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03] 2007-10-16 01:13:23
美男童遭狗咬伤 狗主须赔125万元
(檀香山美联电)美国一名男童在海滩遭狗咬伤,陪审团裁定狗主疏忽,须赔偿85万6000美元(约125万3353新元),但狗主否认她的狗咬伤人,并准备上诉。根据官方资料,这名狗主带狗上街时,经常不用绳带将狗牵住,因此五次受到警告,也接过一次传票。
控方代表律师比克顿说,在2005年的母亲节,在夏威夷卡哈拉海滩上,当时只有两岁半的男童基顿遭一只罗特韦尔犬紧咬不放,手臂、臀部和背部多处受伤。
基顿的母亲韦罗妮卡表示,她提出控诉不是为了金钱。她说:“我们纯粹是要让她(狗主)知道我们所经历的,并让陪审团对她的行为做出裁决。”
比克顿说,该项判决显示,将狗系住的重要性。她说:“许多人要享有和狗儿在沙滩上跑步的快乐,但没有想到潜在的危险,特别是对儿童的威胁。”
该只罗特韦尔犬在咬伤基顿五天后,又在海滩上攻击一名四岁女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