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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tao
市民买2.9斤肉蟹绳子占1.5斤 超市自称是行规
——【过分超重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消费者如果遇到这种“超级”绑蟹绳子的情况,可以向工商局或者消委会投诉】
——要有实际效果才行啊。。。。。。。。。

市民买2.9斤肉蟹绳子占1.5斤 超市自称是行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30日03: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谭德波) 家住海珠区的万先生在新港西路某超市购买2.9斤肉蟹,拿回家发现绑蟹的绳子竟然1斤半重!广州市工商局昨日表示,蟹类适当捆绑比较美观,但如果“副产品”超过“适当的范围”,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万先生日前购买的两只肉蟹毛重2斤9两,但绑蟹的绳子拉直之后接近一米长,重量则占了一半。两只蟹售价为80元,那么绳子就价值40元。万先生打电话给超市质询,对方表示超市进货时候就是这样,绑绳子也是“行规”。

  “行规也没有这么夸张!”广州消委会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场上的确有这样一个习惯,就是蟹类出售时绑上大红绳或者加上水草,一方面图个吉利,还可以保持新鲜。但是如果买只螃蟹,一半都是绳子,那么这就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

  广州市工商局昨日表示,绑蟹绳应该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一般不超过半斤。过分超重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消费者如果遇到这种“超级”绑蟹绳子的情况,可以向工商局或者消委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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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为泛泛之谈--
不尽牛人滚滚来,无边硬伤纷纷现 人在江湖(出来的),哪能不挨刀(总归是要的)
网络对话,歧义纷生;你以为明白了对方的话,其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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