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491] 2004-11-14 12:19:53
只消“请黑帮” 执行“难”变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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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求是杂志社主管的《小康》杂志第11期报道,2004年9月27日,河南光山县法院办公室的李丰全沮丧地对记者说:“去年,光山县法院总共审结了4000余起案件,执行结案的只有1000余起。”
光山的一位民间人士这样说道:执行难造成了司法“折扣”———法院判决是一回事,执行效果是另外一回事。在法院执行不能的情况下,“请黑帮”就成了一个水到渠成的事。
据知情人透露,河南光山县,黑帮替人要账,根据要款的难度、对象、数额等等,报酬从索要款项的20%一直递增到50%。
黑帮要账一般是对欠账者先礼后兵,有固定的“三步曲”:首先,下通牒,限定还款日期;欠账者逾期未还,黑帮会采用恐吓、骚扰的手段;如果再不行,采取暴力手段,殴打甚至绑架欠账者。
由于采用了非法的暴力手段,黑帮的“执行率”很高,失手非常罕见,由此打开“市场”,确立了在“执法”方面,老百姓心目中一种微妙的“公信力”。
光山县公安局一位领导向记者透露,在光山,很多民间的纠纷解决无非两种途径:打官司;请黑帮诉诸暴力。而两者的比率大概为一半对一半。
老百姓无法寻求正当的司法权利,只得求助于黑帮的暴力。这样,黑帮就有了市场,或者说“群众基础”,这是黑恶势力得以泛滥的助推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