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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制将淘汰?《劳动合同法》将出台:末位淘汰制非法!
[阅读: 355] 2006-12-14 04:31:16
末位淘汰制将淘汰?《劳动合同法》将出台:末位淘汰制非法!
2006-12-13 09:22:21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严艳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末位淘汰制、随意用工等将会变成非法行为!”在昨天举行的2006年度易人《新人力》高峰论坛上,《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凯博士透露,酝酿多时的《劳动合同法》有望明年上半年出台。
常凯分析认为,《劳动合同法》对目前用工制度的四个方面冲击明显:首先,企业招聘工人后需要如实讲明各种代遇,要首先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随意用工的现象将被视作非法;其次,现在不少企业乐于采用的“末位淘汰制”将与《劳动合同法》冲突,企业辞退劳工要有经济补偿,而且集体辞退要通过一定程序;再者,劳工的待遇不能是企业单方面制定,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最后,涉及到劳工派遣的,派遣方和用人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