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tao:
腐败分子作案花样翻新 鞍山“大款警察”也设“廉政账簿”
[阅读: 619] 2004-12-06 05:38:57
腐败分子作案花样翻新
鞍山“大款警察”也设“廉政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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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每日电讯》11月30日刊登记者专稿说,疯狂敛财5800多万的原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林福久,因犯贪污、受贿和重婚罪,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作为林福久案的主诉检察官,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熊再峰提醒,要警惕如今腐败分子作案花样翻新。
专案组在林福久企图逃往南方的重婚妻子处,查获了林福久在深圳为其购买的价值200万元的房产,并从山东起获了林福久的古玩、字画、玉器等工艺品,装了满满一集装箱。但在法庭审判时,林福久几乎把以前供认的所有事实都推翻。对于起诉受贿,林福久承认所有收钱行为,却认为那只是出于朋友关系的正常往来,称不上索贿、受贿;而他通过以小换大、以旧换新,先后向十几家涉税房地产公司的“换房”行为,也只是一种不公平交易,算不上是利用职权犯罪。
几经辩论之后,检察官熊再峰根据近年来打击腐败犯罪的经验,提请法庭注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查处力度的加大,腐败分子利用职权作案花样翻新,手段也越来越高明,目的就是掩人耳目,逃避追查打击。
据警方调查,在林福久1600多万元的现金存折中,绝大多数使用的都是别人的名字。2003年5月,办案人员从他的外甥王春江车内搜出了2100万元的借贷票据,而债权人全部使用的是王春江的名字。在林福久所在的税侦分局,有一本林福久提出设立的廉政账簿,上面记载着林福久上缴来的各种礼金、礼品,价值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