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23] 2008-01-09 01:18:02
妻子通奸 控告情夫 美国男子获赔百万
(2008-01-09)
(华盛顿法新电)美国密西西比州一名商人由于引诱他人的妻子,而必须赔偿75万美元(约107万新元)给这名妇女的丈夫。
桑德拉·瓦伦丁于1997年为房地产商菲奇工作,桑德拉两年后产下一名女婴,但女婴的父亲不是她的丈夫瓦伦丁而是她的老板。
这对夫妇不久后离婚,桑德拉在法律上承认她与菲奇通奸。离婚后不久,她与菲奇就正式结婚了。
基于桑德拉承认通奸,桑德拉的前夫瓦伦丁于是决定控告菲奇,要求赔偿。根据密西西比州的法律,是允许妻子与他人通奸的配偶基于“失去同伴、社交关系、爱和关怀,以及丧失性关系为理由”,要求对方赔偿。
密西西比州最高法院判瓦伦丁胜诉,并下令菲奇赔偿75万美元。菲奇不服,并认为判决不符合宪法、古老又过时,而向密州最高法院上诉。不过,密州最高法院驳回他的上诉。他于是向美国最高法院作出最后上诉,上诉本星期一也被驳回,以致他必须赔偿给瓦伦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