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414] 2007-07-14 04:46:54
名字相同扰乱业务” 北京谷歌科技起诉谷歌搜寻引擎
(北京综合讯)北京一家称为谷歌的公司告搜寻引擎谷歌(Google Inc)采用同样名称,影响了公司的业务。该科技公司说,自从谷歌采取中文名后,很多人打电话到该公司找谷歌。
该公司一名管理人员田云山(音译)昨天对路透社说:“我们只是希望Google改变其商业名称。我们已经向Google提出了要求。我们会看到法庭的结果。”
据《北京晨报》报道,日前,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www.google.cn)被告侵犯名称权,起诉它的是名字与其极为相似的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海淀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至于北京谷歌科技公司是否有胜诉的机会,目前还不明朗。
北京谷歌科技公司称,2006年4月1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批准,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但从2007年2月起,它每天就接到无数寻找被告谷歌信息技术(中国)公司的电话,严重扰乱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2007年3月,为了反映经营特点,原告公司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将“北京”二字放在字号的后面,但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名称存在争议,审查不予通过。
后经查询发现,谷歌信息技术(中国)公司于2006年11月24日成立,两家字号相同,导致北京谷歌科技公司的申请审查不予通过。
2007年6月,由于双方字号相同,甚至造成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分别找到北京谷歌科技公司,但最后查清与该公司无关。
北京谷歌科技公司认为,自己也是依法成立,享有企业名称权,谷歌信息技术(中国)公司成立时间较晚,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停止侵权,更改企业名称,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田云山拒绝对路透社谈论北京谷歌的业务或者它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只是表示“不方便”披露这类细节。
谷歌信息技术发言人则在电话中拒绝证实这个案子,并且表示,她还不能够立即做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