳力何在?为了争取外汇,外商在中国投资,雇用工人的薪金远比国营企业为高;外国游客到中国,付出的价钱比港澳侨胞为高。难道同一劳力,其价值可以有内外或中西之分?
以上提出的现象,都是“劳力价值定律”难自圆其说的。马克思理论的模糊“上盖”,可以被“新阐释”模糊地加以维护,但“劳力价值定律”的基础并不模糊,是维护不了的。近年来我看到不少中国的经济学言论,分析“合理”价值,及劳力价值加“合理”利润的问题。这显示中国的经济学者在思想上的斗争,是开始转移到“劳力价值定律”的基础上。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因为这个定律错得清楚,“新阐释”起不了大作用。单看这个从“上盖”到“基础”的转移,我就认为在中国,马克思的理论是奄奄一息了。
城市改革的困难
张五常
85年1月3日
在《大搬迁的压力》一文内,我指出中国在经济上若真的是要现代化,在未来二十年间就必须有大量的农民从农村迁徙到城市里去。我指出,让资产(即生产资料)有自由转让权,利用市场的自动调节来指引这大搬迁,是唯一合乎经济规律的办法。在该文内我又指出,因为近几年来中国在农业上的改革比城市工商业快了一步,所以这搬迁的压力在目前是不明显的。
但这并不等于说现在农村的生活水平比城市的高。我所指的是前者的改进较快,原有的搬迁压力是减少了。根据一项估计,现在城市的生活指数,是要比农村的高出二点四倍;这比四年前的二点八倍是有了进步。不同的生活改进速度可能比不同的生活水平对行为更有决定性;这解释了几年前常听到从农村跑到城市的“黑户”为什么少了。
有很多人——不少是住在中国的朋友——认为现在中国农村的生活水平是要比城市的高。这是一个错觉。因为自由市场的发展及运输的方便,接近城市的农民的生活水平是较高的,但离城市较远的农民就不可相提并论了。环绕城市的一个“农户圈子”的生活水平最高,这是近两年来中国发展中的一个有趣现象。
以物质资产界定权利
在引导大搬迁的过程中,这一个生活比较好的“圈子”是一个小障碍,而一般农村的改进速度比城市快也是一个小障碍。当然,我们是没有任何经济理由去反对这些因为改进而引起的障碍——这些是愈大愈好。我们希望的,是在今后,中国的城市改进能有更好的表现,使大搬迁的压力增加。我们可以 这样说,目前在中国,城市工商业的制度改进是当务之急;这一点,中国执政者是体会到的——虽然他们似乎是忽略了大搬迁的重要性。问题是,城市的制度改革要比农村的困难得多。在《从李子树看中国的产权转变》一文内,我指出从“共产”走向“私产”就是要将约束行为的办法,从以“人”或以“阶级”界定权利转为以物质资产界定权利。那就是说,在基本上,“共产”与“私产”的不同就是界定权利的方法不同。其他的一切都是次要。问题是,假若共产中国真的是要走向私产制度——假若目前的改革是没有政治、思想及面子上的困难——这改革过程中最困难的地方是什么呢?我的答案是,从阶级权利界定转为资产(资源或生产资料)权利界定的过程中后者的权利分配会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而引起冲突或纷争。就农业而言,这个因为制度转变而必须有的资产权利分配的处理是比较容易的。原因有二。第一是农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劳力及土地,而这二者的权利界定及分配比较容易。劳力资产归劳力付出者所有,是顺理成章,反对的人就会有一个要强占他人劳力的不良形象。土地的权利分配是要比劳力困难,但在所有物质资产中,土地是最容易被划分及界定的一种。第二个比较容易处理分配的原因,就是农业生产是比工商业生产简单。一个农户以包干合约得到了耕地,不管耕地面积是大是小,他总可自作耕耘。当然,土地面积与劳力多少的比例,对生产效率有重要的决定性。但不适当的比例,往往可用选择品种调整,而雇用劳力或转包更可以(提高)(原文是“协作”——贴者注)合作生产的效能。
产权应被允许自由转让
在这里我要指出,改变制度时的产权分配,若能在某种程度上以共产政制下的等级高低为准则,是可以减少纷争或冲突的。据现有的不详细资料所显示,在农业改革中,以前工分制下的队长有较大的机会作为承包者。换言之,昔日职位较高的干部在改制后获得较有价值的产权的机会较大。我们不能否认这种权利分配的准则是可使改革能较顺利地进行,但至于这准则是否合理或公平,经济学就无法作答了。以经济的角度来衡量,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这就是在改制中的首次产权界定分配,获得生产资源权利的人并不一定是善于运用资源生产的人,这是会引起浪费的。补救的方法很简单:产权在分配后要有自由转让的权利——这可使不善于生产的产权拥有者将界定了的产权卖给善于运用这些资产的人。中国要将城市内的工商业机构改为承包制,或将国营的机构改为近乎私营的机构,困难要比农业的改制复杂。理由如下 :将一间工业或商业机构内的非劳力资产界定为私有就往往不能象土地 那样划分界线。一张桌子、一架打字机、一部电脑、一门科技、一宗商业秘密,或一项代理权,都是生产资源。将这些在物质上划分,不仅不容易,就算是能成功地划分了,对生产可能毫无用处。
举一个例。香港的公司是私人拥有的,其生产资源都是私产。但除非公司是一个人独占,公司的产权分配是以股份决定的。我们不能在一间多人拥有的私营公司内,指定某一张桌子是哪一个人的私产——桌子是公司的。在私产制度里,一间多人拥有的公司的形成是由股东们合资,购买资产或生产工具,但每一样工具都不是由个人拥有的。要是每一样工具、楼宇、专利权,或其他生产资料都是由个人分别拥有,然后将这些资产以合约的方法组合,共事生产,交易费用就可能很高了。以股份来界定资产的权利分配,是(可以)(加上“可以”是病句?——贴者注) 大幅度地减低交易费用的最佳方法。
中国要改革工商业的制度,是不能象农业那样以实物(土地)划分权利的。可行的办法只有三种,但优劣不同。我担心的就是中国当局会采用这三种中最不合乎经济原则的一种。兹将这三种办法分述如下。
工商业机构承包的选择
第一种办法,就是由有关的地方政府当局选择承包主事人,将现有的国家工商业机构改为“包干”制,每个机构由一个或几个主事人负责生产。扣除了政府的固定征收后,余下的生产收入就按机构内每个职工成员的贡献多少分配。我以为这种办法最有可能被采用,因为它既能在某种程度上保持共产及国营的形象,亦能在某种程度上维持现有的官僚阶级的权利。
但这个改制办法有着几个不良的经济效果。第一,以政治手法选出来的主事人并不一定是善于工商管理的。选错了人怎么办?要按什么准则及用什么办法使他下台?第二,每个职工的生产贡献由谁而定?以什么准则而定?有了纠纷怎么处理?第三,怠工或散漫的职工可否被革职?由谁 决定革职?以什么准则决定?要辞职的怎么办?辞职有什么补偿?补偿的多少由谁而定,从何而定?这些困难在农业包干制下是不严重的。
第二个改制的办法,就是将股权分配给现有机构内的职工及干部。每一个成员所获分配的股权多少,可由机构内的全部成员以投票方式决定(这个以投票分配的办法,在美国的职业球队中是常用的)。分配了股权之后,股权应该被许可在市场自由转让,而每个成员(股东)可被革职,也可辞职。在这一个新的制度下,机构的主事人不一定是机构内的股东,而主事人的任用(或革职)是应由股东投票决定。在机构内的职工(连主事人在内)的工资,就可以因为有了转让权而由市场决定了。生产所获,扣除了政府的征收、工资及一切生产费用,余下的利润就可以用分“花红”或派息的方式分配给股权的持有者。这第二种办法的经济效果,显然比第一种的为佳。但它有着一个不大不小的缺点,就是改制时的手续比较复杂。
马克思在世也难加以反对
最完善的是第三种办法。这就是以招标的方法,将现有的国营机构,由国内或国外的投资者以竞投的方式去获取可以控制该机构而从事承包生产的权利(机构本身的职工也可以组合竞投)。任何一间现有的国营工厂、饭店、酒家及其他商业机构,有关的政府当局都可以议订承包合约的内容,指定年期、政府的固定征收、及任何其他管制规例。有了这些合约所指定的局限内容,投资者就可依约出价,以价高而赢得合约的人就是承包者。当然,合约的局限愈少,投标承办的价格就会愈高。
在以招标承办的改制方法中,承包的人所出的标价是不应该由政府收取的(政府已有在合约内所指定的征收)。标价的收入是应该分配给现有机构内的国家职工及干部。有了这些收入分配,职工要辞职或被解雇都不难处理,而辞职及解雇的权利对生产的推进是极重要的。同样重要的,就是承包合约应该被准许在市场自由转让,因为这会使生产机构的管理落在善于经营的人手上。
招标承包的标价,不一定是要一次缴付的。付了有保障的“首期”,然后分期付款,可以鼓励较多的人竞投。至于那些目前正在亏本的国营机构,也是可以拿出来竞投的。只要约定的局限规例少约束,因为资产有所值,投标者总会出价。企业家——尤其是香港的企业家-实在是有起死回生之能。
在形象上,招标承包的办法最接近“资本主义”,所以较不容易被接受。但以这种办法改制,就算是马克思复生也难以指出有什么人被剥削了!(是没有办法指出有什么人被剥削了,但这办法却可以制造一个有剥削的制度!在有些人看来。问题还没有最后解决。括号内为贴者所加——注。)
铁饭碗与国家职工
张五常
85年1月10日
在走向一穷二白的路途上,“大锅饭”与“铁饭碗”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二者都大幅度地增加了监察费用,以致生产下降。大锅饭的主旨是要分享他人所得,而自己的生产亦要给他人分享;铁饭碗的主旨就是无论工作人员是否勤奋,雇主(或国家)不仅不能解雇,还要给他们提供起码的生活保障。二者都是在非私产制度下才能存在的安排。
在比较旧一点的经济学上,“劳力给别人分享”及“不做也有收入”都会削弱工作者勤奋的动机(Incentive)。这观点是对的。但因为“动机”不是可以被见到或被量度的,我们从事研究的,若要用“动机”的概念去推出可以被事实考证的含义,就会遇到很大的困难。这是科学方法论中的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若不是做过多年的理论考证工作,这困难是不容易体会到的。
自交易费用的概念兴起之后,“动机”的概念就显得不重要了。监察费用是交易费用其中的一种(将来有机会我会详加解释)。假若监察费用是不存在的话,因为“大锅饭”或“铁饭碗”而引起的散漫工作态度,可以用大量的监察指导而改正,生产就不会受到散漫行为的影响。但监察是有可观的费用的。若因为“大锅饭”或“铁饭碗”而要增加监察,那么所需的费用是社会的耗费,浪费了资源。若监察不足或不善,散漫的行为就会直接地使生产下降,这也是浪费。二者都是有监察(交易)费用的存在而引起的。
共产与私产的主要分别
几年来我不断强调以经济效果来衡量,共产与私产的主要分别,就是前者的交易费用要比后者的高很多——中国的民不聊生,在基本上是交易费用过高的缘故。但以这一个角度来衡量经济体制的运作,是比较新的经济学(我可能是第一个从事经济研究的人以此分析共产政制),一般的读者可能要多花一点思考才能明白。我希望上文的例子能使读者多了解一些为什么我坚持私产制度的经济优越性。
农业大锅饭;工商业铁饭碗!将来要写共产中国经济史的学者,这两章是免不了的。在《从大锅饭到大包干》一文内,我清楚地指出农业的大锅饭已被取缔了。当然,目前中国农业制度还有不少可以改进的地方,但大锅饭的取缔总可算是一个大跃进。在工商业上铁饭碗还是存在的。近两年来,在某些国营机构内铁饭碗变成了“胶饭碗”,有了一些弹性,。但国家职工仍然是被政府分派工作,仍然是难以被革职,仍然是难以辞职不干。
在某种程度上,铁饭碗不是共产政制所独有的——在其他地方,只要是非私产的机构,铁饭碗就容易出现。例如在香港试用后而被正式聘请的政府公务员都是有着铁饭碗的保障。正因为如此我们就很少听到香港的警察或公务员有特别好的礼貌或工作表现。假若香港的工商业也是有铁饭碗的存在,我们就不可能得到今日在国际上的经济地位了。
老实说,我在大学里的职位,也是个铁饭碗。在美国,有很多大学——尤其是州立大学——都会颁给某些研究成绩较好的教授铁饭碗的(即Tenure ,除非犯了天大的过失,校方不能解雇有Tenure的教授)。但因为这铁饭碗能引起散漫的工作行为是众所周知,要在较好的美国大学获铁饭碗的保障,是非常困难的(香港的大学批准铁饭碗之易,令人尴尬)。当然也有些学者是希望获得较高的薪金(在美国通常是以其他大学抢聘的薪金为准则)而苦干。
铁饭碗也有积极性功能
为什么政府或政府资助的非私产机构会有铁饭碗的盛行呢?这是一个经济学上的老问题。我自己的答案是,这些机构所供应的服务是没有市价的。在这情况下,一个被雇者在机构内的工作贡献,就会因为没有市价而难以衡量;另一方面,因为这些非私产机构不是图利的,主事人就没有意图去按经济的利害作决策。那就是说,假若在这些机构内的职工是没有铁饭碗的,可以被上级解雇,而上级又因为机构的非私产性而不按经济的利害作决策,滥用权力的行为就会很容易发生了。换言之,给予这些机构内的职工一个铁饭碗的保障,是约束上级滥用权力的办法(在共产制度下,铁饭碗的成因可能不同)。
在中国,城市内的工作人员,一经政府分派了工作单位,就成了国家职工。“做是三十六,不做也是三十六”——是一般人描述国家职工的本质。虽然近两年来在赏罚方面增加了弹性,但铁饭碗仍在,转工不易,辞职亦难。更重要的,就是中国的国家职工制并不只是限于“政府服务”而是被伸展到所有国营工商业之内。
近两年来,情况在基本上有了重要的转变。中国国家职工受到了两方面的压力,而这些压力显然是与日俱增。这一个发展,促使我在两个多月前推断了现有的国家职工制是不能持久的。
第一个方面的压力是外来的。香港的企业家到国内投资设厂或开洒店,大都尽量避免雇用国家职工。他们喜欢找“待业”的青年,以私定合约的方法雇用。这些“合同工”或“临时工”,在外资的机构内,有渐趋“成行成市”之势。这其中最重要的含义,就是外资增加了竞争的压力,带来了两个效果。第一、外资的产品或服务,是远比国营的优良,所以后者若不改善就会遭遇淘汰。这改善是很明显的,而其中的一个更改就是将铁饭碗加上了弹性。以我自己的观察所得,凡是多有外资竞争的同行国营机构,这弹性增幅最大。第二个效果,就是以往无所适从的待业青年,如今若肯勤奋好学,得到外资者的赏识,就可出人头地。合同工的收入在大致上是远比同行的国家职工为高。长此下去,不准国家职工辞职的规例,就会经不起竞争的压力而被取缔。
限制转业辞职害处更大
第二方面的压力,是由中国本身的经济现代化所促成的。要多赚钱是现在一般的国营生产机构的目标。但因铁饭碗而引起的散漫行为,跟多赚钱是水火不相容的。 这一个内在的压力,目前只是仅见效果——这是因为在现有的国营制度下,赚的钱仍未能清楚地界定为私有;所以除了“台底交易”及某种程度的奖赏外,赚钱的压力还未能大量的发挥。在未来,若工商承包制能有可观的成就,国家职工的铁饭碗就保不了了。
结论很明显。将铁饭碗加上金钱物质奖赏来鼓励生产,是远胜毛泽东时代的政治口号的。但是只要职工不能被解雇,奖赏的办法就总要付出较高的交易费用。选用不同的工资支付形式——例如某些国营工厂已改用件工(工资以件数计)——是会有帮助的,但这些或其他安排的功能,取缔了铁饭碗会更显著。我有权不用你,是保障你对我的承诺的最简单而费用最低的办法。我以为中国的执政者已开始体会到这一点。
以经济学的角度来衡量,“难以辞工”或“难以转业”对社会的损害,比铁饭碗更严重。粉碎了铁饭碗可以鼓励勤奋,但勤奋要有所值,而若要勤奋的价值有大幅度的增加,就要按“比较优胜定律”(The Law of Comparative )行事。我曾屡次强调,每个人若能专于发展自己费用比别人低的行业,经济奇迹就会出现。“比较优胜定律”所能带来的生产费用下降,是远超一般书本所描述的。自由转业是实现这个定律的先决条件。在一个以农业为主的落后国度里,这个定律的惊人效果是不明显的。但要搞经济现代化,要促进科技,没有自由转业的权利,就难有大作为了。
但自由转业所能带来的经济效果不直接,且须等一些时日。中国的执政者是会较难领悟的。话虽如此,我认为缺乏自由转业的制度,在中国难以持久。这是因为在外资的合同工及自由市场的扩展之下,竞争的压力非同小可。
两个多月前,在一次信报月刊的访问中,我就推断了自由转业是会在不久的将来被许可的。一星期前,我们看到在广东省有两个国家职工申请辞职被批准的消息。我们不仅希望这批准会成惯例,而更希望转业的自由会跟解雇的权利并用。假若国家职工是可以辞职但却不能被解雇,那么将来中国的政府职工,都是些专长于睡午觉的人。
外汇管制的谬误
张五常
85年1月24日
谬误是要付代价的。概念或观点上的谬误,可能导致很大的代价。令人感叹的,就是导致大代价的谬误,往往是浅显之极。在中国,跟在其他经济落后的国家一样,外汇的管制是有着一个古老相传而极其肤浅的谬误。在十八世纪初期,欧洲的重商主义者(Merchantilist )主张对外贸易要有盈余,因为这会引进黄金。但出口的目的就是为了要享受入口的物品。贸易盈余就是出口总值比入口大——外人享受自己的产品总值大过自己享受外人的产品——岂不是吃了亏?虽然因盈余而积蓄了黄金,可为将来进口之用,但黄金既不能生息,也不一定会升值,所以在史密斯(A•Smith 1723 - 90 )后的二百年中,重商主义的观念就渐被识者遗弃了。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很多国家的对外贸易是以黄金为本位,而很多国家的货币也是以金本位保值的。在这情况下,若黄金大量外流,对国家的币制是会有影响的,所以重商主义的观点在某种程度上驱之不去,是不难明白的。到了一九四四年,以凯恩斯为首的西方国家的财经专家在美国布列顿森林开会,翌年签署了布列顿森林协议(Bretton Woods Agreements Act ),是间接地用着金本位。不管是什么形式,金本位一旦存在,外贸盈余的争取就总有半点道理。有些国家,因为自己的中央银行滥印货币,引起通胀,黄金外流在所难免。管制外汇是一个以砍头来治头痛的办法。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不少落后国家都因为黄金外流而实施外汇管制。落后国家之所以落后,这管制是原因之一。
一国二币引狼入室
到了一九七一年,布列顿森林协议终于因为受不起压力而瓦解。因为金本位被全部废除了,更多国家的政府难以自制,大幅度地增加货币发行,引起了十多年来的举世通胀。这一个趋势,近几年来已有好转,虽然这好转不一定能持久。以金本位来安定物价,有好处也有弊端。常被人忽略了的一个主要弊端,就是在金本位下,物价一旦“安定”不了,引起黄金外流,外汇管制的机会就很大了。
年多前香港因九七问题而引起港元汇价的大幅度波动,于今思之犹有余悸!香港政府最后决定采用的所谓“指导性汇率”,其实就是以美元代黄金,将钞票以美元为本位(七二年前香港是以英镑为本位)。这制度能成功的原因之一,就是香港没有中央银行,让港币的供应在固定了的汇率下,按市场对外汇的需求增减而自动减增。有惊无险,外汇管制是被避免了的。
自布列顿森林协议瓦解之后,金本位不再存在;没有了黄金外流的恐惧,外汇管制就少了一个大压力。在此以前没有外汇管制的国家,脱离了金本位后,就让汇率自由浮动。有些以前有管制的地方(如日本)就减少了管制,也让汇率自由浮动。有些地方(如台湾),因为官僚贪污仍存在,管制虽然是减少了,但仍具规模。更有些地方(如印度),贪污无日无之,外汇管制就驱之不去了。贪污是因管制而起,而管制也是会因为贪污而增加了顽固性。
在评论中国的“一国二币”的文章内,我指出要保存现有的二币制度,外汇管制是需要的。姑且不谈贪污,一国二币的制度会加强外汇管制的顽固性。表面上是要外来客付高价,多赚一些外汇,但效果却是引狼入室。外汇管制所能带来的不良效果,罄竹难书,这里不便详述。我们要问,除了便利贪污,除了一国二币有大可怀疑的表面“利益”以外,外汇管制有什么好处呢?我们的答案是,半点好处也没有!有的就是一些肤浅的谬误。
张氏定律不幸言中
有人认为若中国一旦解除外汇管制,人民币币值会大幅度下降,这对国家的面子是有损害的。但几个月前黑市汇率是一百港元换四十五人民币,几个星期前是六十三,今天已是七十二了!在几个月前我跟朋友打趣说,我又有一个“张氏定律”——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公价每跌一元,黑市就跌五元!其后几个月的转变 ,竟不幸被我言中!
在三年前,当佛利民访问中国之后,我写信向他请教了一个我解决不了的问题。我问:“根据我的不完善分析,假若中国解除外汇管制,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市价会比黑市价高,但这显然跟书本的论点不同,为什么呢?”他回信说:“这是因为在公价汇率下,中国仍有很多物品较外地便宜;解除了管制这些物品所含义着的高价值汇率就会生效。”名家所见,果然不凡。
有人认为外汇管制可协助政府积蓄外汇。暂且勿论这积蓄是否明智,我们可以肯定的,就是若要积蓄比外汇管制好的办法不胜枚举。我们从来没有见过有任何人会跑到银行里说:“请你们禁止我提款,因为我会因此而增加积蓄。”
另一个谬误,是认为外汇管制可约束入口消费,可鼓励国内的工业发展,及可减少中国对外的依赖。这些观点,不仅是违反了经济规律,绝不明智;就算是要达到这些目的,直接以关税或限制入口数量,比外汇管制高明得多。
最无稽的谬误,莫如那认为在外汇管制下,人民币的价值就愈高,因而表达了经济的强盛(一说人民币比台币值钱,所以中国的经济比台湾好!)。姑勿论目前黑市汇率的尴尬情况,若中国真的要加强人民币的币值,将现在的一百元改为一元还不容易吗?
谬误多多以此为最
在金本位制度下,以外汇管制来阻止黄金外流,虽是下策,但为了要“安定”币值,下策也是无可奈何。没有金本位或“外币”本位,中央银行自行约束货币的数量,是唯一可以安定币值的办法。外汇管制要来做什么?除了便利贪污及以一国二币来推行价格分歧,我实在想不到外汇管制有强可成理的用途。说是要使外国付较高的物价,也是错得离谱。人民币的公价高、市价低,外商就迫着以外币议价,利益何在?若要收高价,直接提升物价是简单得多。在五花八门的谬误中,我以为最容易被人接受的,就是外汇管制可减少外贸赤字,因而会给社会带来利益。但问题是,若没有外资进口,外贸怎可能有赤字呢?贸易赤字是因进口大过出口而起的;但若要进口,就入非有出口不可。没有管制,不谈资金流动,赤字何来?正如在香港做生意,或甚至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怎可以长久地入不敷出?若有人能长久地做到入不敷出——他的享受能长久地大过他的生产贡献——何乐而不为?对外贸易并不是政府财政,可以长久地以赊借渡日,先花未来钱。
假若我们考虑到资金的进出口,情况就不同了。举一个例。近几年来美元在国际上大幅度升值,使美国的外贸赤字激增。这庞大赤字怎可以存在呢?答案是,在同期间美国有庞大的外资进口,在高息下,在美国存款、买股票或债券。列根总统幕下的经济谋士所担心的,不是赤字的本身,也不是外资进口,而是这些进了口的外资,大部分不是投资在地产或生意上,而是集中在可以赚取利息的财务投资。他们担心的重点,就是这些外资可以急去。若这些极易流动的外资一旦大量撤离,怎么办?
资金的进口,是可以支持外贸赤字的。但除此之外,贸易赤字就难以产生。中国若解除外汇管制,取缔一国二币,,让外汇自由浮动,情况会怎样呢?答案是,人民币会有一次大贬值(其下跌幅度会小过黑市汇率),其后中国政府若能约束货币的增长率,更大的贬值就不会再发生。外贸是否会有大赤字,就要看外资的进口多少而定了。解除外汇管制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屈指难算。
在中国现在的情况下,要投资在中国财务上赚取利息的人,显然是少之又少。要争取这种外资,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才能做到,更何况在有外汇管制的情况下,进了口的外资不一定能出口,有谁会对中国打主意?但因为中国是百废待举,只要市场继续开放,利润比外地高,投资到中国设工厂或建洒店,虽较冒险,也有所值。中国的执政者显然是极度欢迎这种投资的。但除了要大事推行市场经济外,引进外资起码有五个困难。
必须准外商赚大钱
第一、外汇管制显然是一个重大障碍。这一点,任何到中国投资的人都知道的。
第二、中国的执政者受了马克思的污染,对市场运用的功能知得很少。他们一方面谈合理价格,另一方面谈合理利润。他们认为外资到中国,能赚到与利息相若的利润,就算是公平合理。但他们是忘记了做生意是很容易亏大本的。相等于利息的利润之所以“合理”,是指在竞争下的平均利润。生意既然可以亏大本,要引进外资,就必须给投资者一个可以赚大钱的机会。坚持合理利润,还有什么投资者会冒风险去下注?
第三、中国的执政者一方面欢迎外资,另一方面却反对外贸赤字!这是说不通的。在一般情况下,若资金是进口大过出口,外贸赤字就会产生。当然,中国政府跟一般自由企业的政府不同,喜欢由政府本身积蓄外汇。但积蓄了的钱还是要用的。有钱而不用,要钱来作什么?花钱不仅是为消费,也可以是为生产赚钱。换言之,要大量引进外资,外贸的赤字就不应反对了。
第四、在目前的中国,权利界定仍然是很不清楚。别的不谈,单就是因为权利不清而引起的庞大交易费用,就足以使外商却步。在商讨投资时要跟谁谈判,要由谁批准,及其他种种因为权利混淆而引起的各种疑问,曾与中国洽商投资的人,都有说不完的故事。
最后一个引进外资的困难,就是中国不肯将土地出售。禁止将“国土”出让给外籍人士,也是基于一些古老相传的有关土地的谬误,将来有机会我会再向读者解释。在引进外资的问题上,禁止土地出让或长期出租,就会迫使外商跟中国合资或合作。但在投资上,合不合作是一个重要的选择。有权不合作(独资)可以减少合作者的不合作行为。因此,不仅是被迫与国家政府合作是一个投资的大障碍,就算是被迫与其他私人合作也是大有问题的。
在这篇文章里,我指出在没有金本位或“外币”本位的制度中,外汇管制是没有任何可以说得通的经济理由。中国目前的一国二币制,是一个很特别的支持外汇管制的因素;但我曾指出,以二币一价的办法 来施行价格分歧,所获甚少而代价甚大。难道中国的命运,就真的是被某些古老相传而极其肤浅的谬误所连累了?
但外汇管制或任何管制都会增加执政者的权力,也会便利贪污的行为。这一点,我会在下一篇文章再作分析。
贪污的后患
张五常
85年1月30日
贪污是没有明确的定义的。这一点很多读者可能感到诧异。一般人认为贪污即是非法地收受金钱或报酬。但行骗虽是非法,却算不上是贪污。一间私人企业内的成员,瞒着公司收回扣,是行骗,不是贪污。行骗与贪污的主要分别,就是前者可以清楚地指出受害人或受骗人。贪污呢?我们不仅是难以指出受害人,且有些贪污是没有受害人的。
贪污是与道德无关的。假若社会认为不道德地收取报酬,算是贪污,那么贪污的概念就更会被弄得一榻糊涂。事实上,一向被众所公认是贪污的行为,并不一定是不道德的。一个监狱官非法地收了金钱,替囚犯加些膳食,不是贪污是什么?但“不道德”何在?
有很多时,非法交易与贪污起了混淆。一个学校老师,违例将试卷题目出售,是否贪污?我个人认为这是一项非法交易,不是贪污。假若卖试题是贪污那么贩毒也是贪污了。
以“贪污”为题写文章,我就不能不先给贪污下一个定义。我认为包括下列三项特征才能构成“贪污”。第一、贪污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虽然非法不一定是贪污,但贪污却一定是非法(这避开了道德问题)。第二、贪污受贿者一定是国家或政府的雇员(这避开了私营企业内的行骗)。第三受贿者所回报的供应,是服务而不是物品(这避开了非法交易的混淆)。我不敢肯定以上指出的“贪污”定义,是正确无误的。但这是我在短期内所能想出的最清楚的定义。
中国的贪污不算严重
我们都知道在中国,贪污的行为正在广泛流行。但我认为这“广泛性”并不如一般人所说的那么严重。在目前 的中国,政府管制市场的规例举不胜举,而政府干部及国家职工更是不计其数。管制引致贪污,而根据上文的定义,贪污者只限于政府雇员,中国的贪污岂有不广泛之理?从这一个角度看,比起印度、印尼、泰国、菲律宾等地方,中国的贪污,在管制及政府雇员的比率上,只是“小儿科”。天下乌鸦一般黑,在某种程度上,贪污是世界任何地方都有的。没有地方没政府,没有有政府的地方没管制法例。
多年以来,中国的“走后门”是举世知名的。在《从李子树看中国的产权转变》一文内,我指出“走后门”是一种特权买卖,不算是贪污。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不能确定走后门是非法的。在共产或非私产的制度下,权利的界定是以人或以阶级划分的。一个有特权坐飞机或购买高级物品的干部,受了恩惠利用特权协助他人买到这些物品,不一定是犯了法。在美国,国会的议员有不明显的特权,每年“介绍”两三个人移民到美国,受的报酬可大可小,但不能太明显。这是特权买卖,不是贪污。同样地,在外国,有些大学的教授也有不明显的特权“介绍”学生入学。要是使用这些特权一点报酬也没有,特权要来作什么?但明显的报酬毕竟不大雅观,容易引起反感,所以若能不明显地将特权出售,大家心照不宣,是被容许的。形容不明显的特权交易为走后门,颇为恰当。走后门不是中国独有;但因为中国施行共产政制,干部特权等级繁多,走后门就显得普遍了。
并非所有贪污都有害
贪污是没有法定的权力的。在位有权的人,非法地滥用权力,以服务换得报酬,就成了贪污。我曾经指出,中国从走后门转向贪污是一个好现象,因为这反映了权利的界定是逐渐地从干部阶级特权转到以资产界定权利那方面去。干部的特权渐减,而私产的权利渐增,再加上有私产性的市场受到多种管制,走后门转向贪污是必然的事。又因为中国的制度转变得很快,因此颇为混乱,走后门及贪污并行,一下子难以分辨。
市场的交易,不管物品交易还是生产资料交易,买卖双方都有利可图,对社会也是有利的。但若这些市场受到管制,利益就难以实现。贪污受贿既能在某种程度上避去管制,有了管制的存在,贪污也就有利可图了。事实上不仅是管制市场会引起贪污,任何管制法例也是会引起贪污的。香港的建筑有法例,工务局的雇员就有机可乘;消防有法例,消防员就会打主意;出入口有法例,工商署的雇员就难以自制;赌、毒、娼有管制,警察就成了廉政公署的对象。要完全禁止贪污是不可能的。管制愈甚,违法的价值愈高,贪污的可能性就愈大了。从社会的角度来衡量,贪污是有利还是有害呢?答案是,要看管制的性质而定。有些管制是为大众的利益(例如某些安全法例),违法会导致害人的效果。若因贪污而使人受害,而受害者的损失大过受益者的利益,贪污对社会就有害。但有很多管制,若被违反了没有人受损,或受损者的损失不及得益者的利益大,以贿赂来避去管制,对社会是有利的。外汇管制、禁止商品进出口、管制价格,政府官员受了贿,容许了不准许的,使大众得益,何害之有?因管制市场交易而引起的贪污,十居其九对社会都有贡献。
在今日的中国市场是远比几年前开放了。但政府对市场的各种管制,比比皆是!在外贸方面,除了我们曾经谈及的外汇管制以外,出口要批文,入口要批文,而大都是要北京批准的。此外关税之繁,费用之杂,手续之多,若非亲历其境,听起来就有点难以置信。外资到中国设厂、建洒店,在雇用劳工及议订合约的各种问题上,因管制而引起的困难,也是自成一家。其他国营企业,如电话、电灯、食水、原油、公共交通等行业,更是一无是处。“广州有一怪,电话唔够单车快”这句话,是对国营企业一个适当的写照。
全力萧贪不利经济发展
在管制繁多的情况下,贪污丛生在所难免。尤其是在经济开放的过程中,权利逐渐由阶级转到资源上,可以滥用权利来“特许”交易的干部,就成了贪污者。但这些贪污的行为,毕竟是助长了市场的运作。没有管制当然是比贪污好,因为贪污的交易费用是远比自由市场的高。但既有管制,不贪污就妨碍了不少对社会有贡献的交易。假若中交易及投资的市场没有管制,贪污就不可能在这些市场产生。但在目前正在改革中的中国,我们实在是不能期望政府当局一下子就采用自由市场。我们要记着在不久以前,中国还是一个施行极端专政的国家,不仅是极力反对私产,反对市场,就是赚钱也是有罪的。改革任何制度,不仅得益分子会反对,而历来中国执政者对私产及自由市场的各种谬误,也是需时日才能修正的。所以我认为在中国的前途上,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比中国开放得更快的国家;单是这一点,我就不能不对邓小平衷心佩服。
根据以上分析,我可以说会阻止中国经济发展的不是贪污本身,而是贪污所带来的一个后患:为了要便利贪污,管制就有了顽固的存在性。有了管制,贪污在所必然,大事压制贪污对市场的发展不利,但一旦不同的干部在不同的管制上界定了贪污受贿的权利 ,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他们就会极力反对管制的解除。到了那一天,中国就会走上印度的路,要有更大的改进就难了。换言之,在以阶级界定权利转向以资产界定权利的路上,一个很可能发生的不幸,就是将阶级特权改为贪污特权。
改革的速度不能慢下来
在中国前途的问题上,我认为中国走回头路的机会是很微小的——这个观点,不少读者及朋友不同意;我将会另文解释。但向前看,我却不敢肯定中国不会走“歪”了,走向“为贪污而管制”的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这个贪污的后患是很现实的。
有不少朋友认为中国是改变得太快了,过于混乱,应该改慢一点。这观点我是不同意的。改进若是较慢,稍微停下来,干部就有机会将管制的权益界定分配,使贪污有了固定的收入,管制也就驱之不去了。改进得快,使目前的贪污难有界定了的特权,逐步减少的机会就大得多。
在改革任何制度的过程中,讯息及思想上的谬误是一种障碍,得益分子要维护权益也是一种障碍。谬误的障碍,只要中国能坚持门户开放,假以时日,总是会被修正的。但若干部的贪污有了特权界定,要铲除就难于上青天了。
价格是为谁而被管制的?
张五常
85年2月6日
价格管制是经济学上的一个比较困难的题目。我在问题上下过几年功夫,深知有关的文章不易写。我本打算在《中国的前途》这一系列文章发表之后,花多点时间,慢慢地向读者解释这个问题。但要谈中国的经济前途,价格管制实在是无法避免。最近《人民日报》几次强调反加价,要惩罚以高价谋取暴利的人,并建议价格管制。
在经济学上,价格有几种含义,但没有“合理”价格这一回事。市价就是成交的价格,不是讨价还价的价格,也不一定是对消费者的所值。什么是“合理”只有天晓得。我们购买的物品所给我们的价格,通常是超过我们在市场所付的价钱。当然,我们是希望能付更低的价钱——最好不需要付钱。但若人人都要付低价,物品的供应就少了。这是再浅不过的道理。另一方面,卖家当然是希望以高价出售,但价高就会卖不出或卖出较少。
市价是以供求的均衡来决定的。求者要竞争——价高者得;供者也要竞争——价低者胜。就算是在有垄断性的市场内,供应者仍是要竞争的,只是形式略有不同。成交的市场,就是在供求双方各自竞争下,双方各自胜出的同一价格。所以在市场交易,买卖双方是求者胜,供者也胜,互相得益。任何一项有价值的物品,供求双方都想占为己有。物品数量有限,无数的人都想占有,就成了无可避免的冲突。这冲突是一定要解决的。市场如战场,以价格高低定胜负,是以市价为解决竞争冲突的一个准则。价够高,某些想占有的人就决定放弃,或由占有者变为供应者,或付出代价来从事生产而供应。肯付较高价格的需求者就可占有。赢者付价胜物;供应者交货而赢得报酬;斗输了的心甘情愿,将省下来的钱向其他物品打主意。
价格管制一无是处
但除市价外,决定竞争胜负的准则多的是——包括年岁、相貌、阶级、权力、人事、武力、先到先得、排队轮购及政治手腕等不胜枚举。我曾在《千规律,万规律,经济规律仅一条》(见《卖柑者言》)一文内指出,在五花八门的各种准则中,只有市价不会导致浪费。这是因为胜者所付出的市价,是供应者的有利报酬。历史上,从来没有大事压制市场的体制能有可观的经济发展。
价格管制是否定市价,将成交价改成比市价高或低——通常是较低,虽然较高的例子也有。这会造成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竞争的冲突就不能靠市价解决了。其他的竞争准则就一定会出现:要排队轮购(浪费了时间)、以武力抢购(浪费了血汗)、以年岁分配(浪费了虚报年龄的手续)以阶级定胜负(浪费了权力斗争的劳力)、或以美貌取胜(浪费了整容费用),上述种种,对社会半点利益也没有。但竞争的冲突毕竟还是解决了的。任何制度都会有竞争,分别就是用什么准则解决。
分析价格管制的困难所在,就是要推断在有管制下,那一种准则会被采用。这个理论上的困难一言难尽,但对本文是不重要的。
一方面,价格管制导致采用有浪费的准则;另一方面,这管制会减少供应。从社会利益的角度看,价格管制一无是处。但为什么会被施行呢?答案是,执政者或压力团体可因价格管制而得益。且让我举出三个重要的实例。
管制法例多如牛毛
实例一。一九七一年,美国通胀开始恶化,尼克松总统见大选取将至,就在是年十一月以特权推行价格管制。虽然这管制并不严厉,但美国在七十年代的经济不景,这是主因之一。在表面上,通胀是受管制而缓慢了;但几年后,这管制经不起经济的压力而被解除,通胀就急速上升。有关本文的,就是管制商品的价格不易施行。美国虽有健全的税务及法律制度,但也只能管制大企业而放过了小生意的价格。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要管制国营产品的价格还可以,但若要管制私营的产品价格就难以办到——这一点下文会再解释。
实例二。一九七三年,中东的产油国禁运,互相协定大幅度地提升原油价。美国在小炼油厂及政府的压力下,对国内的原油施行严厉的价格管制。但管制油价,油的产量及开采的投资就一定减少,这是众所周知的。于是,美国政府就出怪招,将原油分为新旧两种。旧油(即在当时已在出产的每日产量)价格受管制,以旧价为依归;新油(新开采的或旧井增产的。)就不受管制,跟入口的中东油价挂勾。但问题又来了。购买“新”油或中东油的炼油厂岂不是吃了亏,难以跟购买低价旧油的竞争?美国政府于是又再出怪招:购入高价原油的可向购入低价原油的取回两价差别的一半。那就是说,假若被管制的旧油价是每桶五元,不被管制的新油及中东油价是每桶十元,那么购入了一桶高价油的就可向购入了一桶旧油的取回两元半。
这是美国近代经济史上令人叹为观止的谬误。以十元购入一桶中东原油的人,可在国内取回两元半,他付的真实入口价只是七元半。这就成了变象的津贴入口!在管制前,美国原油的入口量只占自产油的百分之十;在管制后,这比率就激增至百分之五十以上!而美国购买中东的原油量,达中东总出口量的一半。中东国家也就因为美国原油价格管制所导致的变象津贴入口而大发横财。又因为美国入口需求激增,中东的产油国就能容易地遵守订价协议,成功地提升油价及使油价长期高居。在一九八零年美国解除油价管制后,我立刻推断中东的原油价会不断下降,直到油价是以市场竞争决定而非以协议决定为止。外行人看来似乎是神乎其技的未卜先知,其实只是浅显的推理。
美国的油价管制所引起的其他一塌胡涂的事,且按下不表。在这里要指出的,就是这管制及其所牵连的法例,洋洋近百万言。单是购买这一套法例,在一九七七年我就花了三千多美元!中国的执政者一方面推行市场,另一方面要左管右管,他们是否知道管制费用是可以相当惊人的?单是因为中东禁运原油而引起的各种管制,美国政府就要动员五万人!
租金管制种下祸根
实例三。香港战后的租务管制,始于一九四五年。租管是价格管制中最容易施行的,因为房子不会走动,也不会不翼而飞。但租管所带来的房子保养问题、分租问题、天台僭健问题、重建问题及租客与业主大打出手问题,不一而足,也令人叹为观止。
香港的租管,在名义上是要保护住客,但没有安居之所的人就叫苦连天了。后来政府迫着要乐善好施,大量供应徙置及其他津贴房屋,种下了今天入不敷出的根源!但香港的租管,主要的受益者不仅是那些在管制时已占了房子的居民。律师因租管而获利,也是很明显的。在一九四七年,港督委任五位香港人士组成了委员会,去考虑四五年的临时租管应否继续。一看委员会名单,我们就知大局已定:五个委员中,三个是律师,委员会主席也是律师。在开会的第一天,租管应否继续的问题完全没有被讨论到,而讨论的就只是要怎样管!
以上提出的三个实例,都是我曾经做过研究的。其他的例子都一致显示,价格管制的得益者都是压力团体及执政者。当然,任何价格管制,都是以维护消费者为理由。这是极其好听的。但消费者却要排队,要抢购,要搞人事;又因为供应减少,黑市价也就要比没有管制的市价高。在价格管制的历史上,消费者一向都是被利用的,得益者甚少。
自由市场特权无用
在共产制度里,价格管制是司空见惯的。这是因为价格管制削弱私有产权,在某种程度上是走向非私产或共产的道路。没有私产,自由市场就不可能存在,物价就只能由政府决定,成了一种非管不可的管制。在共产制度下,非市场的各种竞争准则我们是熟知的。
目前在中国正逐渐开放、逐渐以私产界定权利、逐渐推行自由市场的重要改革中,为什么管制价格的论调会兴起呢?是要继续坚持共产制度吗?我认为不是的。若中国要走回头路,又何必推广市场?是因为中了要维护消费者的谬误吗?可能是的,但这可能性不大。近几年来,消费者因为价格逐渐浮动而大蒙其利,中国的执政者是知道的。前言不对后语的矛盾,过于明显,难以置信。
我认为最近提倡的价格管制论调,是某些已往得益分子的杰作。在六七年前,当自由市场还未有苗头的时候,有特权的干部不仅可以买到一般市民买不到的物品,而市民要轮购的,特权干部可以不轮购而付较低的价格购买。近几年来这些特权是明显地减少了。在现有的私营市场的自由浮动市价下,特权就毫无用处。要维护已往利益,提倡价格管制是很自然的事。
但我又认为在私营的自由市场内,推行价格管制要比提倡的人所想象的难得多。在国营市场内,物品是国家供应的,赚蚀多少无关痛痒,要管制就只是举手之劳。但假若一个“包干”(私产)农户辛勤所得,或一个千辛万苦骑脚踏车到农村里买几条鱼,运到市场出售的“待业青年”,政府要管制他们出售的价格,他们岂会束手待管?
结论是很明显的。在基于私营生产的市场内,管制价格就只能促长黑市——若不劳师动众就管不了。要维护以往权益的压力,就会转移到国营企业那边去。因此,目前提倡的价格管制,若被推行,是会阻碍国营市场“自由化”的,也会阻碍国营企业的“包干”改革。
要一步解决汇率困扰
张五常
85年3月25日
虽然我接二连三地写了几篇关于现在中国的一国二币及一币二率所引起的困扰,各方面有兴趣人士的疑问还是源源不绝。一般的反映,都认为目前的情况是非改不可的;在大致上他们都明白我的分析。但他们对我的建议——解除外汇管制及由中央银行约束人民币的增长率——认为不够现实,过于苛求。在很多人心中,要中国解除汇管简直是异想天开,就算是真的实施经济开放,也不会开放到连外汇也不管制。
他们反复地问,有什么折衷的办法呢?解除汇管会否使人民币的币值不断下降?会不会引起更大的混乱?特区货币是否明智?中国禁止黑市买卖,行得通吗?最近推行的禁制令,不是走回头路是什么?对这些问题我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作为一个以实事求是为至上的经济学者,我当然知道我建议的解除外汇管制是富于想象力!但中国近几年来的经济政策,又何尝不是富于想象力呢?在中国的汇率困扰问题上,我反复推断了两个多月,总是想不出一些比较缓进而又是可靠的办法。我可以说,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比较容易改的大致上已经改了;今后几年的改革要远比以往几年的困难。要有更大的改进,中国的执政者就非走几步更富“想象力”的大刀阔斧的政策不可。明显地以资产界定权利,推行法律代替纪律,容许物质人力资产自由转让——都是例子。但这些改革费用不菲,要急也急不来。解除汇管所需的,就只是一念之差。
且让我在这里以总结的方式,把我的观点再说一次。
有管制必出现黑市
中国若要走回头路,并不是禁制黑市或惩罚一些谋取暴利的人那么简单。走回头路是再将大门关闭,再搞阶级斗争,重开大锅饭。据我的观察,这些跟现在的情况相去甚远。在推选经济开放的过程中,某种程度的混乱是难以避免的。既有混乱,禁制是自然的反应。问题是,这些禁制有没有可取的效果?
黑市的形成是管制的结果,与经济开放是有冲突的;禁制黑市更是与经济开放背道而驰。市场的发展是要基于权利的界定及限制,而是不能被一些没有清楚界定的禁制所左右的。在他们最近提议的禁制黑市的言论中,中国的执政者显得对市场没有深入的理解。
要用武力去减少或甚至杜绝外汇的黑市买卖,是可以的,但有什么益处呢?造成市场混乱的主因不是黑市买卖本身,而是一币二率——黑市汇率的存在。杜绝外汇的黑市买卖,黑市汇率是不会消失的——这是价格原理的第二课——正如没有成交的股票,市价仍在。既有黑市汇率,其他有关的贸易就会有混乱。武力所能禁止的是黑市成交,不是黑市价,这对经济半点改进也没有。正相反,黑市成交也是成交,对贸易的推进是有帮助的。禁制黑市就只能禁有益的成交,但却禁不了一币二率所引起的混乱。
中国的执政者可能是误解了。他们可能把禁止黑市与禁止贩毒或禁止卖娼连在一起,在概念上有混淆。毒、娼是被社会认为不道德的行为。禁毒、禁娼的主要目的,就是禁止成交,价格禁不了无关重要。我们从来没有听过外汇或一般商品是不道德的东西,所以禁止成交有害无益。世界上从来没有以管制价格来促长社会经济的先例,虽然这些管制是能令某些压力团体得益。
市场力量威不可挡
中国的执政者又可能认为禁制黑市在共产政制下是有着很多成功的先例,他们现在就大可故技重施。但彼一时也,此一时也;他们可能不知道市场一旦被推动了,就威不可挡。以国营生产,以大锅饭分配,价格管制易如反掌,而政府定的价格也没有什么讯息传达的功能。但在近来渐有苗头的私营或甚至官营的市场内,要管制黑市谈何容易?要成功地大事压制黑市汇率,就非走回头路不可。这包括要压制一切与汇率有关的私营或官营的贸易,再高举国营及大锅饭的“优越性”。
在目前的情况下,一个干部被派去调查拘捕买卖黑市外汇的人,岂有不贪污之理?另一方面,以多种管制的办法来管制各种直接或间接与外汇有关的贸易,是可以减少黑市外汇的盛行。但多种管制就会引起多种的贪污,市场也会有多种的混乱。要在有多种管制的情况下减少混乱。界定贪污的权利是一个办法。这是印度所走的歪路,交易费用大得惊人,一无是处,但这总可算是治乱的一种办法。
汇率与货币制度息息相关,是应该相提而并论的,中国太大,外汇及黄金储备不足,是不能用金本位或外币本位来固定汇率的。货币的供应量也难以用“本位”制来加以约束。另一方面,一日有中央银行的存在,“本位”制汇率就难以持久;这是因为有了中央银行的干预,货币供应的增减就不能自动地跟着外汇的需求的减增而调整。自由银行制度(Free Banking )中香港是有成功的先例。但在目前的情况下,中国是不能取消中央银行的。
换言之,考虑了我们所知的所有货币制度,中国目前唯一的选择就是没有“本位”的中央银行制。我在前文曾指出,在改革的过渡期中,采用十足储备的中央银行制似乎是较为高明。但不管是哪一种,中央银行一日存在,以自制的方法来约束货币增长是唯一可以避免通胀及汇率贬值的办法。
十多年前,有不少有中央银行的国家就曾经不用外汇管制而固定了汇率。但后来这些国家因为对货币的增长控制不当,经不起市场的压力,外汇及黄金储备减缩,久不久就来一次贬值。固定不了的“固定”对预期有不良的影响,而政府本身亦难以下台(或非下台不可)。因此 ,没有汇管的中央固定汇率制度是被遗弃了。另一方面,一日有外汇管制的存在,黑市汇率就无可避免。
特区货币弄巧成拙
7、《一币二率的困扰》最初在信报发表时,编辑加上“应逐步解除外汇管制”这个小标题,与我的主张不符,可能因当时未加明言而生误导。我是反对“逐步”解除的。香港在一九四七年施行新的租管法例,要逐步解除管制。三十八年后,这管制法例越改越长,今日仍存在!逐步解除管制给压力团体很多机会。在重要的关键上,中国的改革是要一步跨过去!
特区货币是不能解决人民币一币二率的困扰。只要人民币一日有外汇管制,人民币对外币及特币就各有各的二率。
特区货币搞得好,就会象澳门或甚至象香港的货币一样,这对特区的发展是有帮助的。但这对中国整体的发展就会有不良的影响了。这是因为特区不用人民币,跟母体在某种程度上就少了沟通,而人民币与特币的黑市是禁不了的。中国又何必走东、西柏林的路?(几天前我跟宋恩荣吃午饭。他认为这可能是好主意,因为好的特币可助长特区对中国的示范作用。我以为中国若要看“示范单位”,到香港看看就已足够了)。
假若特区货币搞得不好(这可能性是绝不低的),特币就会有它自己的黑市汇率。人民币及特币各有各的二率,相加起来就不只四率了(因为二币间必有另二率)。那岂不是更加一团糟?
认识市场的优越性
结论如下。
中国在近几年来所推行的经济开放政策,颇有成就,是值得称赞的。这开放带来某种程度的混乱,无可避免,不值得大惊小怪。但这“搞活经济”的政策,终究是明显地与多种管制起了冲突,导致很多复杂的问题。混乱是不能持久的。要减少混乱,走回头路是一条路,走界定贪污权利的歪路是一条路,走继续推广开放,解除管制,利用市场的自动调节来减少混乱,也是一条路。
哪一条路是中国的希望所在,我以为中国的执政者是知道的。但在选走继续开放的路途中,他们对自由市场认识不够,缺乏信心,他们于是就试图以复杂的方法去处理复杂的问题。此法一行,走歪路的机会就大了。在处理复杂的外汇问题上,简单而有效的办法是控制货币增长,彻底解除汇管,让汇率自由浮动。
官商的天堂
张五常
85年4月12日
任何跟中国大陆做生意的人,都会发觉官商多如天上星。我早想以官商为题而论中国的前途,但见既然也发表了《城市改革的困难》及《贪污的后患》,又屡次提及中国可能会走上印度的歪路,就不打算再论官商。最近几天,我一连读到几篇有关中国官商的文章,不胜感慨,就只好把其他一些朋友等了很久的文章再押后了。
许行在《争鸣》发表了《全官皆商与整党》,举出了很多因经济开放而产生的官商横行的实例,而中国正在以整党的办法来压制这些行为。问题是,整党又怎能清除官商呢?以半开放半管制的制度来促长了不少令高干及高干子弟大可图利的机会,又要这些人有利而不图,怎么可能呢!另一些有关官商的文章,就是《信报》林行止及其他一些杂志介绍了最近在美国出版的《宋王朝》,报导了在中国大陆国民党时期,宋、蒋、孔、陈四大家族的发达史。作为官商的巨型班,这四大家族很可能是破了世界纪录!我想,要在目前的物价指数下“刮龙”相等于百多亿的美元,再没有任何家族能在任何现有的国家办到。
邓小平最近坚持他是反对资产阶级的;另一方面,他又要让一小部分人先富起来。这其中是否有矛盾呢?假若邓小平所反对的资产阶级是指象四大家族的那种人,老实说,在我所知的赞成私产及自由市场的经济学者中,没有一个是不同意的。但我们也反对象毛泽东、江青那样以等级特权而大获享受的“资产”阶级,亦反对官商的丛生。我想,特权享受或利用特权图利,邓小平也是反对的。
但在香港我们从来没有听过有人反对李嘉诚、包玉刚、嘉道理等人的富有。有的只是一些羡慕,或甚至把他们作英雄式的崇拜。这些富有的商人,跟我们不富有的人一样,都是“资产阶级”。邓小平所反对的究竟是哪一种?很不幸,历久以来,中国的阶级、等级不胜枚举,但却没有出过象李嘉诚这种人。道理很简单,在近代历史上,中国没有正正式式地推行过明确的私产制度。邓小平——及其他中国的主要执政者——从来没有经历过以健全私产制度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的经验,他们怎可以反对他们不知道是什么的制度呢?而他们有实际经验的各种制度,他们应该是全部反对的——我们也是全部反对。邓氏所赞成的“中国式社会主义”只是一套理想,但这跟他一向实事求是的作风是有出入的。在今日的中国,邓小平深得民心;他改革不了的,其他人也改不了。难道中国的命运,就真的是系于执政者是否知道私产究竟是怎样的一回事?
所谓“官商”,并不是指一些做官的人,身兼二职,做政府以外的私营生意。在很多先进国家,如美国,一个政府的官员在业余时间从事其他谋取私利的生意或投资是容许的。美国一般小市镇的市长,每月收入只得几百美元,要靠其他的职业或生意谋生。无论从经济或道德的角度来衡量,官职以外的其他名正言顺的收入,我们是难以反对的。假若一个政府真的是要杜绝官职以外的其他收入,他们所能聘用的官员恐怕就没有过人的本事了。
一般人所反对的官商,就是那些当官的人,利用“官”的权力,去增加自己从商或其他职业或投资的利益。这种以官职的权力去便利私利,是自然的事,在某种程度上是任何社会也会发生的。撇开道德问题不谈,纯以社会经济的角度来衡量,这种官商有什么害处呢?
害处有三种。
假若官的权力可带来额外的私利,那么很多人就会花费资源或劳力去谋取一官半职。但这些资源,因为不是用在生产上,对社会没有贡献。因此,争取官职的费用,以社会的角度看,是被浪费了的。
假若一个官员的权力可谋私利,那么其他市民的权利就会变得模糊不清了。私有产权的界定,是不能在贪官污吏的情况下得到保障的。昔日“四大家族”的胡作非为。营私舞弊,中国人民的产权就没有保障可言。所以我说国民党时代的中国所推行的不是正式的私产制度。当年的不堪回首的制度,只可算是“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
为图私利,官商们会搞规例,增管制,去便利他们自己的垄断或贪污。他们又会极力反对管制的解除。管制跟市场经济的发展背道而驰,但对贪污却是如鱼得水,我在《贪污的后患》一文内已作了解释。
在极端的共产政制下,官商是不会产生的。这是因为在那制度下只有官没有商。在有明确界定及保障的私产制度下,官商也是不会产生的。这是因为官商所图的私利,必定是侵犯了他人应有的权利而得来的。在一个不汤不水的“混合制度”下,官商丛生在所难免。这是因为半管制半开放,权利界定不清楚,为官的岂有不浑水摸鱼之理?
官商是经济制度所促成的。以“整党”的办法来清除官商,是治标不治本,中听不中用。清除官商的办法是要大事推行法治,明显地推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宗旨。在这个原则下,除了一般的公众福利事项,其他政府没有“优越性”的事项就要靠私产的明确界定,让人民自作决策,使市场发挥自由竞争的功能。对市场竞争有碍的管制都要一并废除了。当然,另一个清除官商的办法,是走回头路,重开大锅饭,以至无商可言。
我们清楚地知道就算是在发达的先进私产国家,在某种程度上官商还是存在的。香港的某些议员或区议员,又何尝不表现着“准官商”的姿态?法前平等及私产保障,是不能做到十全十美的。但稍有苗头的成就,国富民安是可断言的,这是推翻不了的历史经验。另一方面,稍有苗头的共产政制,民不聊生是可断言,这也是推翻不了的历史经验。以近代兴起的产权及交易费用的经济理论作解释,逻辑井然,半点不明白的地方也没有。
不管他们用的是什么样的名称,近几年来中国的改革是走向私产的路。但这路只走得一小段,就遇上种种困难。中国的知识不够、讯息不够、法治的资源不足,而既得利益分子又各有各的主意。共产中国一向都是官阶林立。在改革的过程中,干部等级的特权渐减,资产的权利逐渐浮现,贸易增长但管制繁多。有权抓权是人之常情,在这过程中,官商丛生在所难免。以乐观的角度来衡量,我们可以说官商的路是中国改革的必经之路。但我们要问,今后的路是向哪一方呢?
基本的问题是这样的。在共产制度下的等级特权,是以政治手腕的准则,在权力斗争下赢得的。在私产制度下的资产权利,是以生产及贸易的贡献为准则,在市场竞争下赢得的。因为在两种制度下的游戏规则截然不同,优胜的人就跟着不同了。但在共产转向私产——改变游戏规则——的过程中,首次的权力转换——从特权转向产权——显然是不能以旧的或以新的竞争准则作为分配产权的决定。那就是说,第一次推行私产制度,资产的权利是要用哪一种准则分配,是一个极困难的问题。若这问题解决不了,现有等级特权的干部,就当然会用这特权去争取资产。但这些资产却又不是清楚地分配了给他们的。在旧的特权不清除而新的产权不明确的情况下,这些干部就变成官商。
转向私产制度的首次产权分配,一定是要用某些武断的准则来决定。纯以经济学的角度来衡量,用哪一种准则都不重要。重要的就是分配了的私有产权要明确,要有保障,也一定要有转让权。首次产权分配后,以后的再分配就要由市场决定了。那就是说,以武断的办法分配了私产之后,新的游戏规则就会被采用,而市场就会奖赏那些善于生产及贸易的人。只要产权可以转让,胜负双方就会以买卖的方法将产权再分配。
在所有武断的准则中,绝大部分的经济学者都会赞成产权的首次分配,是用招标竞投的办法。这办法比较公正(尤其是以分期付款的办法去协助财资不足的竞投者),能使政府增加一点作为储备的收入,又会有较大的机会使资产的使用权落在善于经营的人手上。但这个“竞投”准则有一个重要的困难,就是在目前仍拥有特权的干部,会见这准则对自己毫无益处而极力反对。
我以为中国的改革,是不能置既得利益的干部于不顾的——不是因为在经济或道德上他们应被特别照顾,而是因为他们的反对是足以阻碍制度改进的。所以我以为一个可行的折衷办法,就是干脆使某些干部先富起来,给他们明确的产权分配,但却要他们弃官从商。
一国二制,以地区划分,各自为政,有适当而可信的保障,是一个“不得已而求其次”的办法。但最近中国大陆所倡导的一国二制,似乎是要将“资本主义”混合在“共产主义”之内。此法一行——其实正在实行——中国就变成官商的天堂了。我衷心希望这“天堂”只是中国改革中的必经之路。
中国大酒店(之一)
张五常
85年4月26日
在将来的中国经济历史上,现在广州市的中国大酒店会是一个小小的里程碑。这间庞大的酒店(1017间房,另加商场、办公及公寓大厦),可能是目前在中国的唯一以纯外资(港资)建造的宾馆。中国的参与,就是出了土地,所以这酒店被称为是中港合作而不是中港合资(在经济学上,土地也是资产,故应算是合资)。港方赢得差不多是全权策划,由香港的新世界酒店负责管理。因为管理得好,建筑装修够水准,而港商的投资又没有弄到焦头烂额,这间酒店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是有着一定的影响。
我本来对酒店这行业一无所知,但既见酒店管理是一些知名大学的专修课程,又久闻中国大陆的宾馆服务“自成一家”,所以在中国转变的问题上我就对酒店留上了心。在一九七七年,我在美国听到一位中国同事叙述他在中国多间宾馆的历险记;在一九七八年,一对美国医生夫妇被我介绍到桂林旅游了三天,他们回美后面有惧色,令人尴尬。到了一九七九年,为了探亲,我就到一般人认为是最好的东方宾馆住了几天。那次的经验,虽然算不上是卧薪尝胆,但总令我体会到朋友们是没有言过其实的。其后北京香山大饭店的故事,举世知名。我想酒店管理是一个“关心顾客”的行业,“大锅饭”或“铁饭碗”的制度,怎可能不弄到一塌糊涂呢?
专家赞口不绝
去年四、五月间,在中国大酒店局部试营业之后,我就听到该酒店服务好的评价;在六月正式启业后,称赞之词更是源源不绝。为了要满足好奇心,我在八月中抽空到该酒店住了四天。果不虚传,这酒店使我感到宾至如归,梦里不知身是客。
到了十一月,美国西区经济学会的主理人戴伏克教授(E•Dvorak)和夫人来港渡假。这对夫妇算得上是酒店专家。十多年来,一年一度的西区经济学会的三千人聚会,都是由他们主理。他们二人每年就花一个月时间,周游各地选择聚会的地方及酒店,所到之处,都受到当地大酒店待以上宾之礼。我跟他们有二十年交情,无所不谈,提起中国,他们要去看看,就被我安排到中国大酒店住了一晚。他们的评价高得出奇,认为该酒店的服务是他们经验中最好的!这可能是言过其实,但要说这酒店是近于世界一流水准,并不夸张。一个以服务困难而获大学重视的行业,在一个以工作散漫而闻名的国家里,能在两三年间有这样的转变,是一件要解释的事。
戴伏克夫妇最欣赏的是酒店顶楼西餐厅的服务。我自己最欣赏的,是吃早餐的地方。在那个茶餐厅里,顾客多而不乱;女侍应生笑脸迎人,大方得体;咖啡喝了一半,就立刻有人补加(但不需补钱);久不久侍应生又会来问咖啡是否凉了。这些侍应生制服整洁,分布位置平均,互相不闲谈,对客人的需求反映快而不操之过急。这一切,比起在七九年时我在东方宾馆所见的早餐服务,简直是天渊之别——虽然侍应生同样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
合约界定权利
我不敢低估新世界管理酒店的本领。但假若中国大酒店的职员都是国家职工,持有铁饭碗,或甚至是持有铁饭碗的高干子弟,那就算新世界是管理天才,也一定无计可施。那就是说,假若工资是由国家决定,职工不能被解雇,管理服务的困难就会因为督察费用奇高而无法解决。换言之,在中国大酒店的中港合约中,港商所获得的开除职工及决定工资的权利,使善于管理的能大展所长。
根据我手头上的资料,在去年年底,中国大酒店所雇用的各项职工共三千零八十三人。分类是:从香港去的一百七十九人;从大陆聘请的“合同工”(即月工)二千五百七十四人;“临工”(即散工)三百一十五人;而持有铁饭碗的国家职工只有十五人。人数最多的合同工及临时工,在昔日是待业青年(或是未毕业的学生),被选中后,肯干,一登龙门,比起国内的一般工资,身价大约是三倍。
最主要的合同工依照合约的安排,可以辞职,也可以被解雇,而工资不是由国家决定的。在八四年全年内,被解雇的合同工共一百五十二人——外间谣传港方管理不敢开除在中国聘请的职工之说,是不确的。在同一期间,辞职的合同工共二百四十三人。据说在这些辞职者中,大约有一半是因为不惯酒店的工作,或是不满工作的要求;另外一半,大都是因为有了工作的训练,找到了类似而薪酬较高的工作。同行抢聘是“资本主义”的竞争习惯,但这却是“剥削剩余价值”的论调所不能容许的。马克思的观察力实在是平平无奇。
福利不应强逼
中国大酒店所聘请的合同工,薪金共分六级,从最低的每月人民币一百一十六元至最高的二百三十元(小账不计在内)。在这些薪酬中,大约百分之三十四是固定的基本工资,百分之二十是生活补贴,百分之四十六是浮动工资——后者是按职工的个别工作表现而增减的。浮动工资最高与最低的差距,大约是百分之四十。
在这里我要顺便一提的,就是在国内雇用合同工还要付给政府劳工保险及福利费用。我没有中国大酒店要付的职工福利费用数字,但据现有的资料,在一九七九年,中国国家职工福利支出比工资还高——达百分之一百二十三。这种生产未有苗头而先强调福利的“社会”制度,若被坚持下去,中国的前途就难以乐观了。富裕如美国,政府只征收工资百分之七作为福利金,也弄到一团糟。
在今日的中国,中国大酒店差不多是最“完整”的私营企业,而中国的前途就要靠这些企业作榜样,也要让这些企业逐渐扩展到其他行业上。在私营企业内,职工的福利及退休处理,是由劳资双方议订,而这议订的条件,是由市场竞争加以约束的。职工的福利,是劳资合约的一部分,与升职、加薪、赏罚、解雇等问题是不应该分开来处理的。若中国政府对外资的私营企业的职工福利大事左右,对劳工及中国的前途都没有好处。虽然关于这观点的理论及实证都很足够,但因为不简单,不容易明白。所以我认为外商到中国投资,合同工的福利很可能会受到政府的干预而阻碍了投资者的意向。
抽税比较直接
另一项有关的问题,就是中国大酒店内(及另一间中港合资的酒店,其他的我没有机会查询)的国家职工(只有十五名)的工资,规定是要相等于香港去的同职职工的百分之六十。假若香港的同职职工的工资平均是港币一万元(这是我个人的大约估计),中国大酒店要付的国家职工的平均工资就是港币六千元。但国家付给这些国家职工的工资,平均不及二百元人民币。那就是说,国家职工的工资经国家转手,被抽起了百分之九十以上。这算不算是剥削呢?答案是不一定的。国家职工的市值,不一定是超过二百元人民币。所以一个可能就是国家所抽起的是一种间接税——不是抽国家职工的税,而是抽酒店的税。假若这解释是对的话,我认为中方是应该干脆地抽直接税。另一方面,因为国家职工不能辞职,也不能跟聘方私议合约,被剥削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劳力应私产化
在另一间我已提及的中港合资的酒店,最高的主管是中国人,被抽取后的月薪是人民币三百多元,而他属下的香港职工,月薪是八千至一万多元港币。虽然上级的工资不一定是要比下级的高,但相去这么远,管理总有困难 。当然,我们不能建议将月薪三百元的无故提升二十掊。薪金要反映职工的贡献所值。主管的所值,怎可以远低于属下呢?我们也不应建议作主管的一定是要外来的。合乎经济原则的做法,就是主管不应有中外之分,只要有本事,有所值,就可以管。但这是要基于职工有转让权——可以辞职,也可以被解雇。换言之,合乎经济原则的做法,第一步就是要将劳力私产化。
因为服务办得好,中国大酒店的影响是明显的。这间酒店是在瞩目地点,本地人可自由出入,而服务的好坏是任何顾客都能体会到的。东方宾馆刚好在中国大酒店的隔邻,因为要竞争,前者的就比几年前改进了不少——工资有了弹性,但胶饭碗仍在(我以为东方宾馆的地点不比中国大酒店的差,而园地远为广阔,所以东方若改为私营,加以修饰,中国大酒店就会有一个强硬的对手)。事实上,广州市的酒店及饮食业的服务,在一般而言,都有了很大的改进(例如荔湾及广州酒家)。我们不能将这些改进都归功于中国大酒店的影响——将铁饭碗改为胶饭碗是一个重要因素。但当我在去年八月中访广州的时候,中国大酒店如日中天,而整个广州市的饮食业都在大唱改良服务的论调,我所遇到的中国朋友都不约而同地说是中国大酒店之风。有了私营企业的比较,国营的“优越性”就相映成趣地难以自圆其说了。外资在中国就施了这一种压力,而中国大酒店只不过是外资中最令人瞩目的例子罢了。
中国大酒店(之二)
在经济学上有一个热门题目,是关于因行为所引起的目的以外的副作用。经济学者把这些副作用加上了好几个不伦不类的“学术”名词(例如Exter nalities ’Technological Spillovers ),听起来深不可测,其实说穿了就不过如此而已。一间工厂为了生产而污染了邻近的物业,是一种有害的副作用,要怎样处理才合乎经济原则呢?一个农民种果树,使隔邻养蜂的人增加了蜜糖的生产,是一种有利的副作用,又要怎样处理呢?关于这些副作用的处理问题,高斯所创的定律石破天惊;但这与本文无关,按下不表。
跟本文有关的,就是经济学者一向都善于指出多种有害的副作用;除了蜜蜂采蜜的例子,有利的副作用差不多是一片空白。这是那些不着重实际观察的纯理论家要付的代价。
在中国的前途问题上,我花了两天的篇幅去写中国大酒店,目的是要指出外资在中国不只是大家图利那么简单——副作用的影响可能比生产及赚钱更重要性。我要强调的是那些常被忽略了的由外资所引起的副作用。以中国大酒店为例是颇为明显的选择,但这只不过是一个例子罢了。当然外资所引起的副作用不一定是有利的——欺骗的行为是一例——但一般而言,有利的副作用是比有害的副作用大得多。
引进外资的有利副作用
以中国大酒店为例,它的服务起了瞩目的示范作用,促长了竞争的压力,而它所训练的人才外流,也是酒店本身收益之外的有利副作用。虽然国内的国家职工的工资增加了弹性的发展,是起于中国大酒店之前,但这铁饭碗软化的现象,却是在外资兴起之后。在经济学上,估计副作用的价值在目前仍无法办到,但对正在改变制度的中国,外资所引起的副作用对中国的价值,很可能是远超生产的直接贡献。
令人感叹的就是中国的执政者只懂得急功近利,漠视了副作用的重要。又因为有着多种的管制,他们在有意无意间将有利的副作用压制了。举一个例。中国大酒店一向都是门户开放,欢迎本地人光顾。本地人光顾酒店的自由,是有着重要的传达讯息的副作用。但因为外汇管制及一国二币的存在,他们在酒店内支付人民币,是要在外汇券的价格上加百分之五十——虽然比起目前的黑市汇率,这“加五”仍是较低的付价。最近中国政府要加强禁止外汇黑市,宣布了酒店不准用二币二价——“加五”变成了非法。假若这个政策是被严厉地执行,只准二币一价,那么中国大酒店对本地人的光顾就不会笑口常开了。就算酒店是非让本地人光顾不可,酒店当局怎会不将付人民币的视作二等顾客呢?换言之,在有外汇管制及一国二币的情况下,禁止二币二价就压制了一个有利的副作用。
在半年前林行止曾经为文批评中国大酒店用二币二价的办法,认为是有失国体。但他是忽略了二币二价是同价(或是价格接近),也忽略了若二币二价被严禁,本地人就会被歧视——国体何在?国体之失,不是因为二币二价,而是因为促成二币二价的外汇管制。面子的争取是不能强人所难的。
对外资外商也有好影响
在目前,中国大酒店的应付办法,就是将白色的二币二价市场信息改成灰色。本地人(或任何人)支付人民币还是要多付百分之五十,但这“加五”不算是附加,而算是“按金”。酒店发出按金收据,指明顾客在将来若能交还外汇券,酒店就会依收据交回外汇券面值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人民币。中国政府若真的要杜绝二币二价,是可以的,但这不仅是阻碍了一些互相得益的交易,而酒店的重要示范副作用,也会被削弱的。
我在上文所提及的有利副作用,是针对中国本身改革的影响。对外资或外商的影响也是值得一谈的。中国大酒店的成就,跟几年来我们常听到的外资“焦头烂额”的故事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中国大酒店对外资的示范,影响了后者到中国投资的意向。当然,近一两年来我们常听到外资或外商在国内赚到钱的例子,也察觉到跟中国做意是有着颇为明显的改观;但近年来我多次跟外商的倾谈中,说到比较成功的例子,他们总不免要举中国大酒店。
中国大酒店对外资的示范,是有两方面的。第一方面是建筑与装修;第二方面是经济的收益。在美国我对建筑很感兴趣,所以当我住该酒店时,对它的建筑与装修特别留意。这酒店不是一间突出的建筑物,骤眼看来甚至是平平无奇。但细察之下,我就越想越觉得不简单。这建筑物既没有“花招”也没有不伦不类的“艺术”设计,而是在平稳中将琐碎的东西做得很好。例如房内大衣柜的门拉合后不见空隙,浴室墙上的瓷砖井然,浴缸与墙之间的灰泥阔度平均而没有裂痕,大厅的花岗石平坦而色泽一致——这些琐碎工程的难度,一般人是不容易明白的。我更听到不少人称赞该酒店的冷气及泳池的水——我从来没有见过水转得那样快的泳池。
酒店与长期债券的选择
中国大酒店的建筑与装修,要是在美国,是不值得书写的;但将它放在“共产”中国,就称得上是鬼斧神工。我们不妨考虑如下的困难:该酒店是一座西式建筑物,中国的工人有技术问题;装修所用的绝大部分是舶来品,进口有多种管制,而忽略了一项或计算错了又要再办进口;大部分的工人是在国内雇用,香港去的与本地工人合作要有管理天才;广州电力不够,电话不通,食水有味,去污水的渠道容量有限,都要解决。据说中国大酒店的总建筑费用大约是一亿一千万美元,跟香港差不多。虽然国内的工人工资远比香港低,但考虑到种种困难,这成本实在是难以苛求。这酒店的建筑与装修的主事人的魄力是令人佩服的。
曾几何时,几位在中国设制衣厂的外商不约而同地告诉我,要在中国出产合乎规格的成衣是难于登天。中国大酒店的建造,却显示事有可为。形容这些港商是冲锋陷阵,奋不顾身,应该是适当的。
中国大酒店是由六位港商合资,都是甲级的生意人物。要是他们在这项投资上损了手,其他的外资岂会不望门兴叹?大致上,该酒店的中港合约为期十五年(启业后起计),其后港方就要将酒店交还中国。港商出了百分之三十的现金,其余的资本是借来的。收入的盈利是要先归还本息。在一年前的估计,将全部本息归还(连港商的现金本息)大约需十至十一年。余下年期的盈利,中方与港方平均分账。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任何在利息以外有收入的投资都是好投资。港商明白这一点,但我却不同意他们的观点,认为在五年前这项投资是上算。这是因为任何投资都有风险,而在中国投资的风险要比其他地方大得多。本息归还是十年后的事,依照中国以往的左革右革的经验,血本无归的可能性是不小的。更重要的就是在五年前(酒店合约的签订日期是八零年四月二十日),美国的万无一失的除去通胀的实质长线年息利率高达十至十二厘!中国大酒店怎能胜过当时的美国债券?所以港商在当时的决定总是给我一点“爱国多于爱钱”的感觉。
有钱赚比口号有说服力
以目前的形势衡量,这项投资是上算的(虽然仍是及不上在当时买美国的长期债券)。这是因为有三个比预期好的因素。第一、比起几年前,利率是有了大幅度地下降。第二、酒店范围内的办公及公寓大厦(尤其是办公的那一部分),收入比预期的好。第三、因为客似云来,酒店本身的房租升得比预期的快。假若现在的形势不恶化,归还本息的日期大约是减少了两年。
对外商而言,有钱赚的讯息,是远比任何口号有说服力。这是中国大酒店及其他赚钱的外商所作出的常被人忽略的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我认为中国的执政者应该从中国大酒店及其他外资的经验中体会到宝贵的启示。他们应该体会到国家职工制的一无是处,应该开始明白自由择业及转业所含义着的劳力私产化的重要。他们应该了解到国营能胜私营的生产或服务,是很少的。他们也应该考虑若将土地租出或卖出给外商,合约容易处理,而外商更能尽展所长。地租或地价的收入,就会因为交易费用的下降而比他们现在所预期的可观,而后者更远为干脆。但土地是不应该由政府待价而沽的——政府要尽可能让资本落在善用者的手上。(若香港老早用上近十年来的补地价政策,经济就不会有今日的成就。)将土地私产化,让投资者在市场上竞争,得益的是消费者。
赚钱对社会有贡献,但急功近利可能有害。中国大酒店及其他外资在国内所施的压力,中国政府是不应该因小利而反抗的。合乎经济原则的做法,不是反抗外资的压力,而是将国营企业私产化,与外资竞争。最近深圳菜农事件的处理,就是一个因小利而反抗外资压力的例子。因小失大,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没有好处。
一九八五年五月三日。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张五常
八五年五月十七日
香港与中国之间历来的关系,是少有的传奇故事。但可能因为香港是弹丸之地,既无可战之兵,亦没有在国际上有半席之位的政客,历史学者总认为香港不值一提。外国的小说作者倒是不肯放过香港的。但小说归小说,奇的不传,不奇的却传得奇哉怪也。甲午(鸦片)战争前后史实的资料,在美国某些图书馆内是极详尽的。在大学念书时,我曾经花过三个月,用这些资料写文章。一般人都不知道,鸦片战争是因为英国政府取消东印度公司的专利权而起的,与鸦片无关。这件事,东印度公司的年谱及怡和公司两位创始人之一的James Matheson 给英国政府的信,解释得很清楚。林则徐若不烧鸦片,那场仗也是一样会打的——这并不是说英国是做对了。广州几间“公行”垄断了中国的外贸,而多个英商只能与一间公行贸易,英国商人就纷纷建议政府用武力强迫中国开放。鸦片呢?在南京条约后,鸦片进口畅通无阻。竞争激烈,利润就直线下降。到了国民党时期,中国的官商知道不管制入口无利可图,鸦片于是又再被“严禁”。
中国在第一次(南京条约)开放后,外商抢先与中国贸易而弄到焦头烂额,跟最近几年来的第二次开放后,外商与中国贸易的经验,有很多相似之处。要写一本有趣味的书的人,不妨考虑去翻阅旧载,以生动的文字叙述第一及第二次开放后的无知而乐观的外商的故事。除此之外,香港在战前的发展史是不容易写的。这是因为在沦陷期间,日军将绝大部分的档案毁灭了。
制度优劣决定经济盛衰
自光复后,香港就进入了另一个传奇时代。几十年来,大量难民的涌至及迅速的经济增长,是经济学界有名的以资源短缺而有大成的例子。但香港的发展有很多地方是被人误解的。例如许家屯不久前在国内的一次讲话中,认为香港在五、六十年代的经济水平跟大陆差不多;香港的迅速增长是七十年代的事。这观点是不对的。在解放前香港与广州相若,但自五十年代初期起,香港的经济增长就远胜中国。国内的人很喜欢以高楼大厦作为经济增长的“指标‘——许家屯可能是被大厦的多少误导了。他可能不知道除了一两间建筑物(如旧的上海银行),香港政府是到了一九五七年后才准许兴建五层以上的楼宇,而在一九六二年所改的建筑法例又犯了大错,使不少大厦建了一半就停止下来。虽然我找不到许社长那次讲话的全文,我认为他言下之意是对的,假若中国能将制度现代化,她的经济增长率会很惊人。
举另一个例。多年以来我们听过不少关于香港因为各种“特殊情况”而有惊人经济发展的神话。年多前,中国的经济学者钱俊瑞到香港视察后,也就将这些“特殊情况”重述了一遍(见《卖柑者言》内的《评钱俊瑞的香港观点》)。但毕竟这些神话近十年来是越来越少听到了。这不是因为香港的情况不“特殊”而是因为这些情况的转变,及比起其他地方类似或不同的经验,人们都体会到香港的发达是不可以以“特殊情况”来解释的。这不是基于什么理论而是事实的矛盾不可能持久。
自邓小平复出后,香港与中国之间的传奇故事更是说之不尽。在一方面,中国要搞统一,引起了九七问题。因为中港的制度截然不同,将来演变得怎样,学者们是不会放过的。在另一方面,中国开放后香港能对她所作出的影响,也是引人入胜的。今天大字标题的“一国二制”,九七之后会不会变成一国一制呢?香港的人口只有中国的二百分之一,土地千分之一,但财富却达六分之一。将来被影响了的究竟会是哪一边?
外汇的重要性已退居次要
在两三年前,一般人认为香港对中国的主要贡献,是替后者赚取外汇。在当时,估计中国经香港而得的外汇数量是一个热门话题。但这个老生常谈的观点,是越来越少被提及了。这显示大家都体会到香港与中国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多方面的。外汇是次要的。假若中国还是闭关自守,坚持共产政制,外汇再多对她的经济也推动不了。但假若中国推行经济开放,改革制度,重视市场,那么她就要走任何开放经济所走的路:依赖他人而专业增产。说得好听一点,就是要经市场而与外人合作。“合作”与“依赖”是同一回事。香港的发达,就是制度促长了依赖他人而图利的机会。
香港是世界上唯一的中英文并重的大城市,且刚好在中国的隔邻。中国要找外贸的中间人,要引进科技与外资,要招用人才,香港都担任重要的角色。昔日重视外汇的观点日见式微,反映了中国的经济开放。又因为中国对外间封闭了几十年,对市场也封闭了几十年,一旦推行开放,在开始总会有一段时间是要多“依赖”外人的。因为地利人和之便,香港能作出比其他地方更大的协助是很自然的。但在中国改革制度的过程中,香港在讯息上所能作出的影响力,可能比贸易合作更重要。远在五年前,我就认为若中国能坚持门户开放 ,外间的讯息就会使她难以维护共产政制。香港是重要的示范单位。这个被佛利民认为是世界上市场最自由的城市,被一般经济学者认为是经济成功的突出例子,与中国不仅是近,而且是亲。十居其九的香港人都有亲戚在国内。近几年来,单是新春时节,就有数十万港人回国省亲,锦衣日行!
开放的大门不会再封闭
亲朋戚友的联系,可能是传达可靠讯息的方法中费用最小的。在文革期间,中国的执政者要用多种的恐吓手段来加强竹幕的封闭——我们都记得十年前跟国内交流的书信是怎样写的。在今天,虽然还有不少人为的因素,不敢直言,作茧自缚,但中国对外间讯息的开放是确实的。这讯息之门开得很大,转眼之间已是六、七年了。要将大门关闭既不容易,就算是能办到,也绝不能洗却这几年间国内的人对香港的所见所闻。我以为中国对外的讯息大门是不会再被封闭了。
从来没有一个共产国家能象中国那样将讯息的大门开放,也从来没有一个地方能象香港对中国那样有说服力。这不仅是因为“亲”、“近”的缘故,不仅是因为香港也有人满之患,而过半的香港人更是从大陆出来的。将香港与中国相比是无可避免的。三年前,有四位知名的经济学者访问中国后路经香港。我问他们:“怎么样?”大家相对无言,过了良久,他们不约而同地轻叹:“不是制度是什么?”因为制度不同而引起的区别,可不是只有经济学者才能体会到的。一个“世界级”的经济学者到国内讲学,可能比不上一个在几年前偷渡来港的散工回乡省亲来得有说服力!
中国制度改革的双重障碍
近两年来,中国着实是发了香港热。研究香港经济的组织如雨后春笋;到香港视察的大陆人比比皆是(读者不妨在星期天的下午到山顶看看)。香港两间大学要招呼的国内团体,差不多是无日无之。因为工作关系,我自己也接待过不少。在跟这些新朋友闲谈中,我发现他们对香港的经济是衷心佩服——香港哪样工商业是世界第一,哪样是第二、第三,他们比我还清楚!(就象美国游客比我清楚虎豹别墅是怎样的一样)。更重要的,就是他们显然是开始知道生活水准不同,主要原因是经济制度不同。
当然关于香港制度的讯息,国内人所知的不一定是准确的——就是香港本身的居民也大都是一知半解。另一方面,,一个知识落后的民族,从早到晚仍然是被政府大事宣传社会主义的优越,可靠讯息的蔓延就需要长久的时间了。但理论归理论,理想归理想;活生生的事实所给人们的印象是驱之不去的。关于中国讯息不足的困扰,我实在想不到有哪一种好办法能比“香港”更有说服力。假若香港的示范对中国起不了重要的讯息作用,其他办法就更不用谈了。
我一向认为中国在制度改革的路途上只有两个障碍。第一个障碍是既得益的干部不会轻易地放弃他们的特权;第二是缺乏不同制度的讯息。在后者的问题上,因为香港的存在,我们是有理由乐观的。我常说,共产政制从来没有跟真理开过战;假若者能有一次面对面的较量,我要赌的钱是放在真理那一边的。对中国,香港闪着一点真理的火花。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迷途已远,回头非岸,来者可追乎?
张五常
85年5月23日
不久前,在一次关于台湾的谈话中,邓小平说“三民主义”在中国推行了几十年,证明是行不通的。“三民主义”是空中楼阁,是否可行只有天晓得。但要说大陆在解放前的“资本主义”行不通,却是对的。问题是,共产制度在中国也推行了几十年,行不通也是事实。
中国的执政者喜欢将共产失败归咎于文革,文革的失败归咎于“四人帮”,但文革之前又怎样了?一九五八年所兴起的大鸣大放、人民公社、大炼钢,比起文革的恐怖,难分上下。在这些不幸之前的三反五反、公私合营,又何尝是一个足以炫耀的制度?若说共产制度时日方浅,那么要等多久才能表达它的“优越性”呢?若说中国的情况特别,私产制度是行不通的,那么特别的地方又在哪里呢?就算不谈经济,纯以主观的伦理及公义的角度去看,共产政制又有什么可取之处?
很多人——每一个人,连我自己在内)都有自己的理想,都会不满现实。不满现实是人之常情,也是促长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要改进生活并不是走向理想之邦,也用不着不着边际的口号。奈特(F•Knight)说:“理想的社会是没有希望可以达到的。”布格南(J•M•Buchanan)说:没有希望可以达到的就算是理想了。我说:“理想与绝望相同。”
在表面上,历久以来,中国的老百姓是在大字标题的理想主义下偷生。说什么三民主义,什么“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什么幸福社会,所赢得的何尝不是一穷二白?一个知识落后的民族会较容易被口号误导,但我不相信有先天智慧的中国人可以被空泛之词欺骗了几十年!在革命的初期中国某些执政者可能是有善意的,但其后的种种演变不外是权力斗争,将人民的生活视如粪土。
仍重理想不重实际
最近几年,情况是好转了。我从不怀疑目前的几位主要执政者对人民的善意。但邓小平提出 的“中国式社会主义”,仍是重理想不重实际。到今时今日,难道中国人受“主义”的迷途之苦还不够吗?香港人不知主义为何物,不足为奇,但世界上有哪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是以“主义”挂帅的呢?我不知“主义”所指的是什么,即使是“资本主义”也不清楚。经济制度的分别是以权利界定的办法作准则,与“主义”无关。社会的经济运作是不能用一个信念来推动的。
我不仅反对以“主义”作经济策划,就是以“理论”为基础我也不赞成。这不是说理论中没有真理,而是因为理论五花八门,鱼目混珠,我们是不能期望执政的人能分辨真与假,懂得孰是孰非。以理论辩证是科学上的事,好的执政者是不需要明白的。更何况在一般的报导中,一个理论究竟是说什么,误解的成份远超正确。任何好的理论都需要很多复杂的假设,非行内人不容易有深入的领悟。我批评马克思的理论,不仅是因为它逻辑不通,而且是理论所需的假设,没有人知道是什么。不幸的是,对一个知识落后的民族,模糊不清的“理论”却大可被执政者利用,加上各种口号来增加自己的权力。
假若我跟一个共产的支持者辩论,我就一定会问:人的出发点是不是自私的?只这一问我就胜了!若说不是自私的,那么人的出发点是怎样的呢?说人不自私并没有说人是怎样的。若说人是有时自私,有时不自私,那又从何而定?不自私的地方在哪里?若说人是可以改造成大公无私,为社会谋福利,舍己为人,那么人怎么可以生存呢?若说人人是可以被改造到惟命是从,半点费用也没有——那就是说,假若执政者有上帝之能——那么一个标准的人是怎样的呢?如瓜似菜?如电脑?如科学怪人?若说人是半点主意也没有,那么又何必谈增加生产,提高生活水平?
绝对不会走回头路
假若人是自私的——就是帮朋友、教学生、捐钱、为孩子劳碌,都是以自私为出发点——我们就要问:哪一种权利界定的制度,能使自私给社会带来利大于害的最大差距?在《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一文内,我用最新的产权经济学推断,结论是,私产制度因为交易(非生产费用)最低,所以私产会带给社会最大的利害差距。共产或“社会”制度的理论失败不是不通(马克思的不通,但通的也有),而是这些理论忽略了交易费用(非生产费用)的存在。我可以说,明确地指出交易费用的存在,是可以将理想的理论带到实际中去。
在四年前(三年前发表)我就推断了中国会走向近乎私产的制度。在大致上——尤其是农业——这推断是实现了的。但“私产”有不同的程度,办得不够健全就大有问题。国民党时期的“资本主义”是前车可鉴!目前中国正在转变中的产权制度,与“及格”的私产相去仍远。但因为中国目前的制度,因为过于混乱,是不会持久的。向前看,中国可选走的路只有三条半,而其中的一条她是不会走的。余下的路只有两条。
中国不会走的一条路是回头路——重开大锅饭,巩固铁饭碗,增加阶级斗争。当我在一年前说中国走回头路的机会很小,很多人不同意。但这不同意的人是越来越少了。一般对共产政治比我认识得多的人,认为共产制度反复无常,宽紧不一,上落难测,所以中国走回头路的机会是很大的。他们向我提出不少共产国家以往的经验。但我认为这“以往是这样,以后也是这样”的观点,没有明确的假设,算不上是推理。这正如一些人看股市,见有上有落,认为既然上升了,就一定会下跌——这也算不上是辩证。在股市上,我当然不能断定上升了的股市不会再下降至某一个指数(否则发达可期)。这是因为推断股市所需的假设及局限过于复杂。
极可能走印度之路
要推断中国不会走回头路是比较容易的。我的结论是基于五个因素。第一、绝大部分的农民与耕地都有了包干合约,走回头路就要解约,政府要失信于天下;解约会引起暴动的可能性姑且不谈,大饥荒是无可避免的。第二、虽然中国的市场仍然是受到多种管制,但毕竟稍具规模的市场是被推动了。市场的威力大得惊人,断不是一些禁止黑市的口号所能压制的;我怀疑中国有足够多的不贪污的“干部”资源去大事压制已被推动了的市场。第三、外资在中国施展了竞争的压力,也促长了不少为外客而设的服务及供应;中国没有足够的资金用正当的途径去解散外资,若再强行取夺,有谁再跟中国协商呢?第四、外间的讯息在国内已有立足之地。若要再加强“思想改造”,旧的口号不管用,新的有效口号难以发明。第五、中国人民的生活是有了改善。要他们放弃既得的利益,可能要比叫干部们放弃特权更难。
要压制以上五点其中之一已极困难,要一起向后转就无法办到。走回头路是需要再来一次象四十年前的革命。在当时,农工的生活苦不堪言,“唤起民众”的口号有效率。在今天,虽然农工的生产还是很贫苦,但老调难以重弹,经验不容易忘记,而中国外邻的生活水平早已今非昔比。
有些人以为中国会走社会福利的路——象某些国家的所谓“社会主义”。这只是半条路,因为福利的“免费”午餐算不上是一整个制度。虽然中国的宪法大事宣扬多种福利,我以为这半条路是不会大规模地施行的。理由很简单:心有余而力不足!中国太穷,要大量费用的“免费午餐”只能是画饼充饥,说说罢了。
余下的只有两条路。其一是走向私产制度,推行法治,更大胆地放宽市场。其二是印度之路:增加分类管制,让干部们各据一官,划分固定的贪污权利。以这二者选择的相对机会大小来评判中国的前途,我今天的推断是三、七开:前者占三,后者占七。为什么呢?
我屡次强调,中国走向私产的道路只有两个障碍。其一是讯息不足,其二是干部们不肯放弃等级特权的利益。在讯息不足的问题上,因为中国把大门开放了,再也关不起来,我们是有理由乐观的。共产制度难以在有了真理讯息的情况下久持。但一个界定了贪污权利的制度,却可以长久地与真理抗衡。这是因为分门别类的固定贪污权利既可“治乱”,也有弹性。很多种贪污——尤其是为便利贪污而管制所引起的贪污——往往没有受害人,虽然管制的本身对社会有害。又因为贪污是在台底避去了管制,贿者与受贿者相互得益,大家就不再理会解除了管制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利益。偶然有几个有能力足以反对的人,就不难被“拉下水”,分享一点甜头,心安理得,什么社会贡献也就抛诸脑后了。真理的讯息重要,但利用讯息是要有利可图的。因私利而不用或甚至压制讯息的例子多的是。有能力利用讯息改进的人成了贪污者,改进就会半途而废。
说到干部们不肯放弃等级特权的障碍,我曾经建议将某些资产干脆地交给有较大特权的作为私产,让他们先富起来,作为放弃特权的交换(其后在私产制度下的竞争,会再将财富分配)。这个建议在伦理上是说不过去的。但在现实的角度看,其他的办法有一个严重的隐忧。中国的希望是要将一个以等级特权界定的制度——即共产制度——转为一个以资产界定权利的制度——即私产制度。但这两个制度之间,却存在着一个以分类管制而界定贪污权利的制度。三者都是可以减少混乱的。但当共产制度保不了——要放弃等级特权——若中央的政策不是一步跨到私产那一边,干部们就会设法霸占贪污的权利。中国人一向都是贪污的老手。干部们会鼓吹管制的需要及好处(事实上他们正在这样做),增加贪污的机会。一旦各项管制的贪污权利被占有了,有了界定,河水不犯井水,更大的改进就难了。
改革必须大刀阔斧
有一个儿童游戏,叫做音乐椅(Musical Chair )。多张椅子放好了,音乐在响着,一群儿童绕着椅子转。音乐突然停下来,儿童们就抢着霸占椅子,找不到椅子坐的就算是输了。中国正在改革——音乐正在响着。一旦音乐停下来,干部们所霸占的椅子是怎样的呢?这是中国前途的问题所在。
假若音乐现在就停止,我可以肯定地说,每一张椅子都是一项管制的贪污的权利。所以我不仅反对音乐的停顿,也反对音乐缓慢下来——中国不能让干部们有找寻“贪污椅子”的机会。中国的希望,是要将音乐继续不停地奏下去——虽然在急速的转动中混乱在所难免——让中央的执政者体会到现有的椅子是要换的:推行法治,推行私产,放宽市场——使椅子脱离了贪污的权利。到了那一天,音乐会自动地缓慢下来,因为法治私产与市场是会治乱的。
我反对目前很多人所提出的较为缓进的或较为中庸的改革办法。主要原因,就是我肯定中庸之道是印度之路!
根据以上分析,我可以大胆地对中国的前途作如下的推断。在目前,唱中庸 、管制的调子正在兴起,音乐有迹象缓慢下来。假若中国在五年之内再没有动荡性的改革,印度之路是走定了的。我所指的动荡性改革,是例如解除外汇管制、解除出入口管制、取缔国家职工制、让土地自由转让、废除国营市场、将国营企业私产化、政府大量将土地拍卖等。若这些改革其中任何一种被施行,整个制度的改进就会继续。这是因为一个有动荡性的改革会将缓慢了的音乐加上活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其他的改革就会被带动了。
几个月前,在一次对中学生的演讲中,一个学生大声问:“中国可以在二十年追近经济先进的国家吗?”我答到:“机会很小。”他再问:“我不是问会不会,而是问有没有可以追近的办法?”咄咄逼人,后生可畏。我站起来,答到:“假若中国真的能撇开面子,拼除成见,推行明确的私产制度,那就易如反掌!”
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
张五常
(写于一九八一年)
拔除一个信念要比拔除一只牙齿还要疼痛,况且没有知识的麻醉药。
——艾马•戴维斯
原序
因为我曾经和中国同胞一起挂饥抵饿,我感到有责任藉这篇文章向他们解释经济制度的运作。又因为血浓于水,我下笔时就不能无动于衷;这丝感情的流露,应该理解为我对同胞们的至诚关注。
有关中国的报道,常有歪曲。在这一篇论文里,我尽可能依据朋友和我自己个人的观察。不少熟悉中国的朋友都曾经帮助我考核文中的例证。我特别感激巴塞尔(Yoram Barzel )、高斯(R•H•Coase )、轩恩(Paul Heyne )、严保拉(Marion Impola )、马年华、舒尔滋(Theodore W•Shultz )、施尔敦(Arthur seldon)和杨怀康各人所提供的意见。当然可能存在的错误,是应由我个人负责的。
译序
一九八零年末,英国经济事务学社邀请我用大约五百字对本文题目发表意见,据说是因为英国政府当局对这问题颇感兴趣。我当时推却了邀请。但其后许多朋友都不约而同地向我提出类似的问题,而英国的邀请人亦坚持我推却的理由不足,我就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试写。
在动笔之初,我对中国的去向毫无认识。先入为主的意见没有科学价值,而推断又必须要有理论根据。因此,我在八一年初的思索探讨,只集中于经济体制转变的原理。这个原理果真不易,难怪十几年来这么多经济学者在这方面碰壁。我朝夕思索三个多月,反复推断,但是片段的分析总是连不上。幸而在五月的一个晚上,我无意中将交易费用一分为二,一个较为完整贯通的理论总算显现出来了。
要写论文,就先要有话可说,这是已故的夏理•庄逊(H•ar ry G•Johnso n )十多年前,要我记着的。既然有话可说,我就决定借题发挥,将不同经济制度的不同运作向中国同胞们解释。所以原定五百字的短文,竟写出二万多字。心想经济事务学社收到了长达七十多页的初稿,必定大吃一惊;没想到两星期后,收到刚退休正在渡假的老编来电,说他们打算立刻发表,不用修改。
这个反映反而难为了我。我曾在稿件的附信上言明,由于文章坦白,恐会开罪中国人,所以可能决定不发表。但编辑在电报后的补信,却已定明出版日期。我好不容易将这日期延长数月,修改了两次才付印。
除了编辑的不断鼓励外,我决定发表的原因有二。一、高斯在看完初稿后,多次和我研讨,大致上全部同意我文内引用高斯定律所演变出来的理论。高斯对经济制度运作理解的深入,前无古人,且对中国的经济前途常深表关怀。他既然对这篇论文有偏爱,我又怎能令他失望呢?第二个原因,就是我一向喜欢将初稿寄给朋友们批评。但没想到这次投石问路,几间大学竟将此稿列入课程读物,而一家石油公司甚至复印一批,分发给职员。既已成为公众读物,我又怎能不发表呢?
论文的定名非我所愿。我一向反对用“资本主义”或任何带有“主义”在内的名词,原因是我对各种“主义”的现有定义,一向不满。经济制度是产权结构的问题,与空泛不着边际的各种“主义”无关。何况“资本主义”一词在中国是入了黑名单,我们又何必再提及?就连资本一词也应免了。所以在论文出版前数星期,我尝试改题目。编辑的回电却坚持他选的原名富吸引力。经过几次来回电报,我赢得的就只是在“资本主义”一词上加引号。这引号的一个重要用途,就是表示在引号内的字眼另有别意。
这篇论文得经济学友侯运辉翻译,又蒙好友岑逸飞 杨怀康修改,谨此致谢。
一九八三年一月
结集序
只不过是四年前所写的论文,今天读起来,恍若隔世!读者们阅读关于现代中国的文章,要注意日期,就是书写与发表的日期也要分清楚。因时而变可能误导;因地方不同而异也是一个困难。虽然我不断地查询各地的发展情况,但不能够多花时间亲自到各地观察,是我常引以为憾的。
重读四年前所写的文章,看今日的中国,我对自己昔日的推断在大致上是满意的。但假若我能先看到今日的中国,然后回到四年前再写这论文,又会有什么不同呢?答案是:理论不用改变,事实发展的推断在大致上也不用改变;但因为我忽略了两个要点,有些地方是要补充的。这两个要点,在当时我应该是可以看到的,但却被忽略了。这说明用经济理论作推测可以做得很准确,问题就是有关的局限条件及假设想得够不够周全。
我第一个重要的忽略,就是在当时我没有问:假若中国要走近乎私产的制度,农业与工商业哪一样比较容易改革?前者远为容易是很明显的(见《城市改革的困难》)。要是我在四年前对自己提出这个问题,我就不会低估了中国改革的速度,不会忽略了环绕城市的农民生活的特别改进,也不会漠视了未来的大搬迁的压力。
在当时我问:在工商业的改革中哪一种最困难?答案是政府容易掌握垄断权利的行业。我于是推断了邮局、电话、石油、交通等行业不会有迅速的改进。这观点现在仍然适用。在当时我也问:土地与劳力,哪一样较为容易私产化?答案是:劳力。这观点也是对的——劳力的转让权在中国已开始浮现了。但我没有问农业与工商业的不同程度的改革困难。一个显浅而又顺理成章的问题被忽略了,推测就有失误。我希望学生们能从这一个例子中体会到“浅问题”对思考的重要(见《卖柑者言》内的思考的方法)。
第二个重要的忽略,就是在四年前我没有问:在共产与健全的私产制度之间,有哪一种界定权利的制度可以持久地存在?答案是:以分类管制而界定贪污权利的印度之路。我一向知道在共产与私产之间是有着多种不同的管制及“福利”制度;我明白混乱不能久持,也清楚地指出了中国在可见的将来只会走向“近乎”私产的路。在当时,我以为多种管制是在过渡时期中无可避免的必经之路——这观点是对的,但我却忽略了因管制而引起的贪污可以被用来界定权利,因此可以治乱。我现在不敢肯定中国是向这方面走,但我认为可能性是不小的。
在《贪污的后患》一文内,我指出政府管制会为便利贪污而起,而贪污亦会阻碍管制的解除。这个观点,在一九七零年我跟史德拉(G•Stigle r )辩论管制的成因时就曾提及。但在四年前我却没有想到贪污的权利可以被界定。这一个要点是我在写《贪污的后患》时突然间想到的。想到了这一点,再想想中国近来的发展情况,我就掷笔兴叹!
本译文的重印,让我有机会大幅度地修改了文字。但这修改是以原译为本。我希望将来能将关于制度转变理论的那一部分重写。到那时,中国的经验会给我新的启示。
一九八五年六月。
绪论
常言道:钟摆摆动得越高,在回摆时,它的摆动也会较高和较快。在毛泽东及“四人帮”掌权时代的中国,政治的钟摆摆动到难以想象的高度。自一九五八年开始有大跃进运动,继而是一九六六年席卷全国、动荡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在那二十年里,一切可能被称为“资本主义”的东西,都被前所未有的残酷手段,彻底产除掉。同时,人民大众却被迫要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尤其是毛泽东本身的学说。
这些极其违反理性和极端残暴的群众运动,对广大人民,造成了莫大的创伤。令人震惊的的故事,罄竹难书。两位世界级的乒乓球运动员,因为被指控犯了发挥资本主义技巧的罪,被迫自杀1。演奏贝多芬的作品或采用传统的名称来称呼新近公有化的东西,也能招来牢狱之灾。医生和教授,被逐至农村拔野草;学校的物理课,包括了锄坑和养猪的粗活。由于毛泽东没有受过严格的学校教育,他低贬学校教育,不足为奇;但如此一来,一个在考试中交白卷的学生,为了政治上的需要,竟然马上被捧为全国的英雄2 。
在那段期间,极少数非政治性的书籍出版;可是毛泽东的小红书,据说销量竟然比圣经在历史上的总销量还要多。能够背诵几条重要的毛语录,或者在每次的社交谈话里一开始便各自背诵一连串的政治口号,不单是明智的策略,而且更是保障性命的一种方式。
翻阅那段期间增订的中文字典,可以知道当时的意识形态气候3。“资本”一词,以一整段文字界定为含有邪恶的意思。同样遭受贬斥的字有“私”、“钱”、“利”和“阶级”等;当然“地主”一词遭受更严厉的攻击,不在话下。另一方面,“共”“反”、“公社”、“社会主义”等词语,则受到过甚其词的赞誉。
报章上的新闻,往往是与事实相去十万八千里的诺言:几百方码的人民公社土地竟然可以种出几吨的粮食4 ;但当饥荒成为不可掩饰的事实时,就归咎于连续几年的坏天气。
毛泽东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打击
无论根据什么标准来衡量,文化大革命都是一场彻底的革命。不但孔夫子备受攻奸,任何姓孔的人也遭殃。在山东曲阜孔子墓附近的碑林,不少刻在碑石上的书法珍品,遭受破坏,无法修复。我在一九五二年只须花二角钱便可买到的一份碑贴,现时增值了一万倍。古代的黄鹤楼,因为一首感人的诗5而成不朽,但在一九六六年却被彻底地破坏了。庙宇里的涂金木雕刻,经过悠久的岁月,也逃不过被砍下来的恶运。成千上万的木刻运到香港,原价不过每块美金二元。但当文华酒店将这些木刻大量地装在大厅的墙上,引起了富有游客的注意,它的价值便大幅跃升。
一九七九年我曾到广州一行,看到一间古庙完整无缺,令我惊喜不已。负责的同志解释说,住在庙宇周围的人,曾经不惜一死,力保庙宇。后来他们跟红卫兵达成协议,铲去外墙上的龙,以毛语录代替。
我也曾到广州附近的一个小镇,探访我幼年时念书的学校校长告诉我。曾经教过我的几位老师已经自杀了。他告诉我文革时期,派系间武斗椅子上的铁条都被拆下来作为打斗的武器6 。其余一切的铁器,皆在大跃进期间,被“贡献”作为炼铁之用。
知识贫乏妨碍现代化
这一切都不免使人惊愕。一个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遗产的民族,竟然要遭受这样的蹂躏。另一个事实,同样悲惨;一个以刻苦耐劳闻名的民族,一个聪明、热情和具有进取心的民族,竟然在短短二三十年间,沦落到奄奄一息的境地。今天在中国见到一般人的态度,是由制度所促成的。在这种制度下,报酬不计工作的贡献,法律鼓励工人睡午觉,二十年来只印政治书籍,说了无心之失的话或表达新意见都可能招来横祸。
我在广州几天,在住的酒店里,见到两个女工,每天都在几百方尺大小的地上扫树叶,这似乎就是她们的全职工作。同时,修补墙上的一个小洞需要三个人—— 一个人拿着一盘灰泥,另一个人将灰泥往洞里涂,第三个人则在旁指着那个洞。早餐的供应只有一个小时,但在半小时之后,已经没有人工作;二十多个年轻的女服务员,聚在餐厅的一角,任意闲聊。我以前认识的中国人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很多人说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世界科技的进步,比较在过往几千年的加起来还要多。但令人震惊的是,占世界四分之一的人口竟然无缘分享这份进步,仿佛他们是被放逐到火星去似的。竹幕显然比铁幕更难渗透。三十年来,中国不单与外间隔绝,而且任何能够穿越障碍,得以漏进的消息,中国政府都会循例将事实歪曲或重新铺陈。一切从中国寄出给亲友的信件,都必须套上赞扬毛主席的词句。为了使访客留下一个好印象,当局特别召集一些穿得好也养得壮的孩子,在游客面前唱游嬉戏。
中国的情况,反映了知识贫乏对经济的影响。一个在香港的朋友,代表一间极有名气的公司往中国商谈生意。他说与他交易的对手,无知透顶,使一切洽商都白费力气。更有甚者,职衔五花八门,他要凭干部的到场先后来辩别他们的官阶高低。
在一九七九年那次旅程中,有两件事特别说明了闭关自守的后果。我带了一具价格廉宜、能够显示时间日期的小型日本计算机。无论大专学生或教员,都对这具“小机器”的功能大感诧异。他们不相信在外面的世界,甚至儿童玩具也象这个计算机般先进。(这竟然发生在曾出现过数学天才的国家里!)另外,一位土木工程师声称他知道有关送中国学生到美国念书的手续,但他供给的资料却完全与事实不符。随后我发觉,即使在广州的高级官员,对签证与护照的分别也不清楚。
结论是很明显的:中国的现代化不管走哪一条路,都会遇上一个极大的障碍。以其他国家标准来衡量,整个中国也找不到几个四十五岁以下,称得上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结果就出现了一群散漫的劳动人口和无知的官员;也就是说,中国在科技和知识资源上,彻底破产了7 。在这方面所造成的障碍,会较一般人所说的外资外汇问题,远为严重。
较自由的趋向
自一九七六年毛泽东去世和打倒“四人帮”后,中国的钟摆开始有力地回摆。现在旅客较容易前往中国参观游览。法律不再有限制;缺乏住宿的地方才是在障碍。移民出口也远比以前放宽了。(可是,外间对中国公民却没有采取门户开放的政策。)就我所知,有一段时期,任何一个中国学生,只要他持有有关的证件,便可以自由往外地读书。美国更特别将限制放宽——在中国的美领事馆申请学生签证,比在香港和台湾更为容易8 。尽管他们普遍都有经济问题,但在一九七九至八零年间,约有五千个中国人到美国留学。
与我们探讨的问题更具关键的,是中国重开门户,迎接外国思想。数年前,公开阅读阿当•史密斯或凯恩斯的著作,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但现在已有《原富》和凯恩斯的《通论》的中译本。一位经济教师,因为翻译了森穆逊的《经济学》而获升教授名衔。佛利民的《资本主义与自由》已译成中文;他(与太太)的《自由选择》一书,正在翻译中。
藉毛主席言论作护法
事实上,在每本中译本的序言里,都有一段文字指出,这些都是应受批判的著作。导言通常引用毛的话,指出应该看看资本主义的丑恶思想才能更好体会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但除了这些为旧势力驯服的痕迹外(这也是自卫手法),那些翻译都能忠于原著。抽样检查,也未发现有故意歪曲原文的地方。最近出版的一本中文著作,书名是《佛利民货币理论的批判》作者对佛利民的激烈抨击,自是意料中事;可是他所了解有限的佛利民的观点,却能忠实地陈述出来。
在一般的谈话中,我们还不能听到对共产党的抨击或赞扬资本主义的话。但是与较为相熟的同志私下谈话时,他们就不大有顾忌了。他们从不掩饰对舶来品和外间消息的渴望。他们除了期望拥有彩电、录音机、计算机和相机外,还锲而不舍地追问在国外发生的事和生活情况。
私营商贩与走回头路
小规模的私营商业开始出现,不过这些大都是街上经营的商贩9 。工厂获得较多的自主权,也积极引入外国资本,虽然条件颇为苛刻10 。简单点说,中国是否向“资本主义”迈进?传闻四起,每天都有——例如的士司机现在已期待收取小费了。在这样的形势下,共产党的盖子还能撑多久?11 自一九八零年的上半年始,一切都快速演变。含义是很清楚的:假若再不制止这个钟摆的话,中国最后必走“资本主义”的路。这个制止来得很快。一九八一年六月左右,压制“走资”的活动已变得颇为明显12 。政治领袖开始在公开的场合再歌颂毛泽东思想、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伟大,指出它们是中国人民生活的一部分。一些过去惯用的语录,又再次受到宣扬。
资本主义的中国 :能否体现?在这个钟摆稍微停顿的刹那,正是提出这个重要问题的恰当时机:向哪一个方向走?有一个人曾经因为准确地预测一九三零年的经济大衰退而成了名;可是,极少数人记得或指出,这个人在以往曾经不断地(和错误地)作过同样的预测。所以,就算用掷豪来预测中国的前途,似乎也是值得冒险一试的。但我没有预卜未来的本事,所以我要试以经济分析为基础,推论中国最后必会走上近乎私有企业制度的道路。这个转变不会很快。经济理论只能指出一个大概的方向,除此以外,它不可能确切指出转变会在何时出现。
在这里我想说明,预测(Forecast)与推测(Prediction)之间是有着微妙的区别。预测是依赖过往事件发生的趋势,或者是用水晶球预卜前程;推测是基于理论的。后者指出,以某一个理论作基础,假若某些特定的条件符合了,某些现象就必定会随着发生。至于理论是否成立,是要靠实践来测试该理论的含义。理论本身可能是错的,而特定的条件可能与推测的事件毫无关系。或者理论本身基本上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它推测会出现的事件却不发生,因为特定了的条件不存在。
要推测经济体系的发展,是需要一个制度转变理论。在这一方面较近期的研究和著作甚丰,可是杂乱无章。假若我们能等到有一个较佳的理论面世之后才推论中国的前途,效果当会更好。但中国的钟摆高悬未下,而假若没有理论作基础,我们就不可能作任何推测,所以我唯有提出自己的理论。我得声明,这不是有关制度转变的唯一理论。
以下我将会逐步演绎我的理论体系。依我之见,这是足以解释制度转变的。我随着会阐明,根据这一个理论,中国将逐步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但制度的转变是要用历史学家的时间尺度才能体察出来,而经济学家却不善于用时间囊(Time Capsule )来作推测的。对于转变的时间,我不能确定,但我不妨于此时此地将自己的观点写下来,立此存照;这种做法在中国的文化传统里由来已久。第二章分析中国走向“资本主义”所必须遇到的障碍。第三章建立分析制订转变的理论体系。第四章讨论中国转变的方向;依据我的理论,中国是会向私产制度那边走。终结的观点见第五章。
注释
容国团与傅其芳死后多年,于一九七九年获得“平反”。容国团于一九五七年离开香港到中国。一九五九年,他得到世界男子乒乓球单打冠军。其后他训练出闻名世界的中国女子乒乓球队,又差不多独力将乒乓球运动的技巧,全面革新。他虽然早年家贫,体能不佳,但他对所学的各种东西,无一不精。例如,只聆听交响乐一两遍,他便能将全曲背诵,每一个音符都正确无误。
自他那一次令人瞩目的表现后,张铁生进入辽宁省朝阳农业学院修读兽医学,在校里替“四人帮”干宣传工作。据流传的消息说,若“四人帮”掌权,张铁生会出任教育部长。
新华字典,一九七二年印行。
官方报道,每亩(0.164英亩)可产一万一千磅食米.一些地方将数字列得更高,包括在石头上产米的报道.自“四人帮”垮台后,中国政府公开承认在大跃进时公布的生产数字,皆属夸大之词。
崔灏(704 - 754 A•D•)所写,首四句如下——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传说,才气极高、孤傲不群的李白(701 -762A•D•)曾拒绝为黄鹤楼题诗,因为他自觉不能胜过崔灏。黄鹤楼绝非是一座精巧的建筑物,但却因此而成为中国文化的象征。
对于文化大革命的沉重回忆,在一群新近的中国作家的作品中(一般人将这些作品称为伤痕文学),有深刻的描写。
中国并不缺少人力资源(Human Capital ),因为中国人口庞大,劳力本身便是人力资源。但是,按人口平均计算,现在中国的人力资源非常低,却是毫无疑问的。
据最近的消息说,在中国领取美国的学生签证,自一九八一年起已经较为困难。
自一九八零年起,小贩获发执照在街道上经营,是一九五七年以来的第一次。事实上,政府对于这些“个体经济”,颇为赞赏;官方承认他们的服务,胜于国营商店,而且也提供了就业的机会。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三日,《人民日报。在第一版评中,对街道商贩加以表扬。它指出,中国的宪法并没有对这些法律的“规限”作严谨的界定。
10、我接触过一些有兴趣到中国投资的商人,他们一致同意很难与中国达成交易,因为中国只知“取”不知“舍”,而只有中国贸易老手才能找到做生意的门路。
还有其他显著的例子。国营的“中国民航公司”于一九八零年因服务恶劣遭受官方批评后,报章上曾经有人建议,成立第二间航空公司,与中国民航竞争,提高效率。朝着资本主义方向的另一个例子是在广东和福建省设立经济特区,鼓励外资在特区设立工厂,准许外商聘用和解雇中国工人及汇出利润。不过,投资的外商在实际上却碰到不少复杂问题。
为了提高生产力,一九七九年,六千六百个国营工厂获得较大的自主权,除上缴一定限额外,其余利润都可以保留。原计划是在八一年之前,对其他国营企业采取同一措施,可是在当年一月,这个计划却被取消。此外,一九八零年夏天。在广东的公社亦被禁止组织从香港来的“荔枝团”——他们可以买大量的荔枝回港。因为从游客中所得到的价格远高于国营企业的收购价,公社得到较丰厚的利润。农民显然无法克服垄断荔枝出口的外贸部官僚这一个利益团体。
这是一九八一年六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主题。这会议的一个结果,是重申以共产党的原则作为经济特区的指导方针,因此令人对特区的经济自由,惹起广泛的疑虑。同样重要的是,八一年三月,一个名为白桦的剧作家,由于一个《苦恋》的剧本,遭受抨击。故事是描述一个华侨,于文革期间回到祖国,由于有海外关系,遭受清算,最后在绝望中死去。《解放军报》回应作者提出的问题,发动批判。他的问题是“假若你的国家不再爱你,你为什么还要爱国呢?”
中国改革的困阻
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毛泽东思想,甚至资本主义,它们的定义含糊不清。甚至在以严谨见称的经济学的范畴里,替这些名词所下的任何定义,也大有问题。在中国,形形色色的主义,都由含义模糊的标语和口号来表达。
我年青的时候,在中国上学,老师常对我说,由于我年纪太轻,不可能了解这些学说。三十五年后,中国的官员告诉我,由于我是外人,所以我不可能了解这些学说。模棱两可的语句,常常被认为是精妙深奥——尤其是对那些无知者来说——这正好给政客机会,大加利用。中国的共产制度之所以能够存在的原因之一,是由于马克思、列宁、毛泽东主义极为模棱两可,这给予维护这些思想的人,三个可乘之机。
概念含混忽略实践验证
第一个机会,归纳起来是应验了高斯教授的格言:“不能够清楚表达的意念,是永远不可能被清楚地证明是错误的。14”用意义不明确的语言,比用清晰的更容易达到“洗脑”的目的。无知或教育不高的民众更容易接受模糊的概念。这个情况在毛之前已显然存在。当时,一般人也普遍接受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的经济“原理”。但这些“原理”不外是取自亨利•佐治(Henry George )15的书,而其中的错误经济逻辑,几十年来中国竟然没有人提出疑问16 。
一九七九年在中国,我与两位著名的社会科学家会面。我乘机指出,无论一种学说的声名有多大,若盲目地接受它的结论,并不是研究科学应有的态度。我强调,第一流的经济学家也不可能永不会犯错误的;一切理论,必需经过实践的检验,可是没有任何社会主义的学说曾经通过实践检验这一关,所以这些理论是没有事实支持的。他们对我的批驳,没有反应。
第二个给人利用的机会,是一般人所知的经济制度的定义,极为模糊。由于一个制度(资本主义)与另一个制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之间,没有清楚的分界,要利用的人就很容易将一切弊端归诸于前者,或将一切美好的东西寄希望于后者。很多人仍时常将一九四六年至四八年间蒋介石当权时代的中国,形容为资本主义的典型例子。那是一个腐败的政权,但界定一个经济制度是不能以在该制度下所发生的事件为依据的,正如我们不能根据曾经发生过假宗教之名而进行的大屠杀,来界定宗教。同样道理,我们也不能根据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出现的各种可怕事件,来界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国民党官僚暴行歪曲资本主义
在蒋氏当政时代所不断传出的各种恐怖劣行,是有事实根据的。腐败的官员,为着榨取人民拥有的黄金和白银,便不断印刷钞票,以至要以千万元的钞票才能买到一瓶汽水。没有人愿意接受面值少于百万元的钞票,因为要携带庞大数量面值少的钞票作交易,并不合算。17 在乡间,很多个年头,农民要以木薯为主要粮食。为了较易下咽,人们就把它长期浸在水中。在城市里,警察时常伙同扒手一起活动。倘若他的拍当失手被发现,他便出面“拘捕”。警察也常显示佩械,藉此吃霸王饭、看霸王戏。在上海,拉黄包车的车夫,据说就业后因谋生不易平均寿命只得四年。在广州,一个专门卖脏物的商场,最初只在午夜后才营业,可是在不久之后,却在白天大做生意。在富有的广州岭南大学,一个政府官员 的儿子要求教授在考试前泄露试卷。当教授拒绝后,这个学生用枪将他杀死——其后逍遥法外。
继而掌权的共产政权,不断向学生灌输诸如此类的例子,作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活的写照。这当然是一个谬误,因为由此而引伸的资本主义的定义,便会变成“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假若一个人有适当的关系,就可以任何敛财”。根据这个定义,“资本主义”当然有可能产生各种弊端。可是,这个阐释忽略了一个极重要的因素——法律与秩序。换言之,权利的界定与执行付诸阙如。
产权结构是界定一切经济制度的基本要素, 这包括各种约束和局限条件。社会里的每一个人,都会为适应各种约束条件而互相竞争,相互影响。倘若制度有所改变,竞争的规则便会随着改变。所以,与其用“主义”或“资本”这类字眼来形容中国将来的路向,我们倒不如谈产权制度的改变。中国可能永远不会以“资本主义”国家自居,甚或使用“私有产权”这一类字眼。我的推测不外是,中国将来所采用的产权结构必然与私有产权制度极其类似。
宪法的合约精神
第三,模糊的观念与界定会带来不明确的法例,令官员有机可乘。表面上他们循规蹈矩,实则拥官自肥,或为一些利益团体服务。就以美国的宪法来说,它最重要的条例,便是维护私有财产的权利。但因为定义下得不够严谨,政府仍然可以在宪法里找到漏洞,颁布各种违反私有财产的法例。假若能够以今天经济学家对私有产权的清楚认识,将宪法改写,那么物价管制、某些环保条例,甚至政府藉增加货币供应而引致实际上是一种间接抽税的通胀,都属于违反宪法的行为。
一九七九年中国修订的宪法,比起美国的宪法,内容更加含混不清,这是很明显的。以下是从“总纲”一项下摘录的一些例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集体所有制。(第五条)
国家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第十条)
国家坚持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第十一第)在“总纲”一项下的十九条款,定义极为含糊。在“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章里,只堂而皇之地宣称,公民拥有工作、休息和从国家获得各种利益的权利。
以上所引的各条,作为宣传之用,可能性功效极大;这些也许是极重要的哲学或意识形态宣言。可是,宪法的愿意,是作为国家与人民之间缔定的合约,提供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要达到这个目的,宪法——正如其他任何合约—— 一定要对有关人士施以约束。至于它是否认同私有产权制度,非问题所在;不过它却必须要替整个社会的产权结构,作出明确的界定。
打个比喻,假设在聘请一个雇员的时候,雇主采用上面所引例子的类似措辞,与他订立契约,雇员能否知道他的职责所在呢?模棱两可的合约,使雇主可以随他的心意,改变公司的规则,或依他的喜好,随意奖赏或处罚雇员。故此,中国的宪法,不仅没有替社会和经济活动订立一套明确的产权制度,反而更使权利混淆不清。
倘若如一般的假定,经济进步有赖于宪法,那么将中国的宪法彻底改写,可促进中国的现代化计划18 。国家领导人或者用较缓和的方法。在把宪法作为代表共产党政策崇高至上的原则的同时,他们也许能选择在次一级的立法机构里,制定法则,将权利界定得较为清楚一点。所以在原则 上,宪法可以因为受到经济压力而改变,或遭漠视,或被重新作阐释。话虽如此,用次一级的立法界定和执行法权,总是还会受上一级的含混不清的宪法所影响。
因此,妨碍中国往“资本主义”路上迈进的重大阻力之一,是累积下来的大量意义含糊和教条化的概念。中国共产主义在这方面所得的支持,有长期鼓吹的空洞宣传口号,有不断被重复的各种骇人听闻的“资本主义”故事,也有那夸夸其谈,华而不实的中国宪法。
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另外两个障碍,在短期内也不易克服。其一是来自人数众多的官僚和军人阶级。他们的地位及既得利益,在自由企业制度下,可能会受到威胁。其二是我称之为“一九五七年幻象”19 。
既得利益分子的抗拒
一些有见识的中国观察家曾经表示过,一九八一年所走的回头路——再一次强调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坚持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极有可能是受到军方的压力。一向以来,中国的军人阶级,对政局都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事实上,全民皆兵,从孩提时代开始便当小红卫兵20,是毛泽东的期望。自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之后的二十年,除军人以外,士农工商各个阶层都遭受程度深浅不一的侮辱。近来的迹象显示,在共产主义下得享特权的军人阶级,是希望维持原状的。
中国的官僚阶层,尤其是那些地方干部,更加热衷于巩固原有的政体。要估计这些干部的数目十分困难。以西方的标准来衡量,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属于政府官员,因为理论上一切大小企业都属国家所有。除了那些位居要津、负责制定政策路线的行政人员外,还有一大批政府官员负责管治各单位和各行各业的各种活动。21 难怪外国访客都感到在中国,无论往哪里走,都一定碰上政府官员。正如以下第四章中我描述的情况,这些官员不单比普通工人获较高的金钱收入,他们还有比薪金高几倍的利益。在美国,一个普通修水喉匠的工资往往多过一个市长的收入,但在中国接待我的朋友却难以相信我所说的。
研究管制理论的的经济学者(他们研究为什么某些法例会出现),很少不同意政策的制订人是会尽可能维护对他们自己有利的法例。在一个私有产权的社会里,官员藉政策取私利的动机,却因为为政府工作无利可图而削弱。例如美国里根政府的内阁成员,普遍都牺牲优薪的工作来参政。高级政府官员需向公众透露他们的财产,而他们的报税也容易引起调查。虽然曾在政府高层里任职的名气,会提高他们日后回到私营机构工作的身价,不过对大部分的阁员来说在政府任职时,收入损失极大,所以必然要有物质报酬以外的原因,他们才愿意参加政府工作。
中国的情况刚好相反;要生活得舒适,就必然要做干部才有可能。但因为推行政策的人收入最丰,我们就很难想象步向“资本主义”之路的动力,会来处这一群干部。
“好景”的幻象:一九四九至一九五七
现在让我们转谈较早时我称为“一九五七年幻象”。那是指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七年这一段为期短暂、充满希望的时期。那时是共产党从国民党22手上接掌政权,而后才在中国实施的所谓资本主义建国计划,将经济弄得一团糟。在那八年里,经济有进展。在二次大战和国民党管制时期,直至一九四八年止,我在中国上学。当我在一九五七年再回去探访时,我发觉一般人的生活是过得比较好了一点:粮食供应有了改善,规律与秩序也重新恢复。在今天,一般人都认为中国的生活水平还不如一九五七年。一九七九年重访中国时,我与招待我的友人,一起怀念一九五七年的景况:咖啡店每日开门营业八小时,路边的食物摊档在晚上继续营业,公园洁净,任何人可随便进出“友谊商店”23 ,轮购的人龙较短,价钱也较低廉。
故此,在中国人的记忆里,资本主义就等于国民党的祸乱时代;他们将一九四九至五七年的“好年头”与共产主义联系起来。由于响往以往的生活,他们问:“假若在八年间便得到那样的成绩,如果不是有大跃进的重大错误,谁能够预料中国的生活水平会有多高?”回忆起“资本主义”失败得多么可怕,“共产主义”成功得多么迅速,他们相信现在唯一需要的是以一九五七年为起点,重新上路。
虽然一般的中国人仍然不愿意公开批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但我相信他们引用一九五七年的例子来支持它,是出于一片诚意的。这个支持共产的论点,是他们唯一的一个源自生活的体验,而不是从意识形态引伸出来的陈词滥调。
错误的假设与比较
我之所以称一九五七年的成就 为“幻象”,并不是由于它的经济成就微不足道,也不是由于它的消失来得太突然。我只是以为这不是比较两个制度的恰当基础。在国民党统治下的一九四六年至四八年,是一个纷乱的时期,是一个战乱后无法无天的时期,是一个贪污到令人难以置信的时期,是一个资本大量撤离中国的时期。所以当共产党席卷全国后,要改善它所承袭的烂摊子,绝对没有问题。(假若蒋介石仍在中国掌权,他的工作成效如何,是一个无关宏旨的问题;虽然台湾的经济发展是大有看头的。)
我的论据是,中国共产党在一九四九到一九五七年的统治,比较上有点成就,是由于国民党统治时的“假资本主义”(Pseudo - Capitalism )彻底失败。将这两片段排列比较,代表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是反常而不是正常的衡量。再者,在八个好年头里的高峰,即一九五七年,中国仍然比香港和日本贫穷,较诸美国和加拿大,就相去更远。在一九五七年的七个月里,我刚好有机会在以上五个国家旅行,也可以见到在外国一个普通家庭的物质享受——电话、电视、冰箱、汽车和房屋——与中国的差异甚大。根据现有的估计,一九五七年中国的平均消费,其实比一九三三年时还要少百分之十一至百分之十三左右24 。
但令人困惑的问题仍在:假若中国能够维持一九四九至一九五七年的经济增长率,没有受到大跃进的阻挠,它今天的经济成就能否与台湾、香港,或甚至日本比较呢?有些中国官员认为应该相距不大,甚或超过他们。故此,今天中国的领导人,仍在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经济范畴下,尽量避免重蹈覆辙,进行实验。历史会证明,他们这样做要付出极高昂的代价。
注释
14 高斯于批评庇古有关公损的文章时曾说:“含混的说法,由于不清不楚,故此错的地方也不会清楚地暴露出来。”R•H•Coas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ast”,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October 1960 p.39.
15 原文编者按:1839 -97,亨利•佐治是美国以经济为主题的宣传家、辩论家,他的主要著作是《进步与贫穷》(1879),主要是探讨收入分配的问题。他的方案是单一征收土地税,以消除一切非劳动得来的成果。
16 一些研究中国历史的西方学者认为,孙中山套用亨利•佐治的“单一税”学说(即只对土地征税),但其宣传气味则一,认为一切土地皆应归公众所有。
孙中山是一个学医的人,并未受过工程学的训练,但却替中国设计一套铁路网。他在三民主义里的分析,同样也显出他对经济学的认识不足。孙中山无疑是用心良苦,但是,我认为我们不时听到,台湾的经济成就应归功于三民主义的说法,却是毫无根据的。
17 假若我的记忆正确的话,当一九四八年发行新货币的时候,在发行的当天早上,兑港元的汇率是一个新元兑六港元,到当天傍晚时分,汇率却倒转过来——一港元兑六元。关于那一个时期中国通胀的深入讨论,请参阅The Inflationary Spiral:The Experience in China ,1939 - 50 John Wiley ,New York ,1958 ;&Shun-hsin Chow ,The Chinese Inflation ,1939 - 1948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3 .
18 最近(一九八二年四月)修改的中国宪法,亦然是以浮词、口号为本,对于权利的界定,并没有作出明确的澄清。
19于下文“好景的幻象:一九四九至一九五七”一节再有解释和讨论。
20 红卫兵是文化大革命的产品,大部分是由七至二十几岁的青少年组成。他们穿上制服,除破坏中国文化传统外,较年长的红卫兵常参与武斗,造成无可估计的伤亡。
21 据最近的估计,负责行政的干部约为一千八百万人,绝大部分都是共产党员。其他干部的人数和职级,则无资料可查。
22 原文编者按:国民党由孙中山于一九一二年创立和领导。他在一九二五年去世。蒋介石那时是军方领袖,这使他于一九二七年获得党的领导权。
23 在“友谊商店”商店所售卖的是中国最优良的商品。那里大部分的商品在中国其它商店里是买不到的,中国公民,包括香港市民在内,不能进入店内。它只开放经港澳居民以外的的外国人。同样的货品,在香港购买的价钱较为廉谊;,但是香港居民却不能带它们入境。由于极少外国访客会在“友谊商店”购买中国制造的脚踏车或缝纫机带出口,我们推断限制顾客种类的目的,是促使海外华侨用高价购买东西赠给他们在中国的亲戚朋友,藉此吸引外汇。
许多中国人认为这些商店的另一个作用,是人微言轻中国经济成就的橱窗:根据中国刊物的报道,一些在毛泽东时代展出的商品,只是供参观而非出售之用。
24 刘大中与叶孔嘉:“对中国大陆国民收入的初步估计,一九五二至一九五九”,美国经济评论,一九六一年五月,第489页 - 498页;J . L . Buck ,"Reliability of Communist China 's Data on Food Grain Production ," Current Scene, March 1965 ,p . 1 - 11 ; Colin Clark ,"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ommunist China ,"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April 1976 ,p .239 - 64 .
制度转变的经济理论
效益与经济制度
我认为要分析经济制度,必先要理解一八九七年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Vilfredo Pareto )首先提出的“帕累托条件”。在支配或使用稀有资源上,帕累托指出一个平衡点:在某一个资源使用的情况下,社会若改变资源的使用,起码会损害一个人。换言之,任何资源使用的改变,都不能够使整体受益。反过来说,当帕累托条件未达到时,改变资源的使用支配会最低限度使一个人得益,而不会损害他人。那就是说,在原则上,帕累托条件不达到,社会就总可以改变资源的使用支配而使整体得益。
满足了帕累托条件,社会的资源运用就会达到最高的经济效率。这个有名的条件,跟一个基本的经济学假设——“在约束条件下争取最大利益”(Constrained Maximization )——配合起来,便会产生大有用场的操作功能。“在约束条件下争取最大利益”这个假设(下文简称局限下取利),断言每一个人在局限条件下会不断替自己谋求最大的利益。帕累托条件和这个人类行为的假设配合后便成为一个均衡的条件:在约束条件许可的情形下,在群体的交往中,人是不会蓄意损害社会整体利益的;倘若他们能够以相对低微的代价得到利益,他们必定会向这个目标进发。由此推之,当人们面对的约束条件改变后,人的行为亦会相应改变,直到情况不能有进一步的改善为止。故此一旦有关的约束(局限)条件被确定后,我们便可以推测人的行为。25
经济效益与浪费的界说
严格地说“最高经济效率”必然可达,因为这是“局限下取利”这一假设的直接推论。“低效率”或“经济浪费”这类名词,常被人滥用,而且至少有三个不同层面的误解。
第一个有点乌托邦的意味。凭着纯粹的幻想,某些经济学家认为这个世界应该(而且能够)运行得更有效率26 。这是力求社会改革呼声的来源;可是作为一个解释行为的概念,却毫无用处。
第二当约束条件改变时,由于适应新条件的转变来得较慢,“浪费”的情况就会出现。但稍迟出现的适应,绝非浪费,因为假若“适应”是不需要费用的话,适应过程是可以马上完成的27。
“浪费”的第三个误解最为重要。一套理论所罗列的约束条件并不一定足以推断出一个“有效率”的结论,但这些条件可能足以支持一些有关人类行为的推断。因此一个擅于阐释人类行为的研究工作者,可能会将某一些约束条件搁置一旁,因为他觉得这些条件与他的目的无关。在这个情形下,因为某些局限条件被撇开了,“浪费”在表面上就会产生。
例如自助式晚餐,可以被误解为浪费的。顾客只需付固定的收费,便可以将食物视着免费一样,随意进食。顾客多吃一口食物,店主所要负担的边际费用是大于他所获得的边际利益。故此,多吃的一口食物,表面上看是浪费的。可是,假若考虑到要计算、量度和照顾每一个顾客进食份量所花费的费用时,这便不算浪费了。虽然这些费用对于理解消费者的进食习惯毫无用处,但我们若要知道餐厅为什么要提供自助餐,而不设进食数量限制的晚餐,这些费用是不可或缺的。
同样道理,租用酒店房间的顾客,可以视水电如免费一样,随意使用。他的行为是否被视为“浪费”,是取决于我们有否将每一个房间装上水电表,以及另外收取水电费所需付出的费用计算在内。假若我们的目的是要解释为什么房间内不装上表计,这笔费用非常重要。倘若我们只是要问在没有表计的情况下,住客开灯的时间,是否较长一点,表计的装置费用就无关重要了。
忽视促成政府管制的局限
其实看来因政府管制而引起的浪费,都是因为我们没有指出促成管制的约束局限。价格管制、配额限制和若干税项,通常被认为会带来浪费效果,这是没错的,因为要解释管制所引起的效果,我们无需研究该管制为何以其特定的形式出现。若要探索何以管制出现,我们就必须审查所有引起立例管制的局限。对这点走了眼,就好比前述例子中忽略量度费用的重要。由于一般经济学家对政治把戏不甚了了,所以他们往往忽视了低效率政府也是被局限下约束促成的。
制度的形成——界定产权结构的法律与规条——是要将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与交往的局限条件和规则订下来。阐释制度转变的主要困难,就是我们不可忽略选择制度所面对的局限条件。假若要以经济分析来解释一个制度的成因,我们必定要将之视为在有关的局限条件下,制度是人类行为所作出的选择。不论一个政权是如何的独裁、暴虐,这个制度的出现必定仍然是选择的结果;在逻辑上,我们亦因而不能将之视为浪费28 。
政治经济体系 / 制度效能均衡
因为我受到自己选定的推理程序所限,我的见解与当前盛行的观点是不同的。我以为从帕累托条件的角度来看,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经济效率,彼此相若;不然的话,这些制度也就不会出现了。但不同制度所需的费用,在量和质方面都各有不同。另一方面,从一个制度转变到另一个制度,也是要费用的。
举个例子来说明。假若有一个适合养蚝的私人海滩与公有海滩相连。拥有私人海滩的人多数不会养蚝,因为拦阻外人闯入将蚝捡走的费用会过于昂贵;故此,他们可能同意把退潮时露出的地方开放,共同使用。假若情况改变了,他们发觉可以将那私滩用栅栏围起来,将不速之客杜绝,或者将他们的居所移近海滩,方便监视,这些私滩的拥有者就可能互相谈判,协议各自将自己的海滩改为私用。假若达成协议的费用不过高,他们便会开始养蚝。养或不养蚝,同样符合帕累托条件;其中差别,在于监察费用。两个情况下都不是“浪费”。虽然在私人控制下,蚝的产量会较多。
故此,只有当这两种制度在运作时所付出的费用和从一种制度转到另一种制度所涉及的费用能够清楚指定,我们才能够推测制度的转变。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将相关和不相关的局限条件分辨出来。
产权与交易费用
只有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生产资源方属私有财产——
有拒绝他人使用的权利,因此只有“业主”才有权决定如何运用;
有运用资源以赚取私有收入的权利;
有转让或售卖资源给任何人的权利。
转让权代表了有权利缔定合约,容许产业持有人将资源用各种不同的方式跟其他资源组合运用。他可以将资源的使用权转予他人(或者放弃决定运用资源的权利),获取报酬;可以与其他人合资生产;也可以聘用代理人来管理或监察合伙人的行为29 。
在一个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经济制度下,每一个人必然是资产的拥有者(如果他没有其他资产的话,最低限度他拥有自己的劳力资产)。每个人可以随自己心意,与其他人签订合约,决定如何将资产运用。这使构成私有企业制度的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缤纷多彩。这些包括从街头小贩到各种形式的租赁活动,以至各种不同组织形式的公司,一直到规模庞大的企业。制度安排(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有两重意义——(1)产权制度的结构与本质;(2)从一种已存在的产权结构衍生出来的合约和组织上的安排。假若产权改变,未必表示产权结构有任何改变。件工制与时工制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合约安排,但却可以并存于同一个产权结构之下。
我们在这里所注重的,就是以产权结构改变的角度来阐释制度的转变。较诸阐释不同的合约形式,或不同组织的结构安排,更为深奥,因为产权结构再不是一个已知的条件。我们将指出交易费用是决定制度形式的关键,所以我们先要界定这些费用是什么。
无论哪一种经济制度,它的运作费用都不轻。在私有企业制度下,有划分和保护产权的费用,有商议和督察合约的费用,有找寻适合的合约伙伴的费用,有防止欺骗,有调协生产活动等等的费用。制度改变也涉及颇多的费用:第一,搜集有关其他制度的资料;其次,谈判或者强行转变也是需要费用的。在鲁宾逊的一人世界里,这些费用是不存在的。只有在群居的社会里,这些费用才会产生。因为若要将这些费用清楚的分类,往往极端困难,甚至根本不可能,故此我们将这些费用都拨归在交易费用下。广义点说,在没有市场交易或者甚至产权不能转让的情况下,交易费用也会同样存在。这个名词若非已被广泛使用,实在应该被称为“制度费用”(Institutional Costs )。
交易费用的应用范畴
无论什么经济体制,其营运所需的费用都相当可观。在私有企业制度下,它包括以下各种职业的收入:律师、经纪、经理、法官、会计师、警察、文员、秘书、公务员和其他等等。卖一磅苹果,种植的人只可得五分钱,但卖给消费者却是却是二角五分钱。共产主义宣传家会称其间的差别额为“剥削”;现代的经济学家称这个除运输费用后的差额为交易费用。
苹果价格的例子 ,当然只是把交易费用的概念极端简化了。其实,要估计和量度它,却十分困难。再者,在不同的制度下,它出现的形态,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在集体所有产权制度下(Communal Property Rights),资源并不能自由转让,也没有人可以私享使用权,合约费用和防止他人侵犯权益的费用,将会较低,甚至不存在。可是,生产者要探索消费者的喜好,或者督导从属的费用,却远比在私有企业下高。虽然衡量交易费用的大小,困难重重,以下我们会利用推论和举出一些观察例证,证明中国现有制度下的交易费用极其庞大。不过纵使交易费用极其可观,要在中国检举那些如中间人一类的“坏人”,却会比在私有企业制度下来得困难。这是因为在自由市场里,我们直接购买商品和劳务,故此必然尽可能讨价还价。很自然地,我们会抱怨它的品质、数量和价格;即使在交易里得益不少,我们也会抱怨中间人赚取的费用太高。在中国由于缺乏明确的产权界定,若要归咎于某一个同志,相当困难;因此,我们就难以作出较切实的投诉和批判。
令人大惑不解的,就是象交易费用这样重要的约束条件,竟然往往被批判资本主义和支持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人所忽略。甚至在经济学的文献里,交易费用要到近代才被注意,虽然它可能是现代经济学里最热门的题目。它较早时受到漠视,可能是由于一些经济行为,无须藉着交易费用,来作解释。可是,对于解释经济制度,它却极为重要。在制度不存在的情况下(如鲁宾逊经济),交易费用不会出现;反之,若没有了交易费用,经济制度便无从确定(以下会有讨论)。简言之,任何以“局限下取利”为基本假设的经济制度理论,必然要对交易费用详加重视。
应用于经济制度的“高斯定律”在一九六零年发表的一篇划时代的文章 里30 ,高斯教授(Professor R•H•Coase 在芝加哥及其它美国大学任教的英国人)指出,在交易费用不存在的情况下,不管产权谁属,只要清楚界定产权是私有,结果必然是导致最高效益的资源运用情况31 。他的分析,创立了著名的“高斯定律”。这个理论的要点,是指出从产权的观点来观察资源的运用,倘若将产权划分或界定为私有是不需费用的,那么在交易费用不存在的条件下,交易取利可保证资源必定会作最有效的运用32 。
以利用土地耕作为例,高斯证明,若土地的产权没有清楚地被划分为私有,又或私有产权并不存在,那块地的使用权会因被侵犯而引起纠纷。倘若土地是私有产业,市场交易必自然发展开来,将问题解决。高斯指出,若交易费用是零的话,在私有产权制度下,无论土地的产权如何分配,土地必然会被利用作生产最大的经济利益。高斯的分析,对一切生产资料皆适用,包括那些捉模不到的,例如污染的权利相对有索取赔偿的权利。在研究土地的使用权时33 ,我曾经替高斯的理论作了补充,在私有产权和交易费用不存在的情况下,无论选择哪一种形式的合约,资源的使用都不会受影响。在农业上,无论土地是由地主自耕,抑或雇工代耕,又或由农户以定额判(这是个错别字?或应改为“承”字?)租,甚至分租,都会出现同样的适当运用。我进一步指出,交易费用会影响合约的选择。被选择的合约安排是要减少交易费用,使稀有的生产资源能得到最大的价值。
沿着这条思路分析制度转变,我们发觉就算是取消私有产权这假设,高斯定律仍然有效!那就是说,在没有交易费用的情况下,产权结构的不同或经济制度的不同,是不会对资源的使用造成影响。在没有交易费用的情况下,私有产权固然会带来高斯所描述的情况:资源的使用会达到最高的价值。但在另一个极端——没有业主的公有产权——“局限下取利”的行为也会令资源的使用达到同样的效果。这是因为在原则上,生产和消费是不需要透过市场才能进行的:原则上,在没有交易费用的情形下,完全没有市场和一个运作灵活的市场的效果,是完全没有分别的。
假若一切广义上的交易费用确是等于零的话,这就等于说消费者的意愿不需任何费用便能显现出来;拍卖人和监察者可以免费收集及传播一切生产及消费的讯息;工人及其他生产资料,不费分毫,便会完全遵照消费者的意旨生产。至于工人(消费者)的总收入,则可由一个仲裁者免费地依照工人的边际生产力、资源的租值分配,及其他有效率的准则,加以决定。依照这样的推论,就算没有市场价格亦可以得出高斯所提出的结局。
在私产与公产之间可以有各种不同的产权结构(制度)。但不论在什么经济制度下,只要这些制度的运作费用是完全免费的,资源的运用都会达到最高的价值。在这情况下,制度的选择将会是一件随机、偶然和不可确定的事。
交易费用决定制度
交易费用是决定经济制度的因素。社会将尽可能选择一个交易费用最低的制度。这是由于较早前曾经讨论过的“局限下取利”这个假设的缘故。我们若要解释制度的选择,就必须证明在考虑一切有关的局限条件后,这个选择的交易费用是最少的。同理,假若知道有关的局限条件方向是如何改变的话,我们便可以推测制度的转变。
我建议将广义的交易费用分成两类——(1)一个制度在运作时所要付出的费用;(2)采用某个制度或者制度在蜕变时所要付出的费用。后者包括改变制度所需要付出的协商费用;如果协商不成,还要包括用武力或其他手段所要付出的代价。我将阐明,后者最显著的费用,就是资讯费用和说服那些因制度转变而导致收入减少的人所需的费用。
将交易费用如此分类,有三个重要的含义。第一,假若采用或改变某一个制度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人们必定会选择一个运作费用较低的制度,来支配资源的运用34。第二,假若采用或者改变一个制度要付出高昂的代价的话,在众多的选择中,被采用的制度的运作费用并不一定是最低的。在这情形下,倘若不把改变制度所需的费用考虑在内,在表面上来看,社会是有浪费的。第三,假若有一个运作费用较低的制度,而改变制度的代价是少于这个制度所能节省的费用,那么制度就必然会改变。
公司架构与共产国家之比较
高斯在半世纪前所写的另一篇经典文章里35 ,强调市场的运作是要付出显著的代价的。正如上文所述,界定私有产权和达成合约都有交易费用,但这是构成自由市场不可缺少的条件。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可引导资源的运用。高斯指出,由于决定市场价格耗费不少,另一种制度——公司——便会产生,使交易费用减少。确切地说,受公司雇用的每一个工人,都是照公司的吩咐办事,而不是不断地以市场价格作为参考指标,来决定他本身的发展。
这里要考虑的重点,并不是公司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而是在私有产权制度下组成公司,事实上是走向一种共产主义形式重要的一步。一个以前自任老板、自己经营的鞋匠,现在受雇于工厂里。由于他跟随厂商的生产计划,获得了工资,但他所缝制的鞋子的售价却不是由他决定的。故此,在私有企业经济下的工人,将一篮子事务的决定权,委诸公司的管理阶层,那包括他的工作时间和假日、他操作的机械、他的同事、他生产的鞋类和缝制鞋子所涉及的资金、推销及定价等。他以一特定数量的劳力,换取工资;以他的判断,当然认为赚取工资比较自己生产然后在街头贩卖,较为上算。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轻率地否定支持共产的理论。一些经验老到而明智的共产制度观察家,正在用类似高斯和他的追随者用来解释形成公司的道理来替共产主义辩护。他们的推论大概如下:由于市场有缺点,假若每一种资源的拥有者放弃他私自生产的权利,藉以换取工资,将决策权利委托一个中央管理阶层,代为策谋,便可以带来一个损耗较少的经济制度。共产理论就推断,由于一切资源皆属全民所有,便应将一切生产和分配收入的决定权交给一个巨大的中央管理处——“超级公司”——国家共产主义“公司”全权负责;各个不同的行业、工厂阶层和其他机构,可被视为“公司的不同部门、副部门等。
一般人可能对管治这么庞大、囊括整个国家的生产力及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公司的可行性有所存疑。但是规模大小对效率的影响,并不是问题的重心。问题的重心是,一个经济制度的运作费用的大小,是受到选择制度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所左右。我们将会证明,在共产制度下,由于可供选择的制度不多,其运作费用必定是较私有企业制度为高。
选择与竞争决定交易费用
当一个资源的拥有者决定加入一间公司,受人指挥和管理,他是自动放弃了私自运用资源这选择。这与用武力或强逼手段来废除私有产权,然后设立中央管理系统来指挥资源的运用,根本上是两回事。在这两种制度下,制度的运作费用——交易费用——都可以用不同的方法减低,也可以 用各种惩罚和奖励计划,加强竞争,提高生产36 。但这其中却有一个极重要的分别:唯有私有产权制度,才可以(1)利用多种的经营方式的选择来节省交易费用;(2)利用转让或出售权促进竞争来节省交易费用。这两点需要详加说明。
选择的范围
在私有产权制度下,容许他人共同使用产业的例子屡见不鲜。业主不行使私用权的原因,往往不是由于政府强制所致,而是业主自由选择的结果。容许公众在土地上放牧,可能因为业主认为围上栅杆费用太昂贵。在私人拥有的购物商场里,停车场免费是因为若要雇员收取停车费,支出可能不菲。围绕着私人拥有的湖泊聚居的人,可能会撤下鱼种,共同垂钓。在一座大厦内的游泳池,可能毫无限制地让住客和他们的宾客随意使用37 。
更广泛的例子不胜枚举。在分层出售的大厦里,业主们可能联合组成一个组织,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决定住户共同关心的问题。在某一个地区的住户,可能联成一起,一致行动,加入邻近的城市,或者自行聘请消防员和警察。在以上举出的每一个例子里,最重要的地方,是每一个产业的拥有人,并没有将私有产权放弃。
在这些例子里,一些属于私人所有的资源的共用方式,与使用权是私有而不许别人共用的情况比较,当然是不同的。以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分析,上述几个例子,都属于“浪费”。可是,在过去二十年,经济分析有很大的进步。现在我们已了解到以上任何一个选择,其实都是为了节省交易费用。运用资源必定有大小不同的各种交易费用。在私有产权的制度下,以非私用或公用的方式运用资源,是私产拥有者的自由选择,而并非是政府强逼的结果。在私产制度下的各种政府的设立,也可以同样地视为是被业主选择而成的。
假若要做生产决策时,可供选择的技术和方法的范围越广泛,生产的成本便越低,这是广为人们所接受的定理38。同样,可供选择的生产制度形式,若范围越广泛,其采取的制度安排的交易费用也越少。私有产权制度并不排除选择与中国一般无异的组织形式。美国法律并不阻止农夫将他们的生产资源,聚集一起,组成与中国在大跃进期间建立的人民公社一模一样的组织——每一个农夫,将他的土地和其他资源交出来公用,在公共膳堂吃大锅饭。倘若公社能够带来更高的收入,美国农夫也会选择公社制。但另一方面,将私有产权连根拔起,结果会消灭大部分在私有企业制度下可供选择的制度组织形式。
购买与售卖的权利
在私营企业制度之下,私产的拥有者可以选择售卖抑或不售卖资源,扩大了选择的范围。转让权也可增加市场竞争及鼓励个人运用他所拥有的讯息;两者都可减少交易费用。
我曾提及那个鞋匠的例子,值得再讨论一次。当他决定进入工厂(公司)工作,当然是期待收入有所改善。他这个行动的经济解释,是他这样做会节省交易费用。鞋匠有其他可以选择的途径:他可以继续私自缝制鞋子;他可以与其他私产的拥有者订立合约,而不设立中央的管理;又或者他可以选择其他的职业。愿意聘用这个鞋匠的公司,不单要保证他的收入要比他自己私营时高,而且还需要与其他公司竞争雇用他的服务。工人有权不出卖劳力给公司,或者如果他与公司订有合约,可以在合约期满后,不再续约。故此,如果在边际情况下,公司的交易费用不能够低于鞋匠私营的费用或象其他鞋厂一样低,这间公司便不可能长期生存。同样地,公司也享有聘用或不聘用工人的权利。工人的互相竞争,减低了执行合约的费用,因为不称职的雇员可以被解雇。
出售与不出售的选择权,激发了竞争,从而减省费用,这个原理亦适合用于其他资源。鞋匠决定加入公司与否的选择与公司决定开除他与否的选择,相等于地主与佃农的选择,或者批发商与零售商的选择。这个竞争的规律,适用于或大或小的商业经营。在私有企业里,大企业的小股东,对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只有极少或无足轻重的发言权;但是如果他们不满公司的管理时,倒有权将股权出售。故此,董事们一定要互相竞争,以减低交易费用的手法来争取资金。交易费用不但影响行为,也同时被行为影响。
我们时常观察到在共产或社会主义制度里,决策人犯了错误,不一定会遭受相应的惩罚;但在私有企业里,错误却一定会带来惩罚——带来经济损失。这现象,可以用有选择权利没有选择权来解释。例如在中国,派往工厂的工人,没有离职和改往他处工作的权利。故此,在工厂里,并没有一种内在机能,逼使工厂通过节省交易费用,竞相挽留它的工人。生产不受欢迎的产品,使工人的前景趋于暗淡,可是由于工人没有辞职的权利,故此依旧生产不值钱的东西。
总括来说,当可供选择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较少和没有转让权来鼓励节省交易费用时,制度的运作费用必然较高。较高的交易费用,会使下列费用更为昂贵——
决定资源的比较优胜条件;
协调资源的使用;
从不同的人搜集使用资源的讯息;
替产品定价。
故此,当私有产权不存在时,资源(包括工人)就会较有可能不根据成本利益来支配;资源的协调较有可能与节约开支背道而驰;讯息较有可能以更高昂的代价才能获得;也较有可能出现货物堆集,或购物人龙,使那些原来可以替社会增加生产的资源(存货时间和排队时间)白白被损耗掉。
改变制度的费用
改变现行的经济制度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运作费用较高的制度能够推行下去。我曾经指出,有两种费用妨碍制度转变。第一,是搜集有关其他制度的讯息所需付出的费用。第二是要说服——或者逼使——那些在制度改变后,实质收入会减少的人所需的费用。在中国,这两种费用很高;不过,我在第四章里将会指出,这些费用正在下降。
搜集讯息的费用往往很高昂。它的高低对于制度的改变非常重要。因为一定要一群核心人物获得充足的资料,并且对另一种制度的组织形式深具信心,他们才可以开始对制度改变作认真的探讨。事实上,那些只涉及几个人但却令大家得益的合约形式,也不容易马上被采用。例如,美国在未曾采用“单位化合约”(Unitization Contract )将地下的原油界定产权谁属之前,多年以来,相邻的地主,都狼狈万分地竞相赶快地从他们的土地上抽取石油。在华盛顿州,最近才通过“托管契约”(Deed of Trust ),取代在房地产买卖中,沿用多年的“借贷合约”,虽然后者的执行费用比较昂贵。
若要改变合约的形式也要遇到那么大的困难,要在一个庞大国家里改变产权结构,更是难上加难。上文曾经强调,几十年来,中国人民一直受到模棱两可的观念所左右;只有知识才能消除“一九五七年幻象”。一整代的中国人,因为丧失了受广博教育的机会而变得无知。长期生活在威哧之下,他们变得沉默和迷惘。这一切使获取讯息的费用,更为昂贵。中国人对于自由市场在日常生活里如何运作,只有极浮浅的认识;对于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经济制度,概念更模糊。再加上现时的官僚特权阶级,倾向于操纵讯息以符合他们的利益,问题就更复杂了。
既得利益者的抗拒及代价
任何产权结构的改变,必然影响收入分配。原先享有特权的阶级,会起而反对,结果导致了第二种费用。中国干部现时享有的较优收入,来自两方面。其一可以追溯到毛泽东对“走资派”的惩罚——包括那些仅被怀疑为倾向于资本主义路线的人39 。其二是在现时的产权制度里,仍然掌权的干部享有在比较上有利的竞争优势。只要产权的结构仍然维持原状,第二种的优势利益便能够继续下去,这对于制度的转变是有着强大的阻力的。
在任何的竞争方式里,游戏规则,在决定胜负或先后次序时,极为重要;若规则改变,胜负和先后次序亦会改变。故此,儿童与职业运动员,都可能会争取修改或者保存现有的游戏规则。在大学里,有些学生会赞成用选择题的考试方式,一些则喜欢写文章,这是视乎他们判断哪一个方式对他们较为有利。在市场里,成功源自提高生产力和节省成本。反之,在国家支援的制度里,却应用其他准则——例如,在州立大学里,教师的薪酬与办公室面积是根据年资和发表论文的数目而定的。无论在任何制度安排里,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必然存在,而产权结构划定了游戏规则,而规则又决定了甄别胜利者的条件。
在中国共产主义制度或任何地方的制度里,人与人之间的所得或收入都不是平均的。人一生下来,竞争的能力便各自不同,虽然他们的相对利益,会随着游戏规则的改变而发生变化。那些位居要津,有能力影响游戏规则的人,会尽办法维持或改变规则,藉此增加他们获胜的机会。一九四九年的共产党革命,在中国引起一连串大规模收入分配的改变。使用武力,可能是解决国民党崩溃后留下来问题的费用最少的办法。在那混乱的时代,毛泽东的政治策略是罕有其匹的。由毛泽东推行的权力结构和规则,自然是和他与他的支持者所拥有的相对优势相一致的。适者生存。故目前中国有一大群适应共产制度和它竞争准则的同志。这些同志必然反对任何改变现有的产权结构的动议。
如果制度改变使每个人都增加利益,那么问题便不会太大;只需要克服讯息费用便行了。不过,倘若改变会使一部分人得益,但另一部分人却受损,纵使制度改变会为社会带来净利益,反对的力量必然存在。使用武力镇压是一个解决方法;或者,假若反对的人数不多,或全无势力,置之不理也可以。
现在中国的制度,运作费用极之惊人40 。经济学者或者会建议,将反对施行私有企业的干部提前退休,给予他们补偿,让他们过舒适的生活,使所得的净利益对社会大有好处。施行这建议的困难,是因为商议和招待改变的费用极大。在这样庞大的收益转移里单是决定每一个人的相对所得,已经是极艰难的工作。况且,一次过支付这样庞大的款项,在筹集资金上,也非常困难,而且期票必然不被接受。尽管如此,我们却不能抹杀有可能设计出一套税收和其他转移方法,以便利制度改革的推行。
尽管我们不能否认以上任何一个可靠的办法,最近在中国发生的事件,显示出一个可能的转变途径,因为一些竞争规则已开始发生变化,使现在中国干部的收入优势,难以持久。这种情况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他们会不再极力反对转变。
论点撮要
在经济分析的领域里,经济制度的组成和转变只能 在选择理论的基础上作解释。现存的制度及有关改变这制度的推测,必定要与“局限下取利”及帕累托条件没有冲突。看似是“没有效率”但却仍然存在的制度,以选择的角度看,是不能得到满意的解释的。表面上的经济浪费持续不断,是因为忽视了运作或改变制度安排时所要付出的代而已。
在一人世界里,没有经济制度可言。因此我认为定义广义上的交易费用,是决定制度安排的主要局限条件。这个观点,为广义的高斯定律所支持。更确切点说,假若一切的交易费用等于零,无论产权的本质或制度作何安排,资源的使用必然替社会带来最大的收益。故此,在交易费用不存在的情况下,制度的选择无从决定。
交易费用出现,制度就随着衍生以减少交易费用。这些费用可分为制度运作和改变制度这两种。一个运作费用比较低的制度,若它能节省的费用是大于改变制度所需的费用,就必被采用。假若我们不理会制度改变的费用,那么在运作时交易费用比较高的制度,便会被指为有浪费,而我们也因此无法解释它的存在。
在指出公司的出现是要减低市场的运作(交易)费用后,我指出公司的设立,实在是趋向共产主义重要的一步。事实上,高斯的公司的原理与那些维护共产国家所作的最佳辩词,有相似之处。可是相似之处仅到此为止。当撤消了私有产权制度之后,经营共产公司的交易费用,必然较高,这是由于可供选择的经营方式比较少,加上缺少了转让和购买或出售产权的权利,便不能透过竞争来节省交易费用。
制度改变的主要障碍,是因为搜集有关其他制度的讯息资料,及说服或强迫既得利益者接受新制度,都要付出费用。作为既得利益者的中国干部,必然尽可能歪曲资料和保存现有的游戏规则(产权制度),以迁就他们的竞争优势。共产主义——运作时交易费用特别高昂的制度——所以被采用而且仍然能够存在,正是由于改变制度要付出费用的缘故。下文指出,虽然无可置疑这后者的费用也是异常高昂,但在中国,它们却非常明显地正不断下降。
注释
25、至于更详细的探讨,见张五常:《公损的神话》(The Myth of Social Cost ,Hobart Paper 82),伦敦经济事务学社,一九七八,尤其是第23、24及第51至54页。
26、对这个谬误的精彩讨论见Harold Demsetz ,“Information and Efficiency :Another Viewpoint”,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April 1969 ,p . 1 - 22 .
27、延迟调整的出现,有如下例。当讯息费用使某行业的工人无法了解他们产品的需求已经下降,因而错估了他们的时值,他们宁愿失业而不愿意将薪金降低。(Armen .A .Alchian ,"Information Costs ,Pricing and Resource Unemployment ", Western Enonomic Journal ,April 1969 ,p. 100 - 128 )。
28、无可否认,在个别的情形下,一些人可能会为环境(比如武力)所制,令他们对事情演变的结果丧失发言权。
29据此定义,劳工或人力资本,在中国并不能视为私有财产,因为工人没有选择职业,也没有商议工资、缔定合同的自由。
30、同注14 。
31、这个论点的一个假设是:收入分配的改变,并不足以导致资源运用的进一步更动。比如,倘若一个厂东必须对污染环境负责,赔偿邻居,他的财富便会因而减少,而邻人的财富便会得以增加。因为每一个人消费口味各异,收入分配的改变很可能会令商品、服务的生产和推销发生改变。在高斯的分析中,收入分配对资源运用所起的第二个回合的影响,是假设不存在的,因为他的中心论题是研究产权与稀有资源的价值关系。
32、交换理论是基于两个假设之上——(1)是每个人在局限条件下追求最大效益;(2)若商品的价格下降,需求量便增加。这个理论因此指出,个人参与市场交换是因为有利可图。私人的交换或订立合约,决定于私有产权。每一宗交易都有合约的存在,而合约的范围,包括简单的默契以至极端复杂的条款(张五常:《合约的结构与非私有资源的理论》,法律与经济期刊,一九七零年四月,第45至70页)。
33、张五常:《佃农理论》,芝加哥大学出版,一九六九年。
34、一个社会不一定只有一种制度安排;不同的安排可能会同时并存,因为情况的不同,会带来不同的运作费用。
35、 R•H•Coase ,“The Nature of the Firm,”Economica ,November 1937 ,p . 386 - 405 .
36、一九五七年的中国,公共汽车司机,若安全驾车每一万公里,便会获颁纸星一颗,放在公共汽车的当眼处。但因为纸星并不能兑换成商品或劳务,每一颗星的边际价值因而迅速下跌。较诸私有企业式的经济,在共产制度下,非金钱奖励来得更为普遍。随便的观察所得,这办法在中国似乎已不再流行了。
就算非金钱奖励能够间接地带来金钱的收入,如社会名望可以提高薪酬或带来免费的晚餐,但因为荣誉奖励的效用来得较为转折,所牵涉到的交易费用,亦必定较高。倘若奖励能够令别些人以较低的讯息费用认识到获奖者的才能——人力资源的价值,又或者获奖者感到荣耀的本身是一种效益,那么较高的交易费用亦是可以接受的事。姑勿论如何,在私有产权制度下,荣誉奖励的多寡显然是调节有度,有一个“恰好”的水平。在别的制度下,由于金钱奖励受到压制的关系,荣誉奖励便会较多。今日的中国工人所表现的散漫态度,正好证明光是非金钱奖励不足以发挥激励工作的效果。
37、Harold Demsetz,“The Exchange and Enforcement of Property Rights”,Jour 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October 1964。
38、Armen A•Alchian ,“Costs and Outputs ”,in M•Abramovitz(e d ),The Allocation of Economic Resources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Palo ,California ,1959。
39、在文革期间,“走资派”的定义被荒谬地全面扩大,欣赏莫扎特和贝多芬音乐的人亦不能幸免。
40、这一点,下文再详加申述,见《公营与私营“企业”》、《后门交易》、《从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的交易费用》几节。
改革中国制度的费用正在不断下降
差不多所有共产政权都会有系统地禁制及歪曲来自外间的新闻和消息,这绝非是偶然的事。共产领袖们显然惧怕一旦他们的国民对私有企业的实况有所认识后,他们要维系本身的制度便会来得更为困难。闭关政策与坚持共产主义 、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是再矛盾不过的现象;将这个明显的矛盾付诸考验,对一个共产领袖而言,确实是一个莫大的挑战。现在终于有一个领袖敢于接受这个挑战,他就是邓小平。
虽然他仍然坚持共产主义 、社会主义是优越的经济制度,也坚持“毛泽东思想”是正确的路线,邓小平却毅然决定打开大门,引进西方思想。至今,他所采纳的讯息开放政策,虽然未如大多数西方国家般完全开放,但就一个共产国家而言,那已经是绝不寻常的事了。现在中国的电视台在播映有关资本主义社会的节目时,已不再循例加上诋毁、非难之辞。以报道客观见著的英国广播公司,每日都对中国作数小时广播,而平均每个星期他们收到约三千封中国听众的来信。据说中国政府甚至要求该公司增加广播时间。外国学者被邀请到中国讲学,现在更蔚成风气;佛利民最近被邀请到中国作巡回讲学,由此亦可见中国政治气候的改变,风雷急剧。正如上文所述,赞同资本主义制度的经济学家的著作,已被翻译成中文,公开发售,就算在最近打击资本主义活动的时候,中国亦没有试图关闭思想之门。
开阔眼界
一个在海外留学的中国共产党员最近投书到一份香港的报章,坦言承认他对共产主义的优越性已有所怀疑。很多人都察觉到,从中国大陆到美国去的留学生,很少会持久相信共产主义的优越性的。而那些在共产主义教条中被认定为“资本主义剥削对象”的工人,如水喉匠、木匠、清洁工人、砌砖匠及园丁,即使没有工会组织,依然可以获得令他们羡慕的薪酬。
这些事实是绝难推翻的。对一个领教过各种“主义”的中国人而言,对理论的厌弃和存疑是可以理解的。门户开放政策让中国人对一度贫困的邻居——香港、台湾、日本、新加坡、甚至南韩,有了新的认识。在二次大战后,这些国家都象中国一样从头做起。将美国在资本主义下的成就归功于地大物博、人口稀疏、避过战争的破坏等幸运因素是轻而易举的事。循着这种推理,对人口稠密、资源贫乏的国家来说,共产主义便是真正的出路。这种说法已被中国的邻近国家,无情地推翻了。这些国家的人口密度不下于中国,但私有企业却能成功地运作。
香港、台湾和新加坡的榜样
经过三十年的闭关自守,中国人现已对邻近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感到好奇。一般的说法以为香港和中国接邻,情形特殊,不足为例(在我看来这是个完全不合逻辑的说法),但台湾和新加坡的例子却将这个论点驳倒。另一种说法则以为美国的成就,主要是因矿藏丰富,尤以石油为然,但几乎完全没有天然石油蕴藏的日本却繁荣兴盛!以我个人的经验,在今日,要辩赢中国干部的捷径就是列举在文化、人口压力及天然资源和中国相若的邻近国家的经济成就。一些较有学养的中国人亦体认到他们可以用的托词、藉口已是愈来愈少了。
由此引伸,要在今日的中国维持共产主义的统治,是要比二 、三十年前困难得多。这是因为中国和邻近国家的经济民生,高下悬殊,就算不加以度量,亦不言自明。尽管领导人继续在理论上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辩护,他们亦再难在实际的表现上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辩护。而尽管他们对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性继续坚信不移,但迟早他们必将明白到个中根深蒂固的矛盾:“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他们奉以为圭臬的格言41 。
门户开放:思想 、见闻
邓小平显然是为了现代化的所需而坚持大开中国的门户——引进科技知识 、外汇和资金。从国外逐渐吸纳的知识将有助于降低一般有关经济制度的资讯费用。到头来,激发一九一 一年孙中山所领导的革命及一九四九年毛泽东带动的革命思想及意念,都是舶来品!日本的经验亦同样地证明了门户开放政策的经济影响。
今日在中国掌权的务实派显然相信,只要有足够的资金及技术,在共产主义下的一切经济失误都是可以克服过来的。倘若他们不是对此深信不疑的话,相信他们不会放胆把佛利民的《自由选择》译成中文,或送经济学教员到国外去学习。诚然,以西方的尺度来看,中国对言论自由仍然是多所禁制。目前仍然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当众烧毛像——虽然他的肖像和语录大多已被悄然除下,被外来品,如可口可乐的广告所取代。虽然政制改革还没有被公开的提出来讨论,但许多的禁制似乎都是毛泽东时代遗留下来的自我噤嗫。
毫无疑问,门户确实是敞开了。现今的关键问题是它会不会再被关起来。答案是,倘若中国是要实行现代化的话,那是不会的。堵塞大门将会粉碎现代化的计划。成千上万的海外留学生将会拒绝返国;为游客而建的酒店工程将会停工;外资将会撤出;进一步的合约谈判亦将终止;作家及翻译家们亦会因为殷鉴未远,而纷纷设法掩护自己。在一九五七年后期,毛泽东掀起了诗意泱然的“百花齐放”运动,但不旋踵他却将那些敢言的人打成“走资派”,狠狠惩罚。黑暗时代亦由那时候开始。相对之下,邓小平确实让“千花”齐放了。要将他们连根拔起,又焉能不带来另一场灾劫呢?
过去三、四年来,中国的政局较为稳定,在这个较为开放的气候下,中国人不但对外间的世界增加认识,他们对本国制度的运作亦有了较为明确的了解。毫无疑问,许多毛泽东所提出的口号和允诺,尚未实现,而一般人对共产主义的教条失却信心,是相当明显的事。对那些起码要在公共场所勉力为共产主义政权作辩护的人而言,这个制度的千疮百孔,不能不令他们尴尬不已。
阶级制度挥之不去
当前中国存在一个众目昭彰的矛盾。毛泽东式的共产主义的最终目的,是要彻底地消除阶级分歧,但在世界上却绝少有象中国那样阶级分明的社会。例如在广州较好的食肆里,当地的中国人、香港去的中国人、来自美国的中国人及其他的外国人,便完全被隔离,三处的服务水准,也截然不同。此外,当地的中国人更不得进入“友谊商店”(在毛泽东时代,他们可能连这些商店的橱窗也不敢望一眼)。更有甚之,中国人事事“论资排辈”的作风,对西方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
在此可以再举一些有关这种情形的具体事例。在海鲜短缺的武汉,普通老百姓在早上五点时便要开始排队,轮候三个小时,等市场开门营业,以人民币一元八角的代价,购买半公斤的鱼。但政府干部却可以不必排队兼且享用人民币四角半公斤的优惠价格。同样,在中国,一部性能可靠的自行车属奢侈品。但十一级的行政干部(干部共有二十六级,一级是最高的),却有权使用名贵的外国轿车,例如“标致牌”(Peugeot)的房车,司机和汽油亦是一并由政府报销。这个干部更可能有权使用几间办公室,有些可能设在有空气调节器的酒店里;他的住所大约有一千五百方尺,而普通人却只可能挤缩在二十方尺的地方;他差不多每一晚都会出席宴会,免费享用膳食;此外,他还会有林林种种的利益门路和关系。他的月薪大约只有二百元人民币(约一百二十美金),但那只是他的实际收入的一小部分。
一般而言,非“行政”干部的薪酬是较高的,(大致上月薪人民币三百元已算是高薪),但他们所享受到的福利却要少得多。虽然如此,我却认识一个在家里安装了空气调节器的非行政干部(中国的电费收价高昂,这种享受可以说是穷奢极侈)。这个干部和他的同事合用一部汽车,而他正在动脑筋送儿子到美国留学。相对之下,一个普通的工人,月薪不超过人民币五十元(三十美金),福利也绝无仅有。
国营相对私营“企业”
除了收入不均外,在中国现有的制度下,资源的运用所出现的问题,也令人对这个制度的优越性产生疑问。公社容许人们拥有小块的自留地。据一些粗略的估计所得,这些所谓的“私有”的土地的产量要比相若的公社土地,高出五倍至十倍。当然一般人在这些土地上所花的劳力应该较大。但据熟悉情况的中国人说,倘若所有的土地皆为私有,整体生产力将会大幅度上升。在其他行业里,“工作单位”的工人一般都缺乏进取心,懒惰怠慢,要睡三小时的午觉。但在家里,这些人却会忙于养鸡或制造家私或其他工艺,以留作自用或出售给朋友和亲友。
其他各种行业也存在着同样的现象。在一九七九年的中国之行,我出席了一个宴会,筵席尚未终结,酒楼的待应人员便已下班去了,竟然没有人留下来收钱。招呼我的主人家说这种情形绝非稀奇。倘若要修理电视机,愦常的做法是找个朋友来帮忙,私底下给他一些钱。国营市场出卖的蔬菜,选择少,品质劣,往往要将过半的丢掉。但出售自留地产品的自由市场,不但品种繁多,而且品质较佳,价钱当然亦会高些。在国营市场,买鱼要排长龙,但价钱高出两倍的“议价”鱼,却不需要轮购。在过去,购买一个新灯泡,曾一度要出示一个烧掉的灯泡作为报废凭证,同样买缝衣用的线便要出示线轴;在购买其他东西时,亦需要类似的证明。因为这个缘故,许多本来已相当拥挤的家庭,还是堆满了一盒两盒购物时必须出示的废物。
在今日中国,那些略有瑕疵的次货,占据 了一个相当独特的地位(这个问题甚有学术研究的价值)。中国叫这些产品为“处理品”因为这些不合格的产品,会被分配给工厂的领导和工人,然后他们私下转售。难怪时常会出现故意轻轻碰撞装着鸡蛋的纸箱之类的“意外”。
后门交易
毫无疑问地,后门交易是最流行的市场买卖方式。在别的地方,这些可能被视为贪污或黑市的活动,在中国却是普遍而公开的。后门交易需要关系,而且意味着恩惠的交换。例如一个没有门路的病人,可能要轮上几个月才有机会施手术。但一个关系搞得好,懂得搭通门路的人,医院的“后门”却为他而开(事实上,他当然是光天化日之下由前门进入医院)。此种疏通之术几乎适用于任何价值高、在牌价供应不足的商品和服务之上——在比较好的餐厅订位、要个巧手的厨师弄菜、戏票、一包上等的香烟、肉类、药物、水果、较佳的自行车轮胎等。当然要谋一份好的差事,更非此不行。
对一般人而言,走后门就是恩惠的交易,而非金钱的实物是这些交易的媒介。一般有门路的干部,更同时操纵了订定价格的权力,故此愈是价高的货品,他们也就愈有意将价格定低。以同一次数的交易而言,这些干部所能获得的好处也就愈大;不管是对销售还是制造货品的人,反正他的工资是固定的,将价格定低并不会对他们有不良的影响,他们倒乐得加入争取恩惠的行列。后门交易可以减低如排队轮候的交易费用。但因为压低价格而催生的后门交易,基本上只是那些掌权的干部,和那些门路较多的人家受益,对贫下阶层可以说是无甚裨益可言。
从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的交易费用
一般的中国人对上述的例子及类似事件,可说是耳熟能详。事实上,为了生活所需,中国人对生产和分配系统的认识,必定是要比生活在私有企业制度下的人,更为深切。在那个制度下,一个普通老百姓会变成一个交易费用专家,因为日常他必定要拨出一大部分时间钻研办法,寻找生活所需。交易费用愈高,就愈有需要掌握到避过这些费用的办法。
在毛泽东时代,一般同志,在不忙于背诵政治口号的时候,便得要三缄其口,步步为营。但现在他却可以开腔说话了。在一九七九年,到处我都见到人们在忙于交换有关货品、门路的消息。在中国的亲友,坦然承认,通消息、搞关系是日常的要务,而在工作时的交谈,亦离不开这两个老问题。
这是毛与邓之间显著不同之处。毛泽东治下的中国,人们每天都要上“正确思想路线”的课。在邓小平治下的中国,人们则每天上交易费用的课。这些课程的代价,都同样昂贵。但两者之中,一个是会将共产主义维持下去,而另一个,假以时日,则必定带来改革体制的要求。
我们说中国人已体认到他们的制度出了问题,并不就等于说我们可以轻易将他们说服过来,使他们想信私有产权制度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当我向一些中国人提出自由市场可以解决他们所面对的问题时,他们的一般反应是害怕由此而带来高昂的价格。当我向他们指出,他们现在所付出的价格(一旦将排队轮购及钻营门径的花费计算在内后),实际上是相当高的,他们的反应是,以他们有限的收入,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力付出更高的金钱代价。要说服他们,令他们相信在私有企业体制下,物质供应增加可以令实质价格下跌,从而提高他们的购买力,增加他们的实际收入,是一件艰巨的任务。私营企业以交货取代允诺,共产制度则往往轻诺寡信,有口号,无货可交。
学习是要花时间的;对那些缺乏正规教育、知识浅陋的人,更复如此。就我在此所作的分析而言,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不是中国人当前的知识水平,而是他们的讯息增长速度。而后者在近几年来的发展是毋用置疑的。
等级相对竞争
前面我们提过,在中国,“排资论辈”蔚成风气。在没有私有产权的情况下,在某一程度上,“排资论辈”是有助于界定权利,承受那些由非私有资源制造出来的经济收益。以经济学的术语来说,竞相争夺非私有资源必定会带来耗损,阶级的划分是有助于减少这些耗损的42 。任何制度的改革,将必定会改变现存的等级权利界定。
今日在中国,一般人都以“两头热,中间冷”来形容改革的动力根源。这个说法的意思是指北京的高层领导及一般工人都热衷于某些程度的改革(虽然不一定要循走资的方向来改),但一大群中层干部却要给改革拖后腿。正如上文所述,地方干部——尤其是行政干部——他们的权势关系令到他们的实际收入远远的超乎一般老百姓之上。视乎他们本身的门路、关系及别人欠他们的恩惠而定,就算一个低级干部亦可以有相当可观的非货币收入。倘若我们假设收是应该和制造货品与提供服务的生产力挂钩的话,那么中国现存的收入差距确实是难以辩护的。但正如我们在第三章指出,不同的产权结构带来不同的竞争规则。在现存的规则下胜出的人,他们必定拥有某些相对优越的条件,只不过现存的规则并不一定有利于刺激消费品的生产,难以提高服务水平。以生产力的眼光来看,毫无疑问中国干部的收入是大大偏高,但他们的竞争规则,他们可以保得住职位,亦足以证明他们的收入是“恰如其分”的。
权力压力的消减
不过,这些规则现在循着三个主要层面改变。第一,直至最近,干部竞争的一个主要准则,是诠释、追随“正确思想路线”,从而教育大众及执行这条路线的本领,不但可以享用职位所提供的特权,他更可以限制别人晋身干部的机会——他可以揭发及打击那些所谓“走资派”的人。邓小平掌权后,“正确思想路线”这准则已被削弱。
自从门户开放以来,众说纷纭;现在要界定什么是“正确”的政治路线亦来得相当困难43 。“四人帮”显然是得到毛泽东的支持。以歪曲毛泽东的思想为理由,拘捕及审讯四人帮,令人不能不对官方的实际立场有所怀疑。在中国,政治冤案,积习成风,牵连广阔,是众所周知的事;此外政策朝令夕改,口号空洞,毫无实际。在这种情形下,仍然会坚信毛泽东是全知全能的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一般人对言不及意的政治口号,实是厌倦不已。北京的领导人已决定不以高压手段,从事现代化计划。他亦不再执着于什么是“正确的思想”路线。地方干部亦丧失了他们过去向人民强制从事思想教育的权力。再者,自毛泽东逝世后,似乎没有一个领导人能够将毛泽东煽动群众的本领继承下来。在考试时交白卷再不会赢得喝彩。大学现在都遵从邓小平亲自颁下的严格规则——录取任何考试合格的考生,不必理会他们的政治背景。
追随政治路线的本领,在竞争中所扮演的角色,已日益降低。这带来三个后果——(1)、由于强制执行思想教育的权力已大为削弱,干部们倘若继续维持现状,便必定要付出较大的代价。(2 )、此中一个后果是政治本领会带来较少的利益。(三)、准则的改变亦会使干部们是否依然拥有竞争的优势,变成疑问。
现存政权的竞争准则依然让地方干部保存若干的竞争优势,不过这些优势却不足以保证他们可以维持当前偏高的实际收入。在毛泽东时代,干部的俸禄是靠冒险得回来的。只要有丝毫动摇他的权力的迹象,毛泽东便会巧立名目,发动革命运动,务必令到人头落地。故此,一个干部可以风光几年,但一夜之间却可以身陷囹圄。二十年的政治动荡,令我们无从鉴定干部高水平收入的稳定性。
渐趋稳定的政治局面
于此,亦是第二个的路向改变——政治稳定是邓小平的现代化计划的主要目标。当前干部的高水平实际收入,一部分是毛泽东政权遗留下来的现象;在新政权下,个别干部仍然得以维持过去的收入,主要是体恤这些新近“平反”的官员,在过去长时期以来吃了太多的苦头。但这些维持高收入的理由,不久亦将泯灭,就算这些准则保持不变,假以时日,竞争亦将使由政治的本领所造成的收入差距,大为削减。
对生产力的觉悟
第三,也是最后一点,是现代化计划令人对生产力有新的体验。在毛泽东的统治下,生产力完全不以消费者的喜好来评订,而且永远被“正确思想路线”压住。今日,在中国,追求物质享受,已不再是罪行(虽然一般老百姓仍然是与一些所谓“奢侈品”无缘),而甚至中国的经济学家亦开始说,点算数量不是衡量生产力的恰当准则。政府对外汇需求的渴切,甚至以赚取外汇的表现,作为评估一些工厂的准则。故此,愈来愈多干部的实际身份,和资本主义下的公司经理已无分别,而考核他们工作表现的准则亦相差不远。据说中国当局正在招罗旧社会的企业家加入工作行列。
在第一章我提到中国再次压制资本主义活动。我相信那是特权阶级试图维持现状的结果。但现在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中国会全面恢复过去的游戏规则。干部们当然会继续顽抗,但一旦音乐的节拍改了,他们的鼓声亦变得愈来愈空洞。
免不了要就范
过去三十年来,除了私有企业外,中国尝遍了差不多所有其他办法。当前的事态显示各种试验(以不同组合揉混旧办法)将会持续一段时间,而在产权结构上不会明显地改弦易辙。而共产主义的成就——“ 一九五七年的幻象”亦极有可能被验证一番;在文化大革命劫后要在经济上有所进展,应该象在一九四九年蒋介石下台后那般容易。但势易时移,世界已步入一个新的经济纪元;一九五七年的中国已不再可以赢得喝彩了。倘若中国领导们坚持门户开放、政治稳定及增加生产(加上日益对消费者喜好的注视),那么游戏规则便不能不有所改变,而这些改变亦必然导致与当前产权结构的冲突。某一方面是必定要让步的。
制度改革所要付出的代价亦因而逐渐下降。一般老百姓获取讯息所要付出的费用也已减轻(一般人在私下谈话的时候,便往往有“向台湾学习”的说法)。由于游戏的规则已被修订了,要诱导特权阶级去接受改革的费用随之而下跌。由于中国的制度在运作的时候,牵涉到庞大的交易费用,可能不必大量降低改革的总费用,便可以扭转当时的形势。
我推测中国假以时日将会采纳一种近似私有产权的产权结构。在此我必定要对这个推测加以注释。资源的私有使用权及转让权,有程度高低的分别;另一方面,没有任何国家是将所有资源完全由私人拥有。当然,我不会极端到推测中国将邮局、公共交通或石油资源—— 一些政府能以较低费用维护垄断的部门——转移到私人的手中去。但我却可以推断,在未来,劳工、生产工具、机器、建筑物,甚至土地,将会有若干程度的私有使用权及转让权。
可能导致改革的途径
在这篇论文里,我一直忽略了制度改革所必然牵涉到的制度重建费用。例如重写宪法、人事更易、设立以法治为基础的法庭等均所费用不菲;但在我而言,和其他的费用比较,这些显得微不足道。我既然已强调过中国在“走向资本主义”道路上所存在的障碍,现在我且略为异想天开一下,谈谈这个发展会如何出现。
上面我已提到中国现已容许在街边摆卖。有关放松规条,容许工人转业的问题也已被公开讨论。有些工厂已获得某一程度的自主权,此中包括在扣除开支及上缴给政府后,有“留成”——保留剩余下来的利润。一九八零年,中国更设立了一个所得税制,这个制度可能会以向工厂、公社(或其成员)抽税的办法,取代现存向政府上缴利润的办法。现在更有些说法,要向工厂工人或甚至公社的社员分发股票。倘若这些措施被扩展到包括一般农工的生产单位,让每一个工人,除了赚取工资外,还可以获得以生产资源为基础而发行的股票的股息;那么中国要向前再跨一步的步骤是——
让股东全权决定公司或公社的组织事宜;
容许股票自由转让。
假若随之而设立法庭,保障监察包括订定合约的股东权利,一个私有企业制度便可以应运而生。资产组合的更易,透过私人买卖将会导引出减低交易费用的组织结构,每个人亦会因而各展所长,专门发展。竞争的规则必定会有所改变,生产力的高低将以消费者的喜好为依归,而这亦将成为决定收入分配的主要标准44 。
注释
41、自一九七八年始,这句格言异常流行,使人发生错觉以为是出自邓小平。其实,主旨是来自毛泽东一九三七年六月写的一篇文章。原文题为《实践论》重印于一九五一年北京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81至296页。这句格言之所以流行,是因为光明日报于一九七八年五月十一日,以此作为社论的标题。其后得知,社论的作者是南京大学哲学副教授胡福明。也有传闻说“唯一”二字是,是由现任中共总书记胡耀邦所加。
42、对于减省经济资源的损耗的讨论,见张五常:《价格管制理论》,法律与经济期刊,一九七四年,第53 页至71页。
43、一九七九年五月间,中国曾尝试设立准则,提出四个坚持——(1)坚持社会主义;(2)坚持无产阶级专政;(3)坚持共产党领导;(4)坚持马、列、毛泽东思想(见一九七九年五月十一日《人民日报》)。一九八一年六月,官方正式宣称,虽然毛泽东在文革时曾犯过“错误”,他的思想,仍然被认为是正确的。不过,无论如何,在中国的报章上的社论,仍然不断辩论什么是社会主义,反映出“正确”的学说,力量渐弱。
44、正如上文所述,即使将来中国容许资源的转让及私有使用权,中国可能也永远不会以“资本主义”或“私有产权”等名词来形容其经济制度。共产主义 、社会主义可以有不同的注释,有些人甚至以为类似私有企业式的资源管理办法,和马克思主义是毫无抵触的(见A•Bajt:“Property in Capital and in the Means of Production in Socialist Economies”,Jour 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April 1968,p . 1 - 4 .据我所知,Bajt 是南斯拉夫共产党的党员)。
共产主义为何失败?
学院经济学家的本份是阐释现象。在这狭窄的范围内,我希望这篇论文,可以帮助增加中国人对经济制度动作的了解。对制度的动作缺乏认识,是会严重地妨碍经济成长的。一直以来,中国人所接受的是令人迷误的事实和教条的灌输。对中国人而言,确凿的事实,将越来越有说服力。至于教条方面,拨开虚浮的措辞,到底马克思和毛泽东错在哪里呢?
共产主义错估了人的本性。唯物辩证主义以为通过教育可以将人类的行为改变过来,无私地为共同的利益服务。但另一方面经济学家则以“自私”和“自利”为基本假设——故此每个人在局限条件下,尽量追求财富或收入,是一个有普遍性的基本假设。就经济学理论而言,到底两者之中哪一个才是人性的真面目,却是无关重要的;关键之处是哪一个假设可以引发出足以解释或推断行为的假说。毫无疑问“自私”这个假设符合了这个准则,虽然在将来可能出现具有相等或更佳解释能力的假设,亦未可料。
不过倘若改造社会的出发点是以为可以透过教育将人性改成不自私的话,那么整个问题又另当别论。就算人性是可以改造过来的,在逻辑上也并不等于说人性便应该接受改造。这亦更不等于说共产主义下的含混产权结构,将可助推经济发展。但是,倘若人性是生而自私,不可更易的,那么,以利他主义为本的改革将必定带来浩劫。生物学现已开始找到证据,证明和皮肤色素一样,人性自私是遗传而不可以改变的;事实上,这是所有动物最重要的生存特征。亚当•斯密以为我们之所以能够从市场中得到面包和牛油,是因为人性是自私的(换言之,人的行为是由自私所激发的);他这个说法当然是正确的。
毛主席原先也许是相信自私的天性是可以泯灭的,但是他本身的行为却反映出他自己亦是一个自私的人。他自己一手设计、控制以逐私利的经济制度,并没有任自动调整的机能,迫使追逐私利的同志,在谋求满足自己的欲望的时候,亦同时可以满足别人的欲望。但另一方面,在市场中自利与私有产权的结合,却刚巧保证了这个机能的动作。
马克思相对高斯
共产主义的第二个缺漏,是强词夺理地将市场里出现的一些不完美的地方归咎到私有产权上去。没有私有产权当然不可能有自由市场,但在1949年以前资本家在中国所作的令人鄙弃的行径,却与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与劳工剥削,没有任何关系。反之这些行径主要是因为私有产权并未受到保护和监察,因而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马克思与高斯之间的一场智力角赛中,无论是逻辑或实证,高斯均全面胜出。高斯老早便体察到,产权的监察和市场的运作会牵涉到费用及代价。故此,私营企业的活动可能会带来一些表面上看来是“不良”的效果。但倘若私有产权的结构一旦清楚地界定下来,切实督察执行,令到督察费用的增加不至在边际的情形下,高于资源价值的相应上升,在这情形下的交易费用,将要比今日在中国观察到的费用要少得多。这篇文章,从逻辑推理及实证两方面,都否定了以摧毁私有产权来提高生产力的可能性。中国亦绝不可能例外。
竞争意味胜负高低
共产主义的第三个盲点是相信在共产制度下,收入的分配会来得更为合理。我在这篇论文中指出,收入分配会随着游戏规则(产权结构)的改变而改变——究其原因是因为每个人的天赋各异,在不同的规则下,便会有不同的竞争优势。到底该以年资、体格、相貌、政治手腕或子女数目作为分配收入的标准,至今仍无定案。同样,以为应该用生产来决定收入的分配,亦只是一个主观价值判断而已。
但是大多数社会似乎都普遍以生产力为竞争及分配收入的准则,当今的中国领导人尤其赞同这个准则,因为这是唯一符合现代化需求的准则。但他们似乎并未明白到只有私有产权才能界定一套促使每个人自动自觉,相互竞争以提高生产的准则。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准则之所以广泛地为人所接受,是根源于人类追求长期经济生存的本能。
在私有产权和其它任何的产权制度下,收入分配亦肯定不会是平均的。平均与竞争是水火不相容的;在任何社会里,人都会相互竞争的.有些人说,在私有企业的社会,成功总有侥幸的成份。不管这些成份是什么样东西,它在任何经济制度里都会存在。再者,在每一项成就里,要将侥幸与才能所做的贡献分辨开来,是不可能的事。
一个人独立作决策,有时对,有时错;又或者事情的效果比他原先所预料的较好,或者较差。私有产权允许每一个人运用自己的判断力——也就是每一个人都有得以用本身的知识和资讯。正如我在上文指出,交易费用将因而得以减低。压抑侥幸的成份(这也只能通过专横的办法来做),交易费用亦会随之而上升。
故此,将共产主义所以能够继续在中国生存,归功于其正确的经济分析,是毫无根据的。向来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倘若中国的领袖们能够维持当前门户开放、政治稳定及增加生产力的政策的话,共产主义凭口号坚持的优越性,将要受到全面考验。在这种情形下,高斯格言的反面将仍然成立。当中国人民清楚地掌握了共产主义的论论据后,假以时日,他们 必能知其谬误。
注释
45 、请参阅Richard Dawkins ,The Selfish Gen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London ,1976 。
46 、见上文《国民党暴行歪曲资本主义》一节。
47 、见上文,《概念含混忽略实践验证》一节。
——
几年前,技术抛弃了我;现在,我抛弃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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