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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Q币卖家一年赚100万
网络Q币卖家一年赚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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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9:54 上海青年报

  “虚拟货币”买卖凸现监管缺失 网上电子支付不完善使其流行

  Q币等“虚拟货币”已经慢慢地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络Q币卖家在采访中告诉记者:“Q币是QQ相关产品中最好卖的,以前曾经每天卖几百元Q币,超女改用Q币投票后,曾经也有卖出千元的时候。”据了解,该卖家在一年中,仅出售Q币的收入就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不过随着Q币等网络虚拟货币在网络上大量流行,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一些玩家利用Q币进行赌博、倒卖Q币等违法现象也相继出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凸现出国家对这一领域的监管缺位和在网络虚拟生活中电子货币的缺失。不过专家认为,网上电子支付不完善使虚拟货币流行的主要原因之一。

  本报记者 李冰心

  一元人民币购买一Q币

  购买一Q币,需要付人民币一元钱,这是腾讯Q币与人民币挂钩的等量关系。不过,针对“Q币冲击人民币”的说法,腾讯公关部助理总经理宋獉D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Q币是腾讯公司为便利广大用户推出的用于购买相关增值服务的支付渠道,并非所谓“虚拟货币”。宋獉D强调,用户可以像购买游戏点卡、话费充值卡等商品一样以人民币购买Q币,以享受腾讯各项丰富多彩的增值服务,“但腾讯的产品和服务不允许Q币转换为人民币,腾讯也坚决反对并致力于打击非法的Q币贩卖行为。”

  玩家利用Q币赌博

  如今,使用腾讯的服务,无论是QQ会员、网络硬盘、QQ音乐、订阅杂志、QQ游戏、QQ宠物等,都需要支付Q币。甚至在腾讯产品服务体系内部,Q币与Q点、QQ游戏币等之间都建立了等量交换关系。

  然而,Q币的“流通”功能还不仅仅局限于腾讯体系内部。本报记者曾率先报道了超女投票引发网上Q币热卖后,玩家利用Q币赌博、Q币变相兑换人民币等现象也浮出水面。

  据了解,有关Q币等虚拟货币“冲击人民币”的说法也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已有专家呼吁建立中国网上体系,将虚拟货币和人民币挂钩,人民币再和金属货币挂钩,保证虚拟货币发行在公司能力控制范围内,完善虚拟货币回收环节,开放官方回收虚拟货币渠道。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李超日前表示,官方已经开始认真研究虚拟货币课题。中国人民银行将在明年起草制定电子货币相关的管理办法,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电子货币将成为继电子支付后又一个监管重点。

  网络Q币卖家年赚百万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络Q币卖家告诉记者,她一年中靠出售Q币已收入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据了解,像她一样以卖QQ产品为主业的并不在少数。来自淘宝网的统计数据显示,专门从事腾讯产品销售的卖家已经突破3000家,商品数量已经超过30万,QQ专区每天的交易额都超过55万元。

  Q币与人民币只单向流动

  “对于参与到网络消费的网民来讲,Q币只是商品的一种,类似于游戏点卡或者手机充值卡,并且Q币不可以玩大话西游,也不可以玩魔兽世界,不同游戏使用不同点卡。所以并不具有一般等价物的特征。”面对“冲击人民币”的巨大压力,腾讯方面一再强调着Q币“不是虚拟货币”的本质。

  宋獉表示,Q币是腾讯公司为便利广大用户推出的用于购买相关增值服务的支付渠道和腾讯增值业务的使用凭证,而且它的业务兑换范围也仅仅局限于购买、支付腾讯自身或合作方的产品(如超女投票、瑞星杀毒软件下载),不具一般等价物性质。“腾讯Q币不允许兑换人民币,目前的Q币买卖行为是因为其中有利益存在,因而出现了盗号和盗窃贩卖Q币行为,某些平台也提供了这样的私下交易空间。”

  腾讯方面表示,Q币只能实现人民币→Q币→游戏币→增值服务的单向流通,即在正常渠道中用人民币兑换成Q币之后,不可以再将Q币兑换成人民币。目前政府监管在这方面也还是空白,一旦通过立法,形成有效管理机制,热炒Q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就不必担心有“冲击人民币”的现象产生。

  -专家观点

  Q币等不具有货币基本特征

  “货币的基本特征首先是流通的,其次是一般等价物,从这个角度来讲,Q币并不是虚拟货币或者电子货币。”互联网法律专家于国富指出,从经济学角度看,电子货币是货币的电子信息化,是具备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基本特征的,而腾讯Q币、新浪U币、盛大元宝、网易POPO币等并不具备货币属性。“如果说发行很多泡泡币、U币、Q币等提货券,也只是把人民币吸纳进了产品范围。市面上的人民币绝对不会因为有多少人买了Q币就会增加多印刷钞票,因此通货膨胀是不可能出现的。这些网络币的发行是以人们购买量为基础的,没人买它就是普通程序,跟国家金融体系毫无关系。”于国富认为,认为Q币等会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说法更是杞人忧天。

  对于目前颇受质疑的Q币“倒爷”、“钱庄”等现象,互联网法律专家、上海律协信息网络法研究会特邀委员赵福军认为,不过是牟利者出于主观意识作祟、任意赋予Q币流通硬通货属性罢了,毕竟虚拟Q币与游戏虚拟财产不同,后者是玩家时间、金钱、精力的结合,而前者不过是企业出于便捷用户交易、缩减成本考虑,衍生出的一种产品。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委员梁春晓指出,一旦Q币实现双向兑换,腾讯将会面对巨大的资金风险。这种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自身的资金链断裂;二是遭遇恶性挤兑。

  电子支付不完善使虚拟货币流行

  当互联网将我们的生活“一网打尽”之后,货币形态也逐渐开始向信息币(电子货币)转变,而与此同时,出现了大批网络公司在内部业务中流通、出售的“虚拟货币”(增值服务产品)。

  Q币的推出对腾讯来说的确省却了很多麻烦,因为购买腾讯的增值服务多数都是等同几元、十几元的小额交易,一般最多也就几十元,一次出售Q币省却了每次单独交易时的麻烦。

  “Q币的流行一定程度上是网上银行、电子支付发展不够造成的,随着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体系的逐渐成熟,Q币一类的虚拟货币必将在网上消失。”专家指出,大量IT互联网公司之所以会开发大量虚拟币种,在虚拟世界中流通,互不相让、分庭抗衡的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电子支付系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没有一个可以实现便捷无缝连接的电子支付方式,缺乏由国家统一监管、发行的虚拟信息币种(电子货币)。事实上,信息币种(电子货币)的发行、规则制定、日常监管只能由央行行使。

  -相关链接

  林登币作虚拟货币“全流通”

  本报讯 (记者 李冰心) 作为一个迅速发展的三维虚拟世界,美国私营公司林登实验室(简称LL)旗下的TheSecondLife\(第二重生命,简称SL\)注册用户已超过100万。在旧金山的3000多台服务器上,不仅有林登币作为虚拟货币“全流通”,而且构筑了一个包含了产权交易、科技创新、权利与秩序的完整虚拟经济社会。

  SL是真正的Web2.0概念———用户为中心生产内容的世界。居民购置土地,使用LL提供的程序创造土地上的一切。商业、社区、地下秩序,真实的世界正在被完整复制。现在,SL有7000个盈利的生意,前十位的企业家平均每年挣20万美金。17000名土地拥有者靠租金过活,更多人靠创造和销售物品获取林登币。每个月,有10000万个物体被创造,其中230万用来出售。LL估计,交易总额每年超过6000万美金。在服务条款———虚拟世界的宪章上,林登币作为虚拟货币没有价值,不仅金融机构据此不提供任何投资保障,LL甚至不需要为类似数据故障导致的林登币损失做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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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为泛泛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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