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tao:
企业换牌工龄照计——这招挺狠,就看实际执行了
[阅读: 378] 2007-12-19 04:26:22
企业换牌工龄照计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李滔表示,工龄为进入单位之日起开始计算,企业买断员工工龄做法,仲裁时不予认可。
稿源:南方都市报 日期:[ 2007年12月19日 ] 版次:[ SA03 ] 版名:[ 深圳新闻 速览 ]
本报讯 (记者 张小玲) 针对有知名企业提前支付员工所谓的经济补偿金,试图中断员工连续工龄的行为,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李滔昨日做客民心桥时明确表示,对这种所谓的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部门将不予认可,员工连续工龄不会受到影响,企业的这种做法得不偿失。
[买断工龄]
劳动仲裁不予认可
昨日,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李滔率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做客民心桥节目,针对前一段时间受到普遍关注的知名企业支付巨额经济补偿金,大面积让员工辞职后再上岗,试图中断员工连续工作年限的做法,李滔在节目中谈道,双方劳动关系只有终止时才有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一直维持着事实的劳动关系,员工还在原来的企业和工作岗位工作,经济补偿金是不存在的,试图拿补偿金买断员工工龄的做法,劳动仲裁时将不被认可。
[工龄计算]
进厂之日即为用工之始
陆先生反映,自己与公司的合同9月底到期,但公司一直拖到今年年底才续签合同,陆先生关注中间中断的两个多月的时间是否会影响到他将来连续工龄的计算,进而影响到他的经济补偿金。对此,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秦晓楠解释,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工作年限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员工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只签一份合同,那么他的工作年限是从他进厂开始,就是用工之日开始来计算。
还有市民反映,自己所在的公司变更了名称后,用新公司的名义和他们续签劳动合同,使他们从老员工变成新员工,这种情况员工的权益如何保障?对此,律师杨一平建议,只要到工商局,就可以打出企业变更前后的有关单据,员工可以据此来为自己维权。
[三种情形]
企业必须支付补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关注焦点。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法规处副处长隆仕明介绍,最核心的问题应该是新的法规放宽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比如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员工就可以提出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新法还增加了企业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情形。这几种情形分别为:一、固定期限合同期满,除了企业继续按照原来条件或者比原来条件更好跟员工续订,员工不同意这种情况外,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要给经济补偿;二、因企业有违法行为,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也给经济补偿;三、企业破产或者被依法撤销、被责令关闭、企业自己提前解散的,虽然合同是自然终止,但是企业也要给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