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玉米: 两码事,这个事情国家版权局根本是越权.打个比方,你出门买包子,是把钱给卖包子的人还是给工商局? [阅读: 390] 2006-11-22 01:23:28 国家版权局根本不是交易的一方,他有什么资格挑头收钱.. 当然,你如果到道班,它有权罚你,这是法律给他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