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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者带走10万治病余款招非议
受助者带走10万治病余款招非议

身患脑瘤的女孩得到奥一网友热情的帮助,两次上街募捐,最终筹到15万元善款。当时组织方和小娟口头协议,治疗小娟剩下的钱将转捐给其他更需要帮助的人。今年6月,小娟在北京手术成功,回深后于7月24日带着剩下的10万元回了山西老家。小娟的做法在网上引来不少非议,“我很痛心,希望小娟能走回头路”,募捐组织者担忧,小娟事件后,还有多少人愿意为萍水相逢的人募捐。

  不幸患脑瘤有幸获捐助



  5月13日,母亲节,100多名奥一网友排队在华强北,举着条幅、挂着小娟的大幅照片,在烈日下为一个叫小娟的女孩子募捐,当天路人的捐款达3万多元。其后,奥一网爱心特区和汾酒飘香山多个省份的老乡版网友再次于5月20日冒雨到街头募捐,当天募集到3万多元。据组织者之一八分斋介绍,半个月内,各方捐款超过15万2千多元。



  小娟引起网友们的注意,除了她身患重病,还因为她的经历。25岁的小娟来自山西祁县农村,5年前孤身来深圳打工,一直攒钱为母亲治病,今年3月妈妈成功做完手术,小娟却发现自己已患脑瘤三年。“她爱妈妈,我们爱她”,网友们发出这样的募捐口号。5月13日,记者曾采访过小娟,当时身患重病的她很乐观,相信自己一定会好,病好了要把剩下的钱捐给更需要的人。



  小娟的老乡网友热心奔走,为她联系北京的


医院、医生,在帮助小娟的过程中,北京、山西网友跨地域联动。6月27日,小娟在北京手术成功、安全回抵深圳。



  承诺转捐后又变卦



  给小娟动手术的医生表示,手术很成功,接下来是康复期,需要进行高压氧治疗。小娟的手术花了5万多元,捐款还剩下10万元,本着一直以来“救急不救穷”的原则,组织者们和小娟商议,用捐款给小娟报销治病期间2个月的生活费1万8千元,另外再给小娟1万元康复款,用于一周一次、每次60元的高压氧费用,剩下6万多块转捐给其他人,小娟当时同意了。



  但让网友们惊诧的是,7月24日,小娟带着剩下的10万元回了山西老家,此后对网友们的询问概不回答。不回短信、不接电话,偶尔接通了,小娟母亲却说:你们不要骚扰我女儿,再骚扰的话就要报警。



  “我们的原则是救命,救急不救穷,有许许多多生命垂危的人需要帮助”,组织者之一、奥一网爱心特区版主南山飞狐表示,近期有多个急需帮助的对象,他希望小娟能把余款转捐给其他人。



  募捐组织松散监管缺失



  小娟事件也凸显出募捐善款缺乏管理的问题。记者采访获悉,当时募捐组织提议由4名网友来监管捐款,一人拿存折,一人拿卡,一人管密码,另一人保管身份证。但小娟带走余款后,组织者们才发现,捐款是直接打到小娟卡号中,四名监管者只有一名拿着存折,卡、密码等都在小娟那里。



  “救急不救穷”,募捐来的钱只能用于救命,而不能用于承担受助者的家庭费用,这是奥一爱心特区网友们的共识,多年以来他们自发组织募捐帮助他人,就今年,已经成功对陕西陈晶晶、河北张秀玲、湖北李芳芳、甘肃刘林林等急需帮助的人实施救助。



  “这件事情其实挺复杂”,八分斋分析,小娟的突然转变,可能有人给她出了主意,但是整个事件中,最终的问题出在没有明确的募捐法律规定。因为不是注册的合法组织,爱心特区没有权力对捐款进行监管。“我们在反思爱心特区慈善会是否应该注册成立,寻找解决之道”,昨日,八分斋和南山飞狐都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向相关政府部门递交了材料,申请成立爱心特区慈善会。



  网友



  她欺骗了大家的善良



  小娟带走曾经承诺过转捐的余款,事情在网友中引起轩然大波。



  不少网友表示“震惊”、“痛心”、“总之是一场很悲哀的事情,欺骗了大家的善良”。也有网友认为,既然钱捐给小娟了,她就有支配的权力。有网友认为,她可以不对组织者和广大网友致谢,也可以不转捐,但她必须公开明细账目。



  小娟



  我是合法使用这些钱



  昨日,记者用手机拨通了小娟电话,电话那端的声音很嘶哑(脑瘤曾压缩神经造成小娟舌头萎缩)。小娟强调,她并没有像网友说的那样“卷走”捐款,而是合法使用属于她的捐款。小娟说,手术结束后,她还需要康复、进行高压氧治疗,这些钱是用来治病的,因为深圳没人照顾,她回到老家。“我现在只想安心养病,把病治好了,再把剩下的钱捐给需要的人”,小娟表示自己是合法的,凭良心做事。



  但对于在山西老家她每周治疗费用、这笔钱具体怎么花、最初的口头协议等问题,小娟拒绝回答,并表示她不用解释这件事。“我妈妈确实跟网友说过不要再骚扰我,不然就报警”,小娟称,妈妈是希望自己能安心养病。



  律师说法



  法律为空白 捐款归属难定



  小娟对这笔捐款是否拥有所有权?记者昨日采访了广东立国律师事务所的王荣利律师。“目前我国没有关于募捐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是空白”,王律师表示,由于没有相关法规,这笔钱的所有权属于谁不好认定。



  如果由基金会或者其他组织代受捐人向社会募捐,那组织方可以在怎么使用、用于什么用途等方面对捐款进行暂时管理,王律师分析,在为小娟捐款的过程中,并没有形成明确的组织,网友们也没有实际控制到钱,监管落空。“在这种情况下,受捐人可以认为这笔钱属于她”,王律师表示,在组织者把钱给小娟的时候,就完成了所有权的转移,网友组织其实对捐款失去控制。



  “这是一笔良心账”,王律师表示,虽然之前有口头约定,但网友想要回捐款,没有法律依据。他建议爱心特区的网友去注册成为慈善组织基金会,但王律师也表示想要注册成功客观上有困难,“还有一个方法就是,在募捐前对捐款的使用达成一个明确的书面合同,有了书面协议进行约束,应当可以进行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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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为泛泛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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