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87] 2007-10-09 01:37:47
——太容易陷人入罪的法律,也不是好法律
——【一名女店员看见后就上前阻止,但马斯特斯却推了她一下。。。。。。马斯特斯这一推就严重了,这里面可能包含伤人意图,结果原本属于轻微罪行的偷窃罪,一下子变成可能被判坐牢5至15年不等的动武抢劫罪】
偷一个甜甜圈 可能坐牢30年
(密苏里州美联电)美国密苏里州一名男子偷了一个美金52分(新元7毛6分)的甜甜圈(doughnut),却可能换来30年的牢狱之灾。
41岁的马斯特斯2006年12月从法明顿一家商店,拿了一个甜甜圈后塞进衣服里,没有付钱就打算逃走。据商店职员说,一名女店员看见后就上前阻止,但马斯特斯却推了她一下。
马斯特斯这一推就严重了,这里面可能包含伤人意图,结果原本属于轻微罪行的偷窃罪,一下子变成可能被判坐牢5至15年不等的动武抢劫罪。此前,马斯特斯已有偷窃、拥毒、诈欺保险金等前科,因此检察官可能要求法庭判处他坐牢30年。
马斯特斯接受《圣路易斯邮报》访问时,承认偷东西,但否认伤人。他说:“动武抢劫?为了一个甜甜圈?这怎么可能!我一生中从未犯过暴力罪,我也不可能为了一个甜甜圈而去推一个女人。”
甜甜圈也没吃到
法明顿警长贝克说,根据州政府法律,这起顺手牵羊和伤人事件被当作强行夺取他人财产处理,嫌犯使用了多少武力,和有关物件价值多少,这都不是问题的重点。他说:“不是甜甜圈的问题,是伤人的问题。”
马斯特为了甜甜圈而身陷囹圄,但他却连甜甜圈的味道如何都不知道,因为他在仓皇逃跑时,把手中的甜甜圈给丢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