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背后的利益链
广西融安县的王月华女士被某省级卫视一个三分钟购物广告打动了。当时,购物主持人用夸张的语气介绍着:“金之潮钻石吊坠,23K黄金+10颗南非真钻=398元,限量版典藏价! ”主持人还拿出了珠宝检测证书,检测结果是“实实在在有黄金”,钻石有国家级的检测证书,是名副其实的“南非真钻”,真钻还采用了比利时国际切割技术。
王月华将信将疑地拨通了这家公司的电话号码。电话那端,导购小姐徐虹的一席话让王月华下了订单。然而,拿到“钻石吊坠”后,王月华大吃一惊,“钻石吊坠上一颗钻石也没有”,却有宝石鉴定证书。两天后,金坠开始褪色,王这才意识到上当,表层的“覆盖金”其实就是“铜水”。
王月华气愤地打电话质问电视直销公司,答复是:电视上展示时吊坠中间闪耀部分其实是灯,不是钻石,消费者误会了。
使王月华上当的这家公司的导购小姐徐虹,因不堪忍受该公司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她向记者举报了该公司的“电视直销”内幕。
在徐虹的帮助下,记者找到了这家电视直销公司。导购小姐所声称的“上海电视购物中心”的真实名称是“漳浦创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地址也并非是广告上所说的在上海,而是在福建省漳州市的漳浦县城。
徐虹说,她在该公司的十多天内,曾先后推销过四件产品,但她只见过一件实物,即金之潮钻石吊坠,广告里说“很大很闪亮”,见到实物后,“我差不多晕死,太假了。 ”徐虹说。
如今,这家公司还依然高枕无忧地将“黄金”、“钻石”发往全国各地,因为消费者投诉不了它。
根据徐虹提供的一长串名单,记者联系了从北京市区到河北农村、从贵州山区到辽宁矿区的消费者。据他们介绍,他们发现上当后,曾通过多种渠道投诉。
当这些消费者打电话投诉到做购物广告的电视台,电视台就告诉他们:直接找厂家、公司,或者找邮局。
当他们询问邮局,才发现快递盒子上居然连寄件人的地址、姓名、联系方式都没有。当地邮局的工作人员会说:“我们只负责送货、收钱,产品质量不关我们的事。 ”
当这些消费者试图询问本地的电信部门,该全国直拨的400电话到底属地在哪,得到的答复往往是:我们没有相关的资料,不能查到该电话的属地。
折腾了一圈,气急败坏的消费者将电话打到当地的12315热线,发泄一通,获得了对方同情。但被问及“你投诉的公司叫什么、地址在哪”时,消费者们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什么都不清楚。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创世纪公司的消费者们,维权之所以会有诸多障碍,和该公司与当地某些部门达成的利益分享不无关系。
首先是邮局。据漳浦县邮政局龙泉EMS服务部的工作人员介绍,“创世纪”是该公司的大客户,每天至少有六七千件货物发送到全国各地,快递公司人手紧张,连连加班。
快递公司经理黄港志介绍,该服务部已和创世纪公司联合办公。消费者在收到产品后,需支付快递费用39元,远高于快递公司的实际收费。至于实际价格,创世纪公司可以根据发货量的多少与快递公司进行协商,最高20元。徐虹介绍,每天仅快递费用,快递公司的收入就达几十万元。
而且,邮政代收业务还要收取2%的货款作为提成,这意味着快递公司也要分享电视直销的一部分利润。
其次是电信。漳浦县电信局工作人员陈艺香告诉记者,创世纪是电信部门的“大客户”。这家“大客户”公司受到了电信局非比一般的待遇:电信局花了巨额资金替创世纪公司安装了一套现代设备,包括电脑和电话联网、隐藏呼叫号码等。消费者在接到导购员的回电时,看不到来电号码,因为经过电信局特殊处理,主叫号码被隐藏了,所以,至今都没有消费者知道该公司其实身藏漳浦。作为回报,创世纪公司每月付给电信局巨额电话费。
接着是电视台。尽管广电总局、全国工商总局对违规违法的电视广告颁布了“禁播令”,国家工商总局也发出通知:电视直销属商业广告,应当符合广告法的要求,各级广告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规定的,应责令其停止发布。通知要求今后发布电视直销广告,应当依法查验广告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电视直销应有明显的广告标记。
但事实上,电视台往往出于收益考虑,对各个时段的电视直销广告实行明码标价,对于直销广告来者不拒。一旦产品出了问题,消费者打电话到电视台,亦是不了了之,电视台声称管不了产品质量。
最后是鉴定部门。类似王月华购买 “金之潮钻石吊坠”的消费者,都认定了 “国家检测中心”的证书。记者联系到该检测中心深圳办事处的负责人刘化锋,他承认, “金之潮钻石吊坠”的鉴定证书是该鉴定中心发的,他声称 “对鉴定结果负责”。
至于他们能从创世纪公司得到的鉴定费用,刘化锋表示 “这是商业秘密,无可奉告”。 (为保护线人,上文的徐虹为化名) (摘自9月11日《南方周末》作者孟登科王霞余芊顾颖能)
——这一路的保护,与毒奶粉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各个环节都烂掉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