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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特别费案二审无罪 扁不愿回应 台股瞬间出量冲高 ——再定论一次
[阅读: 252] 2007-12-28 05:45:17
马特别费案二审无罪 扁不愿回应 台股瞬间出量冲高
(2007-12-28 11:10 am)
(台北讯)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28日二审宣判,法官驳回检方上诉,维持一审无罪判决。换言之,马英九将抛开司法羁绊,专心拚选举,马英九上午没有到法庭聆听判决,但会在当地11点半就判决召开记者会回应。
陈水扁上午在出席公开行程时,面对记者询问,对于马英九官司的看法,不愿多谈,没有回应;而张俊雄也相当低调,只表示,“尊重司法判决,行政院一向不介入、不干预”,也没有多谈。
至于前市府秘书余文的部分,则由1年2个月改判为1年。
中时电子报报道,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判决结果出炉,维持一审无罪的判决,台股瞬间出量冲高,急拉近百点,指数最多大涨146点,来到8460点,被视为泛蓝概念股中视,成为案件发展指标,股价开高走高,最高来到23.75元逼近涨停板价位。惟马案二审宣判无罪之后,股价呈现利多出尽的态势,立即掼压到平盘之下。
马英九按宣判,市场摒息以待,但早盘就已透露出乐观的气氛,台股以下跌44点开出后,九点十三分就由黑翻红。十点马案宣判结果传来,台股在六分钟内由上涨56点急拉到上到146点。惟消息面利多出尽,指数急拉之后,短线获利了结卖压出笼,指数涨势降温,十点十分,不过四分钟,涨点剩下19点,瞬间下杀超过百点。
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判决理由包括:特别费具实质补贴性质;特别费以领据核销半数,一经领出即属因公支出,核销完毕,无须追究有无实际支出及流向;马英九没有不法所有意图,也无以诈术使会计人员陷于错误。基本上,二审的承审法官也认同一审法官判决马英九无罪的理由,那就是马“没有犯意”与特别费是对首长“实质补贴”。
二审宣判后,检方仍有上诉权利,马英九律师团则表示,乐见“纷扰就此打住”,希望检方不要再上诉。
《联合早报网》
(编辑:黄爱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