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295] 2008-09-26 05:16:50
河南义务搜救队因荣誉之争分裂
曾经名噪一时的洛阳水上义务搜救队如今正面临一场内部官司。队员指责原队长赵振杰把集体荣誉据为己有,并以此谋取个人利益,赵则起诉对方侵犯自己的名誉。一个曾被视为精神旗帜的公益团体成立3年后走向决裂并最终闹上公堂。
2005年3月,那时的赵振杰在洛阳做着小生意,常年来往于洛河两岸。一次下河救人之后,有感于落水者的生命脆弱,爱好冬泳的他贴出了一份倡议书,发起成立“水上义务搜救志愿者”队伍,想组织冬泳爱好者,发挥特长在洛河里救人。
这个倡议得到了响应。很快,他们组建起了国内第一支城市水上义务搜救队伍,首批有12名成员,赵振杰任队长。短短半年时间,搜救队员利用警方提供的信息,无偿出现场56次,成功挽救了17人的生命。他们矫健勇敢的身影频频出现在洛河两岸,洛阳市民和各级媒体给予了他们很高的评价,赵振杰也随着搜救队影响的扩大成了当地的平民英雄。
但矛盾在不知不觉中出现。 2005年8月,洛阳市评选“洛阳文明市民标兵”,因为搜救队在当地的良好口碑,队长赵振杰当选。领奖回来后,队员陈国华提出要把荣誉奖牌挂在队部办公室,让全体队员分享荣誉,但这个提议遭到了赵振杰的反对。赵振杰把奖牌拿回家了。
“奖牌”事件后,虽然搜救工作一如既往,队员们在得到通知后,仍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出事地点,但队里的气氛已现不和。
2005年底,因搜救队越来越大的影响力,他们入选了“感动中原”年度人物候选人序列。对这次评选到底是以个人参评还是集体参评,队长赵振杰和队员们再一次产生了分歧。随后,各种荣誉接踵而至。紧接着,“洛阳市十大优秀青年”,“河南五四青年奖章”,各种重量级的荣誉都落到搜救队队长赵振杰一个人的头上。
对于这些,队中年长的任中信认为,搜救队成立的目的是做好事,不图名不图利,上级部门给予荣誉,那也是搜救队的集体荣誉,应该放到队部办公室,让全体队员共享。其他队员也对赵的做法越来越有意见,他们认为,队长把奖牌拿回家,对其他人不公平。
而赵振杰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搜救队是自己倡议组建的,“我是搜救队长,代表了搜救队的形象,奖给我实际上就是奖给集体。 ”
逐渐增多的矛盾让赵振杰和队员都感到“心凉”,虽然对外还是良好的公益形象,但内部实际上风雨欲来。副队长邱宗奇说,在建队之初,他们就立下规矩,队内一切工作采取队委会讨论,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但很多工作都是赵振杰一个人说了算,开会经常吵,都得听他的。 ”
对此,赵振杰是满腹委屈,“搜救队是个高风险的团体,我作为队长,必须为队员负责,让他们听我的也是为他们好。”赵振杰认为,之所以不团结,是因为队内有人捣乱,他把矛头指向了现任队长杨红山。
至此,搜救队内部矛盾爆发只缺一个“导火索”了。2008年2月26日,赵振杰召开队委会,宣布七条意见,包括“提拔一名副队长、解散队委会、开除3名队员、训练时间的改动、队庆”等,要求队委会先讨论通过,然后开全体队员大会宣布。
这些意见没有得到队委会的同意,会上,杨红山忍不住对赵振杰“放炮”说:“如果你还坚持这些意见,我将在全体队员会上提出罢免你的队长职务。 ”随后,2月28日召开的搜救队全体队员大会上,杨红山果真提出了“罢免赵振杰队长职务的提议”,并得到了绝大多数队员的签名同意。赵振杰则一言不发,拒绝承认这次罢免结果。 3月14日,搜救队召开全体队员大会,选举杨红山为队长,赵振杰仍然拒绝承认。但是他还是被保留了队员资格。
至此,赵振杰被他倡议成立的搜救队“抛弃了”。
罢免风波后,局外人并不知道搜救队内出现的变动。赵振杰一次接到110报警台电话后,没有通知杨红山和他的队员,而是带着跟自己“出走”的两名队员去洛河救人,这事被杨红山知道后,他找到报警台,重新更换了和搜救队的联系电话。赵振杰被彻底孤立。
“下台”后的赵振杰并没有离开这个他发起的公益事业,他在洛阳各个游泳池又招募了一批新队员,还分成了三个搜救分队,也坚持训练并尝试去洛河救人,他还在洛河边上设立了五个救助点,配备了游泳圈、长竹竿等救助工具。他说:“这样可以发动市民救人,提高救助成功率。 ”
但在杨红山和队员们看来,赵振杰私自去外面打着搜救队旗号招人,是在破坏搜救队的形象。
于是,6月22日,一纸“洛阳水上义务搜救队关于将赵振杰清除出队的决定”贴到了洛阳的泳池边,文中出现了诸如“赵振杰滥用职权、独断专行”、“利用广大搜救队员的爱心和队里得到的荣誉谋取个人利益,对搜救队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等字眼。赵振杰忍不住了,他认为这是“诽谤”、“侮辱”,一纸诉状把杨红山告上法庭。
(摘自9月18日 《河南日报》作者陈辉)
——这还是一个没什么实利可以捞的团体,就落得这样的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