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20] 2004-11-11 04:31:24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一直对中国电信的支持。
根据《互联网保护条例》和公安局相关文件规定,未在相关部门申请互联网经营许可登记的私人性质用户,不得采用共享技术下挂多台电脑上网并向他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经我局核查,贵用户使用的ADSL采用1+N技术下挂 4台以上电脑共享上网。
为保证网络质量稳定、维护中国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请您接到通知后于 11月 15 日之前到我局营业厅或拨打10000号进行业务登记,并按相关规定套入相应的资费类别。
逾期不来办理的,我公司将不保证其上网质量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按相关规定,将其转入相应的资费类别,并于11月份开始实施收费。
此致
广东电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04年 11月
http://219.133.33.43:5000/1105/index.htm
大家都是出来卖的,何苦自己人为难自己人
那些活好的,或者活新的,或者花样多的,
或者老板拉皮条功夫好能拉到肯多花钱的客的,
拜托不要老是打击年老色衰的同行了
老鱼记事 老鱼侃棋 老鱼围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