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tao:
人大教授解读《劳动合同法》 末位淘汰制属非法行为
[阅读: 247] 2007-12-03 14:27:34
人大教授解读《劳动合同法》
末位淘汰制属非法行为
据《重庆商报》11月25日报道,《劳动合同法》起草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近日在重庆开讲座时指出:“《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末位淘汰制等将会变成非法行为!”
常凯表示,现在不少企业乐于采用“末位淘汰制”。不过在明年1月1日起执行的《劳动合同法》中已删去了“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这一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只能依据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列举的情形,但其中并无“末位淘汰”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