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tao: 我的普法贴怎么也被删了。。。。。。。。。 [阅读: 304] 2008-07-03 06:18:50 现在的法律是认定这种不是正当防卫的,更不是见义勇为。。。。。。 只是正在抢你或他人时,你做的行为才属于正当防卫或见义勇为。。。。。。 歹徒逃跑(不管是否得手)时,即时的侵害已经算结束的了 正当防卫或见义勇为 以外的伤人行为,法律是规定只有执法人员才行进行的 所以我认为这需要加一个前提:执法机构能有效保障了,民众才能认可这一条规则 不提倡民众自行追匪可以;但是如果发生了,不能民事上赔到破产、刑事上还要坐牢。。。。。 我的blog:http://szhaitao.blog.hexun.com & http://www.hoolee.com/user/haitao --以上均为泛泛之谈--不尽牛人滚滚来,无边硬伤纷纷现 人在江湖飘(出来混的),哪能不挨刀(总归是要还的) 网络对话,歧义纷生;你以为明白了对方的话,其实呢? 您所在的IP暂时不能使用低版本的QQ,请到:http://im.qq.com/下载安装最新版的QQ,感谢您对QQ的支持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