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同样是“犯玩忽职守罪,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且与郑筱萸相比,有着“法学博士”头衔的曹文庄“在一审庭审中拒不供认犯罪事实,没有悔罪表现且不积极退缴赃款”,但偏偏郑筱萸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态度极其顽劣的曹文庄却被判处死缓、保住了项上人头,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郑筱萸昨天被处死显得非常突然,《民主与法制时报》前日刚报道郑案“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不料隔天便迅速执行】
中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原食品药品监管局长 受贿赂昨被处死
● 叶鹏飞(北京特派员)
在中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成为国际舆论关注的焦点时,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昨天突然被处死。
新华社昨天报道,郑筱萸于上午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巧合的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昨天上午则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说明当局如何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郑筱萸昨天被处死显得非常突然,《民主与法制时报》前日刚报道郑案“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不料隔天便迅速执行。
郑筱萸在5月29日一审时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6月22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他是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被判处死刑的第四个省部级高官。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言人颜江瑛昨天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时表示,监管系统会吸取教训,加强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明确药品的审评审批过程透明,并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虽然郑筱萸在中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国际化”的背景下被处死,当局决策背后也更多考虑到社会舆论的压力。
国务院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上星期六指出,郑筱萸的犯罪行为“必须与国家药监局的工作严格区分开来”,他说:“郑筱萸的问题与提高药品标准、规范药品文号管理的专项工作本身无关。”
人民网昨天刊登中共机关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透露了当局对社会厌恶腐败的重视。
文章说:“郑筱萸伏法,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充分体现了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对腐败分子,不论是谁,不论职务有多高,不论隐藏有多深,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关键词:处死郑筱萸
2007-07-11 10:13:5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10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新华社)
郑筱萸问题果真与药监局无关?
郑筱萸伏法了,但在近日北京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有官员如此明确表示:必须把郑筱萸的犯罪行为与国家药监局的工作严格区分开来,这与提高药品标准、规范药品文号管理的专项工作本身无关(7月10日《北京现代商报》)。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郑筱萸问题果真与药监局本身无关吗?作为掌管药监局的最高“长官”,他的行为既然已经定性为玩忽职守罪,还不能说明与药监局“提高药品标准、规范药品文号管理的专项工作本身”有关?那和谁有关?难道和广大公众有关?
从案件本身来说,郑筱萸问题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也是药监系统的问题,郑筱萸问题本身就一种隶属于权力机关下的职务犯罪。这本身就是政府监管不力的错误。当务之急,政府部门特别是药监局自身的漏洞应该想办法解决,而不是逃避。如果视而不见,说不定下一个“郑筱萸”同样会从药监系统漏洞里出来。
□侯书议
“药监双贪”为何“生死两重天”?
就在前两天,郑筱萸的下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案一审有果,法院同样认定曹文庄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意思的是,曹、郑二人的判决书部分内容几乎如出一辙,同样是“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同样是“犯玩忽职守罪,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且与郑筱萸相比,有着“法学博士”头衔的曹文庄“在一审庭审中拒不供认犯罪事实,没有悔罪表现且不积极退缴赃款”,但偏偏郑筱萸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态度极其顽劣的曹文庄却被判处死缓、保住了项上人头,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我国《刑法》规定,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这应该就是贪官死刑的“标准”了。论受贿数额,曹、郑二人均是罪当受诛。但我们不难看出,这条规定本身就有“先天不足”之处:贪污、受贿数额从十万元到几千万元都在这一量刑幅度内,这样的幅度未免过于宽泛,给予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而且,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高官腐败案件的判决逐渐形成了一种从轻处罚的“模式”——这就是“坦白、认罪、退赃”即可免死——很多“按律当斩”的贪官们都依这样的“惯例”给“放生”了。据了解,曹文庄保命的原因居然还是语焉不详的“归案后提供线索,对侦破其他案件起到一定帮助作用”,这就更加令人匪夷所思了。
如果贪官杀头的标准成了“雾里看花”,人们难免会对判决产生质疑。 □王威
这年头假药多
法官问:“你想怎么死法?枪毙、电椅、注射药剂,你选吧!”郑筱萸:“我选注射死,没那么痛苦。”于是法警便给郑筱萸注射了一针毒药……一个小时过去了,痛苦万分的郑筱萸说:“不是说一针见效,绝不痛苦的吗?都打第十针了,痛啊!”法官:“NND,这年头假药多,你就凑合着用吧!再给他打多一针,这针希望是真货吧!”
□网易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