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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任局长马馼:国家预防腐败局 将提治本对策建议
[阅读: 451] 2007-09-14 01:34:45
首任局长马馼:国家预防腐败局 将提治本对策建议
● 于泽远(北京报道)
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昨天在监察部举行揭牌仪式,宣告这个直属国务院的反腐机构正式成立。监察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记者会上说,国家预防腐败局要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权力滥用,研究预防腐败工作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提出治本对策建议,创新和完善预防腐败各项制度。
国家预防腐败局设一个局长,两个副局长,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担日常工作。分析人士认为,从这一设置看,国家预防腐败局更像是一个研究和制定反腐政策的部门,而不是一个具体查处腐败案件的机构。
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说,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从动议到今年5月31日正式批准设立,历时四年多,经过了充分研究论证。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二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预防腐败工作;三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新闻出版总署监察局官员严文君在一篇文章中说,从某种意义上说,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标志着廉政工作从被动查堵到主动预防的策略性转变,从斗争到制度建设的机制性转变。
他认为,国家预防腐败局必须具有足够的权威,确保它对其他机构的权力运行具有调查权和调整改革的权力,具有协调、统筹其他监管机构的权力。这种权力不应仅仅是一种改革建议权,而应是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决定权。
同时,国家预防腐败局不应仅仅是一个行政部门,应该更像一个设计院,这一机构除了要有机关工作人员外,更要有一批专家队伍。既要确保专门机构对专家队伍具有直接的控制力,又要防止专家与其他被监督的政府权力机构形成利益关系,使这些专家成为超脱的制度设计师。
北京学者:
反腐关键在于反腐行动独立
中国目前反腐败部门包括直属各级党委的各级纪委、直属各级政府的监察部门,以及负责处理触犯刑法的腐败行为的各级检察机关。这些部门同样也都有预防职务犯罪等腐败现象的职能。
北京有关学者认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反腐败部门只多不少,但腐败照样在中国蔓延。这说明,反腐的关键不在于部门的多少,而在于反腐行动是否真正的独立。这一点恰恰是中国各反腐部门难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