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为互联网模仿的原罪平反 模仿者比原创者更幸福
ugmbbc发布于 2007-11-15 13:54:01|470 次阅读 字体:大 小 打印预览
一位就职于某知名互联网公司的高级经理曾经在饭桌上讲过这样一个笑话:
某天,该经理带领数位同事到某县做市场调研,问某个正在网吧里上网的人:“请问你知道Google吗?”
答曰:“知道.”
追问:“知道这家公司做什么的吗?”
答曰:“不太清楚.”
再追问:“请问你知道百度吗?”
肯定地答曰:“知道.”
再次追问:“知道做什么的吗?”
坚定地答曰:“找歌的.”
再次追问:“知道QQ吗?”
无比坚定而愤怒地答曰:“你骂人呢?”
最后一次追问:“那你知道ICQ吗?”
怀疑:“盗版的吧?”
这个笑话或许并不太幽默,但在中国这就是事实.模仿者往往比原创者更幸福———尤其是在用户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前提下.对于注重“用户质量”和所谓“用户感受”的原创者们来说,在国际市场上的风光(或者是一时风光)足够帮助他们在中国成为偶像,但无法成为他们成功的资本.
和其他很多传统产业一样,互联网在中国也开始于模仿.尽管这个词看上去和代表着激进的“创新”如此对立,但不能不承认,很多时候承认差距才是进步的开始.
所以对于国内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的“仿Facebook”、“伪Facebook”乃至“疑似Facebook”的网站们,我们没必要给太多的白眼.占座网也好,校内网也好、花名册也好、亿友网也好,尽管出处不同、目的也不尽相同,但至少它们都坦白地承认,我们是在模仿Facebook,至于目的是为了卖掉,还是为了超越,那是将来的事情.
其实,模仿并取得成功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当初模仿ICQ的IM(即时通讯)软件不只马化腾的OICQ一家.比马化腾模仿得更像的大有人在.腾讯的成功虽然开始于模仿,但模仿只是因为站在高处,看到了成功的可能.用马化腾的话说,腾讯能成功是因为“一步一步地走了下来”,甚至是“熬了下来”,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发现模仿而来的东西里,有哪些适合自己,哪些不适合自己.
孔夫子说,这叫“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而改之”;鲁迅先生说,这叫“拿来主义”;占座网们说,这叫学习并且超越.
所以为何不给它们多一些时间?不管这些“中国制造”的Facebook们最后是卖掉也好,IPO也好,变成Facebook中国站,甚至最终死掉也好,至少它们让中国的网民在国际巨头到来之前提前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新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