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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脾气2x: 一个工商人员对联通公司8个多月投诉的艰难,有人发过了么?
一个工商人员对联通公司8个多月投诉的艰难!!!

联通1001真奇怪 两个小时拨不进电话来!!!
打个电话就能解决的投诉问题,至今8个多月却没有得到解决!众人质问联通到底怎么了???
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十分严肃、十分诚恳、十分认真而又十



无奈的心情反映发生在我本人与联通公司之间的事情。
2003年11月1日(星期六)晚上9点20分左右,我拨打山东客户服务中心1001电话需要咨询一个业务,从不间断的拨打到夜里十一点多钟,都是按2键业务咨询没人接;按3号键受理投拆也没人接;按0号键转人工也没有人接。我非常无奈,于是我拨打长途,从济南的114查号台,查到山东分公司的总机:(0531)2028899,我拨打几次这个电话想咨询业务,拨通几次都是对方提起电话,不说话就挂断了,此时,我非常着急,而且十分气愤,因为我拨打的都是长途电话,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拨通了北京的114查号台,查到了联通总公司的总机(010)66505588转接了(5170)行政值班室的电话,一位姓李的同志告诉我山东公司的值班电话133—25104015,是一位姓齐的同志接的电话,齐秘书答应我,由他来和济宁分公司的同志联系,调查处理这件事情。之后,我接连又拨打了几次1001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均能正常转接到所需要的业务台上,拨叫1001电话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内,我每次都按3号键进行自动投诉,留下我本人的联系电话(0537)4990276,每次都是录放机自动应答,稍后与你联系,等了一夜都没有人与我联系。第二天(11月2号)上午10点多钟,才有一位济宁1001客户服务中心的女同志给我联系,说是“系统原因,设备不完善”,并让我到济宁去查值班表等很不让人满意,而且十分让人生气的话语。当天下午,我又拨打1001电话,要求济宁分公司妥善而严肃认真的处理这一客户投诉事宜,并且告诉工作人员下至曲阜联通经营部上至联通总公司都知道。这一事件,在联通公司内部应该算是一个重大事故。但到了晚上,我们局的孔庆宏副局长就打电话给我,要求我不要向上面反映问题了,说这是济宁市工商局周副局长的意见,也就是说济宁联通分公司把我告到了济宁市工商局。我百思不得其解,联通公司之所以发展到今天,应该是靠服务质量求发展,靠信誉和出现问题后能够妥善解决,让客户满意为出发点,以谋求发展,尤其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在竞争十分激烈的今天,相对于中国移动而言,中国联通的网络和信号在许多地方和地区都不如中国移动好的情况下,这是赢得客户的唯一有效形式和独特方法。在我们这个地方,联通虽然比移动看起来便宜,但真正懂行的算过一笔帐,联通的网络信号平均拨打十个电话掉一次线,这样一来和使用移动是差不多的价格。我是搞经济管理的,我知道这个内情,但我从来不发表什么意见和建议。单单在一个县级市,我单纯的战友就有300多人,别说加上亲属、朋友,我有我的消费群体,我不使用联通网了,我想我带走十个人不成问题,细算下来,这是一个不可想象的数字和概念。而济宁联通分公司的领导同志不懂,也不会算这个帐,别说视客户为上帝了,而是视客户为敌人,视服务为儿戏,视客户投诉为反动。第三天(11月3日),我把电话又打到山东公司投诉中心(0531)6919168,同时给山东分公司总经理的秘书——齐秘书打电话,和投诉中心1050号小姐进行投诉,1050号小姐非常热情,耐心细致的听了我的投诉,并作了录音。济宁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台每天上午10点至10点30分有一个现场投诉(0537)2231555、2231777,这一节目的收听和参与人相当多,这么长的时间没有回音,万般无奈之下,我进行了现场投诉(三方通话),半个小时的时间,电台导播人员竟找不到济宁联通分公司的一位负责同志,电台工作人员非常生气,让我继续投诉,我接连又投诉了几天,联通济宁分公司还是没有动静,我把这一情况反映给山东公司的齐秘书和1050号小姐, 11月7号,济宁联通分公司的高经理被迫在电台现场直播中竟然说,不知道这件事情。一个星期的时间,同一个客户两个小时连续不间断的拨不进一个电话,下至联通曲阜经营部上至联通总公司都知道的重大投诉,济宁分公司的领导竟然没碰碰头,研究一下,实在是太官僚了,也不知道这些首长们整天在忙什么!长此下去,我们的企业早晚是会毁在他们手里的!!!
不可否认的是,其间济宁分公司有一位姓王的经理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表示要查一下记录,并以月结和设备不完善等因素,推托我作为一个客户的投诉,截止到2003年11月12日两个多星期的时间,竟没有查出一个结果,为引起他们的重视,万般无奈 ,我写了上述材料,电传给联通济宁分公司的王龙江总经理,传真是(0537)2352705,希望联通济宁分公司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我作为联通用户的投诉,否则,我将向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继续反映问题。联通济宁分公司的王龙江总经理不但没有引起重视,反倒是找我的朋友和熟人向我说情,也就是济宁联通公司又在搬弄事非,造谣惑众,大肆在我朋友和熟人当中造我的影响,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济宁联通公司的王总经理,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知法犯法,竟安排我的一个朋友(个体老板)孔凡伟同志向我说情,给我2万元钱,让我私了,把事关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压赌在一个无业游民的身上。我投诉联通公司,旨在于使他们重视质量,重视服务,重视客户,真正把视客户为上帝变为实际形动,没想到他们不但不很好的反思自己,好好地解决问题,反而认为自己是个大企业,对客户的投诉根本不当一回事,为所欲为,搬弄事非,颠倒黑白,济宁分公司的王总经理在向联通山东分公司的材料中竟然说是我给他们要2万元钱。
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生活台曾两次呼吁此事,济宁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台曾十多次呼吁此事,我曾向国家消协、信息产业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局、山东省消协、山东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联通山东分公司和联通总公司进行了投诉,并且给信息产业部王旭东部长和联通总公司王建宙董事长兼总裁写了带有3000多人签名的特快信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已大大超出了答复的时限,我也曾向曲阜工商局领导和党委写申请报告,要求帮我维权护法,积极向上级机关和部门实事求是的反映我的情况,请求并配合上级机关和部门为我维权。严肃查处这一变性了的处理客户投诉事件,惩制不法份子的不法行为,还客户一个公正、公平,还联通一个路路畅通!!!
在我投诉联通济宁分公司期间,我得到上至联通总公司下至曲阜经营部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威胁和干扰,同时从2003年11月23日晚开始,我连续不断地接到骚扰电话(号码是:131-83748172)给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和压力(我已向曲阜的公安机关报了案)!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2003年12月23日,山东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张主任受信息产业部的委托,带领联通山东分公司和济宁分公司的同志到曲阜,在曲阜杏坛宾馆208房间,代表信息产业部和山东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首先肯定了:1、我的投诉属于正常投诉;2、张主任在接到信息产业部的委托后,曾专门作了技术分析,连续不定时的拨打(0531)-1001和(0537)-1001,接通率均达不到上级规定的要求,承认我的投诉,是实事求是的投诉;3、联通公司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是过去五六十年代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也就是说找个对象也得需要组织上批准、领导同意,否则就不能谈)。为此,我以我个人的名义向山东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赠送了50×70cm大的铜牌,上书“三个代表忠实的实践者,促进企业发展的指导者”,以示感谢!但由于联通公司的原因,此调解未能达成协议。至此以后,我曾多次又向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010)12300和山东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0531)12300及联通总公司、总值班室继续要求处理我的问题,但得到的答复都是给我处理完了。我于2003年12月29日又向联通总公司要求,解决我的投诉问题,并告诉联通总公司处理重大投诉事件的田女士,不要信山东分公司和济宁分公司的片面之词,但田女士竟说:“就是要听下面同志的反映,既便是错了,也要听”。我说:“既便是我为此事死,也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弄个水落石出,究竟谁在说谎”。田女士竟说:“你死了白死,没有人听你的”。我几乎气炸了心肺。也曾有记者到我们局进行采访,曲阜局的个别领导竟说我




是神经病。
尊敬的首长,作为一名武警指挥学校毕业的学员,武警部队转业的一名警官、行政执法和维权护法的一名公务人员,我孔强对天发誓“在我投诉联通公司期间,如果我说了一句假话、错话,做了一件违纪违法的事情或一件有损于工商人员形象的事情,我甘愿受党纪、政纪和法律的严惩,敬请首长明示,同时我向首长和组织上表态,不但以前没有,以后也绝不会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2004年元月12日夜里一点多钟,我住的院子里被人砸的满院子都是砖头和石头(曲阜的公安机关已察看了现场)。2004年3月15日,我住在朋友家的电话又被联通公司查到具体位置,2004并得到骚扰(日照市黄海路派出所有报案记录)。2004年7月5日下午5点左右我拨打联通总公司(010)--66505030电话再次要求处理我的投诉问题,一个男同志还是说给我处理完了。真是欺人太甚啊!!!!!!
在和联通公司的事件中,不但给我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而且给我的生活也造成了很大的负担,敬请首长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此事,消费者想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实在是太难了!!!谢谢!




尊敬的各位老师,尤其是司法界、教育界的老师和广大的执法工作者:您们好!首先感谢您对我的关心、爱护和帮助!我之所以一直不懈的投诉联通公司,并有可能发展到诉讼联通公司的地步,旨在:一、让人们以及社会,尤其是联通公司懂得和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从而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二、我始终坚信实事求是,人间自有公理在,真理必将战胜邪恶的道理,因为,您和大家的眼光是亮的;三、通过这一事件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在立法和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作为维权护法一名行政执法人员—我,愿为促进我国的法制建设,从点滴做起,为我们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做点应有的贡献,真正使我们的国家走向法制化和正规化的轨道!!!200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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