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360] 2008-11-29 08:41:46
一杯啤酒可吊证3个月
日期:[2008年11月29日] 版次:[SA11] 版名:[深圳读本 城事]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本报讯 (记者 刘春林 通讯员 刘明)前晚至昨日凌晨,深圳市交警局局长刘凤俊率队夜查酒后驾驶,多位司机因为一杯啤酒而被吊销驾驶证三个月。
前晚9时30分,市交警局局长刘凤俊带领机动大队的民警在红荔西路香蜜湖北门设卡查车。经过酒精测试仪测试,两名司机的酒精测试结果都达到20毫克。虽刚刚达标,但他们也不得不面对300元罚款、扣证3个月的处罚。“我只喝了一杯啤酒。”一名司机对自己的酒精测试是74毫克的结果不以为然。但当刘凤俊告诉他,如果他再多喝一口酒,就可能达到80毫克,除了现在的罚款,还将受到拘留处罚。司机脸色骤变,连声道谢,表示一定接受教训。
在采访中,记者询问了多位司机是否清楚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的标准,并且知不知道相应的处罚,连续三名司机均表示不清楚。
市交警局机动大队一名民警告诉记者,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是两个法律概念,其中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属于酒后驾驶;超过80毫克的属于醉酒驾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要被处以300元罚款,吊销驾照三个月,扣6分的处罚;而醉酒驾驶则要被处以7至15日行政拘留,吊销驾照,扣12分,罚款1500元到2000元。